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樣圍繞教學目標設計教學
一、影響教學目標的因素
1.課程標準是設計教學目標的指南針
課程標準是基礎教育課程的基本規范和質量要求,也是管理和評價課程的依據.教材編寫、教學評估、考試命題都應當以課標為依據.有了課標,教什麼,怎樣教,對學生的培養要達到什麼水平,也就有了依據.所以,設計教學目標時,教師必須熟悉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對課程的性質、基本理念、課程目標與內容、實施建議等有一個比較清楚的認識.
2.教材內容是設計教學目標的奠基石
我們在設計教學目標時,首先要研讀教材,了解編者的編寫意圖,了解單元內容在整冊教科書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單元教學的訓練重點.例如,人教版五年級下冊第一單元圍繞「走進西部」這一專題編寫,編者編寫這一單元的課文的目的,一是引導學生通過讀書和收集資料了解西部,激發熱愛西部的情感;二是引導學生把握課文的主要內容,聯繫上下文,體會語言的表達效果,理解含義深刻的句子,增強語感;三是引導學生了解文章的寫作方法,並運用到習作中.這是編者的意圖,教師在設計課時教學目標時,要統籌兼頤.
3.學情是教學目標設計的要素
學生的學情對教學目標的確定具有現實意義.教學目標應該基於學生已有的認知水平,切合學生的最近發展區.教學目標過高,易造成教學的越位,強人所難;教學目標過低,易使教學滯後,低水平重復.所以,我們主張「學生已經會的,不需教;學生能自己學會的,不必教;教了學生也不會的,不用教」.教學目標的定位,都要歸結到學生的實際水平與發展需要上來.因此,研究學生,了解學生,是我們確定教學目標必不可少的工作.
二、怎樣規范表述教學目標
依據新課程理念,教學目標要具有漸進性、具體性、可操作性、可觀測性.所以,目標的確定和表述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教學目標應體現「三維」的融合,循存漸進
課程標准提出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三維目標之後,有很多教師在確定教學目標時會把三維目標分開來寫.這給教師帶來了很多困擾,因為這三部分的界限並不明顯.基於此,新課標指出:「課程目標要從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方面設計,三者互相滲透,融為一體.目標的設計著眼於語文素養的整體提高.」與以前的課標相比,新課標強調了三者的相互融合.這說明三維目標是有機聯系,密不可分的.機械地把教學目標分成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是不科學的.每一堂課的教學目標要有針對性,切忌一味地追求三維目標的全面而泛泛而談.正如溫儒敏教授所說:「新課標強調教學的三維目標,但不是每一堂課都要落實三維目標.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是長期、隱性的目標,語文教育要靠熏陶,不可能在每一節課全部落實.一節課的教學目標必須相對集中,不可能完成太多.」
2. 設計教學目標的基本方法和步驟有哪些
1、目標分解:任何一級的教學目標的確定,必須以其上一級目標為依據,下位目標是為上位目標服務的。教學目標自上而下的分解過程,是一個不斷具體化的過程。課時教學目標是教學目標中最為具體的目標,要確定課時目標,就必須明確其上位目標——單元教學目標及其相互關系;要設計單元教學目標,就必須明確其上位目標——年級教學目標及其相互關系;要設計年級教學目標,就必須明確其上位目標——課程教學目的及其相互關系。這就涉及到一個教學目標的分解過程。這樣才能從整體上把握教學目標,為正確教學目標的確立打下基礎。
