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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

发布时间:2021-02-24 04:15:17

⑴ 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可以申请职称英语免试吗

全国规定:十类可抄免考或放宽外袭语成绩要求的人员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4.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6.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7.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8.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9.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10.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⑵ 山东经济学院到底怎么样

挺不错的,今年我611都决定要去那个学校了,哪里的会计很不错,银行招人要211的跟山经的。只是我一本录了,否则,也会去那里的,如果不好,报哪里干什么,是吧

⑶ 山东特色名校工程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 鲁教高字(2011)14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鲁教高字[2011]1号)的要求,为加强对高等学校的分类指导,强化内涵和特色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名校带动作用,增强高等教育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制订本意见。 在山东省地方高校中遴选一批应用基础型、应用型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进行重点建设。
(一)重点建设3-5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建设成为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达到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
(二)重点建设10-15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成为服务于山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够支撑现代产业体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在全国同类高校中有较为突出的办学特色和较高的办学声誉。
(三)重点建设20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建设成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培养我省行业企业急需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在全国同类高校中有较大影响。 (一)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目标明确,改革思路清晰,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
(二)学科专业。建立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设置与调整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培育和发展与山东经济社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相匹配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遴选300个基础、优势、特色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其中,本科院校每校10个,高职高专院校每校6个。
(三)师资队伍。加强优秀拔尖人才、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引进、选拔与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效果好、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国家或省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四)教学改革。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科学制定与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完善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水平,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改善人才培养结构,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体制机制。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资源共享、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的人才培养新机制。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途径。不断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以科学的管理确保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切实提高为经济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六)社会服务。引导高校利用人才资源优势,面向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提供科技研发、技术改造、产品升级、职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服务;充分发挥智囊团的作用,积极参与社会重大课题研究;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培养大批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专门人才,增强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名校建设工程从2011年-2015年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学校申报、教育行政部门预审、专家评审立项、项目实施、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操作程序,按年度、分类别、分批次推进,稳步发展。对入选名校建设工程的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终止立项。
2011年,制订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遴选第一批高校进行名校工程建设,其中,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院校3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院校5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10所。
2012年,遴选第二批高校进行名校工程建设,其中,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院校2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院校4-6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7所。
2013年,启动遴选第三批高校进行名校工程建设,其中,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院校3-4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3所。
2014年,完成首批名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
2015年,完成第二批、第三批名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 国家部委属高校和已列为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建设项目的高职院校不在本项目申请范围,全省其他普通高校均可自愿申报,但每个院校只能同时申报一种类型。
(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申报基本条件
1.学校办学思路清晰,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理念先进,发展规划符合区域或行业发展需要,核心竞争力强,有鲜明的办学特色。
2.重点学科和优势专业建设成效显著,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有与重点学科相匹配的多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组成的学科专业群。
3.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具有多项国家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项目,“十一五”期间获得过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4.社会服务能力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重大课题研究和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建设,成果转化率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在引领文化发展,推动文化建设、促进文化繁荣中做出积极贡献。
5.人才培养质量高,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扎实,职业素养好,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强,近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70%以上。
6.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办学条件达到标准,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严重违规办学行为。
(二)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申报基本条件
1.学校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发展规划符合区域或行业发展需要,有鲜明的办学特色,有较强的竞争力。
2.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有多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组成的优势专业群。
3.教学改革成就突出,具有国家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项目,“十一五”期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多项省级教学成果奖,有省级教学名师和多个省级教学团队。
4.积极参与区域经济社会重大课题研究和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建设,产学研合作教育成果显著,横向课题、行业科技项目经费占当年到帐科研经费总数的60%以上。
5.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职业素养好,近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80%以上。
6.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办学条件达到标准,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严重违规办学行为。
(三)技能型人才培养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申报基本条件
1.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职(专科)院校,有三届(含三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
2.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发展规划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办学条件达到标准。
3.具有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密切,机制健全,各专业都建立了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产学研合作教育成效显著,在领导能力、综合水平、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处于省内同类院校的领先地位。
4.具有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项目,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显著。
5.学生职业素质好,专业技能强,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毕业生就业水平高,近三年总体就业率达到85%以上。
6.通过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严重违规办学行为。 1.各高校根据本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对照《山东省“名校建设工程”申报条件(试行)》进行自查自评,如实填写数据,认定达到申报条件的,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报告。申报时,需提交“名校建设工程”的申报书(见附件1、2)和佐证材料。2011年申报时间截止到12月30日。
2.省教育厅牵头对申报学校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学校上报材料进行论证和评审。省教育厅、财政厅审议通过专家论证的材料并对审议结果进行公示,最后确定并公布立项建设院校名单,同时下达项目建设任务书,并提供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 1.加强领导。“名校建设工程”由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共同组织领导,负责制定建设规划,落实组织、政策等保障措施,为实施“名校工程”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成立“名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名校建设工程”的指导和审定工作,省教育厅高教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申报等日常工作。
2.加大投入。省财政设立名校建设工程专项经费,结合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等资金对特色名校给予支持;各建设学校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同时要多方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市地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投入和支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确保名校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3.健全制度。建立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评审与验收制度、淘汰和动态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申报评价指标体系和验收申报评价指标体系,激发名校建设与管理的活力。建立名校资源共享管理制度,提高“名校建设工程”的整体效益和辐射效应。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名校发展对全省经济发展、提升省域品牌的重要性,加强协调配合,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形成重视、关心、支持名校发展的良好局面。

