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教育大全 > 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

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1-02-06 18:45:28

❶ 大学先进个人怎么评选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普教本科学生。
第二条 对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评选为先进个人,分别授予“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毕业生”在学生毕业前评选。
第三条 “先进个人”评选由辅导员组织学生评议推荐,学院进行审核,报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四条 先进个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
(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自觉锻炼身体,体能素质成绩合格。
第五条 凡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一)受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二)上课经常迟到或早退,有旷课行为者;
(三)有不及格课程需补考者;
第二章 优秀大学生的评选
第六条 优秀大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学年个人公寓目标管理分不低于950分:
(一)本学年获得校长奖学金。
(二)本学年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次,并达到申报素质拓展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三)本学年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1次和素质拓展奖学金1次;或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2次并达到申报素质拓展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四)本学年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三等奖2次和素质拓展奖学金1次。
第七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大学生,均可申报,不受比例控制。评选须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第八条 优秀大学生在每年9—10月份进行评选。
第三章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第九条 评选范围为评选年度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学生,包括:学生班级的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成员;寝室室长(包括单元长);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副部长,学院团总支委员;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及各副主席单位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副部长;在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注册备案的社团(以校团委发文为准)正、副社长。
第十条 优秀学生干部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任职期满一学年;
(二)有合作和奉献精神,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好、模范作用突出。
(三)所在寝室为本年度“文明寝室”或学年本人公寓目标管理分不低于960分。
(四)本学年获得三等以上(含三等)学习优秀奖学金1次和素质拓展奖学金1次。
第十一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干部,均可申报,不受比例限制。评选须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第十二条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每年9—10月份进行。
第四章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第十三条 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专转本学生参照执行):
(一)本科毕业生在前三学年所获奖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4次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奖至少1次),同时至少获得素质拓展奖学金2次;
2.获得2次“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大学生”称号;
3.获得1次“优秀大学生”和1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
(三)大四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四)大四学年个人宿舍目标管理得分950(含950)以上。
第十四条 优秀毕业生每年评选不超过当年本科毕业生总数的20%。
第十五条 评选程序与表彰:
(一)每年10月由各学院组织毕业班学生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及有关材料于11月中旬前报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预审;次年6月上旬由各学院在初评结果基础上进行复评,复评结果报学生处审批。初评及复评结果均须公示。
(二)学校或各学院在举行毕业典礼时,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
第五章 表 彰
第十六条 对于先进个人获得者分别授予“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七条 获得“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者,需填写《优秀大学生审批表》、《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由学生本人所在班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批,审批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凡以往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❷ 国家如何评选优秀教师

要求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等。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为人梯,传播知识,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作为“全国模范教师”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2)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扩展阅读:

优秀教师准则要求规定:

1、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当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3、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立德树人、为国育才的教师楷模。

❸ 评选安全先进个人的原则和程序流程应具备哪些条件

符合社会用人标准,符合企业用人标准。具体标准视工作责任标准为参考。最好有先进事迹作为标准。

阅读全文

与教育教学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有趣的水语言教案反思 浏览:926
苏教版高中语文pdf 浏览:49
幼儿观察能力教案反思 浏览:927
托班音乐教案红灯笼教学反思 浏览:232
怎样让学生爱上语文课培训心得 浏览:404
山西统考2017语文试卷 浏览:805
三年级下册语文半期考试jian参考答案 浏览:455
舞蹈课教学计划表模板 浏览:682
2013小学体育教学工作计划 浏览:393
快速波尔卡音乐教案 浏览:430
初高中语文语法 浏览:942
县域课堂教学改革 浏览:349
何其芳秋天的教学设计 浏览:832
故事教学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教学策略研究 浏览:795
朝阳区20152016期末语文 浏览:521
天勤教育教学点 浏览:534
语文九全课时特训答案 浏览:679
户外活动教案跑 浏览:977
2016重庆语文中考答案 浏览:885
大班音乐活动小白船教案及反思 浏览: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