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高一歷史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夏商西周之西周的制度與社會結構
中外歷史綱要
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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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夏商西周(前2070—前771)
分封制與宗法制(圖片來自網路)
四、西周的制度與社會結構
(一)制度
1.分封制(周初大分封):鞏固政權,尤其是對東方的軍事佔領
(1)原因;諸侯國以藩屏周,監視民眾以鞏固統治
(2)對象:同姓、異姓及古帝王之後
(3)封國
①王畿:涇、渭、河、洛地帶,控制基地,洛邑與王城
②宗周與成周
<1>宗周:西邊的關中平原,中心鎬京,周人興起地
<2>成周:東面的河洛地帶,東都王城為中心,保衛宗周與鎮撫東方的重鎮
③東方主要諸侯國:異姓親戚之國廣布中原,與舊國錯雜在一起,加強統治
<1>衛(康叔):殷都舊地,朝歌為中心
<2>宋(舊殷貴族微子啟,反紂):商丘為中心的商代舊邑
<3>魯(周公長子伯禽)與齊(姜尚[師尚父])
<4>晉(成王弟叔虞):河東,設職官五正
<5>陳(帝舜之後)、杞(禹之後)
<6>薊(堯之後):北京東南,後為燕郡
④擴展北土、南土
⑤舊國:西遷的「殷遺多土」,「四國多方」的多氏
(3)評價
①周承商制,鞏固統治,鼎盛期
②促進各地開發與文化交融
③諸侯雖有義務,但內政基本獨立
2.宗法制的完備
(1)含義:父權家長制的基礎上擴展成的宗族家族制度,構成早期社會的等級階梯,早期國家基本的社會政治制度
(2)內容:周王——諸侯(氏號)——卿大夫——士——平民——庶人工商
(3)特徵:基本信條為尊祖、敬宗,甥舅關系為必要補充,依據嫡庶、長幼、親疏等確定名分(貴賤、上下、大小等級)
(4)評價:與分封制結合,血緣關系為紐帶,確立了貴族的親疏、等級、分封與世襲關系,保證了嫡長子繼承王位,解決了統治階級內部諸子、諸弟的繼承權爭端,鞏固分封制
3.井田制的發展:經濟基礎,與宗法制緊密相連
(1)形成:分封制所受封地,世代相承,役使奴隸耕作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2)范圍:主要在一些都邑周圍,特別是「國中」
(3)疆理:田為單位→九田為一井→十井為一成→百井為一同
(4)庶人(庶民):耕作井田的農夫,氓/盳/黎民/(人)鬲
(5)管理:集體耕作與休耕輪作,古代籍田遺制在西周前期基本保存
(6)官宰食加:一些貴族除封地外,任較重要官職的還要在國中的天地里分田制祿
(7)貢稅徵收:徹法,收獲量十分取一
(8)公田與私田
①公田:田裡不粥(鬻),未經王室或公室特許,不得隨意買賣轉讓
②私田:西周中晚期後,一些荒地被開墾,增加分外土地,有時王室將之賜給下級貴族,不征貢稅,實承認為他們私有
(9)自耕農:生產力發展的產物,多為貴族疏遠的宗族成員,一些逃亡的耕作奴隸在荒野墾地建家以取得平民身份,助長私田發展
4.禮樂制度
(1)目的:維系等級制度,規范各級貴族的行為;加強對被統治階級的統治
(2)含義:維持按照血緣的親疏遠近劃分的等級禮制
(3)內容:周公制定周禮,政刑制度外,五禮(吉【祭祀】、凶【喪葬】、軍【軍旅】、賓【朝覲盟會】、嘉【婚冠、喜慶】),配合典禮儀式的舞樂
春秋以後,禮儀概念逐漸擴大,幾乎包括一切具體的典章制度
(4)作用:廣泛用於政治、社會,既使人恪守符合等級觀念的規范典則,又體現時代文明,影響後世
(二)社會結構
1.階級關系:奴隸主——平民(國人【居城郭內】、野人【居於郊外,鄙夫】)——奴隸
2.國家機構
(1)統治機構
①行政:周王——三公(師保)、太宰——卿士
<1>三公:太師、太傅、太保
<2>卿士:如司土[司徒]、司馬、司空[司工]的三有司【三事大夫】為政務官,司寇
②宗教職能逐漸削弱,政務官職機構擴大,長官為太史,史官地位大提,太史、內史、小史、外史等
③世卿世祿制:官職世代相承,有不少以官職為氏號的家族
(2)軍隊:虎賁、周六師、殷六師,諸侯國有一定的武裝,戰車(乘)為單位
