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考研報考點在濟南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的話現場確認怎麼弄
考研報考點在濟南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的話現場確認辦法
一、 現場照相、信息確認時間
2017年11月7-12日(8:30——16:30)逾期不再辦理。
二、 現場照相、信息確認地點
濟南皇亭體育館(濟南市泉城路15號)
三、 其他注意事項:
(一)
請按教育部文件規定選擇報考點: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和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的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二)
1、選擇濟南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報考點(3701)不能報考以下院校:山東大學、山東師范大學、山東建築大學、濟南大學、山東財經大學、山東中醫葯大學。報考上述院校的考生請選擇上述報考高校作為報名點,並到報考高校指定地點進行信息確認。
2、
報考所有院校的考試科目中有第五單元考試(即考試有繪圖、設計類等科目,考試時間超過3個小時)的考生,不能選擇本報考點,請選擇山東建築大學報考點(3757)。
(三)
1、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序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退出現役證》。
(1) 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在濟南就讀高校的學生證、網報序號。在校生學生證丟失的,須到學校教務處開具帶照片的學籍證明。
(2)
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在濟南就讀成人高校的學生證(學習形式必須註明脫產)、網報序號。業余學習的考生應選擇戶籍所在地報考點報考。
(3)
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除身份證外,須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應選擇戶籍或工作所在地報考點報考。
(4)
往屆畢業生:濟南戶籍的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網報序號。在濟南工作非濟南戶籍的考生:須提供身份證、工作單位證明、在濟南市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或繳納社會保險代扣代繳明細表、畢業證原件及網報序號。暫無工作單位且戶籍不在濟南的考生,請選擇戶籍所在地報考。請考生出具真實有效的材料,因提供虛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3、報考點按規定採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考生領取《信息確認單》,確認本人網報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② 濟南市中區教育局的各科室簡介
濟南市市中區教育局內設各科室簡介[已閱讀:70次](一)辦公室(安全科)
辦公室:
1、根據教育局黨委和教育局統一工作部署,貫徹落實黨委會決議和行政例會要求,檢查督促基層及機關各科室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協助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作;協助領導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協調各方面關系。2、根據黨委決議和領導要求,起草以區教育局黨委和區教育局名義下發的各種文件、便函,做好公文收發和處理工作,安排局機關和全區中小學文件的發放和清退工作;收集和整理各種數據、數字、文書資料。3、負責信息調研和機關文字文印工作,整理保管機關文書檔案,負責管理指導檢查中小學檔案工作。4、根據上級部門和黨委要求,負責本系統計劃生育工作和紅十字青少年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管理學校健康教育和學生防病治病工作,指導管理學校和機關衛生保健工作,協助做好教師公費醫療的管理報銷工作。5、做好人民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工作。6、按照省市教育部門的文件及要求,做好地方教材、教輔、教育圖書報刊的指導、管理及發行工作。7、負責局機關車輛調配和駕駛員、傳達員、保潔員的管理工作。8、協助組織機關職工的政治學習、文體活動、福利工作,協助做好機關安全及保衛工作,管理機關會議室、接待室、禮堂、協助做好機關水、電、暖及通訊器材的維護和管理。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全科: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督促、統籌管理區屬學校的安全工作。2、根據上級部門及教育局黨委的指示,指導、協調全區教育系統學校安全方面的工作,承擔區屬學校的安全日常事務工作。3、負責擬定全區教育系統突發事件預案,參與協調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理。4、組織協調區屬學校春季安全、夏季防汛、冬季防火及專項大檢查。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組織科(老幹部科)
組織科:
1、貫徹上級有關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本系統黨員教育與管理日常工作,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協助制定和實施本系統黨務目標責任制。2、負責對小學校級幹部和中學中層幹部的考察、任免、獎懲等工作。負責中小學校級領導的年度考核和崗位培訓工作。協助區委組織部對中學領導班子進行考察,提出任免、調配建議,寫出考察報告。3、負責中學中層和小學校級領導幹部的檔案管理工作。4、負責本系統統戰、僑務、民族、非黨知識分子等工作。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老幹部科:
1、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於離退休幹部的各項方針、政策,依據國家規定管理全系統離退休幹部。2、指導基層學校做好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督促落實系統內有關老幹部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督促落實好老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3、指導支持老教育工作者協會的工作,協助老教協組織安排好離退休幹部的學習、娛樂、體育等各項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活動。4、向老幹部宣傳黨在新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通報重大改革情況,聽取老幹部的意見和建議;處理離退休幹部的來信、來訪工作。5、配合有關部門支持離退休老幹部積極發揮余熱,推動教育質量的提高,進一步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人事科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人事工作的法規政策,負責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隊伍的管理、計劃、調配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2、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全區中小學教師進修培訓規劃,並協調有關科室、教師培訓中心組織實施。3、負責全區中小學教職工的考核、獎懲、晉級、職稱評聘等工作。4、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全區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5、根據核定編制標准和實際需要,制定師范類畢業生需求計劃,並組織協調、指導搞好教師擇優錄用工作。依據見習教師見習期滿考核方案,做好見習期滿考核工作。6、負責全區中小學教職工調資、升級、轉正定級、確定職務、退職、評殘及職工撫恤、遺屬補助報批工作。7、協助編制部門搞好中小學、幼兒園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核定及管理工作。8、按照上級文件,做好符合條件人員家屬子女「農轉非」審查、報批工作。9、協助做好本系統教職工養老保險工作。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政工科
1、組織實施黨委思想政治工作安排意見,制定和實施基層幹部教師的政治理論學習和培訓,制定並實施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規劃,組織指導學校開展普法教育和宣傳工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好通訊報道和宣傳工作。2、指導本系統各單位工、青、婦、少先隊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動和有益身心健康的群眾性文娛、體育活動,樹立推廣先進經驗及典型。3、指導本系統各級工會的組織,積極推行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搞好民主管理。4、依法維護青少年、婦女及教師的全法權益;組織引導女職工做好本職工作。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教育科
1、貫徹上級有關教育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根據區教育局工作計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意見,做好各項教育管理工作。2、貫徹落實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中小學招生計劃,負責中小學學籍管理和中小學銜接工作。3、負責指導本區中小學德育工作及班級管理工作,組織和協調校外教育活動。4、負責中小學安全教育工作。5、指導並協助做好全系統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學生體育競賽、衛生宣傳、文藝匯演、健康教育、國防教育、國防演練等活動。6、指導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組織開展職業教育專業課教研活動。7、負責指導管理各類學校圖書館(室)、閱覽室工作。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計財科
1、編制並執行教育經費的各項收支預算,根據上級批準的收入預算,收足管好用好各項教育經費,根據批准和支出預算,及時分配所屬單位的教育款項。2、協助制定區校舍改造和教師住房規劃,有計劃分步驟地改善辦學條件,逐步改善全區教職工住房條件,根據義務教育階段的要求和國家教委有關標准,逐步完善各項教學設施的配套建設,加強現有校舍及教學設備的定期檢查和維護。3、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健全完善財務審報、登記、檢查等各項工作制度,組織財會人員進行專業學習和培訓。4、認真及時地完成上級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准確地提供有關數據,按時完成各項財務統計、教育統計、勞動工資統計等工作。5、根據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和上級法規要求,有計劃地對本系統財務會計進行內部審計,認真完成上級審計部門布置的工作任務。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財務檢查工作。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少年宮
