⑴ 幼兒園交通法制安全教案
幼兒園交通安全教案 活動內容:《安全過馬路》 活動目標: 1、讓幼兒了解一些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識,知道紅燈停,綠燈行的道理。 2、知道過馬路時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讓幼兒知道不走斑馬線的危險性。 3、讓幼兒學會念兒歌,進一步培養幼兒的幼兒的語言表達能力。 活動准備:1、圖片紅綠燈、斑馬線 2、兒歌《交通燈...》 活動過程: 1、手指游戲,穩定幼兒情緒。 「小朋友們伸出小手,跟叔叔一起玩個手指游戲好不好?」 2、談話,引入主題。 「小朋友們知道怎樣過馬路嗎?過馬路時應該注意些什麼?」 (幼兒討論) 3、出示圖片,提高幼兒興趣。 「我們中三班小朋友太乖了,叔叔讓你們看以些圖片好不好?想不想看?小朋友們把小眼睛閉上,叔叔把小圖 片請出來,3,2,1,好了,睜開小眼睛。」 「這是什麼呀?(紅綠燈)小朋友們見過嗎?小朋友們跟爸爸媽媽上街的時候有沒有見過?」(幼兒討論) 4、引導幼兒認識紅綠燈 「中三班小朋友真棒,叔叔來告訴小朋友,這個是紅綠燈,小朋友們跟爸爸媽媽上街時候可以看一看,馬路上的十字路口就有了。」 5、引導幼兒討論 「我們中三班小朋友那麼聰明,那麼,你們知道要怎樣看紅綠燈嗎?」 (幼兒討論) 6、講解怎樣安全過馬路 「小朋友說街上車多不多?危不危險?所以小朋友們一定要知道怎樣看紅綠燈是不是。那小朋友們要張開小嘴巴跟叔叔學了好不好。」 「紅燈停(出示圖片紅燈),綠燈行(出示圖片綠燈)。」(反復教幼兒三遍) 7、引導幼兒認識斑馬線 「小朋友們看,這又是什麼呀?你們有沒有見過」(同上,介紹紅綠燈時一樣) 「小朋友們張開小嘴巴跟叔叔念,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8、引導幼兒學習兒歌 「今天中三班小朋友表現太棒了,叔叔來你們一首兒歌好不好?每個小朋友都要張開小嘴巴跟叔叔讀了,叔叔來一下,看哪個小朋友的聲音最好聽,等一下我們就送小星星給它。」 9、帶幼兒讀兒歌(引導幼兒讀第一遍,鼓勵幼兒讀第二遍,表揚幼兒讀得棒,提到幼兒興趣,讀第三遍。)10、延伸 「小朋友跟爸爸媽媽上街時候還要注意些什麼呀?」 (做公車時先下後上,上街時要拉好爸爸媽媽的手,不能攀爬街上的護欄等等) 1 1、請小朋友跟圖片紅綠燈說再見,活動結束。
⑵ 幼兒園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月教案
活動目標:1、培養幼兒初步的自我保護意識。 2、讓幼兒了解火災發生的幾種原因,懂得如何防範。 3、初步掌握幾種自救逃生的方法及技能,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活動准備:課件、圖片、玩具、毛巾、電話、幾種防火安全標志。 活動重點難點: 重點:防火; 難點:自救。 活動過程 1、從一些物品中找出幼兒不能玩、易引起火災的東西,激發幼兒的活動興趣。 2、觀看課件,引導幼兒說出火災的危害。火不僅能燒毀房子,燒傷人,還會燒毀森林,污染空氣。 3、通過課件,引導幼兒說出預防火災的方法,認識「防火」標志。 ①預防火災,小朋友們不能隨便玩火。 ②蚊香不能靠近容易著火的物品。 ③不能隨便燃放煙花爆竹。 ④小朋友不能玩未熄滅的煙頭,見了沒熄滅的煙頭應及時踩滅。 ⑤認識「嚴禁煙火」的標志。
