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漢字六書指的是什麼
漢字六書指復漢字的六種構造條制例:象形、指事、形聲、會意、轉注、假借。其中象形、指事、會意、形聲主要是「造字法」,轉注、假借是「用字法」。
「六書」一詞最初出自《周禮》:「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然而,《周禮》只記述了「六書」這個名詞,卻沒加以闡釋。
,『武』、『信』是也。五曰轉註: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許慎的解說,是歷史上首次對六書定義的正式記載。
② 請幫忙找出六書的實例漢字。各舉出20各以上。
象形:牛抄、月、雨、口、羊、車、舟、泉、瓜、田、井、網、
指事:上、下、三、本、末、朱、甘、刃、一、二、寸、
會意:武、休、取、明、涉、益、從、森、集、突、逸、看、磊、林、塵、淚、筆、甭、巰、糶
形聲:洋、芬、氛、盆、份、沐、沫、湖、寐、繩、娶、政、功、償、鄧、住、機、仗、材、杈、楊、槍
轉註:老、考、顛、頂
假借:辟(為原字) 譬,壁,避,嬖(為「辟」引申義的假借字)
③ 漢字六書
象形、指事、形聲、會意、轉注、假借
④ 漢字的「六書」是什麼請舉例說明。急!
六書,指漢字的六種構造條例,是後人根據漢字的形成所作的整理,而非造字法則: 象形、 指事、 形聲、 會意、 轉注、 假借, 其中象形、指事、會意、形聲主要是「造字法」,轉注、假借是「用字法」。
六書一詞出於《周禮》 :「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然而,《周禮》只記述了「六書」這個名詞,卻沒加以解釋。 中國東漢學者許慎在 《說文解字》 中記曰:「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可見,『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㧑,『武』、『信』是也。五曰轉註: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許慎的解說,是歷史上首次對六書定義的正式記載。後世對六書的解說,仍以許慎為核心。
六種解說
象形
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月」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龜」字像一隻龜的側面形狀,「馬」字就是一匹有馬鬣、有四腿的馬,「魚」是一尾有魚頭、魚身、魚尾的游魚,「艹」(草的本字)是兩束草,「門」字就是左右兩扇門的形狀。而「日」字就像一個圓形,中間有一點,很像我們在直視太陽時,所看到的形態。 象形字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圖畫性質減弱,象徵性質增強,它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為有些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指事
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較抽像中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凶」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這些字的勾畫,都有較抽像的部份。
形聲
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份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籃」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製物品,聲旁是「監」,表示它的發音與「監」字相近;「齒」字的下方是形旁,畫出了牙齒的形狀,上方的「止」是聲旁,表示這個字的相近讀音。
會意
