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高等職業學校建設標准 是教育部發的嗎
「很多學校開設旅遊管理專業,教的實際上是酒店管理專業的內容,這是害人害己。現在我們規定,所有開設旅遊管理專業的學校都至少要開這五門課程,否則就不能開設旅遊管理專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葛道凱說。
在昨天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發布了首批《高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准》(以下簡稱《專業教學標准》),規定了涉及18個大類的410個高等職業學校專業的教學標准,並出版《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目錄》,填補了我國高等職業教育專業教學標准領域的空白。《專業教學標准》適用於獨立設置的高等職業學校(含高等專科學校)及本科院校、獨立設置的成人高等學校和有關高等教育舉辦的高等職業教育(專科)的專業教學及管理。
據《專業教學標准》制訂組專家李怡民介紹,為了適應的不斷轉型,《專業教學標准》將每兩三年進行一次修正,「瞄著的需求來進行課程改造」。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葛道凱說,標准發布後將在「全國高校教學基本狀態資料庫」系統中實時監測高職學校的辦學情況,並派專家組核實和評估各高校的數據是否真實、合理。接下來,將繼續制定1167個高職專業中其餘專業的教學標准。也在啟動制定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的基本要求,明年即將出台第一批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准。
B. 職業教育國家教學標准體系框架基本形成了
8月30日,教育部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近年來職業教育國家教學標准體系建設的基本情況和階段性成果。
近年來,高職專業教學標准、頂崗實習標准、儀器設備裝備規范等從無到有,填補了我國職業教育史上的空白;中職專業目錄、中職專業教學標准等已經歷了一輪或幾輪的修訂,逐步建立起隨產業發展動態調整的機制。
在專業設置上,職業教育制定了更加適應現代產業發展新要求的專業目錄。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副巡視員葛維威介紹,2015年,教育部在2004年首次發布的高職專業目錄基礎上組織了修訂,設19個專業大類,99個專業類,748個專業,同時發布了新的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專業簡介。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確立了對接產業發展需要、動態增補專業的機制,2016年增補了13個專業,目前共計761個專業。重點增設了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鼓勵類產業相關專業,減少或取消設置限制類、淘汰類產業相關專業。比如,為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設置了「休閑農業」「生態農業技術」「綠色食品生產與檢驗」等專業;為適應現代服務業及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需要,設置「健康管理與促進」「電子商務」「文化服務」等專業類;取消了「森林采運工程」等專業。
通過近幾年的發展,教育機制是越來越完善,希望教育機制能更加完善。
C. 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置標准
教育部關於印發《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准》的通知
教職成〔2010〕1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
我部2001年發布《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准(試行)》以來,我國中等職業教育有了很大的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環境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為在新形勢下進一步促進中等職業學校建設,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的管理,我部對《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准(試行)》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准》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地要依據《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准》對中等職業學校進行檢查評估,對不達標的中等職業學校要通過加強建設、資源整合、布局調整等措施,限期達標,切實改變部分地方中等職業學校散、小、差的狀況,推動中等職業學校建設上規模、上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第一條為規范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置,促進學校建設,保證教育質量,提高辦學效益,依據《教育法》、《職業教育法》制定本標准。
第二條本標准適用於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設置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
第三條設置中等職業學校,應當符合當地職業教育發展規劃,並達到《職業教育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第四條中等職業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法人登記。
第五條設置中等職業學校,應具有學校章程。學校章程包括:名稱、校址、辦學宗旨、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教職工管理、學生管理、教育教學管理、校產和財務管理、學校章程的修訂等內容。
第六條中等職業學校應當具備基本的辦學規模。其中,學校學歷教育在校生數應在1200人以上。
第七條中等職業學校應當具有與學校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專任教師隊伍,兼職教師比例適當。
專任教師一般不少於60人,師生比達到1:20,專任教師學歷應達到國家有關規定。專任教師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數不低於20%。
