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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校教學計劃

發布時間:2021-01-31 07:37:24

⑴ 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的文本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中國共產黨黨校教育體系,推進黨校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黨校工作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國共產黨黨校是在黨委直接領導下培養黨員領導幹部和理論幹部的學校,是黨委的重要部門,是培訓輪訓黨員領導幹部的主渠道,是黨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
各級黨委要把黨校辦成培訓輪訓黨員領導幹部,培養黨的理論隊伍,學習、研究和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等重大戰略思想的重要陣地,使之成為幹部加強黨性鍛煉的熔爐。
第三條 黨校工作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堅持從嚴治校、從嚴施教、從嚴管理,切實加強校風和學風建設。
第四條 黨校教育的總體要求是,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按照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艱苦奮斗、執政為民的要求,尊重和研究幹部成長規律和黨校教育規律,針對幹部成長的特點和需求,以馬克思主義理論特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主課,培養忠誠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德才兼備的黨員領導幹部和理論幹部。
第五條 黨校的基本任務是:
(一)培訓輪訓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及後備幹部,培養理論幹部;
(二)承辦黨委和政府舉辦的專題研討班;
(三)圍繞國際國內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開展科學研究,承擔黨委和政府下達的調研任務,推進理論創新;
(四)針對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開展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的理論宣傳,開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
(五)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開展學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幹部繼續教育和培訓;
(六)開展同國內國(境)外教育、研究等機構和組織的合作與交流。
第六條 圍繞黨校教育的目標要求,提高學員以下5個方面的素質和能力:
(一)掌握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
(二)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始終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樹立大局意識,注重調查研究,善於分析解決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四)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增強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意識,嚴於律己,言行一致,艱苦奮斗,清正廉潔;
(五)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備勝任本職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識和領導能力。
第二章 設置體制
第七條 中國共產黨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分別設立中央黨校,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市(地)委黨校。
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中央金融機構黨委、中央企業黨組(黨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可設立黨校。
中央黨校和地方黨校,可設立分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縣(市)委黨校。不設立縣(市)委黨校的,可設立市(地)委黨校分校。
第八條黨委對黨校的領導主要包括:
(一)傳達中央和上級黨委的重要決定,把黨校工作納入黨委整體工作部署和黨的建設總體安排,定期研究解決黨校改革和發展的重要問題,並進行督促檢查;
(二)制定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黨校培訓輪訓的政策,把幹部的培訓和使用結合起來;
(三)配備、考核黨校領導班子;
(四)建立健全黨政負責同志到黨校講課、作報告和同學員座談的制度;
(五)發揮黨校在黨委和政府決策中的思想庫作用;
(六)協調有關部門支持黨校工作,為黨校提供必備的辦學條件;
(七)定期召開黨校工作會議,交流經驗,部署工作。
第九條黨校實行校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校委會」)領導體制。校委會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委員由同級黨委任命。校委會工作由校長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長主持。
第十條 黨校校長一般由同級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兼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長可按同級黨委部門正職領導幹部選配並作為同級黨委成員提名人選。
第十一條上級黨委黨校負責對下級黨委黨校進行業務指導,包括:
(一)對下級黨委黨校執行中央有關黨校工作的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調研,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對下級黨委黨校的教學、科研、師資培訓、信息化建設等進行調研,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三)制定科學的辦學質量評估體系和辦法,與有關部門共同對下級黨委黨校工作進行評估;
(四)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對下級黨委黨校的教材編寫、科研課題立項、學科建設、學位評定等工作進行協調和指導;
(五)定期召開下級黨委黨校校長會議,溝通信息,總結經驗,研究工作。
第三章 班次學歷
第十二條黨校的班次主要包括進修班、培訓班、專題研討班和師資培訓班等。各種班次的學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三條各級黨校根據幹部輪訓規劃舉辦進修班,完成各級在職黨員領導幹部的輪訓任務。
中央黨校主要輪訓省部級黨員領導幹部、正廳局級黨員領導幹部和縣(市)委書記。
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主要輪訓副廳局級黨員領導幹部、正縣處級黨員領導幹部和鄉(鎮)黨委書記。
市(地)委黨校主要輪訓副縣處級黨員領導幹部和正鄉科級黨員領導幹部。
縣(市)委黨校主要輪訓副鄉科級黨員領導幹部和基層黨員幹部。
第十四條 市(地)委以上黨校開設中青年黨員領導幹部培訓班,對後備幹部進行任職培訓。
中央黨校主要培訓廳局級中青年黨員領導幹部中的省部級後備幹部。
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主要培訓縣處級黨員領導幹部中的廳局級後備幹部。
市(地)委黨校主要培訓鄉科級黨員領導幹部中的縣處級後備幹部。
第十五條 市(地)以上黨委根據中心工作的需要,在黨校舉辦各類專題研討班,研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及黨的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六條 中央黨校和少數民族較多地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可開設相應的民族幹部班次。
第十七條 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可舉辦主要以黨校教師為對象的師資培訓班。
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可與有關部門合作舉辦以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幹為對象的研修班。
第十八條 黨校要加強對學員培訓輪訓情況的考核,把學員的學習、黨性修養、遵守校規校紀情況作為考核內容。考核情況將作為幹部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
學員在校期間違反有關規定和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第十九條黨校學歷是幹部在校學績的標志。黨校學員按照教學計劃要求完成學習任務、經考核合格的,取得黨校學歷。
因故未按規定參加黨校培訓輪訓或者未達到培訓輪訓要求的,應當及時補訓。補訓合格的,取得黨校學歷。
第二十條 中央黨校和具備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依法取得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並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招收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研究生,納入國家學位管理體系。
第四章 教學工作
第二十一條教學是黨校的中心工作,黨校一切工作都要圍繞教學工作進行,為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學質量服務。
第二十二條 黨校教學布局要堅持以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等重大戰略思想為中心,著眼於提高黨員領導幹部的領導素質和執政能力,以掌握理論創新的最新成果為重點夯實學員的理論基礎,以把握時代特徵和國際經濟政治形勢為重點拓展學員的世界眼光,以強化大局意識和應對復雜局面為重點培養學員的戰略思維,以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宗旨觀念和改進作風為重點加強學員的黨性修養。根據形勢和任務的要求,不斷充實和創新教學內容,優化黨校教學布局。
第二十三條黨校教學要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認真做好培訓需求調研。按照分類別、分層次的原則設置教學班次、教學內容和課程。
依據培訓和輪訓兩類班次的不同定位及層次區分,作出既有區別又相銜接的教學安排。
培訓班的教學按照任職需要,系統安排理論學習、能力訓練和內政外交國防等其他相關知識的學習。
輪訓班的教學以運用所學理論研究重大現實問題、指導工作實踐為主。
專題研討班的教學主要圍繞中央的重大戰略部署和地方黨委的中心工作確定相關專題,進行集中研討。
堅持分類別、分層次的原則與各級黨校的任務分工相結合,實現全國黨校系統教學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二十四條黨性教育是黨校的必修課。黨校要增強黨性教育的針對性,把學習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與加強黨性鍛煉結合起來,把改造客觀世界與改造主觀世界結合起來,致力於堅定黨員領導幹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觀念,提高黨員領導幹部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黨性教育要貫穿於黨校教學全過程。