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以所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並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水」合起來,表達字義;「解」字的剖拆字義,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字達;「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轉注
屬於「用字法」。不同地區因為發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閡,以至對同樣的事物會有不同的稱呼。當這兩個字是用來表達相同的東西,詞義一樣時,它們會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系。
假借
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語里有的詞,沒有相應的文字對應。於是就找一個和它發音相同的同音字來表示他的含義。例如「自」本來是「鼻」的象形字,後來借作「自己」的「自」。
說文解字與六書
首先必須明確,《說文解字》是處在語文學時代,其起始目的是為了「正字」,即為了正確地認字和寫字。《說文敘》就是闡明認字和寫字兩大問題。不過,由於許慎博學多能,對漢字形體又深思熟慮,全面考察,因而使其成就在客觀上突破了原來的目的,以至於引起後來學者濃厚的興趣,並據此而作進一步的探討與鑽研,把它 看成一部文字學的專著。傳統文字學稱作「小學」,開始也表明其起點是很低的識字教學,只是由於兩漢經學今古文斗爭中古文經學家的推崇,「小學」才上升為考證和釋讀儒家經典的津梁,即講解古代文獻的不可或缺的工具,因而有了崇高的地位。
其次,對於「六書」,班固引劉歆稱為「造字之本」。所謂「造字」,當有兩層含義:一是就漢字的整體系統而言,即把語詞轉化為文字;二是就漢字的單個形體而言,即單個字形如何體現所記載的語詞。許慎所說「作書」當指後者,且雲「厥意可得而說」。因此,「六書」在當時是對「著於竹帛」之「書」的說解條例,即許 慎心目中「說字解經」的「字例之條」。解讀古代文獻的實用目的,也造就了「小學」固有的形、音、義互求的傳統方法,其分析對象是秦代規范過的小篆,而漢代學者所說的「六書」就成了傳統文字學分析漢字構形的法則。
對《說文解字》及其「六書」的原本性質,後人缺乏真正完整的理解,因而形成了言人人殊的復雜局面。
班固所謂「造字」,許慎所謂「作書」,其實質即為語詞構造一個書面形體,也就是「漢字構形」。可以想見,這是一個十分漫長的摸索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起主導作用的顯然是當時人的思維方式。上古時期,人類認知思維的特點必定是重形體、重感知。在漢字初創時期,先民的構形思維必然只著眼於語詞所指稱的意義內容 上,即用字形直接顯示詞義,以達到「目治」的目的。但是,作為「造字」的這種構形方式明顯地有其局限性,因而古人構形思維的著眼點必然轉向詞的語音上。漢語是單音成義的詞根語(孤立語),音節的有限必然帶來同音字的增多,因而引起表義上的困擾。為擺脫這種困擾,先民的構形思維便自然發生逆轉,從著眼於詞的 語音又回復到著眼於詞的意義。這一曲折的構形思維歷程,給先民帶來新的啟迪,到最後,在漢字構形上,便同時兼顧詞的意義和語音兩個方面。根據這種構形思維歷程的合理推測,「六書」作為構形方式,其出現的先後順序大體是:象形—象意(指事、會意)—假借—轉注—形聲。
應當指出,許慎在《說文》里對漢字字形的編排,已經表現出明顯的系統論思想,但是,他對「六書」(作為構形方式)產生的順序從未經過深入的思考,其排列也就自然不會著眼於漢字演化的歷史事實。因此,我們有必要從系統性和歷時性兩個層面來重新思考並加以解釋,方能揭示傳統「六書」之真諦。
傳統六書再剖析
許慎於《後敘》雲:「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又雲:「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漸多也。」這是許氏對九千多小篆形體的基本分類,即區分為「文」和「字」兩大類:「象形、指事、會意」是對「依類象形」(後二者含有象形因素)的「文」的解說;「假借、轉注、形聲」是對 「孳乳漸多」的「字」的解說。因為前三者是「本於物象」,而後三者是以「文」為根而孳生的。這就是說,許慎所謂「六書」並不是對漢字形體結構的完備的分類。他處在語文學時代,即使是對漢字構形的解說,也不可能沒有局限。這至少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對作為說解的「六書」,分類比較粗疏;二是對「六書」本身 的界說過於簡略,又受了當時駢體文風的消極影響;三是每書所舉例字太少,又未加以具體分析。正是這些,給後來的論爭留下了極大的空間。因此,有必要對「六書」重新加以剖析,以再現其本原意義。
