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幼兒時期音樂教學的重要性是什麼
(一)培養幼兒的審美能力
同小學教育不同的是,幼兒教育主要是讓幼兒可以根據感知來展開學習。所以,不管是開展品德行為、思想意識教育,還是認知理解、知識技能等教育,均需要幼兒具備相匹配的感知能力。而通過開展音樂教學,可以有效培養和提升幼兒的審美能力和感知能力。學前音樂教育內容主要包括一些與幼兒生活息息先關、比較熟悉的動畫片歌曲和兒歌,此類音樂作品不僅節奏簡單、旋律優美,並且很多都是對一個故事進行描述,非常具有畫面感[2]。音樂教師利用現代多媒體技術,可以真實的還原音樂作品的內容,極大程度的吸引幼兒的注意力。比如說《數鴨子》兒歌,利用多媒體技術生動活潑的展示出音樂內容,一個個歡樂的畫面浮現在幼兒眼前,刺激了幼兒的視覺感受,通過兒歌不僅學會數學知識,還愉悅了心情。通過開展音樂教育,對於培養幼兒的審美能力具有深遠影響,對音樂作品中的藝術美進行感受,體驗到美的感覺,從而可以對一些事物的美與丑、是與非進行辨別,學會認知事物。
(二)有助於對幼兒進行積極的情感教育
對於兒童音樂作品來講,必須具備健康活動、積極向上等特點。利用音樂開展激勵情感的教育,通常都會比直接說教更加具有效果。比如說動畫片《喜羊羊與灰太狼》主題曲,幼兒可以聯想到動畫內容,從而通過對兒歌的學習,不由自主的模仿動畫中羊兒們的團結和勇敢、友愛與合作等精神,促進了幼兒能力的提升。此外,音樂作品中的節奏可以促使幼兒展開相應的身體動作,可以培養幼兒的肢體表達和情感表達能力,對於幼兒日後成長具有重要作用。根據相關調查顯示,幼兒能夠通過音樂得到情感的平衡,進而實現情緒的表達,豐富幼兒的心理世界;且幼兒在接受音樂教育時,能夠增強自身的集體榮譽感,在教師進行音樂教育的過程中與教師產生情感上的共鳴,使得幼兒在潛移默化的教育中認知並提高集體榮譽感。
(三)對幼兒生活教育起到輔助作用
在學前教育中,幼兒的生活教育屬於重要組成部分,生活教育主要有孝道教育、人際交往教育、以及生活習慣、行為准則教育等等。生活教育對於幼兒的社會適應能力具有重要影響,同時關繫到幼兒的心理和生理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音樂教育是展開生活教育的一種有效方式,比如說《好媽媽》兒歌,唱出了幼兒如何表達最媽媽的尊敬和愛意,一些被溺愛的幼兒在學習此歌曲之後,都會模仿歌曲的內容作出尊敬和愛護媽媽的一些行為,通過此種行為,可以看出幼兒學會了如何尊敬父母,如何關心關愛家人。通過學前音樂教育,能夠促進幼兒在音樂方面的智力發展,提高幼兒的認知能力,進而幫助幼兒提高記憶力,促進幼兒的健康發展。所以說,音樂教育可以有效的為生活教育起到輔助作用。
② 幼兒音樂教育課必須具備哪些特色
一、系統復全面的音樂培養
在幼兒制時期,給予幼兒系統全面的音樂培養,比如,基本的樂理知識,幼兒對音樂的感受,節奏感和旋律樂感,並且可以表達出來的一些音樂素養,都是對培養幼兒音樂素養有很大的幫助和意義。培養聽,唱,彈,讀,創作的能力,豐富孩子的音樂感受及表現力,這有助於幫助幼兒全面發展,鍛煉幼兒手腦並用和四肢協調力。
二、循序漸進的施教
幼兒在不同的年輕階段,被給予的音樂教育也是應該有區別的。教學過程中,我們應該尊重幼兒各個階段的生理和心理的發展特點,去設置教學計劃,將節奏、肢作動作、舞蹈與即興創作相融合,通過歌唱、律動、節奏、感覺統合和對旋律、音感的感知,使孩子們在親身參與的創作和演奏中,自然地獲取音樂概念和知識。
三、引導式創意互動教學
愛玩是幼兒的天性,所以在教學過程中,我們應該以活潑自由的形式去引進教學課程,比如用講故事或者做游戲的方式去讓幼兒在玩鬧中接觸音樂,可以豐富孩子的心理,激發幼兒的想像力,讓幼兒願意自主的去創作去發揮,才能更好的理解音樂。
③ 音樂課的教學設計包括哪幾個階段
(一)教材分析
教材分析部分的寫作要求:三個操作要求:(1)分析《課程標准》的要求.(2)分析每課教材內容在整個課程標准中和每個模塊(每本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3)分析高中每課教材內容與初中教材相關內容的區別和聯系.
