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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活动班队活动教案

发布时间:2021-02-11 17:21:22

A. 班队课 法制教育 打架能解决问题吗 教案

(一)教材分析
教材分析部分的写作要求:三个操作要求:(1)分析《课程标准回》的要求.(2)分析每课教材内容答在整个课程标准中和每个模块(每本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3)分析高中每课教材内容与初中教材相关内容的区别和联系.
(二)学生分析
学生分析部分的写作要求:三个操作要求:(1)分析学生已有的认知水平和能力状况.(2)分析学生存在的学习问题.(3)分析学生的学习需要和学习行为.
(三)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部分的写作要求:三个操作要求:(1)确定知识目标.(2)确定能力、方法培养目标及其教学实施策略.(3)确定引导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教学选点及其教学实施策略.

B. 班队课教案,非常的急!!!!!!!!!!!!!

给你找了两个实例,希望能够帮到你.

[事例一]
一、活动目标:

1)通过学习,让学生知道在集体活动中个人应该“放得开,收得拢”的道理。

2)通过体验,让学生明白只有按照具体的活动规则,才能“放得开,收得拢”。

3)通过讨论,让学生初步学会辩证地看问题,改变思维方式,遵守行为规范。

二、背景和依据:

我们学校是“上海市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对学生的行为规范一直抓得比较紧。一二年级时,学生年龄小,班级管理基本以教师为主,孩子们都比较乖,很听话。可是却发现一个问题,学生的依赖性强,主动性太差,不活泼,下课让他们出去做游戏,他们却都放不开,不会玩。

我想,这样下去可不行。所以进入三年级后,我就下决心逐步放手了,有的事情我就让学生自己来处理。如:早读课,午间俱乐部,十分钟队会课等等,让学生自己管理自己。但是试下来,效果不怎么好,学生们不懂得如何真正做到能放能收。如:课间活动时,他们就太放得开了,大声喧哗、上下楼梯靠左走;上课时抢着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肯静下心来倾听别人的发言,课堂显得收不拢;排队进专用教室上课时,还在兴奋地交谈,没有做到脚步轻轻、说话轻轻……为此,班级经常被扣分。面对这些现象,作为班主任的我,意识到这不是仅仅要求学生遵守纪律的问题,而是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心理困惑,尤其是独生子女,在家里,既是受宠的,又是孤独的,他们一旦摆脱了成人,来到小伙伴群体中,自然就会控制不住情感的迸发。如果硬用教师的权威和学校制度纪律来压制他们,表面上也许可以“立竿见影”,但孩子们刚刚萌发的“自主意识”就会被扼杀,童年时心理上不健康的压抑感,也许会影响到他们今后对社会、对人生的态度。前几年,大学生中发生的一些心理问题,往往可以追溯到幼年时就形成的情感错位恶性发展。因此,我想把当前的纪律问题,作为帮助学生成长的契机,从学生的需求出发,让他们主动进行思考和讨论:为什么要能放能收?怎样做才能放能收?通过学习,引导学生改变思维方式,辨证地看待“放和收”,初步懂得做每一件事情时,要考虑全局,学会自制,能放能收,进而在行为上学会自己管理自己。这样,不仅可以使整个班级的管理水平上一个层次,更重要的是,可以让孩子们在心理成长上有一个飞跃。这就是我决定上这堂班会课的目的。

三、过程:

(一)问题引入:

1、看录像:

1)上课讨论时,学生们表现积极,讨论非常热烈。在交流时,却没有仔细认真地倾听。

2)下课了,有部分学生冲出教室,在走廊上撞倒了其他同学;另外一部分学生还在教室里做作业,没有出去活动。

2、师:看了录像以后,你有什么话想说吗?

(学生各抒己见)

3、师:同学们说得真好!其实我们在做每一件事时,都有一个收和一个放的问题。

(板书:收、放)

4、放,就是放开胆量,放开思维,放开手脚去想,去说,去做;收,就是要注意一个度,要适当,不能过分。比如,在课间,我们可以很自由地开展活动,但是不能自由过头,活动时一定要注意安全,而且还不能影响到别人,这就需要遵守一定的活动规则。上课讨论时,老师给了你们一个宽松的环境,目的是让你们能大胆放开思维,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但也不是杂乱无章的讨论,而是围绕问题来进行的。今天我们就来讨论收与放的问题,如何做到能收能放。

(板书: 能收能放)

(二)讨论问题一:

1、师:在我们平时的集体生活中,什么时候要做到能收能放?有什么好处呢?请每一小组在组长的带领下,带着这两个问题进行讨论,并且做好记录。

2、小组展开讨论。(附表格)

什么时候要做到能收能放?(举例说明)
有什么好处?