象形
許氏雲「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象形即取象於物形。過去,曾有學者把象形分為獨體與合體兩類。其實按構形方式來說,獨體象形就是繪形象物,即用簡潔的筆畫描繪語詞所指稱的物體,構成一個獨立的圖象。例如「子、自、止、貝、它、晶、網、行」等。合體象形就是烘托顯物,即藉助一個相關物象的 陪襯,來顯示所要表達的物體。例如「頁、眉、果、聿、牢、須、血、州」等,其中「人、目、木、又、牛、頁、皿、川」都是用來襯托其餘所要表示的主要部分的。這兩類象形字,是絕大多數漢字構形的基礎。 指事
在許氏的解說中,「見意」二字是其關鍵。參照《說文》正文里所舉的例字,其構形方式應當分為兩類:一類是符號見意,例如「一、三、上、下、□、○」 等;另一類是加標指物,例如「刃、本、末、亦、朱」等。前者大多取象於上古原始記事方式中的契刻記號和記繩之法,後者所加記號只具有指示部位的作用。這是 「六書」中爭議最少的,無須多說。
會意
許氏所雲「比類合誼」較為確切。「會」有「會比」、「領會」二義。所謂「比類」,自然是會比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件,這部件可以是圖象(不能獨立成字的),也可以是字形。因此,「會意」也包括兩類:一是會比圖形,二是會合字形。前者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圖形,按照事理關系形象地比配在一起,以表示某一 語詞的意義,其內容大多是某種事物過程的表象。例如「丞(後作『拯』)、正(後作『征』)、韋(圍)、各(@①)、立、既(會食已)、即(會就食)、莫(暮)」等。後者是組合兩個或兩個以上能獨立的字在一起,憑借構件字的意義關聯,使人領會出新的意義。例如「從、牧、取、占(以口卜卦)、鳴、轟、炎、淼 」等。
假借
許氏雲「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就當今嚴密的思維而言,許氏所定界說似指因音同而借字,許氏所舉例字卻是指因引申而借字,因而引起了後來的各種爭議。其實是誤解了許慎。許氏原意是界說和例字彼此統一而相互發明。也就是說,其「假借」包括兩類:一類是同音借字,其假借字的本義與借義毫無關 聯,只有音同或音近的關系;一類是轉義借字,其假借字的本義與借義有聯系,即通常所謂的引申關系。前者如「難」,本義為一鳥名,借為難易之「難」;「莫 」,本義為朝暮之「暮」,借為表虛詞之「莫」;其它如「辟、孰、汝、而」等。後者如「令」,本義為命令,借為(今言「引申」)縣令之「令」;「褊」,本義 為「衣小」,借為(引申為)狹小之稱;其它如「因」(茵席—因憑)、「字」(育子—文字)等。許氏以「令、長」為例說假借,顯然是把詞義引申而未分化之「 共字」亦視為「假借」。這在語文學時代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轉注
許氏雲「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後世對「轉注」的解說,總共不下幾十種之多。其中「主義派」有代表性的就有三家:江聲主「形聲即轉注」 說,戴震倡「轉注即互訓」說,朱駿聲為「轉注即引申」說。要想探明許慎之原意,只有採取「以許證許」的原則。《說文敘》曰:「其建首也,立一為端;……方 以類聚,物以群分,……據形系聯,引而申之……畢終於亥。」又解說「會意」雲:「比類合意,以見指揮。」據此,所謂「建類」之「類」,應當是「方以類聚 」、「比類合誼」之「類」,也就是「事類」,即語詞意義的事類范疇。「一首」之「首」,即《敘》所言「建首」之「首」,也就是大致標志事類范疇的部首字。 因此,「建類一首」就是建立事類范疇,統一部首意符。所謂「同意」,指與部首意符所代表的類屬相同。「相受」即「受之」。如此說來,「轉注」之「轉」謂義轉,即由詞義引申或音同假借而字義轉變;「注」謂註明,即注入部首意符以彰明原來字形的義類。孫詒讓於其《名原轉注揭櫫》雲:「凡形名之屬未有專字者,則 依其聲義,於其文旁詁注以明之。」此深得許氏之旨。故簡言之,轉注者即字義轉變而注入相關意符也。