第二十五條 黨校要努力創新教學方式,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學,綜合運用講授式、案例式、模擬式、體驗式等教學方法。充分調動教員和學員兩個方面的積極性,做到教學相長、學學相長。
第二十六條 黨校要切實加強教學的組織管理,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形成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的教學實施和運行機制,建立和完善學習考核體系和教學效果評估體系。
第二十七條學科建設是加強黨校教學科研工作、提升師資水平、提高教學質量的基本建設。黨校學科建設,要立足於培訓輪訓黨員領導幹部和馬克思主義理論幹部的需要,重點建設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主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逐步形成既與國內外學科發展趨勢相銜接又具有鮮明黨校特色的學科體系。
第二十八條 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要制定學科建設規劃。加強黨校系統學科建設的協作工作,優化資源配置,推進學科建設。
第二十九條教材建設是黨校教學的基礎工程。根據教學需要組織編寫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具有黨校特點的系列教材,建立與教學布局相適應的黨校教材體系。
第三十條學位研究生教育要注重質量,堅持國家標准,辦出黨校特色。中央黨校要加強對黨校系統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管理和指導。建立健全研究生學位工作評估制度。依法接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和由其組織的評估。
第三十一條黨校信息化建設是實現教育現代化、提高教學科研質量的重要手段。各級黨校應當大力加強和推進信息化建設。
第五章 科學研究
第三十二條 科學研究是黨校教育的基礎。黨校科研工作,要密切關注國內外形勢的發展變化,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大現實問題的研究,深化對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特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研究,為推進黨的理論創新服務,為提高黨校教學質量服務,為黨委和政府決策服務,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服務。
第三十三條 黨校科研工作要堅決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正確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科學嚴謹的學術規范,鼓勵刻苦鑽研、大膽探索,努力推進理論創新。
第三十四條 黨校科研工作要面向社會,加強與實際工作部門和政策研究部門、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及國(境)外學術界的合作和交流,建立開放的科研體制和以科研項目為樞紐的科研管理體制。
第三十五條 加強黨校之間的科研協作,充分發揮黨校系統的整體優勢。中央黨校負責定期對黨校系統的科研成果進行評估,並對優秀科研成果進行表彰獎勵。各級黨校要制定科學研究規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第三十六條 中央黨校和地方黨校設立的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要在黨校科研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組織黨校系統和社會各方面研究力量,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特別是科學發展觀等重大戰略思想和重大現實問題的研究和宣傳。
第三十七條 黨校要重視圖書館(室)建設。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圖書館要辦成多功能、現代化的綜合性文獻資料中心。要創造條件,不斷提高圖書館(室)的數字化水平。
第三十八條 黨校報刊和出版單位是宣傳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的重要陣地,要堅持正確導向,活躍學術思想,努力為黨校教學科研服務,為推進黨的理論創新服務。
第六章 管理
第三十九條 學員管理是實現黨校培養目標的重要環節。堅持以人為本,按照加強領導、強化培訓、嚴格管理、注重實效的要求,健全管理制度,改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果。
第四十條 黨校學員管理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學習管理、組織管理和生活管理。學習管理要充分調動學員學習積極性,增強教學效果。組織管理要完善並嚴格學籍、學習、考勤等制度。生活管理要提倡艱苦奮斗,嚴格校規校紀,積極開展文體活動,活躍學習生活,增強學員體質。思想政治教育要貫穿於學員管理全過程。
第四十一條 黨校各班次設專職組織員或班主任,負責學員管理工作。組織員或班主任由相應級別的幹部擔任。
第四十二條 黨校各班次要建立學員黨支部,在校委會領導下、學員管理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四十三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學員派出單位和黨校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的制度和機制。
第七章 建設
第四十四條 隊伍建設是黨校事業發展的關鍵。要根據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後勤服務工作的需要,建立一支素質優良、規模適當、結構合理、適應新時期幹部教育培訓要求的黨校工作人員隊伍。
第四十五條 黨校隊伍建設的重點是教師隊伍建設。通過制定和實施人才強校戰略,造就一批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高素質教學科研人才。黨校教學科研人員要做到:
(一)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忠誠於馬克思主義,熱愛黨校教育事業,自覺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始終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馬克思主義理論功底扎實,熟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專業知識豐富,勇於理論創新,具有探索、研究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的能力;
(三)注重調查研究,善於總結實踐經驗、理論聯系實際,掌握現代幹部教育方法,具有勝任黨校教學工作的能力;
(四)學風嚴謹,品德高尚,為人師表。
第四十六條 加強黨校教學科研人才隊伍建設,要著力完善學習進修、實踐鍛煉、激勵競爭、考核評價等培養機制;營造在理論研究和教學方式方法上積極探索、大膽創新的寬松環境;引進學術界高層次專家學者和有志於從事黨校教育事業的優秀黨政領導幹部等人才;按照專職為主、專兼結合的原則,選聘實踐經驗豐富、理論水平較高、善於課堂講授的黨政領導幹部、企業管理人員、專家學者擔任兼職教師。
第四十七條 各級黨校中,列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范圍的部門,其工作人員的人事和工資等管理按照公務員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未列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范圍的部門,其工作人員執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人事工資等管理制度。黨校教師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教師的各種待遇。
第四十八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崗位設置和聘用要求,不斷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制度和程序,切實保證評審質量。
第四十九條 各級黨委要支持和幫助黨校做好優秀人才選調工作,建立黨校幹部內外交流制度。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為黨校輸送和引進人才提供條件。
第八章 機關黨的工作
第五十條 黨校建立機關黨的組織。機關黨組織在上級機關工委和校委會領導下,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協助行政負責人開展工作,促進教學、科研、行政、後勤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黨校一般應設立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不設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機關黨的基層委員會中應設立紀律檢查委員。
第五十一條 黨校機關黨組織的書記一般由本單位黨員行政負責人兼任,也可由同級黨員幹部專任。黨員人數和所屬單位較多的機關黨的基層委員會,設專職副書記。專職書記、副書記在任期內調動,須事先徵得上級機關黨組織同意。
第五十二條 黨校的各級黨組織要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機關黨的建設。
第九章 行政和保障
第五十三條 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是黨校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行政、後勤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管理科學化和服務規范化的要求進行各項必要的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服務質量和後勤保障能力。
第五十四條 黨校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並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而逐步增加,確保黨校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和行政後勤等各方面工作的需要。
第五十五條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重視黨校教學設施建設,加大基本建設經費投入,以滿足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需要。要努力改善黨校學員和教職工的學習、工作、生活條件,提高教職工待遇。要提倡艱苦奮斗,厲行勤儉節約,防止和杜絕鋪張浪費。
第五十六條 學員在黨校學習期間,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不變。學員在黨校學習期間的生活補助費,由所在單位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執行監督
第五十七條 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各級黨校、各級黨校學員所在單位和學員本人,必須嚴格執行本條例,自覺接受組織監督、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
第五十八條 各級黨委應對本條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黨委統一部署和協調下,上級黨委黨校應會同有關部門對下級黨委及黨校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對於未按規定執行本條例的部門和單位,應給予批評並提出改進意見。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副省級城市的市委黨校,按照本條例的精神執行。
第六十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發布的《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⑵ 臨沂市委黨校的內設機構