2、任務分析:單元目標或者課時目標確定後,我們就可以根據單元目標和課時目標進行任務分析。這里的任務分析,實際上就是指對學生為了達到單元目標和課時目標規定的知識以及能力、情感態度等進行具體的剖析。通常的做法是,從已確定的教學目標開始提問和分析:如果我們要求學生獲得教學目標所規定的能力,那麼根據目前學生的認識水平、知識基礎,他們必須具備哪些次一級的從屬能力?而要培養這些次一級的能力,又需具備哪些更次一級的能力?……這種提問和分析一直進行到教學起點為止。
3、起點確定:教學目標不僅是對教師的教學行為的要求,更是對學生預期的學習結果的要求。既然如此,要設計出合適的教學目標,就不能忽視對學生的分析,就需要對學生的學習起點能力進行分析,即確定教學的起點。
教學起點的確定,直接關繫到教學目標的作用發揮。教學起點定得太高,則可能導致課時教學目標過高,超過了一般學生的能力,並且導致學生產生畏難心理。教學起點定得太低,則會在學生已掌握的內容上或教學活動上浪費時間和精力,並可能導致學生厭學心理。一般說來,確定教學起點,主要應對學生進行學習習慣、學習興趣、學習方法、學習態度以及學生目標技能的分析。
3. 教學目標在教學設計中的作用
向導作用。
4. 教學設計的意義是什麼
教學設計的意義:提高教學效率和教學質量,使學生在單位時間內能夠學到更多的知識,更大幅度地提高學生各方面的能力,從而使學生獲得良好的發展。
(4)教學目標設計的作用擴展閱讀:
教案設計格式:
一、教學內容,要有章節序號及內容,明示本節課在教材中的位置。
二、教學目標
①目標的設置要包含有知識、技能和情感三個方面,通常有3個左右即可。
②要具體、可操作,只能用於本節課,而不能用於其它課,應具有唯一性。
三、活動主題,用一個片語、短語,或一句話,來表述要做的一件具體事情。
四、活動指導思想,參見《課標》的理念部分,結合本節課的實際內容。
五、教學重點 要准確、清晰。有時常與節的名稱相同。
六、教學難點 應為(這些)學生在本節課中的難以理解和接受的地方。
七、教學方法 學無止境,教無定法。可以寫出本節課中,使用的幾種主要教學方法。
八、教學用具如:計算機、網路、投影機。操作系統、應用軟體。
教學設計優點與不足:
一、優點:有利於教師主導作用的發揮,有利於按教學目標的要求來組織教學。這種理論在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領域中有很大的影響.是教學設計的主流。
二、不足:這種理論設計的教學系統中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往往受到一定限制,難以充分體現學生的認知主體作用。加涅的學習結果分類理論、五成份目標陳述理論等,對新課程實施中教學目標的製成和如何備課有很好的理論指導作用。
5. 什麼是教學設計教學目標設計分別從那幾個方面進行系統的分析
教學設計可以分為不同層次和不同階段。從宏觀層面和長期性來看,教學設計可指對一組課題或一門課程,乃至一個完整的教學系統的設計。這樣的設計可以由學校組織的教師團體進行,也可以由教材編寫委員會進行。從微觀層面和較短時間來看,是指教師在教學活動之前,針對一個班級或單個教學內容的教學所作的設計和准備。這是廣大教師熟悉的課堂教學設計。從教師使用的廣泛角度出發,可把教學設計界定為:根據教學對象和教學內容,確定合適的教學起點和終點,將教學諸要素有序、優化地安排,形成教學方案的過程。確定教學目標,實施教學活動,對教學效果進行測量和評價,是教學過程中緊密聯系的三個主要環節。其中確定教學目標是實施教學中最重要、最關鍵的環節。一方面它對教學活動起著導向、激勵和檢測的作用,另一方面它又是對教學效果進行評估的重要依據和指標。因此,對教學目標進行分析與設計是必要的也是首要的一項工作。 一、教學目標設計的心理學理論基礎 教學目標設計是教學設計的重要內容。確定合適、良好的教學目標是教學設計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國內外教學心理學家提出的教學目標分類理論和技術,為我們全面、正確地認識教學目標,科學地分析和設計教學目標提供了理論依據,奠定了可操作的技術基礎。(一)教學目標分類理論簡介 在眾多的教學目標分類理論中,最具代表性的理論是布盧姆的教學目標分類體系和加涅的學習結果分類目標系統。 