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學美術優質課證書評職稱時是否能用
宗旨:提高校園藝術水平,形成校園良好藝術氛圍。
美術社團任務:1.每學期舉辦一場書法、繪畫展覽。2參加校內外藝術表演或比賽。
訓練地點:校美術社團教室。
機構及各部門職能細則:
團長:1人。副團長:2名。總體負責美術社團規劃、管理工作。
外聘藝術指導:1~2名。常任美術指導:2人。
美術社團隊長:2人。負責考勤,協助指導教師完成訓練任務,並及時了解團員學習情況。
美術社團上級主管:建平中學藝術教育委員會。
美術社團團員:校美術藝術協會會員。
具體章程:
1. 凡建平學生,品行端正,熱愛美術,具有一定藝術修養能按要求完成學習、展覽任務的同學,均可參加。
1. 美術社團團員頒發建平中學金蘋果美術社團紀念證書,團齡一年以上者或獲區一等獎以上成績者頒發校優秀藝術特長生證書。
2. 每學年組織赴外學習交流。
3. 書法、繪畫展覽管理、訓練有關經費等由建平中學藝術教育委員會下撥。
4. 每期書法、繪畫展覽建立檔案(如節目單、照片等)。
5. 美術社團活動團員一次缺席扣5分,無故遲到、早退30分扣2分,展覽、比賽缺席扣10分。累計無故達30分者,自動除名。
6. 愛護書法、繪畫用具,美術用具平時由音美專人保管。其他人租借需經批准。
7. 對全勤94分以上同學予以實物獎勵。
8. 美術社團訓練、活動日程:每周二下午:3:10~4:30;每周四下午:3: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