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学性,教学研究性和研究性的区别
研究性学习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生活中选择和确定专题进行研究,并在研究过程中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在这种学习方式下,教师不再作为知识的权威,将预先组织好的知识体系传授给学生,而是充当指导者、合作者和助手的角色,与学生共同经历知识探究的过程。学生不再作为知识的接收者,被动学习,而是能与教师一样通过各种途径获取信息,带着自己的爱好、需要与客观世界对话,从而使学习与研究统一。具体地说,这个表述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1)“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表明了学习活动中的师生关系。研究性学习是在学校教育和集体教学的环境中进行的。它有别于个人在自学过程中自发的、个体的探究活动。在学习过程中,学生需要的是“指导”或“帮助”,不仅仅是“传授”或“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创设一种有利于研究性学习的情境和途径。
一、师生关系的开放研究性学习类似于科学研究的方式去主动获取知识,并应用知识解决问题,这种学习需要全方位的开放。学生思想活跃,接受能力强,敢想敢说敢做,教师要予以鼓励和宽容。教师要放弃权威者的姿态,在学生学习中不断进行角色转换,成为学生创造能力的激发者,培养者和欣赏者和问题的共同探求者,教学在师生平等的,研究讨论的氛围中进行。
2. 教育科技研究院和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区别
教育科学研究院(高教所)简介
一、历史延革
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于1998年获得批准,武汉理工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于2001年获得批准。从2005年到2007年底,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已有3届毕业生,共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3人。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129人,我们确立了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专业建设为基础,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高素质的教学和管理人才为目标”的发展思路,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学术队伍
目前从事本学科人才培养的教师有25 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23人。 教师队伍中教授 16 人,副教授 7 人,讲师 2人。教授、副教授分别占教师总数的 64 %、28%。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 12 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48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0 %。教师队伍中35岁以下 2 人,35岁至45岁 11人,46岁至55岁 10 人,56岁至60岁0 人,61岁以上 2人。
几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学术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养、提高,基本形成了一支知识结构、学位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具有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学术严谨、教风优良、学风端正、为人师表的学术团队。
三、科研及成果情况
三年来,我们围绕教育经济与管理及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先后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课题 16 项,其它课题 19 项。高级职称教师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14 篇,平均每年每人发表论文3.6 篇。出版专著及教材 25 部。三年来共计到校科研经费 357.5 万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科研经费 5.18 万元/年·人。一些重要成果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得到了推广和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两个学位授权点建立以来,形成了自己的学科研究领域和较好的科研基础,形成了教育与人力资源、高等教育投资与效益、高等教育管理稳定并具有特色的研究方向。
四、培养研究生情况
几年来,我们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与人才培养。先后多次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突出理工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适应高等教育不断发展和改革的需要,培养的人才受到了社会的好评。先后有3名学生考上国内重点大学博士生。毕业研究生大部分在教育领域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应的工作,一些毕业生迅速成为了所在单位的骨干力量。
我们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有关院系,建立了多个实习基地,安排了大部分学生到相关岗位顶岗实习,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同时,安排了一批学生担任助教,有15名研究生参与了“大学学习理论和方法”的课程教学,所有学生均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担任导师的科研助手。通过三助工作,提高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学生对于高等学校运行状态的了解。2005年研究生在国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49 篇,2006年在国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52 篇,2007年在国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58 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30 篇。有5 名研究生被学校评为优秀毕业生。
3. 教育权与学习权的异同点
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也就是学习权!!