1.布盧姆的教學目標分類體系 以布盧姆為代表的美國心理學家在20世紀50年代提出了著名的教育目標分類體系,將教學目標分為認知、情感、心理運動(或動作技能)三大領域,每個領域的目標又由低級到高級分成若干層次。 (1)認知領域的教學目標分類。布盧姆將認知領域教學目標從低到高依次分為知道、領會、應用、分析、綜合、評價六級層次。其中除第一級「知道」外,其餘五級均屬於高層次智力技能范疇。智力技能與知識不同之處在於:它是加工知識的方式,需要學習者在思維中對知識進行組織。 知道(knowledge)是認知領域最簡單的目標,指能夠記住獲得的信息,該目標強調記憶的心理特徵,強調材料本身的特性以及對材料的復述、加工和提取過程。例如,背誦概念的定義或復述原理。 領會(comprehension)是最簡單的理解,主要是指對所獲得的信息的理解。例如,能夠用自己的話描述一個概念的定義或者原理。 應用(application)指能在特定的具體情況下對所學的概念和原理以實際的運用。例如,用某個原理來求解數學問題。分析(analysis)是指能將傳達的信息分解成若干要素或者組成部分,明確各要素之間的關系和相對結構。例如,能分析出一個概念所包含的幾層含義或某一數學原理所要滿足的條件。 綜合(synthesis)是指能夠將各要素、部分組合成一個整體,以形成新的形式和結構。它既需要對已知的要素和部分進行操作,也需要對未知的要素和部分進行操作。主要包括創作新產品的能力、融合多種觀點形成新理論的能力、超越現有認識水平的能力、提出新見解的能力、獨創交流成果的能力。 評價(evaluation)是指能夠根據特定目的對材料或者方法的價值作出判斷,亦即對材料或方法符合標準的程度作出質或量的判斷。它處於認知技能的最高層次,包含了以上五種能力中的所有各種要素。 認知目標分類的意義不僅在於為教師確定教學目標、評定教學質量提供了一個依據,同時它提醒我們,在設計教學目標或進行教學評價時,不能只停留在傳授或要求「知道」的水平上,應重視培養學生的智力技能。而學生智力技能的培養,不能只局限於理解的水平,還應重視創新能力與判斷能力的培養。 教師按六級水平確定教學目標時,需要注意:①不是一節課的教學就能達到六級水平,而是需要通過精心組織一系列的課堂教學來達到;②由於學科特點及學生年齡特徵,某些教學內容只要求達到一定的水平。如為小學生開設的計算機課,通常只要求能操作計算機,達到運用水平。(2)情感領域的教學目標分類。情感是對外界刺激肯定或否定的心理反應,如喜歡、厭惡等。個體的情感會影響其作出行為上的選擇。情感教學是教學的重要目標之一。克拉斯沃爾(D.R.Krathwool)於1964年提出了情感教學目標分類,並根據價值內化的程度將其分為五級,每一級均由連續的子類構成。現分列如下。「接受、注意」,指願意接受或注意某一事件或活動。由意識、接受意願和控制注意或選擇注意三個連續的子類組成,意識為始端,控制注意或選擇注意為終端。在該目標中,教師的任務是從始端出發,抓住學生的注意力並引導其指向終端,呈現學生所喜歡的刺激。「反應」,指樂意參加或主動參與。由反應中的默認(如遵從或順從)、反應的意願(贊成、贊同或自願反應)、反應的滿足三個子類組成。在此目標中,教師的任務是使學生伴隨著滿意感,產生一種愉悅的情緒反應,即達到某種滿足。「價值化」,指將特殊的對象、現象或行為與一定的價值標准相聯系,並以該標准來指導自己的行為,作出對某事的接受、追求乃至奉獻。價值化由價值的接受、偏愛、信奉等子類組成。教學要達到該級的最高水平——信奉,教師要使學生確信所學內容的正確性,堅信通過自己的努力能夠獲得成功。 「價值觀的組織」,即當遇到多種價值觀念出現的復雜情景時,將價值觀組織成一個系統,把各種價值觀加以比較,確定各種價值的相互關系及它們的相對重要性,接受自己認為重要的價值觀,形成個人的價值體系。如,先處理集體的事,再考慮個人得失;先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再玩等。該級由價值的概念化(如試圖識別一個其所欣賞的藝術客體的特徵)和價值體系的組織兩個子類組成。價值體系的組織可能產生一種新價值或更高層次的價值復合體。