3、大组交流。(每一个小组派一名代表进行交流,师及时归纳小结)

4、师总结:刚才同学们说得都非常好。我们在做任何一件事时都要做到能收能放,这样的话我们才会把事情做好,才会觉得开心和快乐。就像刚才老师让你们小组进行讨论,这样做可以让每位同学都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把大家讨论的观点再集中起来,这样对我们的学习就有好处。

(三)讨论问题二:

1、那么,我们怎么样才能真正地做到能收能放呢?如果你有自己的好办法,或者有什么困惑,请在小组里互相交流一下。如果你认为自己在能放能收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也可以在小组里谈一谈感受和体会。

2、小组讨论。

3、全班交流。

4、师随机板书:

上课 注意倾听 大胆发言

活动 遵守规则 合作创造

课间 注意安全 快乐游戏

合唱 服从指挥 投入表演

劳动 各司其责 积极主动

社会 文明举止 见义勇为

…… ……

(四)小结:

同学们说得真好!你们发现了吗?做任何一件事,只要自觉地遵守规则,都可以做到能收能放。就像在这次学校运动会上,我们做到了齐心协力,听从指挥,能收能放,获得了第一名。老师和你们一起生活在这样的集体中,感到非常开心,非常自豪。

只要我们努力,我们就能快乐地成长,长大以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师补课题:快乐成长

生齐读课题。

现在,你怎么理解“能收能放,快乐成长”的意思呢?

(五)体验欢乐:

那么,让我们跟着音乐的节拍放开嗓门,快乐地歌唱吧!

放音乐,齐唱《幸福拍手歌》。

(六)后续指导:

同学们,刚才我们对录象中的行为很不满意,也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如果我们从现在开始,该学习时就学习,该活动时就活动,该什么时候做什么就做什么。而且,坚持每一天都要做到能放能收,我们就会有进步。学校正在开展“文明示范班”的评比,你们有没有决心,把这面红旗夺过来?

那我们就共同努力吧!

[事例二]
活动目的:通过对新颁布的《小学生在校一日规范》的学习,培养学生热爱班集体的思想意识,珍惜集体荣誉。为争创文明班级,培养学生“相互尊重 , 学会合作”的良好习惯。

活动过程:9月27日,班主任老师召开了班干部会议,要求他们为争创文明班级献计献策,同时围绕“相互尊重 , 学会合作”这一主题,去寻找材料,为明天的班会课作好准备。

9月28日的班队课上,由主持人(原定的主题活动主持人)围绕主题展开活动。4人组开展讨论活动,讨论时,主持人、老师巡回指导,有的放矢地表扬、肯定一些发言较好的。大组汇报时,用微笑、掌声加以鼓励,渲染气氛,焕发激情。最后由班主任老师对活动总结。

活动点评:本次活动是借班队活动课来学习、贯彻、落实新颁发的《小学生在校一日规范》,意在规范学生的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良好的班风,为创建文明班级奠定基础。活动下来,效果较好。虽然是刚接手的班级,一张张笑脸是陌生的,但我发现:1、不少学生的阅读量还是可以的,可喜可贺;2、一些学生善于不懂就问;3、部分差生看来也是大有希望;4、部分学生的发言积极性还是比较高的,可谓优点多多。不过,整体来说,发言的积极性和“相互尊重 , 学会合作”的良好习惯还需进一步培养。

活动过程(实录):

(黑板上用彩笔写着:相互尊重 学会合作——学习新《规范》系列活动)

主持人:同学们,新学期开学了,学校通过重新分班,我们组成了一个新的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里,有的同学基础很好,有的同学基础一般,有的同学考试也只有一位数。面对这个参差不齐的大家庭,要想把班级搞好,就需要大家的齐心协力。老人们有一句话说得很好,那就是“十个手指伸出来也有长短”。在现实面前,我们只有在新学期大家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众志成城,才能把我们班搞好。在新学期来到之际,新的《小学生在校一日规范》问世了。新的《小学生在校一日规范》的颁布、实施,意味着党和人民政府在新世纪对我们少年儿童的关心、呵护。我们要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这份情,这份意铭记在心头,落实在自己平时的行动上,把《小学生在校一日规范》当作我们的行动指南,处处对照,时时对照,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好少年。我们今天班队课的活动主题是“相互尊重 学会合作”……(鼓掌)

班长:同学们,新学期,新起点;新世纪,新要求。我们今天已经是六年级的小学生了,我们应该时时刻刻以《小学生在校一日规范》来检查自己、对照自己、衡量自己。《规范》第 16 条要求我们“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少先队员服从队的决议,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集体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学会合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观察,勤动手。”为了真正把我班搞好,现在请大家以 4 人组认真讨论,想一想如何在新学期“相互尊重,学会合作”。

(4人组讨论,气氛热烈)

胡淼:《伟大的友谊》,我相信大多数同学都是了解的吧。世界共产主义的奠基人、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为了共产主义的事业,同甘共苦,共同奋斗了40 年,建立了伟大的友谊。马克思不怕当时政府的迫害,不顾家庭生活的贫窘,任劳任怨,四处奔波;恩格斯为了资助马克思,心甘情愿地从事自己厌恶的商业经营,将劳动所得的辛苦钱来支持马克思的革命行动——创建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义不容辞地担负起马克思没有完成的事业,写完了《资本论》。我们同学之间,如果能像马克思和恩格斯那样,我相信,我们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过不了的火焰山!我们的班级一定能搞得红红火火!(掌声一片)

高翔:刚才,胡淼同学的精彩演讲真令人感动。的确,只要我们大家能像马克思和恩格斯那样,我们一定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一定没有过不了的火焰山!我们的班级一定能搞得红红火火,腾飞起来!