4. 如何理解和处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权和教师教育教学权的关系
你好,在这儿,对抄于您所提到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权和教师教育教学权,具体的定义有点不是很清楚,那么可能是您认为学校管理权和教师教学权的问题对吗?学校的管理权在于指导管理学校教育教学等各个方面的权限,而教师的职务在于恪守职责,因材施教,把学生培养成人和成才,要遵从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目标业务。
5. 教育教学权是与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基本权利。为什么是错的说法
教育教学权的表现形式应该是不拘一格、多种多样的。从课内到课外,从校内到校外,只要是存在教育教学资源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教师行使教育教学权利的用武之地。由此,我们说教育教学权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有以下几种:一、德育渗透,率先垂范。抓德育既要靠教师的循循善诱,春风化雨,又要靠教师的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教师的教育教学权,当以这种表现形式为先。二、点拨学习,指导实践。教师的科学引领可以使学生的学习效果实现最优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在这个过程中会得到真正的培养和锻炼。教师的教育教学权,当以这种表现形式为本。三、开展活动,总结收获。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是学生学习生活的精神文化食粮,通过活动促团结赢合作出成绩,是大有可为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权,当以这种表现形式为基。四、表扬批评,综合评价。学生在校内外的各种表现都是教师可以用来评价的依据,客观公正而又不失艺术性的评价可以对学生起到极大的激励作用。教师的教育教学权,当以这种表现形式为魂。五、交流合作,齐抓共管。成功的教育离不开水平一流、团结协作的师资队伍,也离不开学生家长的信任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教师工作影响力的积极作用下实现全社会共同关心扶持教育,是教育发展的最佳境界。教师的教育教学权,当以这种表现形式为高。参考资料:旗开教育
6. 教师作为专业教育教学人员的六大职业权利分别是哪些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简称教育教学权。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简称科学研究权。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简称管理学生权。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简称获取报酬待遇权。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简称民主管理权。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简称进修培训权。
7. 当今社会学生权利和老师权利的优缺点
1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权利,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益,是国家对教师能 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 保障。法律上的教师权利包括教师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以及要求义务人履行义 务的权利。当教师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诉诸法律,要求确认和保护其权利。 关于教师的权利,我国教师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简称教育教学权。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 见。简称科学研究权。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简称管理学生权。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带薪休假。 简称获取报酬待遇权。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 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简称民主管理权。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简称进修培训权。 而所谓教师的义务,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履行的 责任。表现为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多种划分: (1)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积极义务是必须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消极义务是不 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2)绝对义务和相对义务。绝对义务是一般人承担的义务, 相对义务则指特定人承担的义务。(3)第一义务和第二义务。第一义务是指不侵 2 害他人的义务。第二义务则指由于侵害他人的权利而发生的义务。 关于教师的义务,我国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宪法和法律是国家、社会组织和 公民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 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 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 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 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 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在不同场合下,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交叉的,是对立统一、相互依存 的。 权利和义务不是绝对的,有时权利也是义务。例如:教师有“指导学生学习 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这一项权利,实际上也是教师的 义务。教师如果没有认真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没有认真的评定学生的品 行和学业成绩,则说明他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就是他的失职。又 如:教师有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义务,这实际上也是教师 3 的权利。只不过以义务的形式出现罢了。应该说,这是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 对于改变目前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更具有针对性。“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 有无权利的义务”。作为教师,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因此应 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何理解学生的权利 学生的权利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 42 条规定,受教育者 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 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 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 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 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权利。这些权利依学生就读学校的不同和学生年龄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 学生的受教育权力。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46 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 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 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中华人民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 2 条、第 4 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 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 4 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 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 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受教育权具体表现为就学的平等权、受教育的选择权和 上课权等方面。 