「價值或價值系統的性格化」,指價值觀和價值系統已形成穩定的、具有個人特點的價值體系。其個人行為是一貫的、泛化的和可以預期的。如學習一貫勤勤懇懇,保持良好的個人學習習慣。該級由泛化心向和性格化兩個子類組成。由於情感教學目標難以用行為變化來說明,因此它不如認知教學目標分類那樣清晰、明確,具有明顯的較為具體的外顯指標,這給客觀觀察、測量帶來了一定的困難。但克拉斯沃爾的分類畢竟為我們提供了情感教學目標的發展層次,其層次揭示了情感教學是一個價值不斷內化,最後形成穩定的價值體系的過程。其子類構成的情感發展連續體較為詳盡地描繪了教學過程中情感的細微發展變化,這些都為我們探討情感教學目標提供了借鑒。同時,該分類還啟示我們:①情感是一個價值標准不斷內化的過程,外在的要求標准要變成學習者的內在價值,需要經歷接受、產生反應和認識到其價值(價值化)等連續內化的過程;②情感並不是秘不可言、秘不可測的,該分類對情感發展的連續描繪,為教師完成情感教學的任務提供了方向與途徑;③情感教學是各科教學的重要任務之一,每門學科都應重視相應情感的培養。只有當學習者以積極、肯定的情感參與學習時,「我要學」才會代替「要我學」。克拉斯沃爾的情感教學分類目標揭示了情感發展的全過程及最高教學目標,但與認知教學目標一樣,這並不意味著所有不同的教學內容或一切不同年齡的學生都要完成全過程,達到終端。因此,這就需要教師能依據學科內容和學生的年齡特點,靈活地確定並描述相應的情感教學目標。(3)動作技能領域的教學目標分類。關於動作技能的分類,先後出現了辛普森(Simpson,1971 )的七級分類、哈羅(Harrow,1972)的六級分類、基布勒(R.J.Kibler)的四級分類等。目前還沒有一個一致的廣泛認可的理論框架。但相比較來看,辛普森的分類應用較廣,下面我們就辛普森的分類作簡要的論述。「知覺」,指了解與某動作技能有關的知識、性質、功用。「定向」,指對活動的准備,包括心理定向、生理定向和情緒准備。「在指導下作出反應」,指能在教師的指導或說明書的指導下,表現出有關的動作行為。例如在示範者的指導下進行練習,直至形成正確動作,按照說明或示範啟用電腦。「機械化動作」,指學習者的反應已成習慣,動作表現無誤。例如,不需要教師示範指導或看說明書,就能啟用電腦。「復雜的外顯反應」,指能用最少的時間和精力表現全套動作技能,一氣呵成,連貫嫻熟,得心應手。例如,熟練地按指定程序開啟電腦。「適應」,指技能的高度發展水平,學生能修正自己的動作模式以適應特殊的裝置或滿足具體情景的需要。例如,電腦型號改變,按鈕位置發生變化,仍能根據指定程序啟用電腦。「創新」,指創造新的動作模式以適合具體情景,強調以高度發展的技能為基礎的創造能力。例如,練習書法至相當的高度,獨創一格,達到「人各有體」的境界。該目標分類描述了動作技能由低級向高級發展的過程,對體育課、藝術課、工具操作技能課以及自然科學中的實驗課、語言教學中的書寫技能課等課程的教學目標設計,都具有指導意義。我國的教學心理學研究者在借鑒布盧姆等人的教學目標分類體系的基礎上,提出了自己的目標分類:(1)認知領域的教學目標,中學階段為記憶、理解、應用、綜合,小學階段為記憶、理解、運用;(2)情感領域的教學目標,按照行為分類和內容分類相結合的思路,中小學階段為接受、反應、愛好、個性化等;(3)動作技能領域的目標,中小學階段為知覺、定勢、熟練、自動化等。(4)人際關系技能的目標分類。當代教學設計專家羅米斯佐斯基(A.J.Romiszwski)在繼認知、情感和技能三類教學目標之後,又提出了人際關系技能目標。羅米斯佐斯基在20世紀80年代初即提出,人際交互技能同認知技能、心理動作技能、反應技能一樣,必須在學校教學中佔有重要的地位。這類目標涉及培養與他人有效地交往、處理人事關系的能力等,包括咨詢、管理、討論、合作、銷售等方面的技能。對此目標分類,這里就不再作進一步具體介紹。2.加涅的學習結果目標分類系統加涅在《學習的條件》一書中,認為學生學習的結果有五種類型,即言語信息、智慧技能、認知策略、動作技能和態度。但是這五種結果都屬於能力的范疇,不能直接觀察到,只能通過其在使用這種能力完成學習任務時所表現出的行為推斷出來,為此,必須制訂出清晰的行為目標。於是,加涅確定了九個方面的教學目標。