张学瑞:刚才,胡淼、高翔同学说的是非常精彩,但是,我们要把班级搞好,要把我们班级同学们的成绩都搞上去,我认为,首先还得弄清楚基础差的原因。有些同学成绩差,它不是一天造成的。起先,我估计是顽皮、贪玩,怕做作业;后来是跟不上,失去信心;结果是老师、家长见没有希望,也撒手不管。(有同学插话:分析得好!)差生想要赶上先进,第一条就是要有自信,要自尊自爱,自强自律。假如连自己也不相信自己,自己也不尊重自己,还谈什么赶先进呢?

李双双:我是一个差生,拖了班里的后腿。今后,我一定好好学习,做到不懂就问,争取把成绩搞上去。

陆敏:我认为光讲一些好听的话,这是没有用的。有一个成语,叫“言行一致”,说的和做的要联系起来,千万不能口是心非。最好的办法,是开展“一帮一”活动,一个成绩好的,帮助一个成绩差的,长期坚持,“铁棒也能磨成针”。(老师向陆敏投去满意的目光)

高磊:暑假里,我看了《少年包青天》。看了电视,我沉思着:包拯能流芳百世,名垂千古,这里面也少不了公孙策、展昭帮忙啊。电视里,破任何一案,公孙策、展昭都没有少帮忙,他们忙里忙外,出谋划策,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呀。还有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包拯的形象里,不也有他们的一份功劳吗?我百思不得其解,带着疑问,我问了我的父亲,爸爸向我解释说:“现在,一提到包公,人们马上想到光明正大、奉公廉洁,把包拯当作“青天大老爷”,包拯成了清官、好官的‘代名词’。就像毛泽东思想一样,毛泽东思想,其实并不是毛主席一人的思想,他是一个领导班子集体智慧的结晶。如今,一提到毛泽东思想,人们马上就很自然地想到了‘为人民服务’。”我爸爸告诉我,是许多人的努力,才有包拯形象的形成;有许多人的合作,才有毛泽东思想的诞生。所以,要把差生的成绩搞上去,除了相互尊重,最重要的还是要学会合作。(教室里又是一片掌声,老师边点头微笑,边鼓掌)

主持人:说得好!要把差生的成绩搞上去,除了相互尊重,还要学会互相合作!

费春风:我赞成高磊同学的说法。大家都清楚的雅典奥运会刚刚开完,北京时间8月29日凌晨,在奥运会女排决赛中,中国队在先输两局的不利情况下,后来居上,反败为胜,最终以3:2战胜了俄罗斯队,勇夺奥运会冠军。这枚金牌是来之不易的,因为他不是一对一的决赛,而是一个整体对一个整体的决战。它需要每一个人的拼搏,需要大家的努力;需要 集体的凝聚力,需要每个队员的密切配合、相互合作。假如有一个队员稍不留神,就有可能中国女排就不是冠军得主。同样,在我们班里,假如有一个同学拖后腿,就会影响我们班级的集体荣誉……

曹晶:我赞成。奥运会女排决赛我也从头看到了结束,她们一个个是那么认真,那么执着,那么自信,那么顽强。摔倒了,爬起来,再战;输了,总结经验,继续战斗。在我们的学习中,也需要这种精神,一次考不好,别泄气,再努力;两次考不好,没关系,还有下次!成绩好与不好,都不是天生的,它需要后天的努力,需要大家的帮助、支持、关心和爱护,需要顽强的拼搏精神……

…………

主持人:好,时间关系,下面请班主任老师总结,大家掌声欢迎!

老 师:同学们,今天的活动开展得很成功,老师向你们表示祝贺!在大组汇报中,老师感到很欣慰,不少学生的阅读量还是可以的,你们的小脑袋里装了不少知识,可喜可贺;一些学生善于不懂就问,这种习惯希望你们发扬下去;部分差生,希望你们不要悲观,要自信,相信自己,希望就在彼岸。最后,老师希望大家落实好互帮互学的措施,“相互尊重 , 学会合作”,让我们用微笑面对差生,帮助他们,关心他们,支持他们,让我们班里充满一个字——爱(师生同说)

C. 我们班开完模拟法庭的班会.急需写一份班会材料

班主任:
主持人:
组织者:
时间:
地点:
人物:审判长 审判员 公诉人 辨护人 书记员 被告 证人 监护人 法警 旁听人员
一、主题班会目的
1. 通过本次主题活动使学生掌握与自己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从而不仅做到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而且还能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其将来依法从事职业活动打下基础。
2.在学生参与活动过程中,增强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
二、模拟法庭审判程序
1.书记员宣布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准许。
2.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
3.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入庭”
4.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人员入庭”“请坐下。报告审判长,法庭审判准备就绪。”
5.审判长:“提被告人王五到庭”
6.审判长:(敲法锤)“模拟法庭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7.审判员依次核实情况。
8.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9.法庭调查———询问阶段
10.综合法庭辩论阶段。
11.最后陈述。
12.合议庭和议。
13.宣判判决书。
14.法庭教育阶段。
15.闭庭。