(二)學生分析
學生分析部分的寫作要求:三個操作要求:(1)分析學生已有的認知水平和能力狀況.(2)分析學生存在的學習問題.(3)分析學生的學習需要和學習行為.
(三)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部分的寫作要求:三個操作要求:(1)確定知識目標.(2)確定能力、方法培養目標及其教學實施策略.(3)確定引導學生情感、態度、價值觀目標的教學選點及其教學實施策略.
④ 學前兒童音樂教育的概念是什麼
學前兒童音樂教育是指立足幼兒高等師范專科學校和幼兒師范學校學前兒童音樂教育的教學實際,以幼兒教師從事幼兒園音樂教育工作所需要的教育觀念與教育知識技能為核心,面向學前教育實踐,建構了多側面、多角度的教學內容。
具體包括學前兒童音樂教育概述、組織與評價、活動設計與指導(歌唱活動、韻律活動、音樂欣賞活動、打擊樂器演奏活動、音樂游戲活動)。
學前音樂教育是學前教育課程體系的核心內容,是幼兒園各項教育活動中最具特色的內容,是學前兒童全面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4)學前音樂教育課程階段教學擴展閱讀:
學前兒童音樂教育的實施策略:
1.融入生活策略。
音樂來自生活,是對生活在各種生活的現象和事件進行藝術的提煉和反映。應挖掘學前早期兒童生活中的音樂教育因素,將音樂教育與他們的生活緊密結合。使音樂教育具體體現在他們生活的過程中和行為中。
音樂融入學前早期兒童生活是件令人高興的事。生活處處有音樂是形成學前早期兒童熱愛音樂的基礎。
2.重復策略。
只要稍進行觀察就能發現學前早期兒童喜歡重復作一件事,心理學上叫「常同行為」,這是兒童特有的行為類型之一。心理學解釋為:學前早期兒童在生活中心情動盪不定,所以要通過「常同行為」來確保安穩感,並從中感受到心情上的愉快。
音樂教育可利用學前早期兒童喜歡重復這一心理特點。讓他們常聽優美動聽的音樂,經過多次重復的音樂體驗。不僅能促進聽覺的發展,還能促進音樂審美能力的提高。當一首歌(樂)曲聽到耳熟能詳後,可增唱(聽)新一首歌(樂)曲,以此類推,音樂視野不斷擴長,對音樂能力的培養是很有好處的。
3.綜合策略。
綜合是指音樂之間綜合和音樂與非音樂之間的綜合。
音樂與非音樂之間的綜合,有利於幫助學前早期兒童更好的理解音樂。如音樂與美術融合即聽覺與視覺的結合。使音樂更形象更具體。如音樂與文學的結合,音樂結合兒歌或朗誦可提高學前早期兒童文學的修養和語言發展及加深對音樂的感受。
人的生理運動方式與音樂節奏相關,音樂與身體動作結合,可促進學前早期兒童的律動學習,表達音樂情感。學前早期兒童處於人類身心發育的第一個飛躍期,他們的成長需要教育的刺激,音樂教育無疑是學前早期兒童理想的教育組成部分。
樹立科學的學前早期兒童音樂教育觀。研究適合於學前早期兒童發展的音樂教育實施策略。對音樂教育在開發學前早期兒童音樂潛能和發展他們的音樂智力及促進他們身心全面發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和現實意義。
⑤ 學前教育學發展經歷過哪幾個階段
一、 孕育階段
在十五世紀以前,學前教育思想散見在各種著作之中。
1、中:賈誼的《新書》、顏之推的《顏氏家訓》、司馬光的《家范》、朱熹的《童蒙須知》。
2、外: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理想國》、《法律篇》。