⑶ 幼兒園學前班法制教育教案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明確指出: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幼兒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為貫徹落實《綱要》精神,將幼兒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的指導思想,本人將本著保護和教育並重、幫助和提高共進的原則,根據幼兒的實際生活,預設豐富的安全活動,在幼兒園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加以落實,從而樹立幼兒的安全意識,學習簡單的自我保護技能,獲得健康的、全面的發展。 二、活動目標: 1、了解生活環境中的不安全因素,懂得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安全,對陌生人、危險事物等有警惕心。 2、學習預防危險、自我保護的簡單知識,遇到危險能保持冷靜、嘗試解決或預防危險。 3、能積極主動地參與各項活動,感受活動的樂趣。 三、具體措施: 我們將在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安排安全活動內容,採用集體、小組、個別活動等多種方式,努力達到安全教育活動目標。 (一)、生活環節 1、來園: 注意幼兒的健康狀況、情緒狀態,熱情招呼幼兒,注意他們是否帶有危險物品,如:別針、紐扣、小刀、硬幣、鐵絲、玻璃器皿等。如果有,要及時將其收藏,以免發生意外。 2、晨間活動: 按照活動計劃表或根據天氣情況安排幼兒進行體育鍛煉。活動前,檢查場地、器械的安全性。較高氣溫的情況下,組織幼兒在陰涼處活動,以平和活動為主,提醒幼兒休息、擦汗、調節活動量。教育幼兒正確、安全地使用體育器械,用正確的方法運動,如走跑跳攀爬鑽等,防止幼兒互相碰撞,提醒幼兒注意運動方向,靈活躲避。 3、早操: 要求幼兒有力度、合拍地做早操,對個別體弱幼兒可以安排其適當休息。 4、晨談: 教師可以根據預設的晨談內容與幼兒討論、交流,也可以根據臨時情況變動。交談內容:怎樣玩滑滑梯又有趣又安全;喝水也要講科學;用傘的安全;廚房裡的安全;怎樣用學習工具等等。 5、午餐: 要求幼兒正確使用餐具安靜用餐,不打鬧、嬉笑,以防止飯菜誤入氣管內。吃完後自己收拾殘渣倒進桶中。 6、午睡: 睡前提醒幼兒解好小便,自查有無玩具、小顆粒材料、危險品帶入寢室內,教師復查。在幼兒睡時,教師和保育員要巡視幼兒是否有不良的睡眠習慣,如看到幼兒蒙被、咬被等情況要及時制止。 7、下午游戲: 游戲活動所用的材料、工具必須安全、衛生,尤其要檢查剪刀、鉛筆塑料玩具等,是否太尖或有損害。要教育幼兒正確使用工具,切勿以尖端指向自己或他人,切勿手持工具在室內跑動,用完後要及時放入盒子內。 8、離園: 離園時提醒幼兒整理衣物,家長來接時,親手把孩子交到家長手中,提醒家長帶孩子玩大型玩具時要關注孩子,防止孩子發生意外,要制止孩子不正確的玩法,教育孩子和同學友好的玩.
⑷ 幼兒園安全課教案
中班安全教案
活動內容:危險的地方我不去
活動目標:
1. 通過游戲,了解家中的危險有哪些
2. 形成在家中的自我保護意識
活動重點:通過游戲,了解家中的危險有哪些
活動難點: 形成在家中的自我保護意識
活動准備:
知識經驗:在家中和家長一起了解了危險的東西
物質方面:視頻儀、圖片
活動過程:
一、教師提問:
1.「教師提問:小朋友知道我們在家中有的是請可以做,有些事情我們千萬不能做,不然就會發生危險,誰能告訴我們你知道的家中存在的危險有哪些」
2.幼兒討論家中危險的地方。教師引導幼兒說出廚房、客廳、陽台危險地地方。
二、教師通過觀看圖片 ,讓幼兒理解什麼是家長危險的事情。
1.廚房的刀子
2.客廳的電源
3.陽台太高了
4.家裡還有哪些地方是危險的呢?