三、模拟法庭过程
书:本庭现在开庭审理被告人王五故意伤害一案,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
2.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3.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4. 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5. 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6. 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大家坐下。
书:(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王五、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敲法锤)现在开庭。传——被告人王五到庭。
(待被告人到庭后)被告人王五的基本情况?
王五:我叫王五,男,1989年4月11日生,汉族,江苏省姜堰市人,是市××中学高一年级的学生,住本市新民小区。
审:被告人王五,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
王五:收到,2005年8月20日。
审:姜堰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姜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五故意伤害案。合议庭由审判员陈安东、徐洋、张杜宇组成,由陈安东担任审判长,书记员陈健担任法庭记录;姜堰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丁薇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王五委托,姜堰市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亚丽出庭为被告人王五辩护。
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159、160条的规定,当事人、辩护人在庭审中享有下列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审:上述各项权利,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王五:听清。
审:被告人王五,你是否申请回避?
王五:不申请回避。
(一)法庭调查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站起)姜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姜检刑诉(2005)第99号,被告人王五,男,1989年4月11日生,汉族,江苏省姜堰市人,本市××中学高一年级学生,住本市新民小区。2005年8月3日因本案被姜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被逮捕,现押于姜堰市看守所。被告人王五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经姜堰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05年8月20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现经审查查明: 2005年5月31日下午,本市××中学放学后,同在高一年级不同班的王五和李四,在楼梯口发生争执,随后两人边走边吵,并相互推起来,王五用力把李四摔倒,李四摔倒后头碰到楼梯,抱头没起,王五心里发起虚来,说了句叫你再能,就走开了。李四的头虽然没摔破,但积了一肚子火,没给老师讲,也没给家长说。2005年6月3日,李四和已初中毕业的表哥张三,一起从新华书店回家的路上,见到了王五,便说起了三天前的事,张三决定要给自己的表弟李四出这口气,教训教训王五,这时李四也没有出口制止,跟上前一起拦住了和郑妍一起逛街的王五,说话间张三不断推王五,并用拳头打了王五胸部两拳,王五没有还手,张三又让李四扇王五,李四没打,接着张三又扇王五一巴掌,待张三再扇时,王五和张三拼打起来,郑妍看到同学被打,跑到附近的电话亭打了110。回来时王五后被张三踢倒在地,并用脚踢王五的脸,这时王五爬起来,从身上掏出一个弹簧刀,猛地刺向张三的腰部,张三倒下,由路人和李四一起把张三送到医院救治,医生诊断张三被刺中腰部,最终抢救无效。 证明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证人郑妍证言、鉴定书,被告人供述等。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五在被受害人张三殴打时用刀将张三刺死的行为虽有防卫性质,但致其死亡的后果,已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因被告人均属防卫过当,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本院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十条、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被告人王五予以惩处。此致,姜堰市人民法院,检察员:陈佳慧。公诉六卷第18页。
审:被告人,公诉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听清楚了吗?
王五:听清。
审:被告人王五,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意见?
王五:有。我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审: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被告人王五,公诉人今天在法庭上就本案事实再次对你进行讯问,你必须如实回答。听清楚了吗?
王五:听清楚了。
公:被告人王五,你与张三、李四是否认识?
王五:认识李四,他是我同校同学,不认识张三。
公:那你怎么会把张三刺死的?
王五:是李四和张三一起在路上堵我,我打不过他们,张三把我往死里打,把我打的全身都疼,头晕眼花,我为求自救用刀想吓开他的。
公:他们为什么堵你?
王五:不太清楚,可能是因为5月31日我和李四在学校里有过争吵,我把李四给摔倒了,但没有摔破什么地方,他不服,叫张三一起来堵我的。
公:那6月3日的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王五:6月3日下午,我和同班同学郑妍一起去新华书店,在去书店的路上,被李四和张三堵住,他只问我是不是王五,就动手打我,因为他年龄大,个子高不断推我,并用拳头打了我胸部两拳,我没敢还手,张三又让李四扇我,李四没打我,接着张三又扇我,并抓住了我的衣服要我拿钱出来,赔李四的医疗费,他一边说一边打我巴掌,我就和张三打起来,我一还手他就把我往死打。
公:你继续讲下去?
王五:我打不过他被踢倒在地,他还用脚踢我的脸,还不停地说要打死我,这时我被打的全身都痛,头晕眼花,如果我不爬起来,他就能把我给打死,为了自救我从身上掏出一个弹簧刀,想吓他,就乱刺,想让他放过我,不知道就刺中了他,由路人和李四一起把张三送到医院,这时110来了,我就被110带走了。
公:当时你的同学郑妍在什么地方,李四在什么地方?
王五:就在一边,她可能被吓住了,后来她可能跑去打电话了。李四就在一边,没有打我,没有上前拦住他表哥。
公:你当时有没有喊救命或求助、求饶之类的话。
王五:没有。
公:你被打倒在地时,脸是朝天还是朝地?
王五:朝天。
公:你当天是不是用弹簧刀刺张三的?
王五:是。
公:你怎么会带刀在身上。
王五:我平时都带着,带得它好看,好玩,也能防身。
公:你为什么要拿刀刺张三?
王五:我实在被他打得不行了,想吓他,自己好逃命。
公:你有没有考虑到拿刀刺他的后果?
王五:没有,我拿刀乱刺一刀,没想到会把他刺死。
公: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王五的讯问暂时到此。
审:被告人王五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王五进行发问?
辩:有的。被告人王五,你与张三以前是否有矛盾?
王五:没有。
辩:那你为什么要拿刀刺他?
王五:我被他打得不行了,我不还手会被他打死的,我只想吓开他自己逃命,没有想要刺死他(激动)。
辩:审判长,辩护人发问暂时到此。
审:被告人王五,你拿刀刺张三时,是否看准部位再刺的?
王五:不是,我是慌乱中乱刺一刀的。
审:被告人王五,你是不是知道有人要堵你,你才随身带着刀子的?
王五:不是的,我喜欢它,感觉好玩,就一直把它带在身上。
审:现在由公诉人举证。
公:公诉人请求法庭传证人李四到庭作证。
审:请法警带证人李四到庭作证。
审:(李四上后)李四,你把自己的身份情况陈述一下。
李四:我叫李四,今年16岁,是本市××中学高一年级的学生,住本市金北小区。
审:你与本案被告人的关系如何?
李四:我与王五同校不同班,张三是我表哥。