1、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1)負責黨的建設的具體工作,提出加強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助校委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
(2)負責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3)督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有關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制度的落實、執行情況;
(4)接待辦理來信來訪,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受理群眾對黨組織和黨員的檢舉和控告;負責信訪案件的承辦、轉辦和催辦工作;
(5)負責「先進處室、優秀黨員、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的評選工作;
(6)協助校委抓好中心組學習,負責宣傳教育和教職工的政治理論教育工作;
(7)承辦上級黨委、紀委和校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2、工 會
(1)組織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落實大會的決議;
(2)代表和組織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
(3)負責工會組織建設和新會員的發展、教育工作;
(4)負責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校園文化建設和教職工文體活動;
(5)負責婦女工作,維護女職工利益;
(6)負責計劃生育工作;
(7)負責編制工會年度經費預算、決算和經費、會費的收繳、管理、使用;
(8)承辦上級工會和校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3、辦公室
(1)協助校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協調、溝通處室間的工作;
(2)負責上級發文、信(電、函)和其他單位來文(函)的簽收、登記、呈閱工作,協調、督辦校領導的批示;
(3)負責全校性工作計劃、總結、請示、報告、規章制度等文書材料的擬稿、校對、印發工作;做好校委會議決定有關事項貫徹落實的督查工作;
(4)負責全校各種印鑒的管理、使用和報刊訂閱、分發工作;
(5)負責各類文書的分發、歸檔管理和保密、機要通訊工作;
(6)承辦校委會、領導骨幹會、教職工大會等會務工作;
(7)負責車輛管理、調配使用和維修保養;
(8)負責上呈下達,搞好接待工作;
(9)會同有關處室組織學校重大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
(10)負責校史校志編撰、續寫工作;
(11)做好校領導的行政服務工作;
(12)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組織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1)負責制定幹部隊伍、師資隊伍和職工隊伍建設規劃,研究提出黨校人員編制和機構設置的意見和建議;
(2)負責幹部管理、考察、培養工作,根據校委安排,提出幹部選拔、調配、任免建議;
(3)負責工作人員的錄用、培訓、考核、調配等工作;
(4)負責教職工工資管理和養老保險金繳納工作;
(5)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管理、人事資料庫管理維護和組織、人事統計報表工作;
(6)負責制定崗位職責及其考核標准,組織全校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
(7)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職務考評、晉升、聘任、考核工作;
(8)負責全市黨校系統教師序列中級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教師序列中級技術職務的評審活動;
(9)負責教職工離退休(退職)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教師和其他人員的業務進修、掛職鍛煉、包村幫扶等工作;
(11)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教務處
(1)負責主體班次教學的組織、管理、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研究、提出主體班次學科設置、教學改革的意見和建議;
(2)負責制定主體班次教學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審核教研部提出的教學實施方案,協調、安排日常教學活動;
(3)負責制定任課教師教學質量評估辦法,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記錄、統計、審核教師教學工作量;
(4)制定主體班次教學管理有關規章制度,組織開展教學經驗交流、教學觀摩競賽、優秀教學獎評選、集體聽課等活動;
(5)負責主體班次教材的訂購、鑒定、發放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安排教師的業務進修、社會考察、調查研究和掛職鍛煉活動;
(7)負責聘請兼職教授、校外領導、專家來校授課、講學;
(8)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科研處
(1)堅持「四個服務」的方針和「兩化」、「兩為主」的思路,編制全校科研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協調全校科研活動;
(2)負責校級科研項目的擬題、申報、立項、管理和科研成果的評估鑒定、評獎工作;
(3)組織、指導國家、省、市有關部門管理的重點社科項目的申報、管理工作;
(4)負責對外學術交流和對縣區黨校的科研業務指導,組織全市黨校系統科研工作會議和學術交流活動;
(5)圍繞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聯合市直有關部門加強調查研究,開展科研攻關活動;
(6)負責校學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健全科研管理工作有關制度;
(7)負責全校科研檔案管理工作;
(8)負責校刊的編輯出版工作;
(9)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總務處
(1)負責行政後勤管理工作,制定有關管理規定、制度;
(2)負責校園規劃和基建項目的設計、施工、質量監督等工作;
(3)負責職工食堂、學員公寓的經營和管理,為職工、學員、來賓提供周到服務;
(4)負責教學、辦公等用品的采購、登記、發放和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5)負責校舍、水、電、暖等公用設施、設備的安裝、管理、維修工作;
(6)負責校園硬化、綠化、美化、亮化、凈化和環境保護、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7)負責辦公區、教學區、住宅區物業管理的監督與協調工作;
(8)負責校園的安全保衛工作;
(9)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幹部業余教育處
(1)全面落實黨校業余函授教育的方針和任務,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認真執行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關於幹部業余教育工作的決定、意見、制度、規定;
(2)負責制定業教班次的招生計劃,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組織各類班次的報名、注冊、考試、錄取和對縣區黨校招生工作的指導、調度工作;
(3)負責制定業教班次的教學計劃,監督檢查教師備課、授課、輔導、研討、作業批改、論文指導等教學任務的完成情況;
(4)協助有關處室,記錄、統計業教班次教師教學工作量;
(5)負責對全市黨校系統業教班次的教學質量管理和檢查、評估工作;
(6)負責業教班次班主任的選配、考核和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黨校系統業教班次教材及教學參考資料的訂購、管理、發放工作;
(8)負責全市黨校系統業教班次學員學籍檔案管理、畢業證書的發放等工作;
(9)負責制定業教班次學員管理制度、規定,搞好學員管理工作;
(10)協助財務中心,組織好學費的收繳、上交工作;
(11)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9、黨校工作處
(1)根據校委的要求,負責對縣區黨校的業務指導工作;
(2)負責起草對縣區黨校業務指導的年度計劃,協調校內有關處室統一對縣區黨校開展有關的檢查、評比及表彰活動;
(3)負責上下級黨校間的信息交流,編發《黨校工作通訊》;(4)負責全市黨校工作會議及有關業務工作會議的會務工作;
(5)負責與上級黨校、兄弟黨校及有關部門的業務聯系溝通工作;
(6)負責縣區黨校年度報表的統計和教師榮譽證書的辦理工作;
(7)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信息處
(1)負責全市黨校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建設和管理,制定信息化建設的規章制度;
(2)負責黨校遠程教學網路的建設、管理、維護、應用和校園網內、外網站的設計、製作、管理、信息發布工作;
(3)負責黨校計算機應用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MIS系統的規劃、開發、管理和維護;
(4)負責黨校網路、視頻、音頻信息資源、教材的製作、應用、發行、管理工作;
(5)負責校內閉路電視、圖片新聞的製作與報道;
(6)負責全校辦公計算機、通訊設備的管理、配置、維護以及多媒體教學設施、音響設施、語音教室、計算機教室的設備配置、維護保障工作;
(7)負責對縣區黨校信息化建設業務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中央黨校遠程教學網路運行管理費的收繳工作;
(8)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1、公務員任職培訓處
(1)負責新錄用公務員的初任培訓;
(2)負責公務員調任科級領導職務的任職培訓;
(3)負責公務員業務知識、專業知識以及公務員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的培訓;
(4)擬定各類公務員培訓班的培訓規劃、年度教學計劃;
(5)組織各類公務員培訓班教學方案的擬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6)負責學員的日常服務管理以及有關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學員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教學質量的監督與評估;
(7)承擔公務員培訓的需求調研、政策研究、教學改革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8)負責其他有關公務員的各類培訓;
(9)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2、繼續教育培訓處
(1)負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等人員繼續教育與專業技術的培訓;
(2)負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等人員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的培訓;