1、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堅持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教育原則,積極開展教育、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未成年人喜聞樂見的培訓教學和群眾性活動,豐富活躍少年兒童的課餘生活,提高少年兒童的綜合素質,以充分發揮校外教育機構的作用。2、承擔全區性少兒藝術、科技等項目的培訓、競賽的組織教育活動。3、指導學校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校外活動,豐富活躍學生的課餘生活。4、因地制宜開展好各種活動,發展學生的興趣、愛好和特點,為學校課外活動培訓骨幹,為社會培養、輸送人才幼苗。5、積極爭取上級領導部門的重視、支持,改善並管好、用好少年宮的經費、場地、活動設施,使其發揮最大效能。
(八)教研室
1、研究教育理論、教育政策的落實,先進教育教學理念的轉化及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的改革。2、組織落實課程計劃、課程標准,開展課程改革實驗,參與教材教輔和學具管理,指導中小學在省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用書目錄范圍內選用教材。3、搞好教育教學質量的監控,進行教學評價的研究與管理,結合我區實際,提出落實教學任務、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益的方案和建議,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4、組織說課、評課,開展公開課、教學論文評選、學術研討會、座談會、報告會等多層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動,開展教學視導,指導教師開展教學研究及各級各類教學比賽、競賽。5、與教科研部門密切合作,加強課題研究與管理,總結推廣教改經驗,推進教改成果的轉化與應用。6、組織制定並落實教學常規,引導全體教師探索教學規律,創造性地開展集體備課、教案組織、課堂教學、教後反思等多種教學活動。7、加強對教學測試的研究與管理,積極探索測試內容與方法的改革,將終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使評價更趨完善、合理。8、按照有關規定,承擔本區中小學的學科競賽組織工作。9、組織開展新教材研討培訓,幫助教師掌握新的教學要求,不斷提高教研水平;培養選拔骨幹教師、教學能手和學科帶頭人等,積極幫助各校創名校、育名師。10、組織編寫校本教材,指導和幫助教師開展學科課內外綜合實踐活動。
(九)招生辦(自考辦)
1、認真學習、宣傳國家有關招生、考試的各項方針、政策,做好招生咨詢和指導工作。2、負責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高等院校招生的資格審查、組織報名、體格檢查、組織考試、組建檔案、填報志願等工作。3、承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學教師自學考試和學歷文憑考試的報名、組織考試、畢業審核工作。4、負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教材、刊物及報考資料的征訂、發放工作。5、負責各類考試的《准考證》、《准考通知單》、《成績單》的發放工作。6、負責各類考生報考信息的採集和管理工作。7、協助市招考辦完成成績統計工作。8、協助市招生辦完成研究生報名工作。9、負責對各考點的考試工作進行檢查、指導。10、及時宣傳上級招考政策,接待考生咨詢。
(十)校辦工業公司
1、組織領導全區校辦企業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校辦產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規章制度,並貫徹實施。2、負責區教育局下屬單位校辦企業的審批、登記、年檢等工作,積極開展勤工儉學和招商引資工作。3、負責校辦產業的統計、分析工作,指導直屬企業和基層單位校辦產業的業務工作。4、協調有關部門對校辦產業的監督和檢查工作。5、不斷總結勤工儉學的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勤工儉學深入開展使經濟收入逐步提高。6、負責對校辦企業財務檢查、審計與指導工作,使財務工作達到制度化、規范化的要求。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一)電教站(儀器站)
1、貫徹執行電化教育和條件裝備工作的政策、法規,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全區電化教育和條件裝備的規劃並組織實施。積極推進全區教育條件裝備的現代化建設。2、負責建立、維護全區教育信息網和區教育信息中心,指導全區中小學、幼兒園建立、維護校園網和教學、管理、對外展示等信息平台,自建或購置教育教學信息資源庫,不斷提高全區教育信息化水平。3、做好電教設備、教材和儀器設備的計劃、訂購、資金核算、到貨審驗、配套下發工作。指導和協助學校電教設備、教材和教學儀器的購置、管理、使用和維護。4、組織開展電化教育的教學研究及各項活動。管理、指導學校電化教育教學、信息技術課程教學工作,積極開展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的研究活動。組織並指導學生參加各類相關的科技活動。5、協同教師培訓中心做好教師的信息技術培訓工作、做好學校電教和實驗室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增強教師教育現代化的意識和技能,加強對現代教育裝備條件的合理應用。6、負責學校實驗室建設執行標准情況的監督及實驗教學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培訓各校實驗室管理隊伍,提高實驗室的管理水平。7、做好教育局與學校聲像資料的攝制,宣傳市中教育。負責音像檔案資料的製作、搜集、整理、存檔、借閱工作,為全區教育系統提供教育信息服務。8、組織中小學教師積極參加電教教材和教具、學具研製開發工作。開展校際交流,介紹,推廣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和實驗室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二)教科室