⑷ 山东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是什么级别

山东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应该是由山东省教育厅颁发的,属于省部(下属部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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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的获奖成果职称管用吗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应该是山东省教育厅下属的科研性质事业单位,其主内要工作包容括承担国家级或省级课题等重点项目、组织评选山东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加强《山东教育科研》(全国中文中文核心期刊)杂志建设、举办(山东省)中小学优秀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做好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建立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实验基地等。
个人感觉该单位的获奖成果在山东省内,尤其是中小学界还是有一定的权威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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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山东省教学成果奖属什么业务奖励

应该属于专项奖励

⑺ 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奖金是多少

2000元不等

⑻ 齐鲁师范学院的办学规模

截至2014年3月,齐鲁师范学院有教职工725人,专任教师470人,其中教授74人,副教授9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405余人。学校有终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中青年学术骨干等20余人,在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高校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70余人。著名学者、博士生导师欧阳中石先生被聘为学校学术委员会首席顾问;多位国内外知名专家被聘为学校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引进国家“万人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省内外高校及科研单位高水平专家15名。学校有2个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
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团队名称带头人入选时间仪器分析课程教学团队魏培海2009年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团队陈海燕2011年
省级教学名师(4人)
陈海燕、魏培海、吴冰沁、宋继和。 质量工程 截至2014年3月,齐鲁师范学院有3个专业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2个专业被评为山东省成人教育品牌专业,12门课程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
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3个)
应用化工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学前教育。
山东省成人教育品牌专业(2个)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学。
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12门)
仪器分析、市场营销、微生物学、现代汉语、植物组织培养、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中国古代文学、大学体育与健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成果 截至2012年6月,齐鲁师范学院有3项教学成果获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共主编出版各类教材60余部,其中4部教材获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截至2014年3月,学校有1部著作入选国家文库,6部教材入选教育部“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库。 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前五位)获奖等级高职音乐专业《和声学》课程教学改革研究房思钊、曲永新、徐承跃、孙伟亮、王笑荣山东省三等奖《微生物》学课程建设与实践教学改革李志香、宫志远、张海龙、张帜、丁宏伟山东省三等奖英语“合作教与学”模式研究梁承峰、宫丽艳、臧学运、冯晓凌、石磊山东省三等奖教材名称编著者姓名获奖等级应用写作教程 李清民、刘雁冰 山东省二等奖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陈海燕 山东省二等奖 Visual Basic程序设计 亓莱滨 山东省二等奖 合唱指挥的基础与实践 房思钊 山东省二等奖 截至2013年,齐鲁师范学院建有校级重点实验室2个、研究中心3个、研究所7个。
校级重点实验室
能源植物实验室、多酸化学实验室。
校级研究中心
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研究中心、山东书学文化教育研究中心、齐鲁名师研究中心。
校级研究所
陶瓷艺术研究所、信息与控制研究所、教育管理研究所、人口教育研究所、中国古典文学研究所、功能材料研究所、凝聚态物理研究所。 齐鲁师范学院校徽采用近代中国高校“圆形宽边”印章式模式设计。内容包含学院全称(英文)、学院简称(汉字)以及建院时间等相关元素信息组合而成。
校徽主体以中国印章为载体,寓意齐鲁师范学院 “内方外圆”的师范精神。徽面为基准红色,传达和代表了60余年办学的诚信与沉稳。一笔一划浓缩了学院发展的历史轨迹,同时也诠释了古代哲学“中庸”的主流教育思想。
主体篆刻“齐鲁师院”古朴、稚拙、浑厚。其章法纵横有度、疏密有致。字法方圆兼施、遒劲苍茫。刀法左右顾盼、上下贯通、露而不张、显而不狂,神定气足。院徽外沿选用视觉冲击力较强的英文黑体,间架方正、排列有序,并方便于国际交流。
该校徽彰显了特有的中国传统文化内涵,并将知识性、独特性、艺术性、简洁性浑为一体,并能适应不同人群对它的正确认识、理解、记忆等特点。徽面阴阳对比适中,具有独特的审美趣味。 博学明道 崇德象贤
博学明道:“博学足以明道,前虽不至,其更以博士征之。” ——《晋书·儒林》。“博学”是基础,其意在“明道”。“博学”是手段,是方法;“明道”是目的,是归宿。
崇德象贤:“殷王元子,惟稽古崇德象贤。”——《尚书·微子之命》。崇德,推崇高尚的品德;象贤,效法贤人。两词并举意谓见贤思齐,提高修养,做一个德才兼备的人。
“博学明道,崇德象贤”既独立成意,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浑然一体。作为校训,不仅体现了以齐鲁文化为核心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底蕴和精华,而且强调了师范学院的教育思想、办学特色、治学精神和育人追求,也涵盖了学院的深厚办学历史,为全体师生员工在新的时代确立了思想行为准则。 齐鲁师范学院校歌
你是我生命的阳光
你是我理想的殿堂
学海求新知
矢志成栋梁
书中大千世界
真理指引方向
我们在千佛山下放飞美丽的梦想
蓝天任我翱翔
你是我心灵的故乡
你是我前进的力量
教坛显风流
育人谱新章
真情化作雨露
滋润万物生长
我们在百脉泉边播撒春天的希望
迎来桃李芬芳
啊!啊!
齐鲁师范学院
山东教育之光
我们在这里起航
明天更辉煌 校风:崇真 务实
教风:敬业 严谨
学风:明理 践行