三、教師以問答游戲的形式讓幼兒理解危險的事情不能做。
1.教師和小朋友玩一個游戲,名字是《問大歌》,老師提問說前半句:廚房的危險在哪裡?你們回答廚房的危險。
2.教師和配班老師做示範。
3教師和幼兒一起回答。理解危險地地方不能去,要學會保護自己。
4.那麼我們自己在家的時候怎樣保護自己呢?
(1)不能自己去陽台
(2)不能隨意去弄插座電源
(3)廚房的東西在爸爸媽媽的安排下可以動,幫助媽媽做事情。
四、教師小結,幼兒通過看圖片,及幼兒間的合作與商討 形象的幫助幼兒記住家中的危險有哪些,知道怎樣避免家中的危險。
⑸ 小班法制安全教育的教案
首先要吃透教材抄,把教材的編寫意襲圖弄明白,讀懂參考教學用書很重要.
其次要備學生、備課文、備自己,有教學思路
教案的格式:一教學內容分析;二教學目標(分為認知目標,技能目標,情感目標)三教學重點與難點;四學習者特徵分析;五教學策略與設計;六教學過程(重點);七教學評價設計;八課後反思及自我評價.
⑹ 幼兒園弘揚法治精神主題教案小班
【活動背景】
做好法制宣傳活動,舉行「學習憲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主題班會,積極響應號召。
【活動目的】
1.通過班會,加強法制教育,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完善學生的社會責任意識。
2.引起學生的現實關注,激發學生的參與意識,將校內法制教育學習與社會生活實踐:相結合,有助於學生自覺地提高公民意識和法律意識、社會責任感、社會認識能力。
【活動方式】
班幹部主持,師生共同參與,以講解、朗誦、討論、競賽等形式展開。
【活動要求】
注重人人參與,講究活動秩序,聯系實際。
【活動過程】
一、主持人開場導語,說明對中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的意義。
甲:學習法律是社會進步對個人的外在要求。現代社會是法制社會,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法制建設的逐漸完善,人們的生活與法息息相關。學法、守法、用法成為社會的一種風尚,不懂法、不學法的人在現今社會將寸步難行,無法立足,因此,在學生中開展法制教育是社會對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現代人的一種內在修養。伴隨著社會的進步,人的內在素質的內涵正在逐漸豐富。以前的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現代人除了具有豐富的文化知識之外,還應該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紀是每個社會公民的義務,
乙:尊法守紀是保護每個人個人利益的保障。
合:為此我們開展主題為「學習憲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的主題班會。
二、《憲法》法律知識簡介(學生10人)。
主持人:《憲法》共四章:第一章,總綱;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三章,國家機構;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10名學生帶領同學們學習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三、案例結合,討論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學們,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發生在我們身邊的許許多多鮮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訴我們,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密不可分。學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學們都有十七、八歲了,相信大家都會判斷是非對錯,可是,為什麼又有那麼多的未成年人因為一時的糊塗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現在,隨著社會的發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沒減,面對這個沉重的問題,我們是不是應該去深思呢?