1、承擔全區教育科研的指導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教育科研工作機構和制度。2、制定並落實全區教育科研工作規劃,承擔區教育局重大課題研究工作,積極開展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咨詢和科學依據。3、組織區級以上課題的申報、評審和立項工作,承擔區級以上立項課題的過程性管理工作,促進科研成果的形成與轉化。4、指導和管理基層學校教育科研工作,積極組織參加各類教育科研交流或培訓,規范區內中小學、幼兒園教育科研管理,培養教育科研骨幹教師隊伍,促進提高中小學、幼兒園教育科研水平。5、負責教育科研成果的總結提煉、鑒定和推廣工作,促進提高區域教育水平。6、表彰獎勵教育科研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和優秀教育科研成果。7、宣傳普及現代教育理論和教育科研理論,為系統內各單位提供教育信息服務。
(十三)督導室
1、統籌安排、組織實施全區教育督導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導工作制度。2、對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指導、監督。3、對學校和其它教育機構貫徹法律、法規及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辦學效益等情況進行督導。4、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政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5、向有關部門反映被督導對象及其主要負責人履行教育工作職責的情況,並提出獎懲建議。6、參與審定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7、開展教育督導工作研究,總結推廣教育督導工作經驗,組織教育督導人員業務培訓。8、受理對教育工作的舉報、投訴。9、承辦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區政府、區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托幼辦
負責對我區行政轄區內的各類幼兒園進行宏觀管理,指導幼兒園的行政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學的管理及研究工作。1、在政府領導下,具體擬定幼兒教育規劃和政策,並組織貫徹實施。2、傳達上級有關幼兒教育工作的法規、政策,並組織貫徹實施。3、動員並組織各方面的資源,與各有關部門協調,加強對各類幼兒園的管理。4、履行主管職責,建立視導和評估監測制度。5、辦好示範園和骨幹園,認定社會力量辦的幼兒園的辦園資格。6、負責對各類幼兒園的業務指導,制定全區幼兒教育教研工作意見,並組織貫徹實施。7、有計劃的組織各種形式的教學研究和評比活動,指導幼兒園開展教育教學工作。8、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和培養、培訓各類幼兒園園長、教師,建立園長、教師的考核和資格審定製度。9、定期對幼兒園的教育教學情況進行檢查督導並及時總結反饋。
(十五)語委辦
1、統籌規劃指導、管理監督本行政區域內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情況。2、組織指導全區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教育部門、學校及公共服務行業的普通話培訓和測試工作,積極推廣使用普通話。3、組織開展社會用字規范檢查工作。4、組織指導全區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工作。5、逐步建立完善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機制。
③ 濟南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
濟南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有以下十五點,分別為:
充分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高等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結合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規劃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和補充規定,並組織實施。
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領域的管理和指導,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指導和協調各部門、教育部。
規劃、協調和指導各類學校的教學改革,負責指導教育科研與教學研究的發展,指導我區教育綜合改革。
按照管理局的規定,負責地方各級各類學校的啟動、取消和合並以及審核或批準的專業設置;統籌協調社會力量。
會同有關部門發展籌集教育經費、教育經費、教育和基礎設施投資政策;統籌安排教育經費、專項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檢查和指導學校教育經費。
負責教育政策、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指導學校思想道德、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高中畢業考試工作。
