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課時教學設計
教案中對每個課題或每個課時的教學內容,教學步驟的安排,教學方法的選擇,板書設計,教具或現代化教學手段的應用,各個教學步驟教學環節的時間分配等等,都要經過周密考慮,精心設計而確定下來,體現著很強的計劃性。《倪煥之》十七:「她做這些事絕不隨便,都運用無可加勝的心思寫成精密的教案,先送與級任教師看過,得到了完全的贊許,還不放心,又斟酌再三,然後拿來實施。」
編寫教案要依據教學大綱和教科書。從學生實際情況出發,精心設計。一般要符合以下要求:明確地制訂教學目的,具體規定傳授基礎知識、培養基本技能﹑發展能力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務,合理地組織教材,突出重點,解決難點,便於學生理解並掌握系統的知識。恰當地選擇和運用教學方法,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面向大多數學生,同時注意培養優秀生和提高後進生,使全體學生都得到發展。
編寫教案的繁簡,一般是有經驗的教師寫得簡略些,而新教師寫得詳細些。平行班用的同一課題的教案設計,根據上課班級學生的實際差異宜有所區別,原定教案,在上課進程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做適當的必要的調整,課後隨時記錄教學效果,進行簡要的自我分析,有助於積累教學經驗,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在實際教學活動中,教案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編寫教案有利於教師弄通教材內容,准確把握教材的重點與難點,進而選擇科學、恰當的教學方法,有利於教師科學、合理地支配課堂時間,更好地組織教學活動,提高教學質量,收到預期的教學效果。
幼兒教師帶領幼兒做拓展活動的指導方案也屬於一種教案。
教案是教師的教學設計和設想。
教學是一種創造性勞動。寫一份優秀教案是設計者教育思想、智慧、動機、經驗、個性和教學藝術性的綜合體現。我認為教師在寫教案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科學性
所謂符合科學性,就是教師要認真貫徹課標精神,按教材內在規律,結合學生實際來確定教學目標、重點、難點。設計教學過程,避免出現知識性錯誤。那種遠離課標,脫離教材完整性、系統性,隨心所欲另搞一套的寫教案的做法是絕對不允許的。一個好教案首先要依標合本,具有科學性。
創新性
教材是死的,不能隨意更改。但教法是活的,課怎麼上全憑教師的智慧和才幹。盡管備課時要去學習大量的參考材料,充分利用教學資源,聽取名家的指點,吸取同行經驗,但課總還要自己親自去上,這就決定了教案要自己來寫。教師備課也應該經歷一個相似的過程。從課本內容變成胸中有案,再落到紙上,形成書面教案,繼而到課堂實際講授,關鍵在於教師要能 「學百家,樹一宗」。在自己鑽研教材的基礎上,廣泛地涉獵多種教學參考資料,向有經驗的老師請教,而不要照搬照抄,要汲取精華,去其糟粕,對別人的經驗要經過一番思考、消化、吸收,獨立思考,然後結合個人的教學體會,巧妙構思,精心安排,從而寫出自己的教案。
⑵ 教學設計的設計思想應包含哪些方面的內容
教學重點。教學難點。教具 、教學方法 教學過程等
⑶ 教學設計的意義是什麼
教學設計的意義:提高教學效率和教學質量,使學生在單位時間內能夠學到更多的知識,更大幅度地提高學生各方面的能力,從而使學生獲得良好的發展。
(3)什麼是教學設計思想擴展閱讀:
教案設計格式:
一、教學內容,要有章節序號及內容,明示本節課在教材中的位置。
二、教學目標
①目標的設置要包含有知識、技能和情感三個方面,通常有3個左右即可。
②要具體、可操作,只能用於本節課,而不能用於其它課,應具有唯一性。
三、活動主題,用一個片語、短語,或一句話,來表述要做的一件具體事情。
四、活動指導思想,參見《課標》的理念部分,結合本節課的實際內容。
五、教學重點 要准確、清晰。有時常與節的名稱相同。
六、教學難點 應為(這些)學生在本節課中的難以理解和接受的地方。