專業教師數應不低於本校專任教師數的50%,其中雙師型教師不低於30%。每個專業至少應配備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專任教師2人。
聘請有實踐經驗的兼職教師應占本校專任教師總數的20%左右。
第八條應有與辦學規模和專業設置相適應的校園、校舍和設施。
校園佔地面積(不含教職工宿舍和相對獨立的附屬機構):新建學校的建設規劃總用地不少於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積指標不少於33平方米。
校舍建築面積(不含教職工宿舍和相對獨立的附屬機構):新建學校建築規劃面積不少於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築面積指標不少20平方米。
體育用地:應有200米以上環型跑道的田徑場,有滿足教學和體育活動需要的其他設施和場地,符合《學校體育工作條例》的基本要求。衛生保健、校園安全機構健全,教學、生活設施設備符合《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基本要求,校園安全有保障。
圖書館和閱覽室:適用印刷圖書生均不少於30冊;報刊種類80種以上;教師閱覽(資料)室和學生閱覽室的座位數應分別按不低於專任教師總數的20%和學生總數的10%設置。
儀器設備:應當具有與專業設置相匹配、滿足教學要求的實驗、實習設施和儀器設備。工科類專業和醫葯類專業生均儀器設備價值不低於3000元,其他專業生均儀器設備價值不低於2500元。
實習、實訓基地:要有與所設專業相適應的校內實訓基地和相對穩定的校外實習基地,能夠滿足學生實習、實訓需要。
要具備能夠應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實施現代遠程職業教育及學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軟、硬體設施、設備。其中,學校計算機擁有數量不少於每百生15台。
第九條中等職業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中等職業學校應當配備有較高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管理能力、熟悉職業教育發展規律的學校領導。
校長應具有從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的經歷,校長及教學副校長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其他校級領導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第十條設置中等職業學校,應具有符合當地社會經濟建設所需要的專業,有明確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等教學文件,以及相適應的課程標准和教材。
第十一條中等職業學校應當具有必要的教育教學和管理等工作機構。
第十二條中等職業學校辦學經費應依據《職業教育法》和地方有關法規多渠道籌措落實。學校基本建設、實驗實訓設備、教師培訓和生均經費等正常經費,應有穩定、可靠的來源和切實的保證。
第十三條本標准為設置中等職業學校的基本標准,是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檢查、評估、督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基本依據。如今後國家有關部門對中等職業學校生均用地面積和生均校舍建築面積有新規定,以新規定為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制定高於本標準的中等職業學校設置辦法。
對於邊遠貧困地區設置中等職業學校,其辦學規模和相應的辦學條件可適當放寬要求。具體標准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本標准制定,報教育部備案。
對體育、藝術、特殊教育等類別中等職業學校,其辦學規模及其相應辦學條件的基本要求,由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公布。
第十四條本標准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准(試行)》同時廢止。
D. 教育部頒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各專業課程教學大綱
既然是大綱,其內容比較籠統的,只是一個大的范圍,就像是書籍的目錄。應該是一本小冊子。
E. 國家發布第二批高等職業教育專業教學標准了嗎
「很多學校開設旅遊管理專業,教的實際上是酒店管理專業的內容,這是害人害己。現在我們規定,所有開設旅遊管理專業的學校都至少要開這五門課程,否則就不能開設旅遊管理專業。」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葛道凱說。
在教育部昨天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發布了首批《高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准》(以下簡稱《專業教學標准》),規定了涉及18個大類的410個高等職業學校專業的教學標准,並出版《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目錄》,填補了我國高等職業教育專業教學標准領域的空白。《專業教學標准》適用於獨立設置的高等職業學校(含高等專科學校)及本科院校、獨立設置的成人高等學校和有關高等教育機構舉辦的高等職業教育(專科)的專業教學及管理。
據《專業教學標准》制訂組專家李怡民介紹,為了適應企業的不斷轉型,《專業教學標准》將每兩三年進行一次修正,「瞄著企業的需求來進行課程改造」。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葛道凱說,標准發布後教育部將在「全國高校教學基本狀態資料庫」系統中實時監測高職學校的辦學情況,並派專家組核實和評估各高校的數據是否真實、合理。接下來,教育部將繼續制定1167個高職專業中其餘專業的教學標准。教育部也在啟動制定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的基本要求,明年即將出台第一批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准。
F. 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的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准
第一條為規范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置,促進學校建設,保證教育質量,提高辦學效益,依據《教育法》、《職業教育法》制定本標准。
第二條本標准適用於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設置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