(3)協助市人社局組織實施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考核培訓及考試工作;
(4)擬定各類繼續教育培訓班的培訓規劃、年度教學計劃;
組織各類繼續教育培訓班教學方案的擬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5)負責學員的日常服務管理以及有關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學員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教學質量的監督與評估;
(6)承擔各類繼續教育培訓的需求調研、政策研究、教學改革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7)負責其他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與技術工人的各類繼續教育培訓;
(8)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3、轉業軍官培訓處
(1)負責轉業軍官任前培訓;
(2)負責轉業軍官適應地方工作能力培訓;
(3)負責轉業軍官更新知識、繼續教育與專業技術培訓;
擬定各類轉業軍官培訓班的培訓規劃、年度教學計劃;
(4)組織各類轉業軍官培訓班教學方案的擬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5)負責學員的日常服務管理以及有關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
(6)負責學員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教學質量的監督與評估;
(7)承擔轉業軍官培訓的需求調研、政策研究、教學改革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8)負責其他有關轉業軍官的各類培訓;
(9)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4、學員工作處
(1)負責主體班次學員學籍和教學檔案管理,組織學員的報到、學習、研討、考勤、考核和畢(結)業鑒定等工作;
(2)負責主體班次班主任的選配、考核和管理;
(3)研究制定主體班次學員管理制度,指導學員黨支部、班委會工作;
(4)加強對學員的黨性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領導能力考核、考察工作,組織好學員的社會考察、異地辦學活動;
(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學員的服務工作;
(6)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5、圖書館
(1)負責全校教學、科研所需圖書資料的采購、管理工作;
(2)負責圖書資料的科學分類、編目、加工、登記造冊和保管工作;
(3)負責黨校圖書館網路、電子閱覽室的建設、管理和應用工作;
(4)負責教職工、學員的圖書資料借閱和閱覽室的管理服務工作;
(5)負責圖書資料的收集、采編、交換,及時為教學和科研提供資料、信息服務;
(6)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6、基礎理論教研部
(1)主要負責馬克思主義基本問題、毛澤東思想基本問題、鄧小平理論基本問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基本問題(內含馬克思主義哲學、科學社會主義等)以及馬克思主義發展史、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中國古代哲學、西方哲學等內容的教學研究工作;
(2)落實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所承擔的主體班次和業教班次各學科的教學實施方案;
(3)認真組織本部各學科的備課、授課、輔導、研討及觀摩教學、教學分析和總結等活動;
(4)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本部教師的業務進修、社會考察、調查研究和掛職鍛煉活動;
(5)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主體班次、業教班次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工作;
(6)根據全校科研規劃,制定本部科研計劃,落實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7、經濟學教研部 (人口理論研究室)
(1) 主要負責經濟學和經濟管理等內容的教學研究工作。包括經濟學原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宏觀經濟管理、涉外經濟學、經濟學說史、臨沂經濟發展研究、人口理論等;
(2)落實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所承擔的主體班次和業教班次各學科的教學實施方案;
(3)認真組織本部各學科的備課、授課、輔導、研討及觀摩教學、教學分析和總結等各項教學活動;
(4)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本部教師的業務進修、社會考察、調查研究和掛職鍛煉活動;
(5)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主體班次、業教班次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工作;
(6)根據全校科研規劃,制定本部科研計劃,落實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8、黨史黨建教研部(統戰理論教研部)
(1)主要負責黨史和黨建等內容的教學研究工作。包括中共黨史(含臨沂地方黨史)、黨建理論(含馬克思主義黨的學說、執政黨建設理論、統一戰線理論、民主黨派建設理論等)、民主黨派史和世界政黨比較研究等;
(2)落實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所承擔的主體班次和業教班次各學科的教學實施方案;
(3)認真組織本部各學科的備課、授課、輔導、研討及觀摩教學、教學分析和總結等各項教學活動;
(4)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本部教師的業務進修、社會考察、調查研究和掛職鍛煉活動;
(5)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主體班次、業教班次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工作;
(6)根據全校科研規劃,制定本部科研計劃,落實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9、政法教研部
(1) 主要負責政治學、社會學和法學等內容的教學研究工作。政治學包括政治學原理、國際政治(含西方國家基本政治制度、國際形勢與國際關系等)、中國政治(含基本政治制度、民主政治、基層政權建設、民族與宗教問題等);法學包括法理學、比較法學、司法制度、中國重要部門法等;
(2)落實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所承擔的主體班次和業教班次各學科的教學實施方案;
(3)認真組織本部各學科的備課、授課、輔導、研討及觀摩教學、教學分析和總結等各項教學活動;
(4)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本部教師的業務進修、社會考察、調查研究和掛職鍛煉活動;
(5)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主體班次、業教班次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工作;
(6)根據全校科研規劃,制定本部科研計劃,落實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0、管理學教研部
(1)主要負責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等內容的教學研究工作。包括領導科學、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社會管理等;
(2)落實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所承擔的主體班次和業教班次各學科的教學實施方案;
(3)認真組織本部各學科的備課、授課、輔導、研討及觀摩教學、教學分析和總結等各項教學活動;
(4))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本部教師的業務進修、社會考察、調查研究和掛職鍛煉活動;
(5)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主體班次、業教班次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工作;
(6)根據學校科研規劃,制定本部科研計劃,落實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1、文化科技教研部
(1)主要負責文化和科技等內容的教學研究工作。包括中國歷史與文化、世界歷史與文化、社會主義文化、沂蒙傳統文化與現代化、語言應用(漢語言基礎、機關應用文體寫作、實用英語)與文藝理論、科學發展史與當代世界科技、計算機知識及應用、體育等;
(2)落實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所承擔的主體班次和業教班次各學科的教學實施方案;
(3)認真組織本部各學科的備課、授課、輔導、研討及觀摩教學、教學分析和總結等各項教學活動;
(4)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本部教師的業務進修、社會考察、調查研究和掛職鍛煉活動;
(5)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主體班次、業教班次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工作;
(6)根據全校科研規劃,制定本部科研計劃,落實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2、財務中心
(1)按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編制全校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
(2)負責全校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專項經費、基建經費及其他經費的管理和收支;
(3)負責校內有關辦學、職工食堂、學員公寓等項收入的統一管理工作;
(4)負責對全校財務工作運行情況進行監督;
(5)負責票據管理、財務檔案管理、會計電算化管理;
(6)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3、培訓中心
(1)負責全校主體班次、業教班次以外的各種專業證書班、進修班、培訓班、學習班等的開發、組織和管理工作;
(2)充分挖掘和利用我校教學設施和師資力量,拓展辦學渠道,承攬社會培訓任務,搞好教學管理和服務,為受訓人員提供多方面、多層次、高質量的知識技能培訓;
(3)會同財務中心,組織好各種費用的收繳和管理;
(4)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4、案例教學中心
(1)徵集、審定教學案例,組建案例庫;案例庫的日常管理、維護和使用。
(2)開展案例式教學規律研究和經驗總結。
(3)指導教學案例的編寫,組織、推廣和協調案例式教學的開展。
(4)開展其他非傳統教學方式規律研究和經驗總結,推進教學改革創新。
(5)對縣區委黨校案例教學開展進行業務指導。
(6)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⑶ 中共中央黨校的組織機構

