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在數學教學中滲透法制教育 反思
淺談怎樣在數學教學中滲透法制教育
教師:邵梅
近年來,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成為社會關注的一大問題。許多孩子因為父母外出而得不到父母的關愛,性格變得內向,不愛說話,不愛交流,有的還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我們教育工作者又面臨著新的問題、新的挑戰。在教好學生書本知識的同時,更要教會學生學法、知法、守法。
數學源於生活,又應用於生活,在數學學科知識中同樣蘊含著豐富的法制資源,從法制教育在教育教學中滲透來看,數學教學中有其他學科無法達到的優勢。比如數學在各學科中處於中心地位,學生學習時間長,關鍵是如何開發和利用法制教育資源與數學課堂教學相結合,以達到教育教學的目的。作為一名數學教師,本人認為純粹的法制教育比較枯燥,學生未必喜歡聽,在不增加學生學習負擔的前提下,讓適量的法制知識滲透到數學課堂中,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今,犯罪呈現學生化,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迫在眉急。現結合小學數學知識,淺談應從哪些方面更好地在數學教學中開展法制教育。
一、教師以身作則,遵紀守法做好表率
教師是學生心目中的榜樣,老師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我自然而然地影響著學生。這就要求教師在平時的工作中必須是一個遵規守紀的人,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與同事爭吵,在上課時更不能隨意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更不能張口就罵不聽話的學生。而且教師在教學不適地對學生進行法制知識、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小學生守則等方面方面的學習,教導學生每時每刻用規范和守則中的各條嚴格要求自己。爭當家中的乖娃娃,搶做學校的好學生。
二、在數學課堂中找准「滲透點」
要想在數學課堂中滲透法制教育,教師就要認真鑽研教材,充分挖掘教材中潛在的法制教育元素,尋找法律知識的切入點和滲透點,把法律知識自然融入數學教學之中。我在上一年級第一學期的一堂數學課上,授課內容是對平面圖形的認識,結合討論交通指示牌的含義滲透安全與交通法的教育。在二年級下冊講授重量單位「千克、克」的認識,我一邊指導學生通過天平稱出一千克的重量,一邊告訴學生:公平交易,誠實做人,一千克雖輕但意義非凡。
這樣做一是較好地解決了法制教育與一般教育在課時上的矛盾。滲透教育追求的是與主課內容的自然融合,並非教師在主課中設置專門時間來進行法制教育,且有助於豐富主課內容,拓展學生的知識面。二是較好地解決了法制教育與學校教學大綱或教學計劃間的矛盾。法制滲透教育的內容是依主課內容確定的,無需改變教學計劃或教學大綱,也無需重新編印專門的法制教材,只是通過授課教師的巧妙安排來實現法制教育。三是可以充分調動少年兒童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它是通過具體的課本內容來演繹法律條文,使抽象的條文形象化、實用化,更容易被學生接受和理解。
同時教師在數學教學中滲透法制教育,要注意研究法制教育的滲透方教師在數學教學中滲透法制教育,要注意研究法制教育的滲透方法,使法制教育與數學教學自然融合,切不可喧賓奪主,把數學課上成了法制課。
三、充分挖掘日常生活中的法制資源。
主要是指學生日常生活中遇到過的或身邊熟悉的事物。因為是親眼所見或親身經歷過的事情,所以更加能深入學生的內心世界,更容易引起學生的共鳴,更能激發學生探討的熱情。
如我們學校的前面就是街道,平時常有老師和同學抱怨靠近街道,車輛通過或居民辦紅白事放炮,教室就會受到嚴重的噪音干擾,影響上課。這是大家都十分熟悉的情況,但不知道或是沒有更深一步地思考該如何處理。我們意識到這是一個很好的可以利用的素材,可以把與它有關的法制資源挖掘出來和適當的教學內容相結合。教師可以滲透《環境噪音污染法》第36條及《城市區域環境雜訊標准》中都有所規定。
在學過簡單的統計後,有一道題是:站在馬路口,統計在一分鍾內通過的各種車輛的數量。我在帶領學生去統計前,首先對學生進行安全和遵守交通法規的教育,到達現場後再對學生進行反面教育,假如在十字路口不按紅綠燈的指示行駛,即不遵守交通法規,對會出現的後果進行設想。學生通過設想討論一致認為:遵守交通法規不但是對別人負責,更是對自己負責。學生在學習知識的同時,又認識到了交通法規的重要性,進而拓展教育范圍。