七、教學方法 學無止境,教無定法。可以寫出本節課中,使用的幾種主要教學方法。
八、教學用具如:計算機、網路、投影機。操作系統、應用軟體。
教學設計優點與不足:
一、優點:有利於教師主導作用的發揮,有利於按教學目標的要求來組織教學。這種理論在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領域中有很大的影響.是教學設計的主流。
二、不足:這種理論設計的教學系統中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往往受到一定限制,難以充分體現學生的認知主體作用。加涅的學習結果分類理論、五成份目標陳述理論等,對新課程實施中教學目標的製成和如何備課有很好的理論指導作用。
⑷ 1.什麼是教學設計教學設計和教案是一回事嗎
教學設抄計是根據課程標准襲的要求和教學對象的特點,將教學諸要素有序安排,確定合適的教學方案的設想和計劃。一般包括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教學方法、教學步驟與時間分配等環節。
教學設計和教案不是一回事。
教案是教師為順利而有效地開展教學活動,根據課程標准,教學大綱和教科書要求及學生的實際情況,以課時或課題為單位,對教學內容、教學步驟、教學方法等進行的具體設計和安排的一種實用性教學文書。
(4)什麼是教學設計思想擴展閱讀:
方法
1、教學設計要從「為什麼學」入手,確定學生的學習需要和學習目標;
2、根據學習目標,進一步確定通過哪些具體的教學內容提升學習者的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從而滿足學生的學習需要,即確定「學什麼」;
3、要實現具體的學習目標,使學生掌握需要的教學內容,應採用什麼策略,即「如何學」;
4、要對教學的效果進行全面的評價,根據評價的結果對以上各環節進行修改,以確保促進學生的學習,獲得成功的教學。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教學設計
網路-教案
⑸ 教學設計思路一般怎麼寫
有效課堂教學設計的一般思路是
:
(一)、學習需要的分析
主要解決版的問題是:(1)為什權么要開展教學,教學目標是什麼?(2)開展教學設計具備哪些條件?這是有效教學的起點。
(二)、教學內容分析
主要解決教什麼的問題。
(三)、教學對象分析
我們應該充分注意確定每個學生在進行學習時所具有的一般特點和起點能力,應根據他們的起點能力進行切實可行的教學設計。
(四)學習目標的編寫
明確具體的學習目標有利於學生做到心中有數,學習活動有的放矢。對於我們的教學方法和媒體的選用也有好處。
(五)教學
策略設計
主要解決「如何教」的問題。譬如:課時的劃分,教學順序的安排,開展哪些教學活動等。
(六)教學媒體選擇
是傳統的那些教具還是有現代的多媒體教學。
(七)教學評價
主要是解決評價依據怎樣的標准。
他們都是相互聯系和相互制約的,彼此構成了我們一個完整的教學設計。
⑹ 教學設計的基本思路是什麼
一、教學目標(三維目標)
二、重點難點
三、課時安排
四、教學過程
五、課外拓展
六、作業布置
⑺ 論述題,什麼是教學設計
(1)自上而下的教學設計,包括自上而下地展開教學進程和知識結構的網路概念。建構主義理論為教學設計提供了非線性、網路化的設計思想,從而符合人類的學習特徵。
(2)情境化教學,教育技術能夠有效地提供各種教學環境,有利於學生對新知識的意義建構。
(3)重視社會性互動,建構主義重視教學中教師與學生、學生與學生之間的社會性相互作用,合作學習、互動式教學在建構主義的教學中廣為採用,利於學生看到事物的不同方面和學習的遷移。
⑻ 教學設計中指導思想和理論依據什麼意思
教學模式和教學策略建立於教學目標分析、教學內容分析、學習者特徵分析等基礎之上,決定了教學過程、教學資源選擇與使用形式等。它不僅貫穿了整個教學設計環節,而且是體現教育思想、教學理念的主要形式,不同的教育理念會產生不同的教學模式和教學策略,實施不同的教學模式和教學策略會產生不同的教學效果,因此它是整個教學設計中的核心環節。
在選擇教學模式和教學策略時,教師要重點考慮以下問題:
第一,教學目標。在選擇教學模式時,必須考慮教學目標的具體要求。當知識掌握是教學的核心目標時,可以更多採用以教師活動為主的教學模式,突出系統講授和系統訓練。如果教學的核心目標是實際能力或方法的培養,那就要在教學中更多採用以學生活動為主的教學模式,突出學生的自主學習和主動探索。如果教學的核心目標是讓學生形成某種態度或價值觀,那就要更多採用突出社會互動、情感體驗的教學模式。當然,一門課、一個單元的教學往往同時會涉及多個目標,所以,要在教學中適當對不同模式加以組合。
第二,學習過程的復雜性。一定的教學目的、教學任務必須通過激發學生的某種學習過程才能實現,所以,教師要根據教學目的和教學任務,考慮將讓學生進行何種學習活動,其過程是怎樣的。從認知的角度來看,學習活動的認知復雜性是不同的
(1)低復雜性的認知活動包含的思維模式比較簡單,是一種絕對的、非白即黑式的思維模式,其中會盡量減少矛盾沖突。
(2)中等復雜性的認知活動需要學生對幾個方面進行綜合思考,避免絕對化,不盲目相信權威。
(3)高復雜性的認知活動則體現了更多的辯證思維,需要靈活地、多角度地看問題,需要深刻地進行思考,且具有更高程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如果所要進行的學習活動具有較高的認知復雜性,就需要選擇採用結構較鬆散的教學模式,即教師及教學程序的控制性較低,允許學生進行更主動的、更開放的探索性活動的教學模式,如發現學習的模式、基於問題式學習的模式、非指導性教學等。相反,如果所要進行的學習活動主要依賴於較低復雜性的認知活動,那就可以選擇結構更嚴格的教學模式,即教師、教學程序對學生的學習過程做詳細嚴格的規定,比如程序教學等。
第三,學生的特點。教學模式必須符合學生的認知發展水平。低年齡階段的學生在認知活動上更多依賴於動作和具體形象,依賴於直觀經驗,所以應採用突出學生活動的教學模式,如發現學習。而高年齡階段的學生則可以更好地進行抽象概括,可以藉助於語言符號獲得更多的間接性經驗,所以,有意義接受學習的模式在這一年齡段上更為有效。另外,在選擇教學模式時,也要考慮學生的學習能力和學習習慣,而且應該在教學中有意識地培養學生的獨立學習能力。
第四,各種教學模式對教學資源、教學環境等客觀條件的要求。
⑼ 什麼是教學設計理念
一、教學設計概述
對「教學設計」(instructional design)涵義的認識目前還未能達成普遍共識。教學設計專家格斯塔弗森(K.L.Gustafson)指出,「教學設計」被用來描述包括分析教學內容、確定教學方法、指導試驗和修改及評定學生學習的全過程。
在我國,一般認為,教學設計是研究教學系統、教學過程和制定教學計劃的系統方法。它以傳播理論和學習理論為基礎,應用系統的觀點和方法,分析教學中的問題和需求,確立目標,建立解決問題的步驟,選擇相應的教學策略和教學媒體,然後分析評價其結果,使教學效果最優化。
(一)教學設計的主要特徵
教學設計以明確的教學目標激發、促進和指導學生的學習,幫助每個學生完成學習。它的主要特徵有:
1.教學的計劃、開發、傳播和評價建立在系統理論上;
2.教學目的建立在對系統環境的分析上;
3.教學目標用可觀察的行為術語來描述;
4.對學生的了解是系統成功的重要因素;
5.研究的重點是教學策略的計劃和教學媒體的選擇;
6.評價是設計過程的組成部分;
7.測定和分等依據學生達到預期標準的能力;
(二)教學設計的一般程序
教學設計的程序因設計任務及設計者的不同而呈現多種形式。對整個教育系統設計和課堂教學設計均適用的是美國教育心理學家加涅和布里格斯的教學設計程序。他們把教學設計程序分為14個步驟。
1.分析需求、目的及其需要優先加以考慮的部分;
2.分析資源和約束條件及可選擇的傳遞系統;
3.確定課程范圍和順序,設計傳遞系統;
4.確定某一門課的結構和順序;
5.分析一門課的目標;
6.確定行為目標;
7.制定課堂教學計劃;
8.開發、選擇教學材料和媒體;
9.評定學生行為;
10.教師方面的准備;
11.形成性評價;
12.現場試驗及修改;
13.總結性評價;
14.系統的建立和推廣。
以上程序分別在系統級、課程級和課堂級的水平上進行。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較為適用於課程、教學單元和課堂教學的教學設計程序,如圖示:
上述程序中包含了教學設計的三個基本要素:
1.教學目標(我們期望學生學會什麼?)