轉注當包括兩類:其一是追加意符,例如「考、糾、蛇、娶、燃、暮」等,其中「老、系、蟲、女、火、日」即為後加的意符;其二是改造意符,例如「悅(說)、訃(赴)、間、措(錯)、賑(振)」等,其中「心、言、日、手、貝」即取代了原來的「言、走、月、金、手」,以適應字義的改變。有一點容易引起學者誤會,需 要作點說明:「六書」中每書所舉例字,除「轉注」外都是平列二字;而「考、老」並非平列關系,「老」是類首字(建類一首),而「考」是轉注字(同意相受)。許慎謂「考從老省」,即是佐證。
形聲
許氏雲「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以往學者一般都把「以事為名」當作「形」,把「取譬相成」當做「聲」。這不一定符合許氏的原意。《說文》雲:「名,自命也。」而且其《敘》中「名」字僅此一見。當言及文字時,或曰字,或曰文,或曰書,皆不用「名」。據此,所謂「以事為名」之「名」當指名號、 名稱,即字音。這與「依聲託事」之說也相一致。後一句「取譬相成」自然指意符。因為「譬」者喻也,使人曉喻也。這與「比類合誼」也相一致。上個世紀20年代的文字學家顧實,就曾提出過類似的看法(參見其《中國文字學》)。
從歷時觀點來看,形聲當包括兩類:一是追加聲符,例如「齒、星、鳳、飼、囿」等,其中「止、生、凡、司、有」即為後加的聲符;二是音義合成,即同時使用形符和聲符而構成的形聲字,也就是孫詒讓所謂「形聲駢合」,例如「江、河、陵、陸、芹、菜」等。[3]
四體二用說評析
清代乾嘉以來,戴震、段玉裁所倡導的「四體二用」說,對學界影響極大,一般都認為前「四書」是所謂「造字法」,而「轉注」與「假借」只是所謂「用字法」,其性質根本不同。基於上述重新剖析,我們認為,「六書」無論是在說解條例還是在漢字構形的意義上,其性質都完全一樣。
先 說「轉注」。如前所說,無論是追加意符還是改造意符,轉注都是漢字構形的方式,用前人的話來說就是能「造出」新字。如果這樣去理解「轉注」,那麼我們常說的「古今字(區別字)」、「類化字」、「音譯意化字」的出現,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釋。古今字如「弟」為「悌」,「竟」為「境」,「陳」為「陣」,「奉」為「 捧」等;類化字如「鳳皇」為「鳳凰」,「遮鴣」為「鷓鴣」,「次且」為「趑趄」等;音譯字如「師子」為「獅子」,「匍陶」為「葡萄」等。以上三種後出的字,都是新「造出」的所謂「轉注字」,按照「轉注」構形法去解釋也完全能講得通。這與前四書哪有什麼區別呢? 在討論「轉注」時,前面曾經提到清人江聲,他認為:所謂「建類一首」是指《說文》部首,而《說文》在每一部首下都說「凡某之屬皆從某」,那就是「同意相受 」。江氏看到了轉注字與形聲字的「同構」關系,有其積極的一面;但是,他把同形符字都看作轉注字,畢竟混淆了形聲與轉注的界限。其原因在於他缺乏歷時的觀 點。如果著眼於靜態分析,是指結構類型,那麼用轉注法構形的字都屬於形聲結構。這是共時觀點。如果著眼於動態分析,是指漢字構形的演化,那麼轉注是改造舊形體的構形法(構成之前已有原體字),而形聲是受其啟發而出現的創造新形體的構形法(構字之前並無原型)。這是歷時觀點。轉注與形聲,從共時平面來看,二 者同構而易混;從歷時演化來看,二者異構而易分。
再說「假借」。它能否作為一種構形方式即所謂「造字法」,意見根本對立。認為「假借」不能「造出」新字,幾乎是一邊倒的聲音。表面看來似乎如此,但我們還須再冷靜地思考。許氏所謂「假借」之界說,是著眼於需要「造字」的那個語詞的意義,而不是漢字的形體結構。所謂「本無其字」,是就語詞需要造字的前提來說 的;所謂「依聲託事」,這「聲」首先指語詞的聲音,然後才兼及那個借字的讀音;這「事」當指語詞的意義,然後再賦予那個借字。作為一種構形方式,「假借」 似乎沒有造出新的文字形體,但是,從語言里需要造字的那個語詞來說,從先民造字心理的初始事實來說,「假借」又確實使原無字形可「目治」的語詞終於取得了 一個能代表它的書寫符號。從這個角度來看,「假借」何嘗不是利用原有形體的構形法(即前人所謂「造字法」)。「四體二用」說,既忽略了先民造字歷程中的思維特點與心理事實,也並不符合許慎「假借」界說的原意。我們應當歷史地看待這個問題,把「假借」視為「不造新字的構形法」。這樣,既承認了它的實質,又看 到了它的特點。
章太炎有言雲:「轉注者,恣文字之孳乳也;假借者,節文字之孳乳也。二者消息相殊,正負相待,造字者以為繁省大 例。」就此「二書」後來的客觀作用而言,章說很有道理;可是,就構形模式的演化而言,章說不合史實。應當說,假借是救助「象形、象意」之窮盡,而轉注是適應「假借(包括引申)」(其結果是一字多義) 之繁多。受「假借」而為「轉注」之啟發,「形聲」便應運而生。這一演化規律證明:漢字始終在強烈地維護著自身的表意體系和基本格局。[4]
