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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檢查組督查教學工作

發布時間:2021-01-29 01:09:05

A. 煙台市教育局聯系電話是什麼

煙台市教育局辦公室的聯系電話是2118660。煙台市教育局辦公室主要是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會務、文電、機要、檔案、保密和綜合文字、政策研究、依法行政、政務公開、信息宣傳、督查督辦、計劃生育、離退休幹部服務、保衛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及行政復議工作。

(1)市教育局檢查組督查教學工作擴展閱讀:

煙台市教育局其他聯系電話:

①煙台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的電話是2118681。主要是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督導評估和檢查;對全市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進行督導;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教學工作進行督導。

②煙台市教育局政工科的電話是2118667 。主要負責局機關和局屬院校、直屬單位的思想政治、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指導全市學校內部人事管理與分配製度改革及教師考核等工作。

③煙台市教育局計劃財務科的電話是2118666 。主要負責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協調制訂全市普通和成人高校招生建議計劃、負責教育事業、經費等信息統計、分析、發布等工作。

④煙台市教育局學前教育科的電話是2118679 。主要負責統籌規劃、指導全市學前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學前教育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學前教育辦園質量檢測和評估制度,實行分類指導等工作。

B. 哈爾濱市教育局的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
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
負責以黨委、部門名義下發文件的審核、制發;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印信保管使用;
負責史志、年鑒、大事紀、文件匯編等工作;負責公共關系、提案和議案辦復、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二)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市教育綜合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
起草地方綜合性教育法規、政策;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的有關工作;
負責全市教育科研規劃與管理工作,推進科學成果轉化;
負責中小學科研骨幹教師評定工作;
擬訂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
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和推廣普通話工作;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標准工作;
負責語言文字規范化測試和語言文字信息處理與應用研究工作。(三)發展規劃處(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
擬訂普通中小學校、民辦中小學校年度招生計劃;
負責市屬各級各類學校設置、撤銷、合並、更名的審批;
依法對社會力量舉辦學歷教育機構進行管理;負責編制管理教育基本建設計劃及教育專項計劃;
負責全市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四)財務審計處參與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
負責助學的組織實施工作;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
指導全市教育財務會計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預算、決算和財務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負責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及國家和省、市教育專項經費管理;
負責全市教育捐資管理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事業性收費政策;
負責管理教育事業性收費;
負責教育專項資金政府采購工作;
負責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五)基礎教育一處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
負責普通高中學歷認定和市區省、市重點高中學籍管理工作;
制定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本教學文件;
指導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的教育教學工作;
規劃、組織、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課程改革;
審定普通高中課程教材。(六)基礎教育二處承擔城區義務教育、民族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
指導城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
指導各區建立並完善保障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政策的措施;
指導義務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規劃、組織、指導城區義務教育學校課程改革工作。(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高等教育處與其合署)負責全市中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含職工教育,下同),擬訂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
負責中等職業與成人學校招生及就業指導、學籍管理、專業設置和技能考核驗收;負責職業高中畢業資格認定工作;制定全市社區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制定中等職業與成人教育評估標准;
負責全市中初等民辦非學歷學校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協助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管理市屬高等教育(含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及在哈非學歷性質的民辦高校)的有關工作;協調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指導和管理市區范圍內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高等教育學校和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
參與協調「產學研」結合工作。(八)師資培訓處負責全市教師隊伍繼續教育規劃、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全市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
負責市屬高職高專及其以下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工作及市屬單位其它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
負責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工作;指導中等師范學校、進修學校的管理工作;
負責全市中小學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隊伍建設工作;
負責全市教師繼續教育教材建設和管理。(九)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擬訂全市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規劃及具體要求,檢查、指導、評估學校貫徹執行情況;負責主辦市級和承辦省級以上教育系統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
負責對體育特長生的認定;
負責對各區學校衛生保健所的業務指導;
規劃指導學校相關專業的教材建設和專業教師培養培訓工作。(十)農村教育處承擔全市農村幼兒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的業務指導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加強農村教育的政策措施;
指導農村教育發展;指導農村「三教統籌」,促進農科教結合;
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新型農民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負責定點扶貧工作。(十一)信息技術教育處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與統籌建設和遠程(網路)教育管理及開展現代教育技術相關工作;
負責遠程教育技術裝備規劃和管理工作;
管理全市信息技術和電化教育教學工作,負責教育音像資料審定;
負責全市網路學校、「綠網教室」資格審批。(十二)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負責管理教育系統外事工作;
負責制定全市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規劃;
負責全市對外漢語教學及涉外辦學的審核工作;
負責組織中小學生赴境外教育交流活動;
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教師和管理者的境外培訓;
負責協調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十三)學校安全管理處擬訂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
負責所屬單位的安全穩定工作;指導、檢查區、縣(市)及所屬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
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
指導教育系統保衛幹部安全教育工作。(十四)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
負責對同級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中等和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獎勵。(十五)人事處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
協助市有關部門審核全市中小學校編制;統籌協調全市教育系統獎勵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黨群工作部(德育教育辦公室)負責系統黨委政治、思想、組織、宣傳、統戰、工會、群團等方面工作;
負責全市中小學校校長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負責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學生的德育工作;負責德育表彰工作;
指導學生社會實踐活動。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群工作。紀檢監察室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工作。