审:今天在法庭上,你对所知道的事实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听清楚了吗?
李四:知道了,我一定会如实讲的。
审: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 (由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待签字后交回审判长)
审:现在由公诉人向证人发问。
公:李四,你把6月3日下午发生的事情经过再讲述一遍。
李四:好的。那天下午我和张三从新华书店回家的路上,碰到了被告人王五和他的同班同学郑妍,就给表哥说起三天前,王五打我的事儿,表哥就要给我出口气。我们碰到后张三就上去打了王五一拳头,表哥让我打王五,我没有打他。后来王五和表哥打了起来,王五被打倒在地上,结果后来王五从裤袋里摸出弹簧刀,刺中表哥的腰部,我一看喊路人一起把表哥送到医院,最终抢救无效。
公:三天前,就是5月31日,你和王五为什么争吵?
李四:因为一点儿小事,王五下楼梯时横冲直撞,我说他没长眼,我们就争吵起来,后来他把我摔倒了。但没有什么事,后来就回家了,也没有给父母和老师讲这事儿。
公:那你为什么叫张三要阻拦王五?
李四:我没想要表哥拦他,只是告诉表哥王五欺负我。表哥就要给我出口气。
公:你有没有打王五?
李四:没有。
公:审判长,公诉人发问完毕。
审:辩护人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辩护人,是否需要发问?
辩:有的。证人,张三再次对王五进行殴打时你是否看见?
李四:看到的。
辩:你能否在法庭上描述一下?
李四:我看到张三在打王五,一直没有停,直到他被刺了一刀倒地。
辩:审判长,辩护人发问完毕。
审:被告人对证人李四的证词有无异议?
王五:没有异议。
审:请证人李四退庭。
下面由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公诉人请求法庭传证人郑妍到庭作证。
审:请法警带证人郑妍到庭作证。
审:证人郑妍,今天在法庭上,你对所知道的事实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听清楚了吗?
郑妍:知道了,我一定会如实讲的。
审: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
(由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待签字后交回审判长)
审:下面你将当天你的所见所闻在法庭上陈述一下。
郑妍:我叫郑妍,同被告人王五是同班同学,我们住本市同一个小区里,6月3日下午我和王五去新华书店的路上,被李四和张三拦住,张三就打王五,还问他要钱赔什么医药费,后来打了起来,王五被打到在地上,张三还不停地踢他,我就跑到远处的一个小店打110了。跑回来的时候,看来许多人抱着张三上了出租车,送往医院了。没过几分钟110就来了,王五就被带走了。这就是我当时所看到的和听到的真实情况。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被告人王五,证人甲的证言听清楚了吗?有无异议?
王五: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审: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没有。
审:监护人有无异议?
监:没有。
审:请证人郑妍退庭。
审:(退庭后)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宣读鉴定书三份。
第一份:姜堰市公安局尸体检验报告市公刑法字(2005)第78号
被检验者:张三,男,17岁,本市光明街道人 分析意见:根据尸体检验所见,被检验者左肋下有一2CM×0.1CM×7CM的创口,分析认为单面刃刺器刺击,内脏破裂,导致大量出血休克为死亡原因。结论 张三系大出血休克而死亡。检验人:马六(副主任法医师)杨柳(法医师)
二00五年六月五日侦查三卷第18页
第二份:活体损伤鉴定书姜公刑活体检字2005第28号、第29号 被检验者:王五,男,16岁,本市新民小区人。分析意见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被检验者王五之损伤符合第三十二条 规定,构成轻伤。鉴定结论 王五之损伤为轻伤。检验人:马六(副主任法医师)杨柳(法医师)
二00五年六月五日侦查三卷第20页
审:被告人王五,公诉人刚才宣读的鉴定书听清楚了吗?有无异议?
王五: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审: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没有。
审:监护人有无异议?
监: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宣读提取笔录:
2005年6月3日下午,我局值班民警吴某某、费某某接到报警称本市新华书站附近发生暴力案件,民警吴某某、费某某立即赶赴现场,见一人站在那里(被告人王五),并从现场提取弹簧刀一把,王五称他用这把刀刺伤人了,随后把王五也送往医院检查医疗,将李四带回调查。后经鉴定,刀上有张三血迹,刀柄有王五指纹。姜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2005年5月6日。(并向法庭出示该弹簧刀,由法警出示给被告人、辩护人,后交回公诉人)。侦查三卷第6页
审:被告人王五、你对公诉人宣读的笔录有无异议?
王五: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你用的是这把弹簧刀吗?
王五:太远了,我看不清。
审:法警把作案工具传给辩认。
王五:(放近后)是的。
审: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没有。
审:监护人有无异议?
监: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现在,宣读被告人王五的户籍证明:王五,男,1989年4月11日生,汉族,江苏省姜堰市人,本市××中学高一年级学生,住本市新民小区三单元402号,非农。
审:被告人王五,公诉人刚才宣读的户籍证明听清楚了吗?有无异议?
王五:听清楚了,没有异议。
审:公诉人有无异议?
公:没有。
审: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没有。
审:监护人有无异议?
监: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举证完毕。
审:被告人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法庭出示?
王五:没有。
审:辩护人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法庭出示?
辩:没有。
审:监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监:没有。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
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公:审判长、两位审判员,今天我们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法庭,对姜堰市人民法院在此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王五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出庭支持公诉,同时履行法庭监督的职责。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以及从公诉人出具的证据来看,本案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实、充分的,下面就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发表如下意见:
首先,被告人王五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且没有精神病等症状,被告人具有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符合故意伤害罪的主体构成要件。
其次,被告人王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用弹簧刀猛刺被害人张三左肋部,造成被害人张三左心耳创裂,因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在主观上具有伤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人的行为并造成了相应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告人王五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是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属防卫过当。量刑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被告人王五的行为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处罚。以上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考虑。公诉意见暂时发表到此。
