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楊景芝教授關於兒童美術的著作都有哪些
楊景芝,女,滿族。1940年9月出生,天津市人。1960年畢業於北京藝術師范學院美術系油畫專業,修業五年,師從衛天霖先生、吳冠中先生。從事藝術教育工作42年以來,潛心中國美術基礎教育研究,把世界先進教育思想與中國實際相結合,在實踐中總結出一套具有中國特色的美術教育理論和方法。主張重視開發兒童自身的潛在能力,注重發展創造思維能力,把美術做為素質教育重要手段。竭力提倡通過直覺進行美育,在推動兒童寫生和創作教學中起了先導作用。
1、擔任職務:
① 首都師范大學少兒文學藝術研究發展中心副主任
② 中國美術家協會少兒藝委會秘書長
③ 中國少兒造型藝術學會副會長
④ 中華教育藝術研究會理事
⑤ 中國少年兒童造型藝術培訓中心主任
⑥ 多次擔任國際、國內重大兒童繪畫競賽評委、評委主任
2、主要業績:
①
承擔國家教育科學「九五」規劃重點項目《學校藝術教育實踐研究》,並出版著作《美術教育與人的發展》,2000年獲北京市政府頒發的《北京市第六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② 主編《九年義務教育國家教委審定教材小學美術課本》,1991年人民美術出版社出版。獲國家出版署頒發《教材編寫出版發行》一等獎。
③ 主編《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小學美術錄像教材》,1994年中國電子音像出版社出版。
④ 主編幼兒美術教材《小朋友大畫室》,2002年廣州出版社出版。
⑤ 參編《九年義務教育國家教委審定教材中學美術課本》,1993年人民美術出版社出版。
⑥ 出版著作《中國當代兒童繪畫解析與教程》,1997年獲國家教委頒發《1996年全國師范院校基礎教育改革實驗研究項目優秀成果》三等獎。
⑦
其它作品還有:《兒童繪畫與智力啟蒙》、《兒童畫速寫》、《基礎素描教學》、《童心•童畫》、《兒童采風速寫集》、《北京中小學生獲獎優秀美術作品精選》等10多部。此外,還發表了大量文章。
⑧ 在中央電視台、北京電視台、北京廣播電台舉辦講座,在全國各省、市為師范院校、中學、小學、幼兒園師生及家長舉辦講座和學術報告50多場次。
理論依據
....1、「繪畫潛力」理論。美國美術教育家維克多•羅恩菲德的研究發現,兒童在10歲前,他的繪畫能力是兒童的潛在能力,與智力、認知能力同步發展。人具備創造視覺語言符號表達心象的潛能,繪畫並不是少數「天才」獨有的能力,繪畫能力隨人的認識和知覺發展自然向前發展,確實不是靠學習繪畫技能提高的。
2、「發現學習」理論。美國當代著名心理學家布魯納(J•S•Bruner)認為,學習者的學習過程不僅是主動進入對感覺事物進行選擇、轉換、儲存和應用的過程,而且是主動學習、適應和改造環境的過程。由此看來,兒童也是發現者,具有自發學習的能力。
3、「啟發教育」理論。楊景芝教授認為,啟發是培養孩子能力的催化齊,在教孩子學畫過程中,不斷提出問題,引導孩子去注意、去思考,他們就會自己想辦法解決問題。
每個孩子都有繪畫潛力,如果任其自然發展,就會停滯不前,如果忽視其發展規律,向其灌輸繪畫技巧,反而有礙孩子發展。啟迪兒童繪畫以上述三個理論為基礎,重視兒童自身存在的自發性和主動性,用激活的方法啟迪孩子通過積極發現和主動探索進行美術活動,從而培養孩子的創造思維,發展個性,提高審美素養。
中國兒童美術教育先驅楊景芝教授的理論突破
1、發現兒童繪畫發展的高峰期在5、6歲
在國門剛打開的那些年,要找到一本國外有關兒童美術研究方面的資料相當困難。有一次,她在圖書博覽會上發現一本香港出版的兒童美術教育圖書,書中說兒童繪畫與兒童智力成長是同步發展的。為了證實這一論斷,她從實際調查中,去認真觀察和研究兒童繪畫發展規律,並通過兒童繪畫實驗教學探尋中國孩子在智力發展與繪畫能力上的關系。她發現,以往的調查報告一般都是幼兒園普查進行統計,並根據兒童的造型技能來劃分不同發展階段特徵。這樣的測查結果就產生了問題,因為它不能真正反映兒童成長中自然發展的規律,其中包含美術教育對兒童發展產生影響的因素。在不同教育環境、教學水平影響下成長的兒童,他們所顯示的美術技能水平是不平衡的。特別是中國的家庭教育,獨生子女在兩代長輩的包圍中生活,他們顯得各方面知識早熟,技能訓練早熟。很顯然,國外的研究成果與我國的實際情況並不相符。另外,單從技能水平觀察兒童心理發育狀況,也會使人產生錯覺,會讓人覺得只要學一點繪畫技巧,就會使兒童素質提高。然而現實與此相反,單從臨摹入手學習繪畫,只會使兒童創造能力受到壓抑。她通過對兒童創造性繪畫發展進行觀察,發現兒童繪畫發展的高峰期不是在8歲,而是在5歲、6歲時。因為這一時期兒童的認識發展不受真實生活約束,無論在造型表現方面、色彩運用方面或畫面空間表現方面,兒童一概按自己的主觀認識去畫。因此,他們的繪畫常表現出具有非凡的創造力和豐富的想像力。
❷ 美術非教育類方面有哪些職稱
藝術專業人員依次可分為美術員、三級美術師、二級美術師、一級美術師。
一級美術師是對從事文化藝術行業人員的一種職稱認定的稱謂。從目前社會發展的職稱區分來看,可分為兩種情形。
一種是由國家認定的職稱,一般由國家文化行政部門來認定。其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定和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是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的標志。