案例一:據《閩西日報》報道:2005年6月26日中午,某中學生林某因與同年級同學鍾某發生矛盾後斗毆,當晚8時許鍾某糾集同學挾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內,將林某打倒在地。後來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對其中的王某等人亂刺後逃離現場,王某被刺後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11月17日,縣法院以林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案例二: 2010年12月11日上午7點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學高二1班學生小陽與同班同宿舍同學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發生口角沖突,小陽用刀捅傷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學小宇在勸架過程中也被小陽捅傷,之後小陽割腕自殺。當學校領導趕到現場將3名學生送往州醫院救治時,小磊和小宇經搶救無效死亡,小陽在醫院包紮後被公安機關控制。
案例三:06年,一名19歲青年利用木馬程序通過極復雜的手段,在三天內從一名網友的網上銀行賬戶分16次盜走存款1.5萬元。上午,黑龍江青年於龍因涉嫌犯有盜竊罪在朝陽法院受審。法庭上,於龍對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帶出法庭的一刻,他回過頭向旁聽席上早已淚流滿面的母親喊了一句:「媽,對不起。」於龍實施犯罪時剛滿18歲。據於龍講,他上初中的時候曾在一家電腦公司打工,從事電腦配件工作。被捕前於龍處於無業狀態。
案例四:06年,15歲的小傑是一名網路游戲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級相當高的裝備,讓小傑好生羨慕,小傑和「白天使」聊了起來,發現「白天使」竟就在不遠的網吧,突然心聲歹念,打算帶著一群朋友前去,脅迫「白天使」將裝備交出來…為了網路裝備,不少青少年寧願以援交、詐騙、恐嚇手段來得到寶物,類似這樣的案例,已成社會隱憂。
案例五:16歲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網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戲時,由於技術欠佳,每次都被別人「捅」倒。坐在旁邊的一同齡少年忍不住對胡某冷嘲熱諷。在網路上「殺」紅了眼的胡某當即火冒三丈,抽出隨身攜帶的刀具捅向這位少年,致使其當場死亡。而胡某依舊深浸在暴力游戲中。
案例六: 誰應為未成年人夜不歸宿負責任?曉雪今年17周歲。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課余時間常與社會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進行小的賭博,觀看色情淫穢電影,甚至夜不歸宿。叔叔得知此情況後告訴了曉雪父母,並勸說他們多管管孩子。可他們卻說曉雪已經懂事,不會出問題的。無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曉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卻反唇相譏:「你侄女願意住在這兒,叫我有什麼辦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請問,曉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為是否違法,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案例七:「才5塊錢就要判刑呀」幾個中學生談及下面這個案例時,幾乎都表現出驚訝,都不理解:區區5元錢怎麼和觸及刑法呢? 某中學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網吧碰面,其中馬某提出「弄點錢」上網,其餘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將路過此處的陳某從自行車上拉下,對其一頓拳打腳踢,搶得現金5元後逃離現場。案發後四人相繼落網。法院認為四被告行為構成搶劫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4000元。因在緩刑期內,他們為此失去了寶貴的高考機會,但悔之晚矣。
案例八:16歲的男孩小華雖然從小愛玩好動,但學習成績還算不錯。這個年紀的孩子,愛打游戲機的挺多,小華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戲機房裡,小華認識了一群「哥們」。他們掏出一種白色粉末,圍坐在那裡吸,一副「飄飄欲仙」的樣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華的好奇。當「哥們」慫恿他嘗一口時,小華毫不猶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後來,為了弄錢吸毒,小華開始學會說謊,學也沒心思上了,甚至騙起低年級同學的錢。