⑤ 我國漢字的六書是指什麼
我國漢字的六書是指:「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為「六書」,是造字之本。
漢字的起源與早期的圖形符號有關。東漢時,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將古文字的構成規則歸納為「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稱之「六書」,而「六書」之首即為「象形」。
因此,漢字字形從誕生起就蘊含著人們的生產生活、風俗習慣,國家的典章制度等文化信息,還蘊涵著中國獨有的思維方式及價值邏輯,它不僅是了解中國文化的工具,其本身就是一座文化寶藏。
(5)漢字六書初中語文擴展閱讀:
實際上,古人並不是先有六書才造漢字。因為漢字在商朝時,已經發展得相當有系統,那時還未有關於六書的記載。六書是大約周代到漢代的人把漢字分析而歸納出來的系統。然而,當有了「六書」這系統以後,人們再造新字時,都以這系統為依據。
好像「貓」、「軑」、「鉲」是形聲字,「凹」、「凸」、「凼」是指事字, 「曱」、「甴」是象形字,「畑」、「辻」、「奀」是會意字,「鎄」是形聲兼會意字。這些新字,當中包含了日本國字,亦依從六書來造字。
⑥ 漢字的造字法——六書有哪些
漢字是中國人在長期的生產勞動過程中逐漸創造的。它的造字是有規律可循的。
關於漢字的造字規律,古代有所謂「六書」的說法。「六書」是周代晚期到漢代時人們分析了周代以前的造字的方法而歸納出來的6種條例。漢朝許慎在《說文解字》中提到的「六書」是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假借和轉注。
象形,就是用線條畫出物體的形狀,使人一看就知道是什麼。如:水、日、月、山。這種用象形的方法造字是漢字最早的造字方法。這種造字法的局限性很大。隨著社會的發展,一些事物根本無「形」可「象」,於是在象形的基礎上,又產生了指事字和會意字。
指事,是在象形的基礎上加上簡單的指示性符號而創造新字的方法。一般是用一兩個抽象符號,或用一個象形符號再加上一個抽象符號來表示一個新的字義。如:上、下、本、末。指事只是一種輔助性的造字法。因為只有極少數的意義才能用指事的方法表示出來,所以漢字里的指事字很少。
會意,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符號拼合起來表示一個新字的造字法。如:從、眾、休、苗。會意字一般都是合體字。它以象形為基礎,但還是滿足不了需要,於是就出現了形聲字。
形聲造字法是用途最廣的一種。是一種用兩個現成的符號,一個表示意義(形旁),一個表示聲音(聲旁),合起來表示一個新字的造字法。漢字大部分是形聲字,其主要類型有:左形右聲:松、情、描。右形左聲:領、戰、期。上形下聲:宇、花、籬。下形上聲:想、裘、梨。內形外聲:問、辯、聞。外形內聲:裹、圍、府。
上面6種方式可以概括為左右,上下、內外3種相互關系,其中以左形右聲為最普遍。形聲有表音成分,因而不同於象形、指事和會意。形聲的結構相當簡單清楚,直到今天,還可以用形聲方法造出許多新字。
此外,「六書」所說的造字法還有假借和轉注。假借是借用已有的字來代替要造的字,也就是賦予舊字以新義,成為一個新字的造字方法。如「西」字本是一個會意字,表示鳥在巢上之意,後來有了「棲」,就把「西」字借為表示方向的字了。轉注就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具有同樣的形旁,它們的意義可以互相注釋。如「老」和「考」、「會」和「合」。
⑦ 初中語文造字法 「鋼」字的造字法類型
「鋼」字的復造字法類型是形聲字制。
區別:
1、會意是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體字根據意義之間的關系合成一個字,綜合表示這些構字成分合成的意義,這種造字法叫會意。用會意法造出的字是會意字。如「武」,從戈從止。止是趾本字,戈下有腳,表示人拿著武器走,有徵伐或顯示武力的意思。「從」字是一個人跟著另一個人向前走,表示跟從。「比」,表示兩人接近並立。
2、形聲字是在象形字、指事字、會意字的基礎上形成的,是由兩個文或字復合成體,由表示意義范疇的意符(形旁)和表示聲音類別的聲符(聲旁)組合而成。形聲字是最能產的造字形式。意符一般由象形字或指事字充當,聲符可以由象形字、指事字、會意字充當。如「蛛」「株」「茱」。