現分列如下。「辨別學習的目標」,是指對各種客觀的情景或者物理特徵進行辨別,涉及聽覺、視覺、觸覺、嗅覺等所有感覺方面。但它不是對情境的全面描述。「具體性概念學習的目標」,是指建立在辨別學習目標之上的,能夠確定某類事物中的一個或多個例子的學習目標。「定義概念學習的目標」,是指學生能夠通過一定的規則對事物或事件進行分類。這個規則表達了概念的本質和功能之間的關系。「規則學習的目標」,是指學生能夠按照一定的要求描述和轉換情景中的概念和命題。「問題解決學習的目標」,是指學習者能夠在新的情景中運用規則和概念去解決問題,並在這個過程中獲得更高級的規則和概念。「言語信息學習的目標」,是指學習者能夠記住由有意義的命題構成的言語信息,具體表現為能夠復述和加工這些命題。「認知策略學習的目標」,是指學習者能夠有效地調節和控制自己的認知過程。「動作技能學習的目標」,是指學習者在完成操作和動作時達到了一種熟練狀態,它可以用操作或動作的執行速度、精確性、力量或連續性等特徵來描述和測定。「態度學習的目標」,是指學習者形成了一種能夠對行為作出選擇的內部准備狀態或者反應傾向。以上所列目標中,辨別學習、具體性概念的學習、定義概念的學習、規則的學習、問題解決的學習屬於智慧技能學習的目標。總的來說,布盧姆和加涅的教學目標分類經實踐證明是非常適當的,在教學設計中應予以充分的重視。但也不能不論教學情境的差異簡單機械地套用他們的理論。當我們在分析和確定某一具體教學情境的教學目標時,應體現其獨特性。由於學科的特點及學生年齡特徵的差異,不同的教學情境下要求教學活動應達到的水平是不一樣的。況且,並不是所有的學生、所有的教學內容都必須達到教學目標體系中的最高水平。二、教學目標設計的心理學技術(一)教學目標的分析一般說來,目標分析通常從提出問題入手,然後以解決問題為目標收集各方面信息,最後在分析這些信息的基礎上,制訂教學活動的目標體系。具體來說,目標分析過程可以歸納為六個步驟。(1)了解問題,確定目的。了解現實教學活動與期望之間的差距,明確教學活動問題所在,從而確定教學設計的目的。這既是教學目標設計的基礎,也是整個教學設計工作的起點。通常教學設計者可以通過調查、訪談來發現問題。例如,通過對中學校長、教師的訪談調查,了解中學教學的問題所在,從而確定教學設計的目的。(2)確立目標。圍繞某個目的,按照布盧姆或加涅等的目標分類體系,建立一系列具體的教學目標。(3)提煉目標。按照一定的標准(通常是目標對於實現目的的重要性程度)對提煉後的目標進行選擇和排列,區別主要目標、核心目標與次要目標、支持目標,並明確它們之間的關系。(4)再次提煉目標。再次對目標進行提煉,確保目標的價值。這主要從兩方面著手:一方面,將已確定的目標一一與現實教學活動進行比較,確定兩者之間的差距,從而確證目標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另一方面,將已確定的目標與前面確定的教學設計的目的進行對照,確定兩者之間的相關性,以保證每個目標確實是圍繞某個共同的目的而設計的。(5)再次排列目標。對目標進行最後的排列,形成教學設計目標體系。(二)教學目標的表述 如何科學地表述教學目標以保證所制訂的教學目標明確、具體、有效是教學目標設計應解決的重要技術問題。對此問題,主要形成了行為觀、認知觀及兩種觀點相結合的陳述方法與技術。1.用可觀察的行為術語來表述美國著名心理學家馬傑(B.F.Mager)於1962年出版了《准備教學目標》一書,系統論述了用行為術語陳述教學目標的理論和方法。馬傑認為行為目標是指用可觀察和可測量的行為所陳述的目標,它應該能夠說明「學生能做什麼以證明他的成績和教師怎樣知道學生能做什麼」。他還指出,一個好的行為目標應該包括行為的表述、行為條件的表述、行為標準的表述。後來,有學者認為還有必要增加對教學對象的表述。據此,教學設計者在確定教學的行為目標時,應該清楚地陳述以下四項內容。(1)教學對象的表述,即說明學習者是誰。學習者是教學設計的核心,只有當學習者積極地進行心智的加工和技能的訓練時,才會有學習活動發生。所以,教學目標設計確定教學的行為目標時必須首先明確教學對象。如教學對象是小學一年級的學生。(2)行為的表述,即說明通過教學後學生能做什麼。