規劃和指導教學工作人員的建設;負責對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位的評估;負責對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和指導。
配備各類學校的指導、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指導本區教育系統管理工作的研究項目,是學校辦的行業。
負責教育事業的調查,以及統計信息管理及服務、指導和教育協會、協會及其他有關部門與有關部門共同合作,組織和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教育。
教育局負責本單位的建設和管理;根據管理機關的管理、使用、培訓、學習、任用、監督、領導幹部;負責本地系統的黨員培訓、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導。
教育局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統一戰線的行政管理體制,負責局系統宣傳、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工會制度、共青團組織、婦女工作。
負責該地區的穩定、安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
受政府委託,教育督導管理。負責教育督導工作的開展,對國家教育政策、政策及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考核、各級各類學校的相關情況進行落實,落實情況。
負責語言和普通話的推廣工作。
承擔政府分配的其他任務。
④ 2020濟南市屬教育局教師招聘條件有哪些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應聘初級崗位的人員年齡40周歲以下(1979年7月28日以後出生),應聘中級崗位的人員年齡45周歲以下(1974年 7月28日以後出生),應聘高級崗位的人員年齡50周歲以下(1969年7月28日以後出生);
(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遲發放的,經學校出具證明後,可待取得學歷學位後再辦理聘用手續;
(四)具有相應教師資格(根據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委《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對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的,實行「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即招聘單位與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錄用人員在試用期內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徵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職人員報考,應徵得有用人許可權部門或所在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考。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迴避情形的崗位。
招聘崗位分為A、B、C三類,A類為教師初、中級崗位,B類為教師高級崗位、C類為其他崗位。
招聘崗位要求具有規定年限專業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應的專業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專業工作經歷。專業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20年7月28日為截止日期。
海外留學人員獲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後,可報考招聘同等學歷層次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崗位。2017年以後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同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020濟南市屬教育局教師招聘報考條件有哪些?
⑤ 濟南市事業單位有哪些
政府,市委,市府,辦事處,國地稅 公檢法 屬於行政事業單位,先不多說了,想必你也知道。以下有的屬於全額撥款,有的屬於自證自吃,有的差額撥款,但是下面單位都有事業編制。
濟南市紀檢監察幹部培訓中心
濟南市直機關幼兒園
濟南市委機關印刷所
濟南舜耕山莊
濟南市直機關黨員電化教育中心
濟南市幹部駕駛培訓中心
濟南市信訪教育所
濟南市老幹部活動中心
濟南市法制培訓中心
濟南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
濟南市團校
濟南市青少年宮
濟南市科學技術館
濟南市科技活動中心
濟南市文學藝術交流培訓中心
濟南市按摩醫院
濟南市紅十字會事業發展中心
濟南市人大常委會機關招待所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機關服務中心
濟南市信息中心
濟南市民兵訓練中心
濟南五峰閣賓館
濟南雙喜苑賓館(濟南賓館)
濟南市靈岩寺三仙堂賓館
濟南七星台賓館 濟南市政府機關印刷所 濟南四季村賓館
濟南市工程咨詢院 濟南市計劃幹部培訓中心 濟南信息市場
濟南市散裝水泥辦公室 濟南市紡織技工學校 《濟南經濟》編輯部
濟南市機械研究所 濟南市農業機械研究所 濟南市石油化工技工學校
濟南市紡織科學研究院 濟南市紡織設計室 濟南市半導體元件實驗所
濟南市煤礦職工教育培訓中心 濟南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濟南市能源技術服務中心
濟南廣播電視大學 山東省實驗中學 濟南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濟南第一中學 濟南第二中學 山東省實驗中學東校
濟南回民中學 濟南第十五中學 濟南第三中學
濟南第七中學 濟南第十八中學 濟南舜耕中學
濟南第九中學 濟南第三十四中學 濟南師范學校附屬小學