⑧ 漢字六書的說文解字
首先必須明確,《說文解字》是處在語文學時代,其起始目的是為了「正字」,即為了正確地認字和寫字。《說文敘》就是闡明認字和寫字兩大問題。不過,由於許慎博學多能,對漢字形體又深思熟慮,全面考察,因而使其成就在客觀上突破了原來的目的,以至於引起後來學者濃厚的興趣,並據此而作進一步的探討與鑽研,把它 看成一部文字學的專著。傳統文字學稱作「小學」,開始也表明其起點是很低的識字教學,只是由於兩漢經學今古文斗爭中古文經學家的推崇,「小學」才上升為考證和釋讀儒家經典的津梁,即講解古代文獻的不可或缺的工具,因而有了崇高的地位。
其次,對於「六書」,班固引劉歆稱為「造字之本」。所謂「造字」,當有兩層含義:一是就漢字的整體系統而言,即把語詞轉化為文字;二是就漢字的單個形體而言,即單個字形如何體現所記載的語詞。許慎所說「作書」當指後者,且雲「厥意可得而說」。因此,「六書」在當時是對「著於竹帛」之「書」的說解條例,即許 慎心目中「說字解經」的「字例之條」。解讀古代文獻的實用目的,也造就了「小學」固有的形、音、義互求的傳統方法,其分析對象是秦代規范過的小篆,而漢代學者所說的「六書」就成了傳統文字學分析漢字構形的法則。
對《說文解字》及其「六書」的原本性質,後人缺乏真正完整的理解,因而形成了言人人殊的復雜局面。
班固所謂「造字」,許慎所謂「作書」,其實質即為語詞構造一個書面形體,也就是「漢字構形」。可以想見,這是一個十分漫長的摸索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起主導作用的顯然是當時人的思維方式。上古時期,人類認知思維的特點必定是重形體、重感知。在漢字初創時期,先民的構形思維必然只著眼於語詞所指稱的意義內容 上,即用字形直接顯示詞義,以達到「目治」的目的。但是,作為「造字」的這種構形方式明顯地有其局限性,因而古人構形思維的著眼點必然轉向詞的語音上。漢語是單音成義的詞根語(孤立語),音節的有限必然帶來同音字的增多,因而引起表義上的困擾。為擺脫這種困擾,先民的構形思維便自然發生逆轉,從著眼於詞的 語音又回復到著眼於詞的意義。這一曲折的構形思維歷程,給先民帶來新的啟迪,到最後,在漢字構形上,便同時兼顧詞的意義和語音兩個方面。根據這種構形思維歷程的合理推測,「六書」作為構形方式,其出現的先後順序大體是:象形—象意(指事、會意)—假借—轉注—形聲。
應當指出,許慎在《說文》里對漢字字形的編排,已經表現出明顯的系統論思想,但是,他對「六書」(作為構形方式)產生的順序從未經過深入的思考,其排列也就自然不會著眼於漢字演化的歷史事實。因此,我們有必要從系統性和歷時性兩個層面來重新思考並加以解釋,方能揭示傳統「六書」之真諦。
⑨ 漢字的「六書」是什麼
六書,漢字的六種造字方法: 象形、 指事、 形聲、 會意、 轉注、 假借, 其中象形、指事、會意、形聲主要是「造字法」,轉注、假借是「用字法」。
象形: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月」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龜」字像一隻龜的側面形狀,「馬」字就是一匹有馬鬣、有四腿的馬,「魚」是一尾有魚頭、魚身、魚尾的游魚,「艹」(草的本字)是兩束草,「門」字就是左右兩扇門的形狀。而「日」字就像一個圓形,中間有一點,很像我們在直視太陽時,所看到的形態。 象形字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圖畫性質減弱,象徵性質增強,它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為有些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指事: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等較抽象中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凶」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這些字的勾畫,都有較抽象的部分。