一種是由民間社會團體認定或聘任的職稱,一般由具有合法的社會團體和具有該項服務內容的文化藝術社團來認定和聘任。其對鼓勵文化藝術創新與發展,具有很好的作用。但是,目前書畫界「一級美術師」稱謂比較混亂,為了區分,不致混淆,一般將前一種稱為「國家一級美術師」,後一種稱為「一級美術師」。
國家一級美術師評定標准:
美術專業一級美術師須具有深厚的文化藝術修養、廣博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生活積累,掌握國內外美術創作的發展動態;有很深的藝術造詣和精湛的創作技巧,形成鮮明的個人藝術風格,獨立創作相當數量、高質量的美術作品,在國家級報刊發表或出版個人美術作品專集,其中部分作品入選國家級美術作品展覽並獲獎,且產生廣泛深入的社會影響,在繼承、發展和創新藝術傳統及創作技巧方面業績顯著;能對自己的藝術成果進行系統的理論論述,並公開發表本專業高水平的論文或出版著作;具有培養專業人才和指導下一級專業人員的能力,在國內美術界有較高的知名度。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於從事美術創作的專業人員。
二、政治思想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學歷、資歷條件
大學專科以上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取得二級美術師資格5年以上。
四、外語、計算機條件
(一)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統一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二)熟練掌握計算機技術。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五、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具有高深的創作技巧和藝術造詣,在美術創作上成績卓著,形成自己鮮明的藝術風格,獨立創作和公開發表一定數量的高質量作品,產生廣泛的社會影響,在傳承和創新藝術傳統和創作技巧方面有突出貢獻。
六、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二級美術師資格後,獨立創作的作品入選文化部和中國美協主辦的全國性美展三次以上,其中一次獲銅獎,或參展二次,其中一次獲銀獎,或參展一次獲金獎,在國內美術界有較大影響。
七、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二級美術師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獨立撰寫並公開出版專著1部;
(二)聯合(第一作者)撰寫著作1部,並在省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獨立撰寫的論文3篇以上。
八、破格條件
雖不具備規定學歷、資歷,但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專業人員,取得二級美術師資格二年以上,獲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可破格申報。
對經評議具備藝術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辦者,將在職稱和潤格欄中,分別填寫「具備國家一級,二級,三級美術師任職資格」的字樣和進入國際書畫藝術品市場的潤格。
不擅長繪畫,僅擅長書法或篆刻的經評議具備藝術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辦者,因國家正式批準的專業技術職務系列專業職稱中沒有「書法師」和「篆刻師」 ,所以將在其證書的職稱和潤格欄中,也分別填寫「具備國家一級,二級,三級美術師任職資格」的字樣和進入國際書畫藝術品市場的潤格,並在證件號碼前加註書法和篆刻專業代碼字母。
美術專業二級美術師資格條件
評定標准:美術專業二級美術師須具有較高的文藝修養、專業知識和生活積累,了解國內外美術創作的發展動態;有較深藝術造詣和較高的創作技巧,形成個人的藝術風格,獨立創作相當數量、較高質量的美術作品在國家級或省級報刊發表或出版個人美術作品專集,其中部分作品入選國家級或省級美術作品展覽並獲獎,並產生一定的社會影響,業績突出;能對自己的藝術成果進行理論論述,公開發表本專業較高水平的論文或出版著作;具有培養專業人才和指導下一級專業人員的能力,在省內美術界有一定的知名度;能運用外語獲取信息和進行藝術交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資格條件適用於本省專職從事美術創作的在職在崗美術專業人員。
第二條 思想政治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努力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任現職期間,考核稱職(合格)以上。
任現職期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在規定年限上延遲申報:
(一)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單位通報批評者,延遲1年申報。
(二)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申報。
(三)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者,延遲3年申報。
第三條 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博士學位,取得三級美術師資格後,受聘三級美術師職務2年以上。
(二)獲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三級美術師資格後,受聘三級美術師職務5年以上。
(三)大學專科畢業,取得三級美術師資格後,受聘三級美術師職務8年以上。
(四)雖不具備上述規定的學歷(學位),但取得三級美術師資格後,受聘三級美術師職務5年以上;或具備上述規定的學歷(學位),取得三級美術師資格後,受聘三級美術師職務3年以上。業績顯著,貢獻突出,任現職期間取得的業績成果在質量上和數量上明顯優於本資格條件第七條之規定。
第四條 外語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較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命題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二)1977年恢復高考統考前入學的大中專畢業生,可選考外語或古漢語,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命題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
1.獲博士學位。
2.任現職期間公派出國留學或工作,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並在國外學習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條 繼續教育條件
任現職期間,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要求,結合專業工作需要,參加以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達到規定的要求,並提交完成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
第六條 專業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
(一)努力深入生活,有較高的創作水平和較深的藝術造詣。
(二)獨立創作並公開發表相當數量、具有個人藝術風格的美術作品,或在省會以上城市成功舉辦個人美術作品展,且結集公開出版發行,產生較廣泛的社會影響,在繼承、發展和創新藝術傳統及創作技巧方面作出比較突出的貢獻。
第七條 業績成果條件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獨立創作的作品入選文化部或中國美術家協會主辦的全國性美術作品展覽(含專題展覽)3次,或參展2次(其中1次獲銅獎),或參展1次獲銀獎。
(二)獨立創作的作品入選省級文化主管部門或美術家協會主辦的全省性美術作品展覽(含專題展覽)3次(其中1次獲銅獎),或參展2次(其中1次獲銀獎),或參展1次獲金獎,在省內美術界有較大的影響。
第八條 論文、著作條件
任現職期間,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獨立或聯合(第一、二作者)撰寫著作1部。
(二)獨立撰寫學術論文2篇以上。
❸ 現代美術教育家伊頓有哪些著作
我找網站里的。。。。。。
伊頓簡介 約翰內斯·伊頓( (Jogannesltten)1888年11月11日 生於瑞士特翁附近的施瓦爾岑埃格,1967年3月25日卒 於蘇黎世。他的才學淵博,不但是畫家、雕刻家,而且是一位很 負盛望的美術理論家和藝術教育家,畢生從事色彩學的研究,被 譽為當代色彩藝術領域中最偉大的教師之一。 伊頓早年求學於日內瓦,1913-1916年在德國斯圖加特藝 術學院學習,受該院教授赫爾策爾的影響很深,從那裡他獲得了 極重要的色彩理論知識。在赫爾策爾的鼓勵下,伊頓於1916年在 柏林施圖爾姆陳列館展出作品,他的作品反映出對表現主義的巨大興趣,對二十世紀的藝術頗有影響。 伊頓從事教學工作,始於1916年,他在維也納建立了一所藝術學校。1919年他帶領了十四名學生又加入到魏瑪的 鮑豪斯藝術學校,1923年之前伊頓一直擔任該校基礎課程的教學工作並編著教材,為該校作出了很大貢獻。該校因 不滿希特勒,於1931年被納粹解散。1926年伊頓在柏林創辦了藝術學校,並不斷完善在鮑豪斯藝術學校的教學方 法。1932年至1933年在克雷菲爾德創建紡織專科學校並任校長。1933年以後,在蘇黎世先後擔任藝術工藝學校 校長、工藝陳列館主任和里特貝格博物館館長等職。 二次世界大戰後,鮑豪斯的教學思想在瑞士極為盛行。伊頓在蘇黎世擔任工藝學校校長時,發展了鮑豪斯的思 想,形成了所謂的「瑞士學派」。這個學派除伊頓外,還有理查德·洛斯、約瑟夫·米勒-布羅克曼、漢斯·諾伊 貝格、卡爾·格斯特納等人。他們用系統的有效的工藝廣告設計贏得了國際聲譽。 1954年伊頓退休,以後他成為一位自由職業的畫家。他的著作有《色彩論》和《設計與形狀鮑豪斯的基礎課 程》等。伊頓繼承了歌德、龍格、貝措爾德、謝弗勒爾等人的色彩學理論,發展和擴大了這個色彩體系,在色彩對 比等方面並有所創新。《色彩藝術》這部傑出的著作,就是伊頓總結了他一生研究的色彩學理論的碩果,1961年在 瑞士的蘇黎世問世。 (根據大英網路全書、德國布羅克豪斯網路全書、法國拉魯斯大網路全書、世界藝術網路全書等資料有關條目編譯)