四、開展數學游戲活動,滲透法制教育
在豐富多彩的數學教學活動中,如果教師能把進行法制教育的方法、時機掌
握恰當,運用靈活,對提高學生的思想覺悟,抵制心靈污染,定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例如三年級學過簡單的統計後,有一道題是:站在馬路口,統計在一分鍾內通過的各種車輛的數量。我在帶領學生去統計前,首先對學生進行安全和遵守交通法規的教育,到達現場後再對學生進行反面教育,假如在十字路口不按紅綠燈的指示行駛,即不遵守交通法規,對會出現的後果進行設想。學生通過設想討論一致認為:遵守交通法規不但是對別人負責,更是對自己負責。學生在學習知識的同時,又認識到了交通法規的重要性。例如我在教學百分率時,將徵收個人所得稅的稅率計算方法設計成作業題,既融入到了所學的知識中,又向學生們滲透了稅法的教育。通過具體的教材內容來演繹法律條文,使抽象的條文形象化、具體化和實用化,更容易被學生接受和理解,學生在掌握知識的同時,又理解了交稅和護稅的光榮。又例如,我們在數學游戲教學時,藉助情景教學,結合游戲規則對學生進行遵紀守法教育。使學生知道了為什麼要守法,怎樣守法,什麼叫犯罪。從而懂得了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律常識。例如,在進行口算搶答游戲時常常出現個別同學站起來回答,故意大錯等現象,使游戲就無法進行。針對這些現象,我在講清游戲規則的同時,利用這一時機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讓學生知道:游戲中的規則就好比我們國家的法律,大家在游戲時不遵守規則,游戲就無法進行。我們在社會生活中不遵守法律,我們的國家就不能安定。所以,同學們要從小養成遵規守紀的好習慣,這樣才能適應、適合於我們的社會。總之,在豐富多彩的數學教學活動中,如果教師能把進行法制教育的方法、時機掌握恰當,運用靈活,對提高學生的政治思想覺悟,抵制精神污染,定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 法制教育要講究「滲透」方法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可以採取靈活多樣的教學方法潛移默化的對學生進行德育教育,比如研究性學習,合作性學習等。在數學中,有很多規律和定律如果光靠老師口頭傳授是起不到作用了,這時候就可以引導學生進行討論,共同思考,總結。這樣不斷可以培養學生的各種能力,而且還可以培養他們團結合作的能力等。拿教學方法來說,我們可以採取小組合作學習法,這種學習法共享一個觀念:學生們一起學習,既要為別人的學習負責,又要為自己的學習負責,學生在既有利於自己又有利於他人前提下進行學習。在這種情景中,學生會意識到個人目標
與小組目標之間是相互依賴關系,只有在小組其他成員都成功的前提下,自己才能取得成功。還可以從小讓他們養成嚴肅看待他人學習成績的習慣。
六、教學活動中抓住「滲透」時機
在豐富多彩的數學教學活動中,如果教師能抓住時機進行法制教育,凈化學生心靈。對提高學生的思想覺悟,抵制心靈污染,定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在學過簡單的數據整理後,我給學生布置作業:放學回家後調查自己家裡每天使用垃圾袋的數量,通過計算一個家庭一個月使用垃圾袋的數量,然後結合垃圾袋對環境造成的影響,說說自己的看法,這樣學生既掌握了有關的數學知識,又對他們進行了環保教育,可謂是一舉兩得。
七、數學教學中正確利用法律資源
在課堂教育教學中如何選擇相應的法制資源並正確地利用這些法制資源呢?應該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法制資源的選擇不但要與數學學科的教學內容聯系緊密,而且要結合數學學科的特點,有利於開展數學教學,法律條文中許多量化的內容可以用作數學學科教學的素材。
二、法制資源在數學教學中的運用要精心設計,過渡自然,不要牽強附會,生搬硬套,通過精心選擇有效的教學手段,巧妙設計合適的切入點。可以以一個數學問題引出相關的法律條文,也可以用課堂教學中相關的數學知識為解決法律問題提供幫助。
三、法制資源的開發和利用要有持久性。「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育不是一時的事,而是一世的事,法制教育也同樣如此。如果僅是偶爾為之,還不如不為。
四、深化法制教育資源在數學學科教學中的作用。要使學生認識到數學知識對於法律條文的制訂、執行、應用都有著積極的作用和影響,法律中也蘊含著許多數學方面的內容對數學學科法制資源的開發和利用還僅僅處於初步的探索階段,還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有待改進,這不是一個短期行為,需要我們長時間地進行下去。深入到教學中,多思考各方面的問題,勇於探索,優化法制資源的開發和利用,以達到最佳的育人效果。