形聲: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分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籃」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製物品,聲旁是「監」,表示它的發音與「監」字相近;「齒」字的下方是形旁,畫出了牙齒的形狀,上方的「止」是聲旁,表示這個字的相近讀音。
會意: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以所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並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水」合起來,表達字義;「解」字的剖拆字義,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字達;「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轉註:屬於「用字法」。不同地區因為發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閡,以至對同樣的事物會有不同的稱呼。當這兩個字是用來表達相同的東西,詞義一樣時,它們會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系。
假借: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語里有的詞,沒有相應的文字對應。於是就找一個和它發音相同的同音字來表示他的含義。例如「自」本來是「鼻」的象形字,後來用作「自己」的「自」。
⑩ 「六書」指六種漢字造字法,分別指什麼
漢字的構成有「六書」的說法,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六書」是古代文字學家根據漢字形體和意義的關系,分析歸納出來的構形規則。東漢的許慎系統地分析了篆字的結構特點,對傳統六書做了明確的界定。
許慎在《說文解字·序》中說:
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揮,武信是也;
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大多數學者對「六書」持有不同的意見,認為應當是四體二用,即前四書屬造字法,而後二書只能算用字法,尤其是假借,並不產生新字,只是借用現存字,對於轉注則更是從說紛紜,莫衷一是了。
最初的造字法應該是象形和指事,這種方法產生的字大多是獨體字,當然比合體字要早。古人要用文字元號來記事、來表意、來交流,最簡便的就是把所要說的話中涉及的具體事物的形象畫下來,或用一個記號來表示。象形字大多用來表示具體的有形可象的事物,如:日、月、山、川、牛、羊、魚、鳥、人、手、木、石等等;有些較抽象的概念就只好藉助抽象符號來表示,即指事字,如:上、下,各畫一橫成作標准,在上面點一點表示「上」,在下面點一點表示「下」,再如:本、末,在木字下部點一下表示樹根,在木字上部點一下表示樹梢,但這兩種造字法畢竟手段有限,許多事物沒有具體形象,或無法描繪,而抽象符號用得太多也會產生混亂,於是人們又想出用會意和形聲來造字。會意和形聲都是合體字,這種將獨體字組合成新字的方法具有很強的生產力,尤其是形聲字,佔了全部漢字的80%以上。會意字是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會合在一起,再組成一個新字,表示一個新的意義。如:「武」字由「止」「戈」二字組成,「信」由「人」「言」二字組成,等等。會意字不像象形字那樣一眼就可看出是指什麼,往往要仔細揣摩才能推想出其意義。形聲字也是將兩個或更多的字組合成新字,只是其中總有一部分是用來表聲的其餘則是用來表意的。如:江是小形工聲,河是小形可聲,這些都是左形右聲,即左半邊表示這個字的意義,右半邊表示這個字的聲音,這種結構在形聲字中占的比例最大,其他還有右形左聲如鴿視,上形下聲如:草簡,下形上聲如:婆娑,外形內聲如:圃圓,內形外聲如:問聞等等。但形聲字的聲旁表音並不一定十分准確,有時只是聲母相同,如:江、工,古代聲母都是[k],有的只是韻母相同,如:河、可。同時,形聲字的形旁表意也不那麼精確,一般只表示一個大概的意義范圍,如:推、拉、招、扔,都是用手作形旁,表示這些字的意義都與手的動作有關,但不能指出具體是什麼動作。盡管如此,形聲,不僅是古代,而且在現代也是最重要的造字法,如氫、氧、氨、鎄、鐨、鍆、鑥、砷、砹、硅、硒等,都是近現代新造的形聲字。