第三條設置中等職業學校,應當符合當地職業教育發展規劃,並達到《職業教育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第四條中等職業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法人登記。
第五條設置中等職業學校,應具有學校章程。學校章程包括:名稱、校址、辦學宗旨、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教職工管理、學生管理、教育教學管理、校產和財務管理、學校章程的修訂等內容。
第六條中等職業學校應當具備基本的辦學規模。其中,學校學歷教育在校生數應在1200人以上。
第七條中等職業學校應當具有與學校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專任教師隊伍,兼職教師比例適當。
專任教師一般不少於60人,師生比達到1:20,專任教師學歷應達到國家有關規定。專任教師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數不低於20%。
專業教師數應不低於本校專任教師數的50%,其中雙師型教師不低於30%。每個專業至少應配備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專任教師2人。
聘請有實踐經驗的兼職教師應占本校專任教師總數的20%左右。
第八條應有與辦學規模和專業設置相適應的校園、校舍和設施。
校園佔地面積(不含教職工宿舍和相對獨立的附屬機構):新建學校的建設規劃總用地不少於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積指標不少於33平方米。
校舍建築面積(不含教職工宿舍和相對獨立的附屬機構):新建學校建築規劃面積不少於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築面積指標不少20平方米。
體育用地:應有200米以上環型跑道的田徑場,有滿足教學和體育活動需要的其他設施和場地,符合《學校體育工作條例》的基本要求。衛生保健、校園安全機構健全,教學、生活設施設備符合《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基本要求,校園安全有保障。
圖書館和閱覽室:適用印刷圖書生均不少於30冊;報刊種類80種以上;教師閱覽(資料)室和學生閱覽室的座位數應分別按不低於專任教師總數的20%和學生總數的10%設置。
儀器設備:應當具有與專業設置相匹配、滿足教學要求的實驗、實習設施和儀器設備。工科類專業和醫葯類專業生均儀器設備價值不低於3000元,其他專業生均儀器設備價值不低於2500元。
實習、實訓基地:要有與所設專業相適應的校內實訓基地和相對穩定的校外實習基地,能夠滿足學生實習、實訓需要。
要具備能夠應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實施現代遠程職業教育及學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軟、硬體設施、設備。其中,學校計算機擁有數量不少於每百生15台。
第九條中等職業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中等職業學校應當配備有較高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管理能力、熟悉職業教育發展規律的學校領導。
校長應具有從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的經歷,校長及教學副校長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其他校級領導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第十條設置中等職業學校,應具有符合當地社會經濟建設所需要的專業,有明確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等教學文件,以及相適應的課程標准和教材。
第十一條中等職業學校應當具有必要的教育教學和管理等工作機構。
第十二條中等職業學校辦學經費應依據《職業教育法》和地方有關法規多渠道籌措落實。學校基本建設、實驗實訓設備、教師培訓和生均經費等正常經費,應有穩定、可靠的來源和切實的保證。
第十三條本標准為設置中等職業學校的基本標准,是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檢查、評估、督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基本依據。如今後國家有關部門對中等職業學校生均用地面積和生均校舍建築面積有新規定,以新規定為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制定高於本標準的中等職業學校設置辦法。
對於邊遠貧困地區設置中等職業學校,其辦學規模和相應的辦學條件可適當放寬要求。具體標准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本標准制定,報教育部備案。
對體育、藝術、特殊教育等類別中等職業學校,其辦學規模及其相應辦學條件的基本要求,由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公布。
第十四條本標准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准(試行)》同時廢止。
G. 教育部發布首批高職專業教學標准 涉及18個大類410個專業都是什麼
教育部25日公布首批涉及18個大類的410個高職學校專業教學標准,填補了我國高等職業教育專業教學標准領域的空白。
此次公布的教學標准在專業名稱、專業代碼、招生對象、學制與學歷、就業面向、培養目標與規格、職業證書、課程體系與核心課程、專業辦學基本條件和教學建議、繼續專業學習深造建議等十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教學標準是『培養什麼人、怎樣培養人』的基本要求,是衡量高等職業教育質量的主要標尺,同時也是社會用人單位選用高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重要參考。」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葛道凱說。
葛道凱指出,長期以來,我國高等職業教育一直沒有國家統一的教學標准要求,導致學校在教學中無標准可循、人才培養水平參差不齊。2010年以來,教育部在相關教育指導委員會開展調研、組織專家分組審核、面向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及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目前的首批教學標准。
據了解,此次公布的410個專業教學標准體現了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特點,如,公路運輸與管理專業教學標准要求本專業學生必須取得汽車運輸調度員、汽車客運服務員、汽車貨運理貨員等職業資格證書中的至少一種,充分體現了以培養職業能力為主線的教學要求;旅遊管理專業建議學校立足校內或校外實訓基地,引入真實場景,強調以工作崗位實際為導向的教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