中央黨校設有馬克思主義理論教研部、哲學教研部、經濟學教研部、科學社會主義教研部、政法教研部、中共黨史教研部、黨建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等和國際戰略研究所,簡稱「八部一所」。設教務部統籌全校教學工作。教務部是在中央黨校校委領導下,負責全校教學管理的綜合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包括各主體班次的招生和學籍管理、教學設計和教學組織、教學保障和遠程教學、學科建設、教材建設以及分校教學等方面,同時還包括開展教學研究,推進教學改革。教務部下設黨校教育研究室、招生辦公室、教務處、教材處、分校工作辦公室以及部辦公室等處級機構,分別負責各方面工作的具體實施。 辦公廳
協助校領導組織校內日常工作的運轉;負責校內外的聯系與綜合協調、秘書事務、會議、機要、檔案、信訪、外事、辦公自動化、保密、保衛、公務接待工作;承辦對地方黨校業務指導的具體工作。
下設處級機構6個:綜合處、秘書處、機要檔案處、保衛處、地方黨校工作辦公室、外事工作辦公室。
中國馬克思主義研究基金會(代管)。 教務部
編制全校和各分校教學計劃,管理、協調教學活動,招收學員,管理學籍;負責組織教學大綱的編寫與教材的審定;反映教學情況,研究並提出教學改革方案;開展黨校教育規律的研究。
下設處級機構5個:黨校教育研究室、招生辦公室、教務處、教材處、分校工作辦公室。
科研部
編制全校科研規劃,管理、協調科研活動,管理科研檔案和科研經費;負責中央黨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的管理工作;組織評估和宣傳科研成果,提供科研信息咨詢;組織黨校系統的科研協作;負責全校社團組織的管理。
下設處級機構4個:科研規劃處、科研管理處、科研協作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室 。
馬克思主義理論教研部
承擔與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有關的教學、研究、學位研究生培養和教材建設等工作。
下設教研室5個,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教研室、馬克思主義發展史教研室、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教研室、國外馬克思主義研究教研室、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
哲學教研部
負責馬克思主義哲學、科技哲學與現代科技、中外哲學史、戰略學、倫理學等學科的教學科研工作;編寫本學科教材;培養本學科的博士、碩士研究生。
下設教研室6個:馬克思主義哲學教研室、馬克思主義哲學史教研室、戰略學教研室、倫理學教研室、中外哲學教研室、現代科學技術與科技哲學教研室。
經濟學教研部
負責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發展經濟學、經濟管理、經濟學說史等學科的教學科研工作;編寫本學科教材;培養本學科的博士、碩士研究生。
下設教研室6個:政治經濟學教研室、宏觀經濟學教研室、微觀經濟學教研室、發展經濟學教研室、經濟學說史教研室、管理學教研室。
科學社會主義教研部
負責科學社會主義、社會主義史、社會學、民族宗教理論及相關學科的教學科研工作;編寫本學科教材;培養本學科的博士、碩士研究生。
下設教研室6個:科學社會主義原理教研室、社會主義發展史教研室、當代世界社會主義教研室、社會學教研室、民族與宗教理論教研室、社會制度比較教研室。
政法教研部
負責馬克思主義法學和政治學理論、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法學、政治學、人權理論等學科的教學科研工作;編寫本學科教材;培養本學科的博士、碩士研究生。
下設教研室6個:政治學理論教研室、法學理論教研室、憲法與行政法教研室、人權理論教研室、公共管理教研室、經濟法教研室。
中共黨史教研部
負責中共黨史、毛澤東思想基本問題、中國現代政黨史及相關學科的教學科研工作;編寫本學科教材;培養本學科的博士、碩士研究生。
下設教研室5個:第一教研室、第二教研室、第三教研室、第四教研室、第五教研室。
黨的建設教研部
負責馬克思主義黨的學說、黨的建設理論、黨的領導與領導科學、黨的學說史、政黨制度、世界政黨比較等學科的教學科研工作;編寫本學科教材;培養本學科的博士、碩士研究生。
下設教研室5個:馬克思主義黨的學說史教研室、黨的建設原理教研室、黨的領導與領導科學教研室、世界政黨比較教研室、政黨制度教研室。
文史教研部
負責馬克思主義文化理論、社會主義文化建設、語言文學、中國歷史、世界歷史等學科的教學科研工作;博士、碩士研究生的外語教學及全校學員的體育教學;編寫本學科教材;培養本學科的博士、碩士研究生。
下設教研室4個:文化學教研室、文學教研室、歷史教研室、外國語言與文化教研室。
國際戰略研究所
負責國際政治、世界經濟、中國外交政策、港澳和台灣問題等學科的教學科研工作;編寫本學科教材;培養本學科的博士、碩士研究生。
下設教研室5個:國際政治研究室、世界經濟研究室、當代世界思潮研究室、中國外交研究室、國際關系與台港澳研究室。
研究室
負責黨校系統學員和教師思想理論信息的研究和利用工作,協助校領導組織和參與國內外重大現實問題的專項調研及重要文章的撰寫,承擔校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辦校外宣傳的組織工作,主辦《思想理論內參》,編寫《黨校年鑒》。
下設處級機構3個:一處、二處、三處。
進修部
組織實施省部級領導幹部、地廳(局)級主要領導幹部、縣(市)委書記和大企業黨委書記的輪訓工作;承辦高級研討班、專題研究班等有關事宜。
下設處級機構2個:辦公室、組教處。
培訓部
組織實施地廳(局)級中青年領導幹部、意識形態部門的理論宣傳領導幹部和少數民族幹部的培訓工作。
下設處級機構4個:辦公室、組教處、新疆班、西藏班。
研究生院
組織實施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招生、教學與學籍管理、學位評定、就業指導工作;負責省、市(地)兩級黨校骨幹教師的培訓工作;負責在職研究生培養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國省級黨校學位管理和指導工作。
下設處級機構3個:學生處、培養處、在職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圖書館
負責文獻、信息的採集、整理和開發,提供信息服務;管理中央黨校及黨校系統數字圖書館文獻信息資源和網路系統。
下設處級機構3個:辦公室、數字資源綜合管理中心、文化展覽處。
下設教研室一級機構7個:文獻采編室、圖書館借閱室、報刊閱覽室、參考咨詢室、數字資源建設中心、文獻研究室、系統與技術保障中心。
組織部
負責校內幹部的錄用、調配、考核、獎懲、職務任免、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培訓、工資福利、離退休和工勤人員的人事管理工作,校內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學校的專家管理工作;負責出國出境人員的審查等工作。
下設處級機構5個:辦公室、幹部一處、幹部二處、幹部三處、人事處。
財務行政管理局
負責全校的後勤綜合管理,即校園規劃、基建、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和後勤其他事務的綜合管理。
財務行政管理局所屬單位2個,即基建辦公室、財務部
直屬處級機構4個:辦公室、綜合管理處、房地產管理處、衛生處;
基建辦公室下設處級機構2個:計劃材料處、工程處;
財務部下設處級機構6個:財務一室、財務二室、財務三室、資產管理室、結算中心、審計室。 負責全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及僑務工作等。
下設處級機構4個:辦公室(與團委、青年工作處一個機構三塊牌子)、組織處、宣傳處、機關紀委辦公室。校工會為機關黨委下屬單位。 離退休幹部局
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政治理論學習、黨務工作、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各種活動,發揮離退休人員的作用。
下設處級機構5個:辦公室、黨務工作處、宣傳教育處、文體工作處、服務處。
