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教師個人教學績效考核項目的方法
每學期期中、期末兩次考試成績的「三率」,即優秀率、良好率、低分率回。「三率」界定及答計算。實考學生總人數的前30%,中60%,後10%分別為優生率、良好率、低分率。「三率」的計算辦法(略)。「三率」的賦分辦法。把全校各學科的「三率」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列,按表賦分。其界定為全校各科的「三率」與第一名的差距超過某設定值(歷史差距表),則該班該科的賦分由行政會議討論確定。比如及格率,政治、語文、歷史、地理與第一名在1個百分點內,數學、物理、化學、英語在1.5個百分點之內,視為同一個名次;超過若干個百分點,則視為嚴重的教學事故,需要對班級教學和管理進行針對性研究並採取措施。教師得分。學科教師每期滿分100分。按照上面的賦分,其中期中、期末的權重為40%、60%。評價說明:由於初三按A、B、C三種程度分班,考核時按同程度班級之間進行比較。但不同程度的各科分數差距應在指標數范圍以內,如果差距太大或太小,則降級考核。C類班級的合格率超過90%,此時A、B類班級中若有不合格學生,則降級考核。其他具體情況由教務處和校長室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