C. 教育局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一、職責調整
(一)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院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三)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和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范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四)將教育招生考試的具體事務性工作交給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
(二)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促進、協調高等教育發展;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協調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指導、協調、檢查、監督縣(特區、區)和有關單位的教育工作。
(三)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四)指導中等和初等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和評估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五)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統籌規劃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考察任免有關單位領導幹部,提出領導班子充實調整方案。
(六)負責全市普通、成人招生、自學考試、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及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全市高中(含職高、中等專業學校)學生學籍和學歷管理。
(七)統籌管理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教育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
(八)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范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九)指導全市各類學校黨建、德育、法制宣傳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穩定工作。
(十)負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保密、信息、督查督辦、宣傳、愛國衛生、後勤保障、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小學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依法受理教師、學生申訴、學校各種法律糾紛,辦理教育系統質量標准化建設事項;受理有關行政復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統籌管理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三)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指導教師職稱評聘;組織、指導教師評優推薦中小學特級教師和全市教育行政幹部及中學校長的培訓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聘任制度;指導和監督對教師的考核工作;指導普通高等、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考察任免有關單位領導幹部,提出領導班子充實調整方案;負責政務服務工作。
(四)計劃財務科
負責全市教育統計和信息工作;編制教育經費需求計劃和基建投資計劃;負責提出教育經費的年度計劃建議;統籌和管理教育經費,安排落實中小學危房改造、「義教工程」配套經費和項目的實施、教育貸款工作;指導學校財務管理;監督檢查各項教育經費的管理和計劃的執行情況;審定和監督教育經費的預決算、財務收支和基本建設情況;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公產管理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包括特殊教育、幼兒教育、民族教育),制定基礎教育發展目標,組織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教育教學改革;管理中小學教學用書和學具;指導中小學德育、校外教育;管理會考工作;負責論證和審查普通高中社會力量辦學設置;負責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籍及學歷管理工作;負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
擬定全市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方案和計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條例、規定及要求;負責檢查、指導、評估和督促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組織學校開展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等相關活動。
(七)師范教育科
加強與師范類高等院校聯系,參與擬定全市高等師范教育發展規劃;負責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統籌管理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指導師德師風建設、中小學教師學歷達標和師范教育實習基地的建設工作;負責論證和審查教師培訓基地(點)及其管理工作。
(八)職業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市各類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學改革、專業建設和實習基地建設;規劃、協調、指導職業技術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學生的學籍和學歷管理工作;負責論證和審查民辦中等職業學校設置。
(九)民辦教育科
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民辦學校辦學方向和辦學行為;監督民辦學校財務和資產管理;按許可權辦理審批或審核涉及民辦高中階段教育的行政許可事項。
(十)學校安全教育管理科
綜合協調全市各類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穩定工作;負責全市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總體安排、部署、督查、評估、考核及總結表彰工作;開展學校(幼兒園)平安校園創建活動;按照上級關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參與學校(幼兒園)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維護學校和師生的合法權益;負責全市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隊伍建設。
(十一)綜合科
組織和指導全市各教育工會履行工會職能,發揮工會組織在教育改革、發展中的作用;參與擬定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措施和制度;協助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學校民主管理、監督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承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行使市人民政府賦予的教育督導職權,依法組織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考核,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依法辦學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對義務教育階段教育質量進行監測;指導縣、特區、區的教育督導工作。
黨委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目標績效管理工作。其職責由相關科室承擔。
紀檢監察機構中共六盤水市教育局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局派駐市教育局監察室。
四、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行政編制32名(含紀檢監察2名)。定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副縣級)、市政府正縣級或副縣級督學4名、正副科長(主任)13名(含監察室1名)。
工勤人員編制5名(含聘用1名)。經費由市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五、其他事項
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D. 南京市教育局投訴電話是多少