审:下面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首先由被告人王五自行辩护。
王五:我认为我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张三殴打、敲诈我在先,我是迫不得已才拿刀刺他的,我也不想刺死他的。具体意见由我的辩护人为我发表。
审:下面由被告人王五的辩护人发表辩护词。
辩: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本市诚信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第一被告人王五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提出下列辩护意见,恳请法庭在定罪时采纳。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王五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民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根据上述规定,国家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特别对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从张三的行为性质来看 张三于2005年6月3日下午,张三和李四在路上遇到王五与郑妍两人时,张三开始殴打王五,强迫王五交出不存在的医药费用,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当王五反抗时,反而加大了力度,其行为对王五的生命已构成直接威胁。后来张三虽然被王五的自救行为刺死,但并不因此改变其抢劫行凶的行为性质。
第二、从被告人王五的主观方面来看。王五在2005年6月3日与同学郑妍一起去书店,中途被张三和李四拦住并被殴打,在没还手的情况下,又被威胁要钱,后被打倒在地后,张三仍不停地踢他,生命受到了直接威胁,他为自救才从身上掏出自己喜欢的弹簧刀进行自卫。从其行为的时机、表现来看,被告人王五主观方面完全具备自卫的特征。王五之所以用刀刺张三,是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进行自救,并不以杀伤杀死张三为目的。
第三、从王五行为的客观方面来看王五在6月3日下午被张三殴打、抢劫时,只是被动地还手招架,直到感动呼吸困难、头晕眼花,生命受到直接威胁时才为自救,用刀被动地攻击张三。当时其行为对自身安全正在受到严重威胁,不自救有可能成为张三施暴的牺牲品。王五事先并不知道有人要拦堵他,只是喜欢平时都把小巧的弹簧刀带在身上,直到生命受到威胁才掏出自卫。通观全案过程,王五的行为虽造成张三死亡的后果,但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站起,脱稿讲)综上,辩护人认为,张三对被告人王五实施暴力抢劫,其本身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犯罪。当时王五为自卫,对正在抢劫的张三实施的打击,虽然导致张三死亡,但从法律层面分析,王五的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光不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反而作为一种国家、社会提倡的与犯罪分子作英勇搏斗的行为理应受到表扬。导致本案发生的一条重要原因就是被告人王五在受到拦堵殴打时,没有呼救,只是以一人脾气硬撑。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缺失及社会法治意识的薄弱,不能不引起整个社会的反思。辩护人恳请法庭依据本案的事实与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作出正确的判决,还被告人王五的清白,通过个案的审理给社会以正确的法律导向。谢谢!辩护人: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亚丽。
审:公诉人可以进行答辩。
公:公诉人刚才听取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有几点不同观点需要说明,下面就被告人的情况作分别答辩。第一,关于第一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到的正当防卫问题。公诉人在第一轮意见中也已经讲到了被告人王五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这一点与辩护人的观点是一致的。但是,辩护人没有注意到的是,被告人的防卫行为已经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被害人张三死亡的重大损害,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考察防卫行为是否过当,必须全面考查防卫的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因素是否与不法侵害的手段、强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基本相适应。这就要根据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双方的体力、智力状况等因素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判断。就本案而言,被害人张三与王五并不相识,更没有深仇大恨;张三也不是正在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者,他只是为了自己表弟出口气,也并不是真的向王五敲诈钱物而对王五实施殴打。案发时,案发时间是大白天,地点是居民社区附近的路边。而且,案发时张三只是用拳头对王五实施殴打,并没有使用各种凶器,他所实施的侵害行为并没有使王五的生命受到威胁,王五完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避免张三的侵害行为,他完全没有必要掏出弹簧刀刺张三的要害部位而致张三于死地。王五拿刀刺张三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张三死亡的重大损害后果。因此,被告人王五的行为符合防卫过当的特征,应当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因为其属未成年人是可以相应地减轻处罚的。
(站起,脱稿讲)被告人王五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诉人(转向观众)我们当然鼓励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实施正当防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千万要注意的是,防卫的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承担后果的可能是防卫者本人的。公诉意见发表到此。
审:被告人王五是否还有新的意见?
王五:没有。
审:被告人王五的辩护人是否还有新的辩护意见?
辩:有的。辩护人还有一点意见需要补充。关于被告人王五的防卫行为是否过当的问题,辩护人与公诉人持不同观点,辩护人认为根据当时的情况,王五的防卫行为并不过当。因为,王五
四、主题班会活动心得
本次模拟法庭活动非常成功。同学们将法庭审判和被告人的心态演绎得逼真动人,整个过程紧张有序,法庭辩论精彩纷呈,最后被告的悔恨催人泪下。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不仅在许多方面得到了锻炼,更重要的是进一步认识到法律的庄严与神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汲取案例中被告的教训,学好法律知识,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优秀高中生。
模拟法庭活动结束了,可学生们依然沉浸在剧情之中,这种由学生参与编剧,由学生担任主角,用学生周围经常发生的典型案例作教材,模拟开庭的教学形式,调动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学生积极主动性,活跃了课堂气氛。活动中,同学们通过亲身体验和感受法庭的审理、旁听过程,不仅使学生能够更加生动直观地学习法律,正确理解抽象的法律知识,而且提高了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互相协作的能力,模拟法庭的活动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它的作用远非模拟活动本身,它将对学生终生有用。