❹ 美術藝術教育方面學術專著個人獨立出版價格最低多少省級美術
藝術專業人員依次可分為美術員、三級美術師、二級美術師、一級美術師。
一級美術師是對從事文化藝術行業人員的一種職稱認定的稱謂。從目前社會發展的職稱區分來看,可分為兩種情形。
一種是由國家認定的職稱,一般由國家文化行政部門來認定。其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定和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是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的標志。
一種是由民間社會團體認定或聘任的職稱,一般由具有合法的社會團體和具有該項服務內容的文化藝術社團來認定和聘任。其對鼓勵文化藝術創新與發展,具有很好的作用。但是,目前書畫界「一級美術師」稱謂比較混亂,為了區分,不致混淆,一般將前一種稱為「國家一級美術師」,後一種稱為「一級美術師」。
國家一級美術師評定標准:
美術專業一級美術師須具有深厚的文化藝術修養、廣博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生活積累,掌握國內外美術創作的發展動態;有很深的藝術造詣和精湛的創作技巧,形成鮮明的個人藝術風格,獨立創作相當數量、高質量的美術作品,在國家級報刊發表或出版個人美術作品專集,其中部分作品入選國家級美術作品展覽並獲獎,且產生廣泛深入的社會影響,在繼承、發展和創新藝術傳統及創作技巧方面業績顯著;能對自己的藝術成果進行系統的理論論述,並公開發表本專業高水平的論文或出版著作;具有培養專業人才和指導下一級專業人員的能力,在國內美術界有較高的知名度。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於從事美術創作的專業人員。
二、政治思想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學歷、資歷條件
大學專科以上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取得二級美術師資格5年以上。
四、外語、計算機條件
(一)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統一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二)熟練掌握計算機技術。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五、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具有高深的創作技巧和藝術造詣,在美術創作上成績卓著,形成自己鮮明的藝術風格,獨立創作和公開發表一定數量的高質量作品,產生廣泛的社會影響,在傳承和創新藝術傳統和創作技巧方面有突出貢獻。
六、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二級美術師資格後,獨立創作的作品入選文化部和中國美協主辦的全國性美展三次以上,其中一次獲銅獎,或參展二次,其中一次獲銀獎,或參展一次獲金獎,在國內美術界有較大影響。
七、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二級美術師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獨立撰寫並公開出版專著1部;
(二)聯合(第一作者)撰寫著作1部,並在省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獨立撰寫的論文3篇以上。
八、破格條件
雖不具備規定學歷、資歷,但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專業人員,取得二級美術師資格二年以上,獲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可破格申報。
對經評議具備藝術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辦者,將在職稱和潤格欄中,分別填寫「具備國家一級,二級,三級美術師任職資格」的字樣和進入國際書畫藝術品市場的潤格。
不擅長繪畫,僅擅長書法或篆刻的經評議具備藝術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辦者,因國家正式批準的專業技術職務系列專業職稱中沒有「書法師」和「篆刻師」 ,所以將在其證書的職稱和潤格欄中,也分別填寫「具備國家一級,二級,三級美術師任職資格」的字樣和進入國際書畫藝術品市場的潤格,並在證件號碼前加註書法和篆刻專業代碼字母。