南京市:83639901辦公室;來83639945監察室;83639977督導室源
玄武區:84550108綜合科
秦淮區:52651233中教科;52651173辦公室;52651234初教科
建鄴區:87778243紀委;87778252中教小教科
鼓樓區:83204663辦公室;
棲霞區:85570460基教科;85570463督導室;85664175安全管理科
雨花台區:52883595督導室
江寧區:52284631督導辦;52197358普教科;52281696監察室
浦口區:58187320督導室;58187315基教科
六合區:57124155督導室;57755328辦公室;57110256基教科
沿江工業開發區社會事業處:57011543基教科;57791407綜合科;57029276督導室
溧水區:57218556普教科
高淳區:57338655督導室;57338653普教科;57338632監察室

E. 教育局檢查 什麼

貫徹黨來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自律法規;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社會力量辦學、幼兒園(托兒所)開辦和教師資格認定的許可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負責本級教育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審核督查學校基建項目;任免直屬學校(單位)和鎮鄉(街道)教育辦公室的幹部,負責教職工(含離退休教職工)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教師的培訓工作和師范類畢業生的招聘、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小學教師的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全市高校、中專招生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負責全市勤工儉學工作;負責普通話的培訓、測試、推廣工作和社會用字管理;行使人民政府督學、督政職能;負責直屬學校(單位)的黨建工作;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F. 誰知道蘇州市教育局聯系電話知道的請告訴我,我有急事

蘇州市教育局

辦公室電話:65151226

傳真:65115283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蘇州市公園路198號

郵政編碼:215006

蘇州市教育局內設機構職能及聯系方式

辦公室(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主任:陳鷹
電話:65151226。
職能: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擬定年度工作計劃,撰寫年度工作報告,起草重要文件;負責文件、電報的運轉和管理;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落實;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保衛、信息、信訪、社團、新聞宣傳和《蘇州教育》雜志的管理工作;綜合協調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教育研究等宏觀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協調與兄弟市的教育協作、對口支援、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市語委的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語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規,督促檢查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普通話和文字規范化的教學,為社會提供語言文字的培訓、測試、咨詢、評估服務。

信息處
副處長:李繼業
電話:65229108
職能:負責全市教育工作信息的收集和綜合,編輯並印發《蘇州教育信息》,向市委信息處、省教育廳辦公室報送信息;負責收集中央、省、市的中心工作信息,國內外教育發達地區及國家教育發展的重大政策、舉措等動態,編輯並印發《蘇州教育信息與調研》,提供決策參考依據;做好全市教育工作的對外宣傳,擴大蘇州教育的影響,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構建和完善全市教育工作信息網路。

政策法規處
處長:禇天生
電話:65214337。
職能: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教育的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及有關綜合性文件;指導教育系統的法制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教育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法檢查;協調農村、城市和企業的教育綜合改革;牽頭承辦局機關教育行政復議和訴訟等工作。

人事與師資處
處長:顧乃肖
電話:65224787
職能:負責擬定全市教師隊伍和教育行政部門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勞動、保險福利、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協調並指導地方高等學校和中小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分配計劃及就業分配製度的改革;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參與並承辦教師職務資格的評審工作,負責協調縣級市、區 教育行政部門領導的有關培訓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教育 系統評優表彰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 位教職工的人事工作、工人培訓、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規劃。 實施、指導和協調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和中小學校長培訓 工作;協調師德教育有關工作;負責管理師范教育工作。

發展規劃與財務處
處長:張超
電話:65229103
職能:負責草擬全市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綜合協調各類教育的布局與結構調整工作;負責市屬高校、中專校以及其他有關學歷教育機構設置、撤銷與調整的審核工作;統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與國(境)外合作•辦學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擬定市地方高等教育和有關高中階段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編制局直屬學校及事業單位的基建計劃,指導、協調學校校園規劃和校舍建設;指導學校後勤工作管理與改革;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統計與教育人才需求預測工作;統籌管理教育信息化、勤工儉學、教育產業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有關教育經費籌措政策、學校收費政策,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與使用。負責管理省市下達的教育事業經費、教育專項經費;負責編制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教育費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市教育地方附加費的徵收與使用;負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和有關執行情況的監測;擬訂學校公用經費標准和學生收費標准;監督管理教育系統的國有資產;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負責直屬單位的撥款。

基礎教育處
處長:陶旭東
電話:65224024
職能: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協助做好基礎教育的規劃、布局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指導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的鞏固提高工作;研究制定並實施基礎教育的學制、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辦法和辦學標准;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改革與管理;規劃指導基礎教育課程、自編教材建設,組織審定市編教材;組織實施全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負責局直屬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指導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指導中小學課外活動;指導和配合做好中小學教育信息化、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工作;負責評估省級示範初中、實驗小學、特教示範學校、示範性實驗幼兒園工作;指導並管理社會力量舉辦各類基礎教育學校、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