D. 小学六五普法班队主题会教案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珍爱生命 健康成长”主题班会设计方案
一、 时间:2005年4月18日
二、 地点:吴江市实验初级中学 初一(15)班
三、 班会主题:珍爱生命,健康成长
四、 活动目的:使学生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认识到生命的可贵性,珍爱生命,健康成长。
五、 现状:当今社会,由于竞争的激烈,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社会、家庭、自身的种种因素,许多学生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心理上的问题,这无疑会对他们紧张的学习造成不利影响.。如竞争的激烈,学习的压力,父母的离异,同学的猜疑,世人的冷漠,缤纷世界的诱惑,社会丑恶面的影响,人际关系的摩擦,青春花季的躁动等等,都会对他们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各自不同的生活阅历,心理承受能力,自我调控意识、方式、方法的不同,会呈现不同的现象。有的郁闷,有的烦躁,有的情绪不稳,有的厌学、逃学,有的孤独封闭,有的亢奋,有的牢骚满腹,有的生活态度消极,有的看待问题思路偏激,有的早恋、暗恋不能自拔,有的沉溺于虚幻的网络,逃避现实,更有甚者自杀,杀害父母等等。
六、 主持人:吴江市实验初级中学 一(15)班 朱正娟 朱嘉琪
七、 参加对象:吴江市实验初级中学 一(15)班全体同学
八、 活动过程
主持人(合)讲话:当一片绿叶悄然钻出地面当呱呱落地的婴儿发出第一声啼哭,这就是生命!生命是万绿丛中的绚丽花朵,生命是滔滔江河中的逆水之舟。 生命诚可贵,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拥有健全的身心是我们学习、生活的基础,拥有健全的身心也是我们人生的最大的幸福。因此我们应该要珍爱生命、注意安全。
一(15)班《珍爱生命 健康成长》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主持人甲:开车的司机心中总有一个愿望: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归来;建筑工人盖楼房总有一个标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充分说明了安全的重要性。可是,有一些人总是忽视安全,没有防范意识,以至酿成大祸,损人害己。在我们的身边,不注意安全的事情时有发生,请看小品《课外活动》。

