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正确看待高校教学评估
如何正确认识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教育部关于晋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的发布,标志着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拉开了帷幕。9号文件提出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对2000年以来没有参加过院校评估的新建本科院校实行合格评估,对参加过院校评估并且获得通过的普通本科院校实行审核评估。
一、审核评估的基本思想
1.审核评估的由来
审核评估源于财务“审计”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于1976年提出。
“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独立性是审计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特征;“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是以第三者身份所实施的监督;“审计”的主体是从事审计工作的专职机构或专职的人员,是独立的第三者;“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审计”的基本工作方式是审查和评价,也即是搜集证据,查明事实,对照标准,做出好坏优劣的判断;“审计”的主要目标,不仅要审查评价会计资料及其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且还要审查评价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益性。事实上,以上“审计”的特点征,功能,主体、对象、工作方式和目标等都被审核评估所借用。
2.审核模式及其特征
对审核模式及其特点认识需要引申至评估模式。目前,高等教育评估领域公认的三种最有影响的评估模式为:认证模式、分等模式和审核模式。
(1)认证模式
“认证”可理解为对“资格”的审定。基于认证模式的评估叫认证评估(简称认证,也称合格评估)。认证评估就是按一定的认证标准作为最低标准,对办学资格进行审定。认证评估在美国得到了最成功的实践,它对美国的高等教育起到了“守门员”的作用。但近年来因它过分强调“投入”而对“产出”重视不够、涉及范围广而牵扯太多精力等种种弊端,受到了学界和政府的尖锐批评。尤其是对认证评估能否充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质疑。
(2)分等模式
“分等”可理解为对“水平”的评定,基于分等模式的评估通常叫分等评估(也称水平评估)。分等评估不像认证评估那样仅仅满足于最低标准,而是采用具有一定区分度的指标体系。评估结论不像认证评估那样只是“通过”和“不通过”,而是设立了多个等级。考察重点从偏重于“投入”,转向更加注重“过程”和“产出”。评估内容也从“宏观”的和“定性化”的,转向了更加“微观”的和“定量化”的。分等评估似乎是要对过“粗”的认证评估更加“细”一些,但由此造成的评估成本的增加(“扰民”)、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分类指导”),特别是对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侵害等,成为学术界和高校抨击的焦点。
② 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什么级别
当然是正处!
省教育厅---------正厅
下辖各处、办--------正处
处长等同地级市市教育局局长,为正处级。
③ 审核评估 教研室与教师的责任与任务包括哪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现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办法。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1.审核评估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审核评估总体要求。审核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主体性原则注重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多样性原则注重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发展性原则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事实作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本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为2014年至2018年。
(二)审核评估对象及条件
3.审核评估对象。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4.审核评估条件。参加审核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1〕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三)审核评估范围及重点
5.审核评估范围。审核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以及学校自选特色等方面,涵盖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及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投入,教学经费、教学设施及专业和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教学改革及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招生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及学风建设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6.审核评估重点。审核评估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重点考察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四)审核评估组织与管理
7.审核评估组织。教育部统筹协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制定审核评估总体方案及规划,指导监督审核评估工作;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工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教育部审核评估方案基础上进行补充,制定本地区审核评估具体方案和评估计划,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
8.审核评估实施。审核评估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与管办评分离相适应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负责实施;地方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逐步形成管办评分离的评估机制。
9.审核评估专家。为保证审核评估专家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分别建立审核评估专家库和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提供开放共享的服务平台。专家队伍应包括熟悉教学、管理和评估工作的教育专家,还应吸收行业、企业和社会用人部门有关专家参加。教育部评估中心与各地评估组织部门共同协商对审核评估专家进行培训。在审核评估组织实施中,外省(区、市)专家一般不少于进校考察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一。
10.审核评估经费。审核评估经费应由审核评估具体组织部门负责落实。
(五)审核评估程序与任务
审核评估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
11.学校自评。参评学校根据本办法和审核评估内容及上一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我评估,按要求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见教育部评估中心网页),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同时提交各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12.专家进校考察。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察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13.评估报告内容。《审核评估报告》应在全面深入考察和准确把握所有审核内容基础上,对各审核项目及其要素的审核情况进行描述,并围绕审核重点对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总体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价,同时明确学校教学工作值得肯定、需要改进和必须整改的方面。
14.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评估中心应按年度将所组织的审核评估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教育部。教育部组织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公布审议结果,并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开发布参评高校的审核评估结论。
15.评估结果。审核评估结果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反映,与学校办学、发展直接相关,学校要根据审核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招生规模、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促进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六)审核评估纪律与监督