濟南第十一中學 濟南市南中學 濟南師范學校
濟南第一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濟南電子機械工程學校 濟南幼兒師范學校
濟南第三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濟南第六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濟南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濟南外國語學校 濟南特殊教育中心 濟南市教育科學研究所
濟南信息工程學校 濟南市教學研究室 濟南中學生歌舞團
濟南教師之家 濟南市教育局教學儀器供應站 濟南第五十九中學籌建處
濟南市電化教育館(濟南教育電視台) 濟南市知識產權局
濟南市教育局基建辦公室
濟南市地震局 濟南市技術市場管理服務中心 濟南市知識產權信息中心
濟南市保安服務總公司 濟南市公安局幼兒園 濟南人民警察職業培訓學院
濟南市軍隊離退休幹部第一休養所 濟南市軍隊離退休幹部第四休養所
濟南市公安局駕駛員培訓中心
濟南市軍隊離退休幹部第二休養所 濟南市軍隊離退休幹部第五休養所
濟南市軍隊離退休幹部第八休養所
濟南市軍隊離退休幹部第三休養所 濟南市軍隊離退休幹部第七休養所
濟南慈善總會辦公室
濟南市社區服務中心 濟南拔絲鍍鋅廠 濟南市社會福利院
濟南市過往軍人接待站 濟南市殯儀館 濟南市精神病院
濟南市社會保障資金管理中心 濟南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濟南市回民殯葬服務站
濟南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事業辦公室 濟南市職工醫療保險管理辦公室
濟南市148協調指揮中心
濟南市勞動就業辦公室 濟南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辦公室
濟南市勞動服務開發中心
濟南市勞動監察大隊 濟南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濟南市高級技工學校
濟南市農村社會保險辦公室 濟南市規劃局槐蔭分局
濟南市勞動保障信息網路中心
濟南市規劃局市中分局 濟南市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站 濟南市規劃局天橋分局
濟南市城市規劃咨詢服務中心 濟南市城市計劃節約用水辦公室 濟南市建築企業養老保障金管理辦公室
濟南市市政公用事業局 濟南市城市道路橋梁管理處
濟南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城市防汛辦公室
濟南市路燈管理處 濟南市市政工程拆遷辦公室 濟南市水質凈化一廠
濟南市城建材料開發服務中心 濟南市動物園管理處
濟南市市政工程質量監督站
濟南市名泉保護管理辦公室 濟南市趵突泉公園管理處
濟南千佛山風景名勝區管理處
濟南市植物園管理處 濟南市林場 濟南市園林花卉苗木中心
濟南市中山公園管理處 濟南市花卉苗木開發中心(濟南市園林科學研究所)
濟南市園林苗圃
濟南市雕塑創作室 濟南市城肥清運管理一處 濟南園林開發建設集團
濟南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站 濟南市無害化處理廠
濟南市城肥清運管理二處
濟南市機械化清掃大隊 濟南市環境衛生科研所 濟南市渣土管理處
濟南市環衛設備修制廠 濟南市環境監理總站 濟南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分局
濟南市環境保護110指揮中心 濟南市信息化培訓中心 濟南市環境信息中心
濟南市交通局技工學校 濟南市小清河管理處 濟南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濟南市平陰田山電灌管理處 濟南市農業監察大隊
濟南市水利建築勘測設計研究院
濟南東湖供水工程建設籌建處 濟南市農業機械技術推廣中心
濟南市農村能源實驗站
濟南市淡水養殖科學研究所 濟南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濟南泉星種業集團) 濟南市農村四荒資源開發服務中心
濟南市農業學校 濟南市商業技工學校 濟南市蔬菜技術推廣服務中心
濟南市國有苗圃 濟南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秘書處
濟南市第一商業職工中等專業學校
濟南食品科學研究所 濟南市曲藝團 濟南市歌舞劇院
濟南市雜技團 濟南市圖書館 濟南市呂劇院
濟南市文物店 濟南市考古研究所 濟南市兒童藝術劇院
濟南市文化局房產管理修建公司 濟南市第三人民醫院 濟南市第一人民醫院
濟南市中心醫院 濟南市健康教育所 濟南市第二人民醫院
山東省濟南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濟南市第四人民醫院
濟南市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濟南市婦幼保健院 濟南市第五人民醫院 濟南市中醫醫院
濟南市兒童醫院 濟南市民族醫院 濟南醫院
濟南市委機關門診部 濟南市政府機關門診部 濟南市幹部休養所門診部
濟南市口腔醫院 濟南市急救中心 濟南市皮膚病防治院
濟南市醫學科學研究所 濟南市中心血站 濟南衛生學校
濟南市衛生局信息化服務中心 濟南皇亭體育館 濟南市皇亭體育小學
濟南射擊培訓活動中心 濟南廣播電視發展總公司 濟南市體育訓練基地
濟南市體育運動學校 濟南電視台 濟南市廣播電視信息網路中心
濟南武術館 濟南市安全科學技術中心 濟南市廣播電視局
濟南人民廣播電台 濟南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濟南市旅遊行業培訓中心
濟南出版社 濟南國際交流服務中心 濟南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濟南市糧食技工學校 濟南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 濟南市人民防空通信站
濟南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辦公室 濟南市城市房產住宅職工中等專業學校 濟南市經四路人防工程管理服務中心
濟南市人防開發服務中心
濟南市房屋建設綜合開發集團 濟南市公用房屋管修處