二、萌芽階段十六世紀後,在一些教育論著中,包括有對學前教育的論述,隨著教育學的建立,學前教育理論也逐漸豐富起來。
三、初創階段
從18世紀後期到十九世紀,學前教育學從普通教育學中分化出來,開始形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並初步發展起來。
四、發展階段
十九世紀至今學前教育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形成以後,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得到迅速發展。
(5)學前音樂教育課程階段教學擴展閱讀
歷史上第一本學前教育的專門著作是捷克教育家J.A.誇美紐斯的《母育學校》(1632)。在這本著作中,他全面地論述了兒童出生後頭6年教育的意義、內容和方法,提出了學前家庭教育的體系。
19世紀初葉,由於大工業的發展,母親外出勞動,幼小子女無人照顧,因而逐漸建立了照管和教育學前兒童的機構。學前教育機構的產生直接促進學前教育學的建立。有了專門的學前教育機構,有專門人員從事學前教育工作,就提出了研究學前教育理論的客觀需要。
英國空想社會主義者R.歐文於1816年開辦的"性格陶冶館"中,為工人階級創辦了幼兒學校,收托2~5歲兒童。他主張從童年起就實施正確的教育;重視體育和戶外活動,把「要盡力使小朋友快樂」作為應遵循的格言;反對處罰兒童。
⑥ 什麼是學前兒童音樂教育
學前兒童音樂教育是在 0 歲~6 歲兒童學習音樂和參與音樂活動中進行的教育工作。
目的要求:使幼兒掌握必要的音樂知識技能,培養音樂素質和能力,獲得一定的情感體驗、審美感受;培養性格,陶冶情操;發展智力,啟迪智慧;培養健康的體魄;樹立正確的審美觀念,為成年後的文化藝術修養奠定基礎。
實施場所有家庭、托兒所、幼兒園和其他社會文化教育機構。
托兒所、幼兒園設音樂課和日常的音樂活動,內容包括:唱歌、音樂伴隨下活動(律動、音樂游戲、舞蹈)、音樂欣賞、節奏樂等。
實施和發展嬰幼兒音樂教育, 需要家庭、托兒所、幼兒園和社會等幾方面互相配合。
(6)學前音樂教育課程階段教學擴展閱讀:
音樂教育分「普通」音樂教育和「專業」音樂教育,專業音樂教育的培養目標是培養音樂表演基本理論和表演、教學基本技能及藝術實踐知識的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
音樂教育專業方向培養的是全面發展的音樂教師。
音樂教育核心課程:樂理、視唱練耳、聲樂、器樂(含中外器樂)、和聲基礎、中外音樂史、音樂欣賞、合唱指揮、歌曲寫作、曲式分析、藝術概論、舞台表演、舞蹈、音樂教育導論、音樂教育哲學、教育學、心理學、音樂治療學等。
主要實踐環節有:畢業實習、音樂調研與采風、藝術實踐(展演)、就業指導、畢業設計(論文、音樂會)。
參考資料: 網路-嬰幼兒音樂教育
參考資料:網路-音樂教育
⑦ 簡述幼兒歌曲學習的4個階段
早期兒童的藝術感知發展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0~1歲)前符號階段:藝術知覺特徵是感官原動性,所有的藝術偏愛都是由「本能性」的感覺特徵決定的;