(3)刑罰:《九刑》、五刑,貴族可以贖刑
3.對諸侯控制加強
❷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一)夏代的建立與中國法律的產生
國家和法律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同世界其他各民族一樣,中國在國家形成以前,也存在著沒有階級差別、也沒有法律的原始社會。至公元前21世紀夏啟建立夏王朝時,中國的國家和法律制度即正式形成,其主要依據在於:1.夏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凌駕於全社會之上的世襲****帝王。夏啟以暴力手段奪取了政權,王位世襲製取代了氏族禪讓制,從而給原始氏族制度以致命打擊,並導致它的最終解體。
2.夏朝已開始按地域劃分統治區域。夏啟在奪取政權以後,把所征服的地域劃為「九州」,設「九牧」為九州的地方長官,開始形成新的國家行政區劃。
3.夏朝已建立了國家機構和公共權力系統,包括軍隊、職官、監獄以及貢賦制度。
4.夏朝還形成了以國家強制力為直接後盾的法律制度。夏代統治者對原始社會的「禮」和其他氏族習慣加以改造,使之上升為國家形態的習慣法,成為維護階級統治的有效工具;同時還頒布了一系列法令,維護****王權,鎮壓各種違抗「王命」的行為和其他社會犯罪。
(二)中國法律起源的特點
由於古代中國特殊的歷史環境,中國國家和法的形成具有自己鮮明的特點。中國古代文明起源是從家族制度發展到宗族制度,原來的血緣關系紐帶並未因原始氏族制度的瓦解而削弱,而是轉化為家族與宗族制度的形式保留下來。從黃帝時代開始直至夏、商、西周的古代國家,都是由若干宗族組織構成的。由於國家形態與宗族體制合二為一,其社會結構也以家族和宗族集團為內涵,自由人與非自由人均以家族和宗族成員的形式出現。法律的起源受其影響,也形成了不同於西方社會的自身特點:第一,古代法律的起源,與宗法等級制度緊密結合在一起,具有明顯的宗法倫理性質。以身兼各支同姓宗族之大宗和異姓結盟宗族之共主的天子為首的各級宗主與大小貴族,大都利用家族或宗族血緣關系,維護整個社會的上下、尊卑、貴賤、親疏的宗法等級秩序,致使國家政權、象徵國家政權的王權與族權以及代表族權的父權、夫權形成高度的統一
❸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對當時藝術設計的影響
宗法制和分封制是互為表裡的政治制度,宗法制是通過血緣宗族關系來分配回政治權力,維護政治聯答系的政治制度。嫡長制繼承製是宗法制的最大特點,並且,按照血緣關系的親疏,形成了「周天子——諸侯——卿大夫——士」這樣的宗法等級。因而,宗法制是維系分封制的血緣紐帶,也是鞏固分封制的重要手段,更保證了分封制的順利推行和穩定實施。
禮樂制度,屬於上層建築范疇,相傳由周公制定。周公所制定的禮,是維護統治者等級制度的政治准則、道德規范和各項典章制度的總稱,後來發展為區分貴賤尊卑的等級教條。樂則是配合各貴族進行禮儀活動而製作的舞樂。舞樂的規模,必須同享受的級別保持一致。西周的禮樂,也體現了當時的時代文明。孔子自稱熟悉(實際上不是這樣)夏商周三朝的禮樂制度,據此開辦私學傳授禮制而「克己復禮」西周禮樂製作為一種通過禮儀和藝術表現出來的外在文化,本身就體現了分封制、宗法制的內涵。本質上說,西周的禮樂制是保證分封制、宗法制穩定推行的工具,《禮記》中的所謂「禮不下庶人」,以及「禮樂征伐自天子出」,《荀子》中的所謂「士以上則必以禮樂節之」,就指出了禮樂制在維系分封制、宗法制方面的重大作用~
❹ 求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的筆記
❺ 夏商西周政治制度的特點是什麼
夏商時期實行王位世襲制,代替了原始社會時期的禪讓制。政治權內利由「傳賢」演化為「容傳子」,「家天下」的制度由此開始。
商代貴族以血緣關系為紐帶,實行宗法制,各個宗族都是政治實體。
商代政治的另一大特點是神權和王權的密切結合,商王朝的一切政治事務都通過占卜進行決策.也通過這一手段主宰國政。
❻ 夏商和西周政治制度有何特點
夏商和西周政治制制度特點如下:
一、夏商
1、王位世襲制。以王位世襲制代替了原始社會時期的禪讓制,王位在一家一姓中傳承,古代「家天下」開始形成。
2、神權和王權相結合。商王朝的一切政治事務都通過占卜進行決策,也通過這一手段主宰國政。