總之,小學生違法犯罪,是我們最不願看到卻又無法迴避的社會現實。加強
小學生普法教育,是整個社會的共同責任,也是刻不容緩的事情,需要我們每一個人共同的努力,法制教育不是一朝一夕和幾堂課就能解決的事情,只有在平時教育中加以重視,並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深化、細化法制教育。在數學教學中滲透德育教育也要注意它的策略性,一定不要喧賓奪主,要提高滲透的自覺性,把握滲透的可行性,注重滲透的反復性。我相信只要在數學教學中,結合學生思想實際和知識的接受能力,點點滴滴,有機滲透,耳濡目染,潛移默化,以達到德育、智育的雙重教育目的。讓我們共同攜手為學生的健康成長築起一片純潔干凈的法制天空,促使他們身心健康快樂地成長。
② 以案釋法,法制伴我行第七期學習反思
案例一:16歲的小剛是某中學初三學生。某日下午放學後,同班女生小靜看見小剛臉上有汗珠,就上前用餐巾紙為他擦汗。這一親昵的舉止恰好被從一旁經過的班主任田老師看見。田老師當即把小靜叫到辦公室,給小靜看了兩頁日記(是田老師私自從小剛放在課桌內的日記本上撕下來的,上面記錄了小剛對另一名女生的好感),並對小靜說,小剛很花心,腳踏兩只船。從第二天起,田老師便不準小剛進教室上課,而讓他先好好反省自己的錯誤。小剛的父母多次來到學校,懇求讓孩子上課,都被田老師拒絕了。小剛的父母很著急,請律師向縣委宣傳部、縣教育局和孩子所在學校發了法律建議書,要求讓孩子復課,但田老師仍然不準小剛上課。直到五日後,學校校長下命令,小剛才進了教室。但小剛因不堪心理壓力,當天便離家出走,直到第二天下午才被找回。隨後不久,小剛一紙訴狀將田老師告上了法庭,要求田老師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法院經審理認為,田老師未經學生小剛的同意,偷看小剛的日記並給他人傳閱,還在學生中講有損小剛名譽的話,其行為已損害了小剛的名譽權和隱私權;同時,田老師以小剛早戀而要求其寫檢討為由,不準小剛上課學習,該行為侵害了小剛的受教育權。據此,法院判決田老師向小剛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
案例分析:受教育權是一項基本人權,是公民所享有的並由國家保障實現的接受教育的權利,是憲法賦予的一項基本權利。受教育權不是一項抽象的權利,而是一項包括入學、參加課堂學習、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等內容的實實在在的具體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這里的「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主要是指課堂教學,離開了課堂教學這一基本活動,受教育便成了一句空話。 田老師因懷疑小剛早戀而長時間不讓其進教室上課,事實上剝奪了小剛接受教育的權利,從而構成了對小剛受教育權的侵犯。小剛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對違紀的學生能否進行停課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對於那些嚴重擾亂課堂秩序,使得課堂活動無法順利進行的學生,令其停課是否會侵犯學生的受教育權?我們認為,坐在教室里上課是學生接受學校教育的必要的形式保證,如果學生在課堂上並未從事學習活動,則其受教育權並未真正得到實現。雖然不學習是學生自願而為的一種錯誤選擇,但對於負有教育職責的教師而言,對其完全放棄不管也是明顯不妥的。此時,教師可以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在一般的批評教育無法奏效的情況下,為了保證課堂秩序,為了其他學生的正常學習不被干擾,由學校責令違紀學生進行短暫的停課反思,並對其在停課期間的在校活動作出安排,應當是可以考慮的一種教育懲戒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停課不是讓學生直接回家,而是在校園內對學生的活動作出特殊安排。與臨時隔離的教育懲戒方式一樣,停課只能針對那些嚴重擾亂課堂秩序的學生,且在實施之前必須是教師已經對其進行了充分的提醒和告誡。停課的時間應當盡量短,一連幾天甚至幾個星期不讓學生上課,則是明顯違法的。總而言之,學校、教師應當慎重對待停課,不要濫用停課的懲戒權。實踐中,對於那些未完成作業、未按時交納學費或其他費用、輕微違反課堂紀律的學生,一些教師動輒不讓其進教室上課,甚至直接將其趕出校門,這些做法是非常不妥的,明顯構成了對學生受教育權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