第二階段(2~7歲)符號運用階段:包含三個子階段:沉浸在符號媒介中,形成符號系統(在音樂學習中的表現為:學習非句法的音樂樣式,學習與經驗情境相聯系的音調,學習基本的節奏技能);對符號的探索與擴大(音樂學習中的具體表現為:靈活地歌唱、進行演奏的實驗、能掌握音樂主題);審美形式感的形成(音樂學習中的具體表現:掌握音樂形式樣式的一些特質)。
第三階段(8歲以後)繼續進步與可能退步階段。
8歲兒童出現退步的可能原因有:一是早期音樂學習缺乏感受系統的參與,枯燥地學習音樂知識與技能是兒童對音樂學習本身失去興趣;二是早期音樂學習缺乏音樂知覺系統的參與,這種結果可能是由於音樂教育者缺少音樂素養造成的;三是音樂學習缺乏製作系統的參與,靠靜坐傾聽的方式進行音樂學習只對初學音樂的少數成人有效。
三、學前兒童的音樂感受(趣味)的特點
第一,音量是幼兒對音樂感興趣的第一個重要因素。這里的音量不是單純地指音的強弱、聲音大小,對幼兒來說,音樂首先是動聽的聲音。
啟示:在讓幼兒感知器樂作品時,教師有責任讓幼兒聽到最好的音響效果;在讓幼兒感知器樂作品時,教師應盡量少用嗓音,幼兒感興趣的是豐滿的音響效果;在歌唱學習中,教師發出悅耳的聲音是非常重要的;對打擊樂器的演奏,幼兒感興趣的是讓他自己去探究如何發出好聽的聲音並演奏,而不是嚴格地按照教師所要求的拿樂器的方式、教師所要求的節奏型去打擊。
第二,運動是幼兒對音樂感興趣的第二個重要因素,換言之,幼兒感興趣的是讓他用身體動作來感知、感受音樂。
第三,音樂作品類型是幼兒對音樂感興趣的第三個重要因素。幼兒感興趣的音樂作品類型是關於某些事情的音樂。
四、學前兒童音樂學習的意義與制約條件
很多音樂觀察研究、神經生物學的解釋認為,音樂學習的關鍵年齡是0~8歲或9歲,9歲或10歲以後在進行音樂學習已經太晚。
早期兒童藝術教育研究者需要解決的一個核心問題是:如何讓8歲以後的兒童的藝術表達能力不退化。我們認為對於人格發展中已經形成較強的自我評價能力的8歲以後的兒童來說,藝術自信以藝術能力或藝術經驗為支撐成為它們能像藝術家一樣繼續發表自己的藝術理解的關鍵。所以只有在音樂教育早期真正獲得藝術經驗的那部分兒童才能繼續對自己的藝術表達充滿自信,並朝著藝術經驗的精緻方向發展。獲得音樂經驗或能力的音樂學習是兒童的知覺、感受、製作系統交互作用形成合力的一種學習。
第一節 學前兒童音樂作品的本體特性
從簡單主義出發,我們可以把音樂作品的本體特性分為三類:形式特性、再現特性、表現特性。所有的音樂都是「表現性音樂」,其中特別強調形式的那部分音樂我們歸入「形式性音樂」的范疇,特別強調現實描述的那部分音樂歸入「再現性音樂」范疇,剩下的那部分音樂我們歸入「表現性音樂」范疇。
一、學前兒童音樂作品的形式特性
音樂思維的基本單位是樂句(短句)而不是孤立的音。音樂作品的形式特性是指音樂作品中由句法與非句法因素組成的作曲或即興的音樂設計。句法元素包括旋律、節奏與和聲,對幼兒園音樂教育來說,句法元素主要是旋律與節奏。在句法元素中旋律模型與節奏模型成為幼兒園音樂教育主要關注的內容。非句法元素包括音色、織體、速度、曲式結構與力度。非句法元素也有其模型或樣式,但模型不是以橘子為單位,而往往是以段落為單位,它們是大塊的模型。
(一)節奏
節奏包括:拍子與節奏型,它們形影不離,不相分離。
拍子是節奏型構成的調整原則,即所有的節奏模型都是在拍子的背景上形成的。在幼兒園教學范疇內,我們關注的是如何讓幼兒感覺到拍子,即如何讓幼兒有拍感,幼兒的拍感一般包括兩方面:合拍,二拍、三拍的強弱韻律感。培養幼兒的拍感具有一定的規定性:在歌曲中進行;在動作中進行。