美術專業二級美術師資格條件
評定標准:美術專業二級美術師須具有較高的文藝修養、專業知識和生活積累,了解國內外美術創作的發展動態;有較深藝術造詣和較高的創作技巧,形成個人的藝術風格,獨立創作相當數量、較高質量的美術作品在國家級或省級報刊發表或出版個人美術作品專集,其中部分作品入選國家級或省級美術作品展覽並獲獎,並產生一定的社會影響,業績突出;能對自己的藝術成果進行理論論述,公開發表本專業較高水平的論文或出版著作;具有培養專業人才和指導下一級專業人員的能力,在省內美術界有一定的知名度;能運用外語獲取信息和進行藝術交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資格條件適用於本省專職從事美術創作的在職在崗美術專業人員。
第二條 思想政治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努力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任現職期間,考核稱職(合格)以上。
任現職期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在規定年限上延遲申報:
(一)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單位通報批評者,延遲1年申報。
(二)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申報。
(三)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者,延遲3年申報。
第三條 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博士學位,取得三級美術師資格後,受聘三級美術師職務2年以上。
(二)獲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三級美術師資格後,受聘三級美術師職務5年以上。
(三)大學專科畢業,取得三級美術師資格後,受聘三級美術師職務8年以上。
(四)雖不具備上述規定的學歷(學位),但取得三級美術師資格後,受聘三級美術師職務5年以上;或具備上述規定的學歷(學位),取得三級美術師資格後,受聘三級美術師職務3年以上。業績顯著,貢獻突出,任現職期間取得的業績成果在質量上和數量上明顯優於本資格條件第七條之規定。
第四條 外語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較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命題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二)1977年恢復高考統考前入學的大中專畢業生,可選考外語或古漢語,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命題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
獲博士學位。
2.任現職期間公派出國或工作,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並在國外學習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條 繼續教育條件
任現職期間,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要求,結合專業工作需要,參加以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達到規定的要求,並提交完成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
第六條 專業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
(一)努力深入生活,有較高的創作水平和較深的藝術造詣。
(二)獨立創作並公開發表相當數量、具有個人藝術風格的美術作品,或在省會以上城市成功舉辦個人美術作品展,且結集公開出版發行,產生較廣泛的社會影響,在繼承、發展和創新藝術傳統及創作技巧方面作出比較突出的貢獻。
第七條 業績成果條件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獨立創作的作品入選文化部或中國美術家協會主辦的全國性美術作品展覽(含專題展覽)3次,或參展2次(其中1次獲銅獎),或參展1次獲銀獎。
(二)獨立創作的作品入選省級文化主管部門或美術家協會主辦的全省性美術作品展覽(含專題展覽)3次(其中1次獲銅獎),或參展2次(其中1次獲銀獎),或參展1次獲金獎,在省內美術界有較大的影響。
第八條 論文、著作條件
任現職期間,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獨立或聯合(第一、二作者)撰寫著作1部。
(二)獨立撰寫學術論文2篇以上。
❺ 望各位大俠推薦一些美術教育的經典論文或著作
《設計原理與方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