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小學教學常規管理細則的校本教研
1、校本教研要以提高教學效率,全面提高學生素質為中心,以研究教材教法為重點,以提高教師素質為根本。不允許教師拒絕參加教研活動或拒絕接受教研任務(如拒絕撰寫、上交教育教學研究論文,拒絕接受上公開課,拒絕接受教研組安排的競賽活動等)的行為,教導處要精心組織教師參加省、市、縣級的各項教學、教研競賽評比活動,力爭取得好成績。
2、教師要積極參加課堂教學研討活動,35歲以下的青年教師每學期要上一堂研討課,特級教師、中學高級教師、小學高級教師、各級學科帶頭人和骨幹教師每年要上一堂示範課或觀摩課。
3、教研組或備課組活動每周一次,每次活動必須有主題、有中心發言,每學期組織一至三個研究主題,確保每次活動有明確的內容,解決教學工作實際中存在的問題。
4、嚴格建立聽課學習制度,三年教齡以內的青年教師和教研組長,每學期聽課評課20節以上;一般教師聽課評課15節以上;各學校校長和負責教學的中層以上幹部,每學期聽課評課30節以上,聽課時,必須有聽課筆記和評議記錄。
5、積極進行教育教學理論的學習與教育教學科研的實踐。每學期每位教師必須完成一篇教研論文。學校要建立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在專業報刊上發表論文,展示學術成果。6、教師要結合教育教學工作實際參與課題研究,總結教育教學經驗,探索教學規律,形成個人教學特色。
7、所有教師都應根據自身特點制訂專業發展規劃,提高自身素質;學校要為教師推薦專業必讀書目,開展教師讀書活動,促進教師專業素養的提高。教研組、備課組應定期交流學習心得。
8、學校領導不定期參加各組的教研活動和課堂教學研討活動,縣教研室應定期檢查各校開展教研活動和公開課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