案例九:「我爸是李剛」 。 2010年10月16日晚,一輛黑色轎車在河北大學校區內撞倒兩名女生一死一傷,司機不但沒有停車,反而繼續去校內宿舍樓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學生和保安攔下,該肇事者不但沒有關心傷者,甚至態度冷漠囂張,高喊「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後經證實了解,該男子名為李啟銘,父親李剛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長。此事一出迅速成為網友和媒體熱議的焦點,「我爸是李剛」語句也迅速成為網路最火的流行語。
案例十:「葯家鑫事件」。 21歲大學生葯家鑫,深夜駕著私家車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騎電動自行車的女服務員張萌(化名),下車後發現張萌在 看自己的車牌號,葯家鑫拿出刀子,對張萌連捅8刀,致其死亡。
小結:由於法制觀念淡薄,法盲現象嚴重,在不知什麼是違法犯罪的情況下觸犯刑律的事也屢有發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識,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時卻不會保護,吃啞巴虧的人也確有不少。所以我們青少年要學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學會用法。
四、討論: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
沉迷網路,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惡習,情感糾葛,模仿追風,驕縱溺愛,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國家的有關的規定: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這一年齡段稱為完全負刑事責任時期。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一年齡段成為相對負刑事責任時期。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一年齡段稱為減輕刑事責任時期。不滿十四周歲的人,一律不負刑事責任。這一年齡段稱為絕對無刑事責任時期。同時刑法還明文規定,因不滿十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五、學習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徵兆,杜絕犯罪。
1.對學習不感興趣,學習成績無緣無故的下滑, 不按時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考試時進行抄襲,對考試結果不以為然,留級也無所謂;
2.對事物的興趣開始變化,勞動懶散,上課思想不集中,而對武打、言情和低級庸俗甚至黃色的錄像、書刊和光碟甚感興趣;
3.經常遲到、早退、曠課,厭惡學校生活,這種孩子如果與校外的不法分子或無業人員有了聯系,就會越來越不願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變化,如精神恍惚,情緒波動,舉止反常,心神不定,東張西望;
5.對教師和家長的關心幫助表示反感,甚至懷有敵意,惡語頂撞,有時給教育者出難題,看笑話;
6.對遵守紀律、要求進步的學生進行諷刺、挖苦和打擊,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跡或不法行為的人,把反社會的人格或行為當作是「勇敢」的表現;
7.原本養成的生活規律出現變化,如從早起變成睡懶覺, 從注意衛生變為邋裡邋遢、不修邊幅甚至骯臟,或一反常態地特別喜歡梳妝打扮;
8.道德品質起了變化,如從誠實變成愛撒謊, 愛說空話、大話、假話,從謙虛變成傲慢,從斯文變成野蠻,喜歡逞能,從文明禮貌變成口吐穢言、動作粗野,或在家長、老師面前循規蹈矩,而背後卻胡作非為;
9.結交不三不四的人,或與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結交, 或拉幫結伙聚在一起甩撲克打麻將,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場所, 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亂;
10.過分追求物質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為習慣,如抽煙喝酒等。
六、法律知識搶答。
我們以小組為單位進行法律知識竟答,法律知識竟答分抽簽必答和小組搶答兩部分,必答題20分(每組抽5題);搶答題答對10分,答錯扣10分,最後看哪個小隊得分最多就是優勝小隊。知識競賽題目由法律知識中抽取。
必答題: 共20問(略);搶答題: 共14問(略)
七、活動總結。
不管一個人的知識多麼豐富,一個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當他帶上法盲的眼鏡時,就容易走錯路,跨過法律的界線。讓我們擦亮法律的鏡片,讓他們與法同行吧。