節奏型:我們所說的節奏總是以節奏的模型出現。在幼兒園音樂教學范疇內,我們讓幼兒關注的是音符單一的節奏型、先密後疏的節奏型、緊湊與舒展的節奏型和休止符等。
(二)音色
一般說來,幼兒園的音色探究活動會涉及以下方面的內容:嗓音與人生、打擊樂器的音色、生活中的音色、自然界中的音色、機器的音色、樂器的音色。
(三)力度
強與弱是音樂表現的重要手法。對力度的掌握,幼兒遇到的主要困難時歌唱時的強弱處理。在了解力度的同事,也要注意對嗓音的控制。
(四)旋律
旋律句的性格就是旋律的輪廓形態或輪廓線,包括旋律的上行與下行,旋律的級進與跳進。但是,對旋律線的理解是以理解音的高低為基礎的。一旦理解了音的高低之分之後,人們在歌唱的音準上就比較容易把握了。所以,在各種與音高探究相關的音樂活動中讓幼兒感受音的高低、分辨音的高低,就顯得格外重要。在幼兒園教學范圍內,旋律方面的內容有:分辨音的高低、旋律的上行與下行、旋律的級進與跳進。
(五)結構
對於音樂結構的內容,樂句與樂段是我們關注的重點。設計音樂結構時最基本的要素是平、整齊與變化,而達到平衡與整齊的基本手段是重復。在幼兒園音樂教學范圍內,有關結構的內容就在句子的重復與變化、段落的重復與變化之間展開。
關於句子的結構,我們主要讓幼兒理解重復句(模仿句)和喊答句。對幼兒來說,重復越多的曲子越簡單,越合他們的口味,而辨認句子的重復則是幼兒理解音樂的第一步。
關於段落結構,我們主要讓幼兒理解主副歌結構、二段體結構、三段體結構、迴旋體結構、引子與尾聲。
(六)速度
從知覺的層面來看,幼兒知覺速度的快慢、勻速與不勻速相對容易。從表達層面來說,節奏的細微變化與歌唱、演奏的勻速對幼兒來說較難。
(七)織體
在幼兒園教學中,我們需要以欣賞民族舞、踢踏舞為突破口,讓幼兒感知音樂的層次。在幼兒園教學范圍內,織體的內容包括:有伴奏的音樂與無伴奏的音樂的分辨、織體的厚與薄的分辨、用打擊樂合作表達織體。
(八)風格
音樂風格往往存在於具有共同聽覺特徵的一個音樂群體中,這個群體中的音樂人和聽眾具有相同的音樂信仰、共識和偏好。幼兒園音樂教學中所指的風格與專業音樂領的音樂風格概念相比,外延要小很多,可能更接近體裁的概念。幼兒園音樂教學中所指的風格是指音樂體裁之間所具有的典型差異。符合幼兒音樂趣味的音樂體裁有搖籃曲、進行曲、舞曲。
二、學前兒童音樂作品的再現特徵
(一)音樂作品再現性概述
音樂作品再現性是指音樂作品中的句法與非句法形式主要用來描繪或刻畫人物、動物、地點、事件等客觀現實的性質。
音樂作品中的再現性或再現內容需要認真挖掘。在幼兒園音樂教學范圍內,我們要盡可能尋找有比較清晰的能夠被辨認的主題的再現性作品,因為音樂的再現性越具體越符合幼兒的音樂趣味。
(二)學前兒童再現性音樂作品的類型
歌曲都是再現性音樂作品。符合幼兒趣味的歌曲往往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歌詞本身生動、具有兒童語言的口味,幼兒容易朗誦;二是歌詞所描述的主題突出、故事性強,幼兒容易進行動作表演;三是旋律音調與詞調溫和,幼兒容易歌唱。
幼兒園再現性器樂類的音樂作品大概可分為以下幾種:第一種,句式規整、童趣盎然的再現性器樂曲;第二種,句式規整的再現性成人器樂曲;第三種,句式不規整的再現性器樂曲。
(三)學前兒童音樂作品再現特性的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