主持人乙:同学们,看了小品后你觉得他们做的对吗?错在哪里?

主持人甲:是啊!这多危险啊!就是这一把玩具刀,戳伤了同学,落了个终身遗憾,真可惜!因此,在平时的课外活动中,我们可得随时注意安全了呀。那么在学校里,我们就竟应该在哪些方面注意安全呢?下面我们做几个选择题。

主持人乙:(课件出示)
1、 下课了,不能干什么 A打球 B追赶打闹 C跳绳
2、 哪些东西不准带进校门 A 皮球 B 三角尺 C利器,易染物
3、 哪种行为不对 A跳高,跳远 B 攀越围墙,滑楼梯 C 翻单杠 ,荡秋千
4、 上下楼怎样行:A 靠右行 B靠左行 C 左右都可以。

主持人甲;同学们都很聪明,那就希望同学们在学校能够自觉遵守安全规则。重视和作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是社会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珍爱生命,注意安全应该从“我”坐起,持之以恒!
安全知识我们要月月讲,天天讲。下面,我们来进行安全知识小问答。

消防知识问答:
1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什么材料(易燃,可燃材料)
2电器线路破旧应该怎么样?(及时修理更换)
3电路保险丝烧断,用铜钱代替对吗?(不对)
4发现火灾怎么办?(赶快拨打119)
5 携带易燃物品乘公共汽车?(错)
6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道畅通(对)
7消防栓竖在路边碍脚,埋在底下行吗?(不行)
8火灾袭来时,应该怎么样做?(迅速疏散,逃生)
9乘坐汽车时,手和头能往外伸吗?(不能)
10外出野炊,怎样做才能离开?(扑灭明火)
11发现有人煤气中毒,我们应该怎么样做?
(关阀,开窗,将病人依到室外)
12小孩外出游泳时,要不要大人带(要)
13万一身上着火了,该怎么办?
(就地打滚或用厚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14跳高跳远时,在什么地方最安全?(沙坑里)
15假如发了洪水,该往什么地方逃 (高处)

主持人甲:下面请听我们的小记者为我们报道一则新闻。
学生记者:几个星期前,某校一个中文系大四的女生自杀了。人们在震惊惋惜之余,更多的是觉得生命的意义受到了过轻的估量
人生在世是不能只为自己活的。人从出生开始,就同社会,同家庭,同身边的人产生了千丝完缕的联系,也承担起了一分责任,而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能,也不该丢掉这分责任。说的严格点,谁都没有随意浪费生命的权利,跟何况是毁灭?
生命是珍贵的,而更珍贵的是学会热爱和珍惜生命。死,不是解脱,而是逃避。请担负起自己的责任来,不是单活着就算了,还要活着热烈而起劲。苦难是一笔财富,要知道,只有实实在在的体验苦难,体验失败,体验等待,人才能真正变的充实起来,坚强起来。
人生有限,要做的事还很多,不要任凭生命再去做流逝和伤感了,把该属于我们的生命好好活完吧!

主持人乙:原同学们乘上安全之舟,扬起生命的风帆,字知识的海洋里乘风破浪!下面请班主任讲话。
班主任:今天的《珍爱生命,健康成长》主题班会活动开展的比较成功,我们是21世纪的主任,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希望大家在今后的日子里能够时时牢记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健康地成长,才能在老师的悉心哺育下一天天长大一天天成熟。
班会宣布结束。

E. 我们的中队和小队班会活动教案

中队长:三(2)班“健康伴随我”主题队会,
齐读:现在开始。
女:健康是人类最珍贵的财富。
男:只有我们拥有健康的体魄,才能拥抱灿烂的明天。
女:记得达尔文在进化论的原理中提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也就是要想达到身心的健康,就要注意自我调适。在生理上适能通顺、防病、疗疾。在心理上,适则愉悦、快乐、舒畅。
男:这样看来人体是一个既有生理活动又有心理活动的生命体。只有在整个生命的过程中,运用好自我的调适,才能达到身心健康的目的。
女:首先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先请出张晓蕾、王宇飞、高璁宇、李海达等同学为大家表演《健康拍手歌》,拉开今天队会的序幕。
男:同学们,你们知道矿物质钙、铁、锌等都有什么作用吗?今天就由小迷糊和小精灵带你们去看一看,请欣赏刘天昊、陈曦、闫翰辰、程润晖等表演的小品《量少作用大的矿物质》。
女:看了他们的小品,才知道矿物质的作用有这么大。那我们平时一定要多注意营养。优质的营养是生理平衡的物质基础,我们平时遇到爱吃的食物就喜欢狼吞虎咽,而遇到不喜欢的吃的却又置之不理,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下面我们就听一听刘钰、张澜、吴天白和章博给大家介绍一下儿童不宜多吃的一些食物。
男:听了他们的介绍,我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多的学问呀。健康一直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我们班的同学把自己对健康的理解编成了一首歌。下面就请欣赏我们的自编歌曲《健康哆、唻、咪》,表演者陶欣然、吕薇、孙冰洁、王怡迪等。
女:记得前一阶段非典袭击了整个中国大地,我们因为它,不能来到我们喜爱的校园上学,下面我们就请大家再次回到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请欣赏管丹枫、吴昊、陈曦、刘天昊为大家带来的小品《心病》。
男:我们除了要注意生理上的健康,还要特别注意心理上的健康。今天我们有幸请来了心理方面的专家安医生和李医生,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现场向她们咨询一下。
女:今天,我们从饮食谈到了身体所需的矿物质,又从矿物质谈到了心理的运动疗法。大家都对健康有了自己新的认识,希望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甚至从我们的课间十分钟开始,充分的运动起来,达到身心结合的最佳状态。最后,请大家共同协起手来,一起欢唱歌曲《哦,十分钟》来结束今天的队会。
中队长:请中队辅导员讲话。
中队辅导员讲话:略。
男:今天的健康队会虽然结束了,
女:但是健康却时刻伴随着你、我和他。希望每个同学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他人的健康,因为健康是——
齐读:人类最珍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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