共勉:「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佛教中有個故事,說一日佛祖閑坐於花園的井邊向下望去,看到無數生前作惡多端的人正因自己的邪惡而飽受地獄之火的煎熬。此時,一個江洋大盜透過地獄之火看到了慈悲的佛祖,立刻向佛祖高聲呼救。佛祖以他睿智的目光看到此盜生前雖然殺人越貨,無惡不作,但是,有一次走路正要踩到一隻小蜘蛛時,卻突生惻隱之心,移開腳步使其得以存活,成了一生中罕見的善業。佛祖決定用那小蜘蛛的力量來救他脫離苦海。一根蛛絲從井口垂了下去,那大盜發現了,並立刻抓住游絲向上爬去。不想其他備受煎熬的惡人們看到了也蜂擁上來抓住了游絲,任憑大盜惡聲大罵,他們仍然拚命地向上爬。大盜怕游絲不堪重負,毀了自己脫離苦海的惟一希望,便抽刀將身下的游絲砍斷,結果,本來攀很多人都安然無恙的蜘蛛絲卻突然崩斷,大盜也因拋棄了心中最後的憐憫,而重新跌入萬劫不復的地獄。這個故事至少告訴我們:很小的善,可以拯救很多人的生命;很小的惡可以毀了一個人最大的希望。
⑺ 幼兒園安全法治教案大班遇到危險怎麼辦
【設計意圖】
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幼兒年齡小、安全意識薄弱、安全防護能力差,所以,安全問題是時時存在,危險處處可能發生,這足以引起大家的廣泛關注,特別是教師的重視。正如《綱要》中指出「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工作首位」。而「受人於魚不如授之於漁」,時時防護幼兒的安全顧然重要,而教給他們如何進行自我保護更是重中之重。而且,漫長的暑假馬上就要開始了,許多家長無暇照管幼兒,會讓幼兒單獨在家,不安全因素時時存在,教給幼兒如何進行自我保護是幼兒園教師勢在必行、責無旁代的任務。於是,在本學期我就設計了安全教育活動《遇到危險怎麼辦》,主要目的是讓幼兒知道自我保護的重要性,增強自護意識,掌握必要的、正確的自護常識,有效的進行自我保護,讓每個幼兒都能平安、健步康、快樂的成長。
【活動目的】
1、通過活動讓幼兒知道自我保護的重要性,增強自護意識。
2、教會幼兒一些必要的自護方法,並能進行必要的自我保護。
3、培養幼兒的觀察能力、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等綜合能力。
【重點難點】
1、活動重點:通過活動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活動難點:使幼兒掌握一些自護方法進行自我保護。
【活動准備】
1、安全教育小故事的圖片、影碟片等相關資料;
2、影碟機;
3、獎品;
【活動過程】
(一)教師以「生活中的危險真不少」引入課題,,吸引幼兒的注意力,激發幼兒參與活動的興趣。
(二)組織幼兒觀看四個安全教育小故事的前半段:
1、小孩獨自在家時,突然發現小偷進屋偷東西;
2、小孩獨自在家時,有陌生人敲門;
3、小孩獨自在家時,家裡突然著火了;
4、小孩獨自在家時,突然發生了食物中毒、受傷、生病的事件;
(三)組織幼兒自由討論:遇到上述的四種危險時,怎麼辦?
(四)師生談話活動,教師引導幼兒想出各種正確有效的辦法。
(五)組織幼兒觀看四個安全教育小故事的後半段:
1、發現有小偷時,可悄悄的溜出門去報警或找鄰居幫忙等;
2、有陌生人敲門時,不可隨便打開門,可打電話告訴大人等;
3、家裡著火了,先打開門逃生再求助,無法逃生時要先打電話告訴大人、打電話報警等;
4、發生食物中毒等事件時趕緊打電話告訴大人等;
(六)師生共同小結影蝶片中傳授的辦法和小朋友及教師想到的辦法,教師要一邊小結一邊出示相應的圖片或資料強化幼兒的記憶。
(七)活動小結:
1、教師再列舉一些生活中可能發生的危險,並介紹其應變與防護的辦法;
2、教育幼兒生活中時時處處都可能發生危險,只有不去做危險的事,並在面對危險時能夠保護自己才能避免災難的發生;
【活動延伸】
激勵幼兒在平日生活中多注意觀察生活中可能發生的各種危險,在自主尋求自護辦法後,與大人共同商討自護的辦法。
【活動反思】
活動能圍繞幼兒們需要的、感興趣的、急於想知道或解決的,且在生活中隨時都可能發生的安全自護問題來有目的的開展活動,使幼兒能充份調動所有的智慧去灘索、去發現,並有效的去建構新的認知結構。且活動取材於生活並運用於生活,具有很強的真實性與實用性。
整個活動不是停留在簡單的說教上,而是幫幼兒設計情景,進行角色換位,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即授之於漁,使幼兒能真切的體察真情實境,有效的提高自護意識。
在活動中教師能給予幼兒充足的、自由的探索的時間和空間,並創設有利於並能推進活動開展的教育氛圍。從活動的效果來看,活動完成了預期的目標,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取得了預期的成效,是一次成功的安全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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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克己復禮為仁」版
講的是君子的一切行為都要符合「權禮」的規范。只有合「禮」,才能無往不利。這不是講的義務,西方人喜歡講權利和義務,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有權力就有義務,反過來有義務就一定享有權利。
如果非要把儒家講的「禮」套到權利和義務的公式里邊去,那就遵守禮是義務,獲得成功就是相應的權利。但這是生搬硬套。要用西方的思維來學習傳統的儒家文化肯定是有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