2、 学生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的权利。 教育的主体是学生,每一位学生都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也有对教师的 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议的权利。而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应该正确的面对这 一问题,只有了解了学生的心理,知道了他们想的是什么,才能把教育教学工 作的功效发挥到最大的限度。 3、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每一位学生都有权利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学生活动。在这里有的教师往往 产生错误的思想,就是所谓教师心中的“好学生”才有权利参加某项活动、使用一 些设备,而在教师心中的“差学生”则无权利参加许多活动和使用许多设备。我们 都知道,首先学生无好坏之分,其次每位学生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他们合理的参加学校的各项学生活动和使用一切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各种教 学设备与图书资料。 4、 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 相应的学业证书。 这一点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尤为需要重视的一点。如果学生得不到公 正的评价,将造成学生对学校的失望、学习兴趣的丧失,形成一系列的恶性循 环。有的教师在给学生写评语时,往往会过于主观,过分的倾向于对学生的喜 欢与不喜欢,很容易便造成了对学生的不公平待遇。 5、 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5 学生的这一条权利很好理解,学生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他是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国人所享有的一切基本权利。 在教育模式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高校教师不能再用老眼光去看事物;用 老方法去教育学生。学生的权利绝不能被忽视,要尊重和保护他们的权利。同 时,又不能过分夸大他们的权利,任何权利都是有限度的,这就是教育教学的 艺术性所在。
8.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教师来享有下列权利:
(一)源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是教师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应当充分尊重教师的权利;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和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这也是教师的权利之一;
二、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不体罚学生,尊重学生;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责任心;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学生,及时家校沟通,时刻关心学生的身心状况,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品质;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即使纠正学生的错误;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9. 教育学与教育科学有什么区别
该专业是研究生层次学科
高等教育学
040106
(一级学科:教育学)
高等教育学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基本任务是从教育的历史发展、教育与经济、社会相互作用的关系,认识高等教育的基本理论,探索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高等教育研究在宏观层面主要研究国家、政府、社会与高等学校的关系,高等教育的宏观结构和运行机制、教育投资和教育财政、教育立法、教育政策和决策等。中观层面主要研究高等学校的管理机制、发展模式、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评估等。微观层面主要研究大学教育中的教学过程、课程改革、学生的心理发展、人格养成等。现设如下研究方向:1.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高等学校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规律,国内外课程与教学改革的基本经验和最新成果,高等学校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的基本技术,高校课程设置和教学改革的趋势和问题。2.成人高等教育:以促进终身教育、营造学习化社会为目标,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已经成为当代教育发展最活跃的领域。本方向重点研究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的理论与方法、现代远程教育技术等。3.高等教育政策研究:以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的思想方法,研究教育政策制定、执行、评价的方法;分析影响教育政策制定的因素、权衡教育政策实行的社会经济效果。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高等教育学的理论基础,掌握相应的研究方法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对高等教育、教育政策有深入的理解,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从事教育科研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能够在企事业机关、科研机构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教育管理,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课程名称
科学技术哲学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外语Ⅰ
高等教育原理
比较教育学
教育组织与教育管理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教育统计
教育社会学
教育政策研究
现代教育技术基础
成人教育管理
课程与教学论等
德国的赫尔巴特明确提出把教育学建成一门独立学科
的设想,其1806年《普通教育学》的发表是教育学建立的标志。
加拿大留学推荐:两类教育学硕士课程前景无限
布鲁克大学(Brock University)位于加拿大安大略省尼亚加拉地区,离多伦多约一小时车程,距世界知名的旅游胜地尼亚加拉大瀑布仅15分钟车程。布鲁克大学是加拿大著名公立综合性大学之一,2003年在权威媒体Globe&Mail排名第二。其商学院是权威学术机构AACSB成员,为世界前300位商学院之一。布鲁克大学不但在安大略省的17所综合大学中名列前茅,也是加拿大最好的大学之一。
除了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等课程,布鲁克大学还提供两个教育类硕士课程:
教育学硕士(MaterofEcation)是一门以教育组织和管理为方向,用以帮助教育工作者和研究者提升专业实践技能和研究深度的硕士项目。本课程属研究类硕士,凡是在布鲁克大学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者,均可申请攻读全球任何一所大学或研究机构的博士学位课程。布鲁克大学教育学专业在全加拿大研究类大学中排名前7,本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均可直接申请加拿大教师资格证,并在北美工作。
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育学硕士(MasterofTESL),是由布鲁克大学的人文学院应用语言学系与教育管理学院合作开办的。完成本学位后即可申请获取安大略省英语作为第二语言(TESL)教师资格证,从事成人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育(ESL)工作。该认证被应用于受广泛承认的加拿大联邦政府新外来人员语言教育(LINC)系统,是公认的雇佣ESL教师的专业标准。专业ESL教师是很受尊敬的职业,无论在加拿大还是在中国都有广阔的就业前景。在加拿大ESL教师的薪金多于会计师。
10. 教育科研与教学研究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教育科研是一个大概念,教育研究是一个小概念(包括校本研究、某年级语文阅读研究等)。
联系:具体的细小的为数众多的教育科研组成了教育科研的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