象形、指事、會意三種造字法的區別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敘》中說:「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意思是象形字依照事物本身的屈曲描摹而成。日就是畫成一個太陽,是圓的;月即畫成一個月亮,是半圓的,因月亮常是半闕的圓形。象聲字有它自己的特點,唐蘭先生說得很正確,它「一定是獨體字」,獨體字指的是它不能再行分析,是相對合體字而言的。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說:「析言之,獨體為文,合體為字,統言之,則文字可互稱。」俗稱「獨體為文,合體為字」是指文和字是有區別的。唐蘭先生說,象形字「一定是名字,一定在本名之外不含別的意義。」因為造字之始,一般都有所指,而對事物的命名則是陽基本的,這基本詞又多是名詞,絕大部分都是象形字,如:山水去雨,人鳥蟲魚之類,都與唐先生所說相合。「指事」又叫「象事」,「處事」。《說文解字.敘》:「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可見,上下是也。」意思是憑直覺,就可辨其字,知其意了。它和象形字相近,只是在獨體字上增加了表意的符號,如:上、下,又如:「刀」字,在刀口上加一點表示刀口,即是「刃」字。又如:「木」字,一短劃加在木上,為「末」字;在木下為「本」字,在木中為「朱」字。這點和短劃只是表意的「指事」符號,並不象任何具體的事物,因此它不是文字。而會意字,則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獨體字組成的。會意也叫「象意」。《說文解字.敘》:「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武信是也。」「比類」是將兩個字拼合在一起,「合誼」即會意。利用已有的象形字,依據事理加以組合,表示一個新的意義,這就成了會意字,如止戈為武,人言為信以及日月為明,山高為嵩等等。會意字在甲骨文中占很大比例,可見它也是漢字造字的最基本方法之一。簡言之,象形指獨體象形造字法,指事指在獨體象形字上加一不成文字的表意符號或全用抽象符號組成的造字法,而會意一定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獨體象形字組成的造字法。文字知識的一項重要內容是通假字。通假字是文言文中常見的一種語文現象。所謂通假,就是指音同或音近字的通用和假借。中學語文教材中,把一部分古今字也作為通假字來看待。
通假字的產生,主要是由於書寫或傳抄是筆誤,或為圖省事有意寫了筆畫較少的音同、音近或形似的別字,後人沿用下來,約定俗成,也就成了通假字。在閱讀文言文時,如果遇到某個字在句中用它的本義、引申義都解釋不通時,就可以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來解。如:「且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史記.鴻門宴》)一句中,如果把「蚤」解釋為「跳蚤」,這句話的意思就不可理解了。這時,如果從同音字角度找答案,把「蚤」看成「早」,全句的意思也就明白了,因此,我們就可以說,在這一句中,「蚤」通「早」。如上所說,古書中的通假字是同音(或近音)代替的產物,但這並不是說所有同音字都可以互相借用。這里的借用是有條件的。一般地說,以下三種情形可以通假:
(1)、聲旁字和形聲字可以通假。如:「將軍禽操,宜在今日。 」(《赤壁之戰》)句中「禽」通「擒」,「禽」是「擒」的聲旁字。
(2)、聲旁相同的形聲字可以通假。如:「公輸盤九設攻城之機變,子墨子九距。」(《墨子.公輸》)句中「距」通「拒」,都是以「巨」為聲旁的形聲字。
(3)、有時候,形聲字還可以和它的聲旁字通假,如:「先生如其指,內狼於囊。」句中「指」通「旨」,「旨」是「指」的聲旁字。
另外,音同或音近的字,也可以通假。如前面所列舉的「蚤」通「早」就是一例。了解和掌握相當數量的通假字,學會通假字的辨認方法,對於提高文言文閱讀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參考資料:http://www.xswh.com.cn/2006/4-3/081736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