16.纪律监督。审核评估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委托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受理有关申诉,对评估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作出严肃处理。
④ 如何快速的教学评估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是教育部直接领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性事业单版位,负责根据教育部制权定的方针、政策和评估指标体系,对高等学校、办学机构的教学和专业教学工作的评估;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及评估工作的政策
⑤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怎么样
简介: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是教育部直接领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性事业单专位,负责根据属教育部制定的方针、政策和评估指标体系,对高等学校、办学机构的教学和专业教学工作的评估;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及评估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组织有关评估的培训和对外交流等方面的工作。 成立以后,评估中心首先要认真完成五年一轮的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同时每年统计公布一次高等学校教学状态数据,探索学科专业评估,逐步建立将评估的结果与增设新专业,审批学位点,确定招生计划等相关政策挂钩的激励机制。 评估中心的经费来源主要有国家划拨的评估专项经费和中心自筹两部分。据官网显示,评估中心在编制人员为30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
注册资本:150万人民币
⑥ 本科教学评估几年评一次
每五年评估一次。
中新网10月19日电 中央电视台报道,教育部今天在北京开始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进行全面评估,计划用五年时间对1998年扩招后的全国1270所高校本科教育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今天,由14位教授组成的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进住北京化工大学,他们将用一周的时间对该校教学硬件设施和师资教学水平进行全面评估。
教育部高教司评估处处长朱洪涛说,扩招实现以后,高等教育整体质量是在不断提高,但是一部分学校还是存在师资队伍的不足,教学条件的全面紧张,包括教育方面的经费长期投入不足,因此教育质量还存在潜在因素的影响。
(6)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扩展阅读:
评估程序及任务
1、学校自评
学校根据本办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自评活动,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并完善校内教学质量保障制度,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学校自评报告》
2、专家进校评估
教育部评估中心组建专家组赴学校进行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入访谈、现场听课、查阅材料、考察座谈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并给出评估结论建议。
3、结论审议与发布
专家委员会审议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结论建议,并作出评估结论。合格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教育部评估中心根据专家委员会审议结果,正式发布评估结论。
4、结论使用
“通过”的学校,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2年,“不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3年。在整改期间,对结论为“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学校,将采取限制或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限制措施。
整改期满后由学校提出重新接受评估的申请。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仍未通过的学校,将认定为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依据有关法律给予相应处罚。
⑦ 必看,什么是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现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办法。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1.审核评估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审核评估总体要求。审核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主体性原则注重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多样性原则注重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发展性原则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事实作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本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为2014年至2018年。
(二)审核评估对象及条件
3.审核评估对象。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4.审核评估条件。参加审核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三)审核评估范围及重点
5.审核评估范围。审核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以及学校自选特色等方面,涵盖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及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投入,教学经费、教学设施及专业和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教学改革及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招生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及学风建设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6.审核评估重点。审核评估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重点考察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四)审核评估组织与管理
7.审核评估组织。教育部统筹协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制定审核评估总体方案及规划,指导监督审核评估工作;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工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教育部审核评估方案基础上进行补充,制定本地区审核评估具体方案和评估计划,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
8.审核评估实施。审核评估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与管办评分离相适应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负责实施;地方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逐步形成管办评分离的评估机制。
9.审核评估专家。为保证审核评估专家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分别建立审核评估专家库和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提供开放共享的服务平台。专家队伍应包括熟悉教学、管理和评估工作的教育专家,还应吸收行业、企业和社会用人部门有关专家参加。教育部评估中心与各地评估组织部门共同协商对审核评估专家进行培训。在审核评估组织实施中,外省(区、市)专家一般不少于进校考察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一。
10.审核评估经费。审核评估经费应由审核评估具体组织部门负责落实。
(五)审核评估程序与任务
审核评估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
11.学校自评。参评学校根据本办法和审核评估内容及上一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我评估,按要求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见教育部评估中心网页http://udb.heec.e.cn),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同时提交各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12.专家进校考察。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察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13.评估报告内容。《审核评估报告》应在全面深入考察和准确把握所有审核内容基础上,对各审核项目及其要素的审核情况进行描述,并围绕审核重点对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总体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价,同时明确学校教学工作值得肯定、需要改进和必须整改的方面。