濟南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 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房地產管理辦公室 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財政資金結算中心
濟南市房產交易監理所 濟南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建設總公司(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拆遷辦公室) 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機關事業保險辦公室
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基建財務審查管理中心 濟南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中國濟南留學人員創業園) 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驗學校
濟南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城建檔案館 濟南高新開發區大學科技園發展中心 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投資總公司
濟南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築工程管理處 濟南出口加工區發展中心 濟南環保科技產業園發展中心
濟南高新區征地拆遷辦公室 齊魯機電產業園發展中心
濟南高新開發區科貿城建設管理中心
齊魯軟體園發展中心 山東大學齊魯軟體學院發展中心 金橋社區服務中心
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才交流中心
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項目促進中心 濟南市環境評估中心
山東金橋生產力促進中心 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濟南日報報業集團
濟南市農業信息中心 濟南市氣象台 濟南市氣象局
濟南市經濟適用房開發服務中心 濟南市村鎮建設服務中心
濟南市畜禽良種繁育中心
濟南市史志辦公室 濟南市公路管理局 濟南市財經學校
濟南市民用建築設計研究院 濟南市軍隊轉業幹部培訓中心
濟南市規劃局歷城分局
濟南市勘察測繪研究院 濟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濟南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
濟南社會科學院 濟南工藝美術學校 濟南市財政職工中等專業學校
濟南市農業節水推廣中心
濟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⑥ 濟南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能
濟南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我市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
(三)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按規定承擔全市教師資格認定的管理、組織、指導和監督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
(四)統籌規劃全市教育資源配置、結構布局調整;按規定承擔全市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及高等學校的設立、撤並、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
(五)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負責市屬學校(單位)教育經費、基建投資和專項經費的管理和指導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境)內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學校基本建設和校舍安全工程實施。
(六)負責全市各類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教學和教育的科學研究以及電化教育工作。
(七)負責全市對外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管理有關工作。
(八)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
(九)負責直屬學校(單位)的穩定工作,指導學校開展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的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負責直屬學校(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局機關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各級教育機構幹部的培訓及直屬單位的考核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和社會人才的選拔培養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黨的建設、黨員的教育、發展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學校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宣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教育系統統戰及群團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