報刊社
承擔宣傳和研究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以及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探討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反映黨政幹部和理論界關注的熱點和難點,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黨校教育方針,交流黨校建設和教學經驗等工作。
下設處級機構2個:辦公室、經營發展部。
下設教研室級機構7個:總編室、一編室、二編室、專刊室、《中國黨政幹部論壇》編輯部、《中共中央黨校學報》編輯部、《理論動態》編輯部。
幹部教育學院
主要負責受中央部門、企業及地方委託,對縣處級以上黨員幹部進行思想政治理論等方面的培訓。
下設處級機構4個:辦公室、教務處、教材服務中心、財務處。
下設教研室級機構3個:教研室、培訓辦公室、研究生辦公室。
機關服務局
負責全校後勤保障和後勤服務工作,即餐飲、交通、醫療保健、物業監管等服務工作,教學、辦公、學員生活場所的管理服務工作,供電、供水、供暖、供冷等服務保障工作、校園綠化、環境衛生、房屋修繕及社區管理服務工作。
下設按處級配備領導幹部的服務實體8個:餐飲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交通服務中心、醫院、園林修繕環衛中心、社區服務中心、物業監管中心、動力保障中心。
信息中心
負責全校課堂教學保障、遠程教學網路、校園計算機網路、有線電視和電話通信等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承辦黨校系統遠程教學網路建設的組織協調和使用管理工作。黨校電視台的管理、維護及宣傳報道工作,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下設處級機構5個:辦公室、電化教學處、遠程教學處、校園網路管理處、電視通訊處。 負責黨校教材和教學參考讀物、幹部學習讀物、理論研究著作等哲學社會科學類圖書的出版和發行工作。為全國黨校的教學和科研服務,為黨的幹部教育和思想理論建設服務,為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服務。
下設處級機構5個:辦公室、總編室、出版部、發行部、財務室;
下設教研室一級機構5個:一編室、二編室、三編室、四編室、五編室(中央黨校求索音像出版社)。 進修部
中央黨校進修部,是中央黨校校委領導下的學員管理機構,擔負著輪訓培訓高中級領導幹部的任務。中央黨校進修部的前身是馬列學院一部, 1977年中央黨校復校時定名為中央黨校第一部,1983年8月更名為中央黨校進修部。
進修部承擔中央在中央黨校舉辦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專題班,省部級幹部進修班,地廳級幹部進修班、地市黨政主要領導幹部進修班、縣委書記任職培訓班以及中紀委、中組部、中宣部等中央部委、國家機關各類班次的服務管理工作。改革開放以來,在中央黨校進修部學習過的省部級領導幹部有6000多名,地廳級領導幹部有26000多名,縣委書記2000多名。
現任領導:黃憲起(中央黨校校委委員、進修部主任)
培訓部
中央黨校培訓部,是中央黨校校委領導下的學員管理機構,負責中青年後備幹部以及新疆、西藏等少數民族幹部的培訓。
現任領導:羅宗毅(中央黨校校委委員、培訓部主任)
研究生院
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院,是中央黨校校委領導下的主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直屬機構,擔負著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的招生、學籍管理、教學組織與管理、學位授予、就業指導、行政管理以及黨務與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和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管理工作,並對全國省級黨校屬於國民教育系列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進行業務指導。主要為黨和國家培養具有堅實寬廣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系統深入的專業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研和政策研究能力的高層次馬克思主義理論骨乾和高素質領導人才。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堅實寬廣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系統深入的專業知識、獨立進行教學科研和政策研究能力的高層次的專門人才。
中央黨校研究生院的前身是中央黨校理論部,1981年,經國家計委和教育部同意,中央黨校招收首批學位研究生。通過全國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首批28名碩士研究生,按國家統一標准,以導師制方式進行培養,為中央黨校學位研究生教育積累了初步經驗。1983年,中央黨校面向全國開始單獨招收碩士研究生,當年招生122名。這一階段的辦學方式是,由中組部、中宣部、中央黨校聯合下發招生通知,按照國家規定單獨考試錄取,嚴格按照學位研究生教育的規定標准進行培養,同時從黨校實際出發突出黨校特色。1984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批審批,獲准在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經濟學、政治學的科學社會主義等專業中招收博士學位研究生。
中央黨校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編制、研究生報考及錄取工作全面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碩士、博士招生指標由教育部下達,碩士入學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博士入學考試依照教育部統一規定。2004年10月,建立了博士後科研流動站,逐漸形成了比較完整的培養高層次社會科學人才的學科體系。已擁有馬克思主義哲學、科學社會主義與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共黨史(含黨的學說與黨的建設)3個國家重點學科;有哲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政治學3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還設有哲學、理論經濟學、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4個博士後流動站;經國家學位委員會批准,累計有一級學科下所屬的23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和33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現有教學人員700多名,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500多名,博士生導師117人,碩士生導師143人,擁有一批國內外著名的哲學社會科學的專家、學者和一批在教學科研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學科帶頭人。截至2009年7月,已畢業學位研究生2457人,其中獲博士學位811人、碩士學位1646人;授予同等學力碩士學位328人,在讀學位研究生近600人。中央黨校的學位研究生的學籍、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均由國家教育部、國務院學位辦統一注冊,屬於嚴格的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
現任領導:韓慶祥(中央黨校研究生院院長)