表述的基本方法是使用一個動賓結構的短語,動詞說明學習的類型,賓語則說明學習的內容。如能進行加、減、乘、除運算,能列舉三至五個質數和合數等。(3)條件的表述,即說明學習者在什麼情況下表現行為。對行為發生條件的表述,也指明了在何種狀況下對教學活動進行評定。例如,陳述「要求學習者能夠辨別各種鳥類」這一教學目標時,就必須指明「是從黑白圖片中還是從彩色圖片中」;陳述「能夠操作計算機」這一教學目標時,就必須指明是「在教師指導下或者說明書指導下操作還是獨立操作」這一行為條件。 一般來說,行為產生的條件包括下列因素:①環境因素(空間、光線、溫度、氣候、室內或室外、安靜或噪音等);②人的因素(單獨進行、小組集體進行、在教師指導下進行等);③設備因素(工具、設備、圖紙、說明書、計算器等);④信息因素(資料、教科書、筆記、圖表、詞典等);⑤時間因素(速度、時間限制等);⑥問題明確性的因素(提供什麼刺激來引起行為的產生)。(4) 行為標準的表述,即規定學習結果的行為的最低要求,以使教學目標具有可測性的特點。行為標准通常是規定行為在熟練性、精確性、准確性、完整性、優良性、時間限制等方面的標准,所以其表述常常與「精確到什麼程度」「至少百分之幾正確」「在多少時間內完成」等問題有關。
6. 教學目標該如何設計
關於教學設計的若干思考
(一)課堂教學的本質是什麼
課堂教學,是教師有目的、有計劃組織學生實現有效學習的活動過程。不同的教學理念,會帶來不同的教學活動,不同的學習效果。在我看來,只要強調課堂教學的本質是教師組織學生學習,學習任務適應學習者,教師為學生服務,是天經地義的。強調這一點,是為了讓我們對學校教育的現狀,對課程教學的現狀,有一個清醒的估計,從而在設計課堂教學計劃時,能夠更多地調查了解學生的實際需要與實際興趣,能夠更客觀、更冷靜地分析學生的實際反應與教學效果。這樣才會使教學、教學計劃立足於一個比較實事求是的基礎上。
(二)教學設計要符合學生的實際
以學生為本的課堂教學的主要活動方式,是讓學習者有可能從個人實際需要與可能展開學習活動。因此,學生的學習基礎、學習興趣及學習能力,是教師設計教學的出發點。從這個角度說,所謂的備課,實際上就是備學生,就是了解學生的實際情況;所謂的教學設計,就是為不同的學生,起碼是不同類型的學生,設計出符合他們需要的學習計劃、學習方式與學習進度。隨著學生年齡的增長、年級的升高,學生之間的差異會顯著增大,進度統一、任務相同的課堂必然會讓位給類似復式教學的課堂。不同組別的學生學習不同的內容、完成不同的作業、採用不同的學習方式,或許將會成為課堂教學的常態;而統一的講解、答疑、點拔、指導,只能是學生自主學習討論的必要補充,是應學生的實際要求而安排的活動。
(三)教學設計要從學生的問題出發
教學的任務是組織學生學習,教學設計敦要從學生的真實問題出發,而不是從教材或從教師假想的問題出發。著名的物理學大師狄拉克有一次去作學術報告,報告之後有人提問說,他不明白怎麼可以從公式2推導到公式5。狄拉克不答,主持人提醒道:「教授,請回答他的問題。」狄拉克說:「他並沒有問問題,只說了一句話。」狄拉克的這一著名回答,揭示了問題這一概念的本質。真正的問題,應該是固有認識與新現象、新事實的矛盾。那位提問者並沒有講出自己對「公式2」的理解及其與「公式5」的矛盾所在,狄拉克當然就無法為他作出解釋說明。所以,從問題出發設計教學,關鍵之處在於把握學生固有認識與新現象、新事實的矛盾,在於引導學生自己發現或創設情境幫助學生發現這一矛盾,這樣才會引發真正有效的學習活動,才能真正讓學生學有所思。
(四)學習方式應該多樣
加德納的多元智能理論,為我們認識學生和認識學生的學習傾向,提供了一個可資參考的理論框架。不論你是否完全同意他對人的智能的分類,要關心學生的不同特點,要用多種方法來強化學習效果……都已成為實驗學校教師的共識:
傳統的課堂教學.學生們主要是「聽中學」和「看中學」——學生聽教師講解,學生看教師提供的教具、圖片或錄像,在聽或看的過程中思考記憶,如此等等。新課程提倡「做中學」,這是美國進步主義教育家杜威倡導的方法.讓學生在活動中,在操作實驗或深入實際生活的過程中字習.讓學生從自己的直接經驗中學習、或者是從他人的經驗(例如對某些事實或現象的介紹資料)中通過再發現來學習。當然,「做中學」也並不完全是新東西,人類的技能學習一直是做中學的,體育老師教學生游泳、打球,也主要是讓學生通過觀察、模仿.在做(練習)中學的,把「做中學」拓展到認識領域,拓展到智能學習領域,是本次課程改革的要求,也是極其重要的要求。但是,除了「聽中學」、「看中學」與「做中學」以外,人們還可以「想中學」、「讀中學」、「聊中學」(討論中學習,又說又聽又想),等等。特別是在每位學生都有一冊系統傳遞信息並體現著培養要求的教科書,每位學生都可以及時上網或到圖書室或到家庭藏書中去瀏覽查閱的條件下,怎樣在學習活動中讓有閱讀能力的學生充分利用教材、書刊、網路,實現自主學習,實現在教師指導下的閱讀學習.應該是每位正在設計教學活動的教師要格外關注的事。從這個角度看,對於一切有閱讀能力和閱讀習慣的教師、學生而言,其實並沒有什麼「新課」,教師的教學,應該建立在學生閱讀學習的基礎上,應該從解決他們的閱讀學習中的障礙開始教學。
(五)教學設計實際是教學構想
教學設計應該只是一個教學構想,而不是一份施工藍圖。施工藍圖要十分細致周全,不能留下任何空白死角,雖然在建設中免不了「洽商」修改的煩惱,但它畢竟要求按計劃施工。教學則不然,教學設計是教師為學生規劃學習過程,規劃主要發生在不同學生頭腦中的事情,即使教師進行了深入調查,我們也無法完全弄清所有學生的情況。所以,在教學中,改變甚至完全拋開事先寫好的教學步驟,是常有的事,而且事先設計得越具體,越周詳,有可能需要改變的就越多。有些有經驗的教師,甚至完全放棄了寫詳細的教案(例如特級教師孫維剛就宣稱自己十多年來未寫過教案)。當然,課前,他們在依據自己對學生知識、經驗以及思維習慣、學習方式等了解的基礎上,對教學進行了具體的、充分的設計與構想,並在教學實踐過程中,根據學生的問題,憑借已有的經驗,在構想的基礎上展開教學活動。
7. 教學設計中的教學目標怎麼寫
教學目標可以分為三個層次:
一是課程目標;
二是課堂教學目標;
三是教育成才目標。這也是教學的最終目標。
教學科目(學科)是教學內容的基本門類。課程是指各個教學科目與課外活動的綜合。
所謂課程目標,實際上就是在教育部各個學科的《課程標准》里,要求每個參與基礎教育教學工作者,在教學的過程中,要認真關注的內容。
如:信息技術學科的普通高中《信息技術課程標准》中,對課程目標的描述為:
「普通高中信息技術課程的總目標是提升學生的信息素養。學生的信息素養表現在:對信息的獲取、加工、管理、表達與交流的能力;對信息及信息活動的過程、方法、結果進行評價的能力;發表觀點、交流思想、開展合作並解決學習和生活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遵守相關的倫理道德與法律法規,形成與信息社會相適應的價值觀和責任感。可以歸納為以下三個方面……。」
課堂教學目標就是課堂教學過程中的教與學的互動目標。
新課程倡導的課堂教學目標有三個維度:知識與技能目標,過程與方法目標,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目標。
課堂教學目標是課程目標分解、細化了的一小部分。當完成和落實了每一個課堂小教學目標的同時,課程需要關注的大目標也就實現了。
課堂教學目標在45分鍾之內,是可以達到的。不是理想目標那樣的遙遠,可望不可及。
平時人們常說的教學目標,在沒有特殊說明的情況下,實際上指的就是課堂教學目標。課堂教學目標常常被人們簡化為:「教學目標」。
課堂教學目標的主要內容,就是人們常常掛在嘴邊的「雙基」。那就是指: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後來,又勉強地加上了一個學科情感。這就是如今在教案、教學設計的教學目標中的三個方面:①知識。②技能。③情感。
有了課堂教學目標,教案中的教學過程的撰寫,就可以圍繞著教學目標展開了。
教學目標可以對應著教學過程中的某一個教學環節,即:一對一的關系。教學目標也可以對應著教學過程的某幾個教學環節,即:一對多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