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集合的含義及表示
一般地,抄把一些能夠襲確定的不同的對象看成一個整體,就說這個整體是由這些對象的全體構成的集合(或集);構成集合的每個對象叫做這個集合的元素(或成員)。集合的元素可以是我們看到的、聽到的、聞到的、觸摸到的、想到的各種各樣的事物或者一些抽象符號。
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舉法是把元素不重復、不計順序的一一列舉出來的方法,非常直觀,一目瞭然。
(2)特徵性質描述法:集合 可以用它的特徵性質 描述為{ },這表示在集合 中,屬於集合 的任意一個元素 都具有性質 ,而不屬於集合 的元素都不具有性質 。
⑵ 數學集合的含義與表示
A,
當a=0時,方程為1=0,矛盾,方程無解,
不合題意。
當a不等於於0時,厶=0,則
a^2-4a=0
a=0(舍),或a=4,
綜上得,a=4。
⑶ 集合的含義與表示方法
含義:集合是具有某種特定性質的事物的總體。
表示:集合常用大寫拉丁字母來表示,如:A,B,C…而對於集合中的元素則用小寫的拉丁字母來表示,如:a,b,c…拉丁字母只是相當於集合的名字,沒有任何實際的意義。將拉丁字母賦給集合的方法是用一個等式來表示的,例如:A={…}的形式。等號左邊是大寫的拉丁字母,右邊花括弧括起來的,括弧內部是具有某種共同性質的數學元素。
常用的有列舉法和描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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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集合的含義與表示是什麼
含義:集合是具有某種特定性質的事物的總體。
表示:內集合常用大寫容拉丁字母來表示,如:A,B,C…而對於集合中的元素則用小寫的拉丁字母來表示,如:a,b,c…拉丁字母只是相當於集合的名字,沒有任何實際的意義。將拉丁字母賦給集合的方法是用一個等式來表示的,例如:A={…}的形式。等號左邊是大寫的拉丁字母,右邊花括弧括起來的,括弧內部是具有某種共同性質的數學元素。
常用的有列舉法和描述法。
⑸ 求集合的含義及其表示
我們把具有某種特定性質的對象組成的整體叫集合。集合的表示法有描述法和列舉法。列舉法就是把屬於集合的元素一一列舉出來寫在花括括類。描述法是把元素的特定性質描述出來,寫在花括弧{}內。
⑹ 集合的含義與表示
含義
集合是指具有某種特定性質的具體的或抽象的對象匯總成的集體,這些對象稱為該集合的元素。例如全中國人的集合,它的元素就是每一個中國人。我們通常用大寫字母如A,B,S,T,...表示集合,而用小寫字母如a,b,x,y,...表示集合的元素。[1] 若x是集合S的元素,則稱x屬於S,記為x∈S。若y不是集合S的元素,則稱y不屬於S,記為y∉S。一般的我們把含有有限個元素的集合叫做有限集,含無限個元素的集合叫做無限集。
表示方法
表示集合的方法通常有三種。
列舉法
列舉法就是將集合的元素逐一列舉出來的方式。例如,光學中的三原色可以用集合{紅,綠,藍}表示;由四個字母a,b,c,d組成的集合A可用A={a,b,c,d}表示,如此等等。
列舉法還包括盡管集合的元素無法一一列舉。
描述法
{代表元素|滿足的性質}
設集合S是由具有某種性質P的元素全體所構成的,則可以採用描述集合中元素公共屬性的方法來表示集合:S={x|P(x)}
符號法
N:非負整數集合或自然數集合{0,1,2,3,…}
N*或N+:正整數集合{1,2,3,…}
Z:整數集合{…,-1,0,1,…}
Q:有理數集合
Q+:正有理數集合
Q-:負有理數集合
R:實數集合(包括有理數和無理數)
R+:正實數集合
R-:負實數集合
C:復數集合
∅:空集合(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稱為空集合,又叫空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