⑷ 如何改進黨校教學管理體系

這可是個題目很大的問題呀,可以做為課題研究的。
黨校教學質量保證體系的構成,主要包括為了實現質量管理所需的機構、組織、程序、過程和資源。其構成至少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確立質量目標和方針;教學運行管理;教學條件支持和保障;教學信息反饋過程的管理;制度化周期性教學評估;高效運轉的教學管理組織系統。
教師在教學質量保證中具有決定性作用,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是教學質量保證的核心。教學質量管理要注意調動教師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制定教師競爭上崗制度,全方位、多角度考評教師綜合素質,並通過表彰獎勵,鼓勵支持教師在教學中有所創新,建立教學名師和優秀教師表彰機制。

黨校教學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控制:
1、強化日常監控。日常教學質量管理方法有五種:(1)教學檢查制度。定期的教學檢查,一般可安排開學前教學准備工作檢查、期中教學檢查、期末教學檢查。期末除組織好考試外,還要組織好教學質量的信息整理和分析工作。(2)聽課制度。主要指檢查性聽課。有領導聽課、督導員聽課、職能管理部門和教學管理人員聽課。(3)學員評教制度。學員評教的最佳時間應放在期末,即課程結束之後,考試之前進行。(4)教學督導員制度。聘請有一定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經驗的同志擔任教學督導員,及時反映教學中的問題。(5)學風檢查制度。主要檢查課堂考勤、自習、作業、論文撰寫、學習考察等環節的表現。

2、周期性教學質量評估

周期性教學質量評估的方法主要有:(1)教學計劃評估。主要是請學科專家對如下幾方面進行評價:課程內容的先進性、前沿性;教學環節、教學時間的安排;教學計劃是否體現了幹部教育培訓的方針和原則,是否實現了專業培養目標等。(2)課堂教學質量評估。主要是結合日常教學質量管理進行。通過領導和教學管理部門聽課、學員評教、教學評估委員會評估,對每一位教師承擔課程的各個教學環節的表現,課堂教學質量進行評價。(3)結業論文質量評估。對學員的畢業論文要從選題、綜合運用知識能力、運用文獻資料能力、文字表達水平、論文的規范化程度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4)考試質量評估。包括入學基礎知識測試、單元測試和結業論文成績等。(5)人才培養質量評估。主要是指學員的學習質量。考察學員是否養成了積極主動的學習習慣,是否掌握了科學的學習方法,是否具備了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3、專項監控

一是黨校主管部門和上級黨校要定期對所屬黨校進行教學評估。二是由黨校上報教學基本狀態數據,主管部門每年統計公布一次,以此監控黨校的辦學情況和教育質量。三是積極開展與行業部門相結合的專業評估,並逐步探索實施專業評估與專業認證和職業資格證書相掛鉤的評估制度。

4、注重對教學信息的反饋及處理

⑸ 黨校辦公室是什麼

黨校辦公室是黨校的一個綜合部門,是在校黨委、校務委員會直接領導下,負責黨內校日常工作的辦事機容構。它的主要職能是協助校領導組織校內日常工作的運轉;負責校內外的聯系與綜合協調、秘書事務、會議、機要、檔案、信訪、外事、辦公自動化、保密、保衛、公務接待工作;承辦對基層黨組織業務指導的具體工作。
黨校辦公室負責人的工作職責主要包括:
一、圍繞教學這一中心任務,強化服務意識,當好參謀助手,協調黨校各部、室、處工作。
二、負責文件、印章、檔案、車輛及辦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接上應下,處理與上級和其他部門的有關工作事宜。
四、撰寫校領導交辦的各種文件、材料。
五、負責教職工考勤、考核和年報的統計工作。
六、負責組織本校教職工會議、學習、勞動等各項集體活動。
七、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⑹ 黨校的文憑,有用嗎