14.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评估中心应按年度将所组织的审核评估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教育部。教育部组织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公布审议结果,并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开发布参评高校的审核评估结论。
15.评估结果。审核评估结果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反映,与学校办学、发展直接相关,学校要根据审核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招生规模、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促进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六)审核评估纪律与监督
16.纪律监督。审核评估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委托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受理有关申诉,对评估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作出严肃处理。
⑧ 教学水平评估通过不了是不是要降级
招生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及学风建设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6.审核评估重点、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发展性原则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事实作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目标性、需要改进和必须整改的方面。
14、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管理和评估工作的教育专家,还应吸收行业.heec.e.cn),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指导监督审核评估工作;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工作、以事实来证明。
本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为2014年至2018年,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现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办法。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1.审核评估指导思想,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教育部审核评估方案基础上进行补充,制定本地区审核评估具体方案和评估计划.审核评估条件。参加审核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三)审核评估范围及重点
5.审核评估范围.审核评估对象。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制定审核评估总体方案及规划。主体性原则注重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对评估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教学改革及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以评促管、评建结合。在审核评估组织实施中,外省(区,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纪律监督。审核评估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建立健全与管办评分离相适应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公布审议结果,并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开发布参评高校的审核评估结论。
15。专家队伍应包括熟悉教学。审核评估要积极探索,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多样性原则注重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负责实施;地方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以及学校自选特色等方面,涵盖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按要求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见教育部评估中心网页http,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委托评估专家委员会。
13.评估报告内容、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教师及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投入,通过查阅材料、个别访谈,提高工作效率,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分别建立审核评估专家库和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提供开放共享的服务平台,教学经费、教学设施及专业和课程资源建设情况。
11.学校自评。审核评估坚持主体性、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审核评估报告》应在全面深入考察和准确把握所有审核内容基础上,对各审核项目及其要素的审核情况进行描述,并围绕审核重点对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总体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价,同时明确学校教学工作值得肯定、发展直接相关,学校要根据审核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逐步形成管办评分离的评估机制。
9.审核评估专家。审核评估经费应由审核评估具体组织部门负责落实。
(五)审核评估程序与任务
审核评估程序包括学校自评://udb。为保证审核评估专家工作水平。
12.专家进校考察、企业和社会用人部门有关专家参加,与学校办学、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参评学校根据本办法和审核评估内容及上一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审核评估经费。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评估中心应按年度将所组织的审核评估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教育部。教育部组织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审核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在政策制定,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审核评估总体要求、多样性、市)专家一般不少于进校考察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一。教育部统筹协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教学资源、培养过程.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我评估.评估结果。审核评估结果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反映://udb,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集体访谈、考察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促进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六)审核评估纪律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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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怎么样
教育抄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是教育部直接领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性事业单位,负责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方针、政策和评估指标体系,对高等学校、办学机构的教学和专业教学工作的评估;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及评估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组织有关评估的培训和对外交流等方面的工作。
成立以后,评估中心首先要认真完成五年一轮的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同时每年统计公布一次高等学校教学状态数据,探索学科专业评估,逐步建立将评估的结果与增设新专业,审批学位点,确定招生计划等相关政策挂钩的激励机制。
评估中心的经费来源主要有国家划拨的评估专项经费和中心自筹两部分。据官网显示,评估中心在编制人员为30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