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學六年級生命教育上冊求助是一種智慧教案
新知識是在舊知識的基礎上發展、變化、引申而來的,因此教師在備版課時要根據所教知識的權內容,找出與新知識有關的舊知識,看一看哪些知識學生已經把握了,哪些知識還沒有完全把握,確定需要跟學生補哪些知識漏洞,課始安排什麼溫習內容,新授選擇什麼學習方法和教學方法等,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備學生的知識水平,只有這樣,我們在備課、上課時才能有的放矢。
Ⅱ 生活生命與安全》六年級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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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六年級安全教育課第一單元《生活安全》教案
有統計資料表明:在我國,意外傷害已成為0——14歲少年兒童第一殺手,並被認為是21世紀危害孩子健康的主要問題。意外傷害主要是指:交通事故、火災、觸電、中毒、溺水、摔傷、動物咬傷、搶劫、誘拐、自殺等等出乎意料的事故。如果說這些事故明顯、驚人,人們還有一定的警惕性,而存在於生活之中的不安全隱患卻常常忽視。所有危險和災禍幾乎和生命同時並存,無處不有,無處不在,所以孩子的安全問題應引起全社會和每一個家庭的關注。
安全是人類生存最基本的保證。防禦危險也應當是每一個人最基本的能力。但是,不安全的因素存在於生活的各個角落,幾乎無處不在,真可以說是危機四伏。如果說成人有豐富的生活知識和安全經驗,還具有點防禦、排除能力,那麼孩子是不具備這些能力的,尤其是嬰幼兒,既沒有生存經驗,又缺乏防禦能力,是生命的弱勢群體,成年人有責任保護他們,有責任排除他們周圍的所有不安全隱患,有責任教育孩子學會生存,避開危險,學會適應。關心、愛護生命,從安全開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具體規定了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的法律條款和法律責任,應當說兒童保護有法可依。但是由於法律意識淡薄,安全意識不強等種種的原因,兒童安全問題依然很多,形勢很嚴峻,尤其是數百萬農村留守兒童被忽視,應當引起各級黨組織和政府、部門,全社會以及家庭的高度重視。
青春期孩子要學會保護自己。
1、讓孩子從懂事起,就告訴他叫什麼名字,幾歲,爸爸媽媽叫什麼,記住家在哪裡(村名、鄉鎮或縣市地名),3歲左右應當能正確表達,4歲左右經常鞏固;外出萬一走失,找不著親人,知道找警察叔叔,或者打110電話報警。
2、不要因為有人給他一塊糖,就跟人家走 ,或者告訴不認識的人家在那裡,電話號碼等。小孩子不要在街道鬧市、公共場所、人多的地方隨便離開爸爸媽媽或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一個人亂走。
3、孩子一人在家,聽到有人摁門鈴,或接到陌生人電話,要提高警惕,回答:爸爸在忙,而不要輕易開門。
4、外出時一定要告訴爸爸媽媽到什麼地方去,什麼時候回來,以免家人為你著急。
5、孩子一般夜間不外出,不外宿。不與不三不四的人交朋友。
6、萬一遇到搶劫、綁架和拐騙,首先不要驚慌失措,想方設法求得生存,故意同壞人巧妙周旋,遇到機會可向別人發出信號、逃跑,遇到人多或有警察時及時呼救。一旦有可乘之機,或者趁其鬆懈不備,盡量擺脫壞人,偷偷溜走。要留心觀察壞人的相貌、語言特徵,等警方破案時,向警方提供。幼兒園、學校不妨做一做兒童逃生游戲。
7、女孩子假若面對不懷好意的人觸摸、、擁抱、親吻,要大聲說「不!」,以震懾壞人;如果萬一遇到強暴,要向你的父母、老師或親人傾訴,因為錯不在你;即使最好的朋友、戀人,要學會控制自己的感情,要注意保護自己,不要偷嘗禁果;要特別警惕異性的甜言蜜語,小心受騙上當,更不要跳進成熟男性用小恩小惠或者汽車別墅擺設的陷阱。
給孩子精神「補鈣」
不少父母在煞費苦心為孩子補充生理鈣質的同時,往往容易忽略兒童成長所需的另一種更重要的「鈣質」———精神鈣質,而它是兒童成長至關重要的元素。根據相關調查顯示,我國兒童已經出現「隱性傷害」的現象,其中隱性精神傷害多發生在家庭中。8.6%的孩子說「父母經常把我一個人留在家裡」,9.1%的孩子把父母不關心自己列為最害怕的事情,近20%的兒童在遭遇傷害或受委屈時不告訴任何人或找不到人訴說。這種兒童「精神缺鈣」現象在發達國家中同樣存在。為此,在「9·11」後,美國教育戰略調整的目標就包括「確保學校安全、無毒品」和「提升青少年的堅定品格和公民精神」。日本則制定了《終身學習振興法》,加大對兒童的安全教育,我國專家建議要增加「生命課程」,引導學生認識生命,學會保護生命。老師作為學生成長的守護者,要教給學生各種生存的知識、方法和遇到各種生存危機的處理辦法、逃生的本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