黨校的畢業證,在黨政機關被承認,其他企業、院校等只是理論上承認。

⑺ 黨校的函授本科和普通高校的函授本科有什麼不同

黨校的函授本科和普通高校的函授本科不同點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學歷版形式不同。

黨校函授本科學權歷不等同於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根據《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第十九條規定:黨校學員按照教學計劃要求完成學習任務、經考核合格的,取得黨校學歷。

普通高校的函授本科屬於屬國民教育系列,國家承認學歷。

二、待遇不同。

黨校學歷不可以報考要求國民教育學歷的公務員考試、上一級的國民教育學歷如考博、要求國民教育學歷的國家司法考試等。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多次明文重申,黨校函授及在職學歷不屬於國民教育序列。在有些資格考試、研究生考試等的學歷資格審定中,黨校學歷都被明確拒絕。

函授學歷就是成人高等教育學歷,符合招考院校的條件可以考研,可以報考公務員。

三、證書不同。

一般的黨校學歷在本科教育畢業後不發放學信網注冊的畢業證,發放中組部組通字[2002]21號文件中指出的黨校學歷證書(黨校本科、黨校函授)或結業證書。

普通高校的函授本科畢業發放在學信網上注冊的畢業證書,符合條件可以申請學位證書。

⑻ 黨校對幹部培訓有何需求

牢固樹立按需培訓理念,准確把握培訓需求,是新形勢下加強黨校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培訓針對性、實效性的重要保證,也是中央新近印發的《2010—2020年幹部教育培訓改革綱要》一再強調的一項基本工作原則。對於各級黨校來講,就需要高度重視需求調研,堅持把需求調研作為教學計劃生成的必經環節,為了保證教學計劃的質量,筆者認為,在開展需求調研前必須把握「三個充分認識」,做到「三個堅持」:

一、充分認識到組織部門、學員單位和學員個人的主體地位,堅持圍繞需求開展研究
培訓需求,具體而言即組織需求、崗位需求和幹部個人需求。這三方需求應由組織部門、幹部所在單位和學員個人提出,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實際工作中,黨校、行政學院等幹部教育培訓機構都能夠充分認識到,但卻不一定能認真做到。如有的培訓機構並不去真正地開展調研,只是走一走調研的形式,做一做調研的樣子。還有的培訓機構乾脆根本連培訓調研都不進行,主觀地根據自己所想當然的培訓需求去制定好教學計劃後才去徵求組織部門的意見。
歷年來的培訓實踐證明,凡是能夠真正開展需求調研,真正把需求調研作為制定教學計劃的必經環節,其所開設的課程、設計的教學內容,必然能夠獲得學員的真誠歡迎、真心贊同、真正認可;而那些沒有與有關部門充分溝通,越俎代庖制定教學計劃的,其培訓針對性、實效性則根本無從談起。
與此同時,培訓機構作為培訓調研的具體組織者和承擔者,在需求調研的過程中,也承擔者非常重要的作用。因為培訓機構在承擔教學任務的同時,也進行著幹部教育培訓規律和幹部成長規律的研究。培訓機構對於需求調研的重要作用就在於認真研究培訓需求,努力把培訓需求轉化為教學目標,物化為具體的培訓內容。因此,對於培訓機構而且,其准確定位應是培訓需求的「加工者」,而非「製造者」。

二、充分認識到培訓需求的復雜性,堅持開展分類研究
來黨校、行政學院培訓學員來來源於社會的方方面面,決定了培訓需求也負責多樣。總起來說,復雜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層次性。培訓需求的層次性,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劃分,一是行政層級,來黨校、行政學院參加培訓的學員,無論來自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亦或者事業機構,一般都具有一定的行政級別;二是需求層次,類似於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在黨校、行政學院的培訓工作中,按幹部成長的需求層次,主要指入門的初任培訓,晉升的任職培訓,素能提高的專門業務培訓和崗位培訓等。
二是類別性。研究和劃分培訓需求的類別,也是當前培訓機構開展分類教學的重要工作。在這里,筆者把需求類別分為三方面,一是即按需求主體劃分,即最常見的組織需求、崗位需求和幹部個人需求的劃分;二是按學員所在單位的性質劃分,可以分為機關類和行業類。再細分,可分為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司法機關及群眾社團等機關和國企、私企等行業;三是按幹部個人職位,可分為正職、副職和普通幹部等。
三是動態性。學員的需求不是靜止不變的,一方面會隨著形勢的變化、任務的變化也不斷發生變化,另一方面也會隨著幹部學歷、閱歷和經歷的增長而不斷提高。
培訓需求的這種復雜性,對黨校、行政學院等培訓機構的教學提出了很大的挑戰。要針對性地開展教學,就不能一刀切,必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分層分類地開展教學。因此,對於培訓機構而言,其首要工作即時認真開展幹部素能模型的研究,制定分類分層的培訓大綱,以此為依據來開展教學。

三、充分認識到培訓需求黨校難以全面滿足,堅持發揮自身優勢
來自於社會各方面的培訓需求,對黨校教學提出了很高的挑戰。但黨校相對於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等機構只是「在黨委直接領導下培養黨員領導幹部和理論幹部的學校」的定位,決定了黨校的特點,決定了黨校不可能滿足所有培訓需求。
黨校不具有高校、技校和社會培訓機構的優勢。黨校與高校相比,沒有長學制,也沒有系統的學科門類;與技校相比,優勢在於開發能力,而不是技術培訓;與社會培訓機構相比,不是完全的市場化培訓和職業教育培訓。黨校與其他培訓機構的區別,決定了黨校不能為學員彌補國民教育的課程,難以提高學員的技術,也提高其他職業技能。
黨校具有其自身獨特優勢和專門職責。黨校與其他培訓機構相比的劣勢,也正是黨校的優勢所在。黨校是培養黨員領導幹部和理論幹部的學校,其自身獨特的優勢在於系統化的馬克思主義理論與黨性修養,在於學習、研究和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等重大戰略思想,在於加強幹部的黨性鍛煉。《中國共產黨黨校條例》指出,黨校的基本任務是培訓輪訓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及後備幹部、培養理論幹部,承辦黨委和政府舉辦的專題研討班,圍繞國際國內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開展科學研究,承擔黨委和政府下達的調研任務、推進理論創新,針對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開展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的理論宣傳、開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等。因此,對於黨校而言,認真完成上述工作,才是黨校的工作重點之所在。那種認為只要是培訓需求黨校都要滿足的觀點,顯然是不正確的。
綜上所述,我們的黨校、行政學院等幹部教育培訓機構,無論何時都一定要始終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努力開展好各項教學工作,認真履行好自身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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