二、西周
1、以嫡長子繼承製為核心的分封制
周天子在名義上是全國土地和人民的最高主宰者,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他以天下宗主身份,將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人民分封給新舊諸侯,諸侯國的國君在封地范圍內又有最高的權力。
2、以血緣為紐帶的宗法制
用血緣關系的親疏來維系政治等級、鞏固國家統治的制度。它規定,周王稱為天子,王位由嫡長子繼承,為天下的大宗;其他兒子分封為諸侯,他們對天子來說是小宗,但在自己的領地內卻是大宗。
(6)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教學設計擴展閱讀:
夏商周政治制度的影響
1、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也有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
2、有利於民族的團結、社會的安定和祖國的統一,如「尊宗敬祖」「認祖歸宗」;
3、容易形成地方分裂勢力和宗派勢力等,如「認人唯親」「宗派主義」。
❼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是什麼
夏商時期的主要政治制度是以宗法制為首的中央行政管理制度。
西周王族的宗法制是與分封制互為表裡的具有政治性質的制度。它由原始社會的父系家長制直接演變而來,具有規定宗族內嫡庶系統的辦法,來確定和鞏固父系家長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以保證王權的穩定。
宗法制即宗族法規,是一種權利繼承製度,將君位的承傳用嫡長子繼承製的形式確定下來,完善和鞏固分封制,防止貴族之間因為權力的繼承問題發生紛爭。宗法制下的等級尊卑觀念非常嚴格,等級森嚴,尊卑有序,它以血緣關系為紐帶,以君臣關系為綱紀,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維護貴族統治貴族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
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內容:第一,宗法制的最大特點是嫡長子繼承製。第二,規定了相對的大宗、小宗之別。第三,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體現就是分封制。
(7)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教學設計擴展閱讀
宗法制的設立有利於西周民族的團結、社會的安定和祖國的統一,如「尊宗敬祖」「認祖歸宗」,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也有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但是也容易形成地方分裂勢力和宗派勢力等,如「認人唯親」「宗派主義」。
宗法制主要用於區分嫡庶、親疏關系,目的是在家族內部確立地位、財產的繼承權,大宗在家族內部因有財產的繼承權,所以受到庶宗的敬奉,即所謂的「尊祖敬宗」,進入封建社會後,雖然早期宗法制已崩潰,但嫡長子繼承製仍沿襲,王權的傳世也因此長期進行。
❽ 關於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這一課的筆記
❾ 夏商西周的中央政治制度
從中央到地方形成了 天子--諸侯---卿大夫--士 的等級 從天子以下按嫡長子繼承製為主要的宗專法制屬分封諸侯, 而諸侯以下又按照宗法制再分封,下一級再分封... 從中央到地方都是按宗法制分配政治權力的 但實際上中央集權的程度低 地方有很強的割據趨勢
❿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如何導入
先用分封的圖片引導出分封制在用分封的大部分的是同姓子弟引出宗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