2.教學策略和教學媒體(為達到預期目標,我們將如何進行這種學習?)
3.教學評價(在進行學習的過程中,我們如何及時獲取反饋信息?)
二、教學設計的模式及其理論基礎
我們可將教學設計模式分為三大類,即認知取向的教學設計模式、行為取向的教學設計模式以及人格取向的教學設計模式。
(一)認知取向的教學設計模式及其理論基礎
認知取向的教學設計模式的理論基礎是認知心理學。信息加工心理學、皮亞傑的認知發展理論、布魯納的認知發現說、奧蘇伯爾的認知同化說等都屬於認知心理學的范疇,它們有一個共同的主張:致力於研究人的智能或認知活動的性質及其過程。因此,盡管認知取向的教學設計模式風格各不相同,但它們有一個共同特徵:教學設計以學生的認知發展為基礎,以發展學生的認知能力和水平為目的。
認知取向的教學設計模式包括布魯納的教學設計模式、以瓦根舍固為代表的範例教學設計模式、贊科夫的發展性教學設計模式、加涅的教學設計模式和奧蘇伯爾的教學設計模式等。
1.布魯納的教學設計模式
布魯納是20世紀60年代學科結構運動的倡導者。在教學設計上,他提出了「發現學習」的主張,形成了獨特的教學設計模式。
發現學習(discovery leaming),就是不把學習內容直接呈現給學習者,而是由他們通過一系列發現行為(轉換、組合、領悟等)發現並獲得學習內容的過程。這種學習具有以下基本特徵:第一,注重學習過程的探究;第二,注重直覺思維;第三,注重內部動機;第四,注重靈活提取信息。
布魯納認為,兒童的認知發展是由結構上的三類表徵系統及其相互作用構成的質的飛躍。這三類表徵系統包括行為表徵、圖像表徵和符號表徵。「即通過行動或動作、映像或圖像以及各種符號來認識事物,它們的相互作用,是認知生長或智慧生長的核心。」在他看來,結構課程的開發及發現學習的指導,都必須與特定階段兒童表徵系統的特點相適應。
布魯納的教學設計理論為我們描繪了一幅適應信息時代需要的開發智力和培養創造性的藍圖。
2.奧蘇伯爾的教學設計模式
奧蘇伯爾的教學設計模式是以其意義學習理論為基礎的。他認為,教學的關鍵在於學習是否有意義,有意義的講解或教學是課堂教學的基本方式。
奧蘇伯爾在代表作《教育心理學:認知觀》的扉頁上寫道:「假如我不得不把全部的教育心理學歸納為一條原理的話,我將一言以蔽之:影響學習的惟一的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學習者已經知道了什麼,探明這一點,並據此進行教學。」為了激活新舊知識之間的實質性聯系,提高已有知識對接受新知識的有效影響,奧蘇伯爾提出了「先行組織者」的教學策略。他認為,促進學習和防止干擾的最有效的策略,是利用相關的和包攝性較廣的、最清晰和最穩定的引導性材料,這種引導性材料就是「組織者」。由於這些「組織者」在呈現教學內容之前介紹,有利於確定有意義學習的心向,因此稱為「先行組織者」。
後來,奧蘇伯爾進一步發展了「先行組織者」的概念,指出:「組織者」可以在學習材料前呈現,也可以在學習某一學習材料之後呈現;它的概括性、抽象性和包攝性水平可以高於或低於學習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