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處
處長:顧洪
電話:6523642
職能:統籌管理普通和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以及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協助做好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結構調 整和體制改革工作;指導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的教 學改革、教材建設工作,研究制定教學計劃和教育質量評估 標准;做好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實驗室、實習基地建設 以及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的配備工作;指導職業學校和成 人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做好中、高職對口招生 工作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工作;做好五年制高等職業教 育的管理工作;做好省級重點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的評估 工作;組織實施「燎原計劃」;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各類職業教 育學校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實用技術、職工 崗位培訓;負責全市終身教育實驗工作和統籌負責構建終 身教育體系工作;負責市民通用外語和計算機考核工作;指 導並管理社會力量舉辦各類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校。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

高等教育處
處長:丁長慶
電話:65221203
職能:統籌管理地方各類高等教育,參與地方各類高等教育的規劃、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地方各類高等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地方高校專業設置和學科、教材建設;指導地方高校的專科生、本科生培養工作,制定教育質量評估標准;指導地方高校實驗室和校外實習基地建設,指導地方高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高等教育的有關工作;協調在蘇部省屬高校與地方高校的關系;負責網上大學等遠程高等教育的管理。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處長:汪永康
電話:65218112
職能:歸口管理全市學校體育教育、衛生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並指導其教育教學改革,制定質量評估標准和實施辦法;指導學校建立健全學生健康檔案,開展學生常見病和多發病的監測與防治工作;組織、協調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參與相關專業的教材建設與師資培訓工作;協助做好體衛藝教學常規器材的配置工作。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副處長:張劍瀾
電話:65218176
職能: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統籌管理出國人員留學、國外人員來我市留學工作;辦理學校聘請外國專家的具體工作和外教的管理工作;負責中外合作辦學的前期審核論證工作;負責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協調管理全市與我國友好學校的交流活動;負責局機關外事工作。

教育督導室(掛「蘇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常務副主任:朱學標
電話:65151217
職能:研究制定對中等及其以下教育的督導的規章制度;對下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對全市「兩基」鞏固提高工作、中等及其以下教育工作進行綜合督導與專項督導檢查;指導縣級市、區教育督導工作。

組織處
處長:吳海梁
電話:65230639
職能: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和市屬各級各類學校黨組織建設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幹部、機關工作人員、後備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校級離休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離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統戰工作,會同有關科室做好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幹部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因公出國人員的報批和黨員因私出國審批工作;協助做好學校內部管理改革工作;負責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對全市學校黨建工作的重要問題進行調研。

政治思想教育與宣傳處
處長:李鳳祥
電話:65151329
職能:規劃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和市屬各級各類學校黨的思想建設工作和黨員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師德教育。創建文明單位、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

保衛處、人武部(合署辦公)
處長兼部長:闕震家
電話:65226155
職能: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和考核直屬、代管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對基層單位保衛幹部定期進行業務培訓;會同公安部 門指導、督查各縣級市、區教育系統及所屬學校的治安保衛 工作、綜治工作3會同辦公室做好機關內部的安全保衛工 作;負責直屬單位的徵兵組織實施工作,辦理兵役和預備役 登記的統計工作;指導學校組織實施學生的國防教育及軍 訓工作;指導並協助學校搞好人防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 做好現役軍人、烈軍屬的優撫工作和雙擁工作。

蘇州市教育工會、蘇州市教育局團委(合署辦公):
1.蘇州市教育工會
常務副主席:秦士鈞
電話:65151392
職能:綜合協調、指導全市基層教育工會的工作,認真履行工 會「維護、參與、建設、教育」四項基本職能。依法維護教職工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協助教育系統的學校黨政組織加強學校的民主管理和改善教職工的工作、生活條件。廣泛開展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活動,加強師德教育,努力調動和發揮教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積極組織教職工開展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

2.蘇州市教育局團委
副書記:蔡文胤
電話:65221301
職能:負責直屬、代管學校團的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工作,組織團幹部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少先隊工作,指導學生會開展工作;負責團費收繳的管理和使用工作;配合政治思想教育與宣傳處搞好學校德育工作。

另外,按規定設置紀工委、監察室(由市紀委派駐,合署辦公)林友鈞副主任,65230640。

G. 南京市教育局的投訴電話是多少

南京市教育局電話:83639901;

辦公室電話:83639945;

監察室電話:83639977。

如果想要打投訴電話打12345,是國家行政版投訴電話,會比較有權效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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