⑼ 山东省属重点大学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 鲁教高字(2011)14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鲁教高字[2011]1号)的要求,为加强对高等学校的分类指导,强化内涵和特色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名校带动作用,增强高等教育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制订本意见。 在山东省地方高校中遴选一批应用基础型、应用型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进行重点建设。
(一)重点建设3-5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建设成为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达到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
(二)重点建设10-15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成为服务于山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够支撑现代产业体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在全国同类高校中有较为突出的办学特色和较高的办学声誉。
(三)重点建设20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建设成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培养我省行业企业急需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在全国同类高校中有较大影响。 (一)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目标明确,改革思路清晰,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
(二)学科专业。建立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设置与调整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培育和发展与山东经济社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相匹配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遴选300个基础、优势、特色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其中,本科院校每校10个,高职高专院校每校6个。
(三)师资队伍。加强优秀拔尖人才、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引进、选拔与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效果好、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国家或省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四)教学改革。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科学制定与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完善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水平,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改善人才培养结构,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体制机制。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资源共享、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的人才培养新机制。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途径。不断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以科学的管理确保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切实提高为经济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六)社会服务。引导高校利用人才资源优势,面向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提供科技研发、技术改造、产品升级、职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服务;充分发挥智囊团的作用,积极参与社会重大课题研究;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培养大批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专门人才,增强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名校建设工程从2011年-2015年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学校申报、教育行政部门预审、专家评审立项、项目实施、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操作程序,按年度、分类别、分批次推进,稳步发展。对入选名校建设工程的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终止立项。
2011年,制订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遴选第一批高校进行名校工程建设,其中,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院校3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院校5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10所。
2012年,遴选第二批高校进行名校工程建设,其中,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院校2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院校4-6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7所。
2013年,启动遴选第三批高校进行名校工程建设,其中,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院校3-4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3所。
2014年,完成首批名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
2015年,完成第二批、第三批名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 国家部委属高校和已列为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建设项目的高职院校不在本项目申请范围,全省其他普通高校均可自愿申报,但每个院校只能同时申报一种类型。
(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申报基本条件
1.学校办学思路清晰,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理念先进,发展规划符合区域或行业发展需要,核心竞争力强,有鲜明的办学特色。
2.重点学科和优势专业建设成效显著,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有与重点学科相匹配的多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组成的学科专业群。
3.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具有多项国家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项目,“十一五”期间获得过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4.社会服务能力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重大课题研究和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建设,成果转化率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在引领文化发展,推动文化建设、促进文化繁荣中做出积极贡献。
5.人才培养质量高,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扎实,职业素养好,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强,近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70%以上。
6.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办学条件达到标准,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严重违规办学行为。
(二)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申报基本条件
1.学校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发展规划符合区域或行业发展需要,有鲜明的办学特色,有较强的竞争力。
2.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有多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组成的优势专业群。
3.教学改革成就突出,具有国家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项目,“十一五”期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多项省级教学成果奖,有省级教学名师和多个省级教学团队。
4.积极参与区域经济社会重大课题研究和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建设,产学研合作教育成果显著,横向课题、行业科技项目经费占当年到帐科研经费总数的60%以上。
5.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职业素养好,近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80%以上。
6.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办学条件达到标准,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严重违规办学行为。
(三)技能型人才培养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申报基本条件
1.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职(专科)院校,有三届(含三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
2.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发展规划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办学条件达到标准。
3.具有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密切,机制健全,各专业都建立了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产学研合作教育成效显著,在领导能力、综合水平、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处于省内同类院校的领先地位。
4.具有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项目,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显著。
5.学生职业素质好,专业技能强,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毕业生就业水平高,近三年总体就业率达到85%以上。
6.通过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严重违规办学行为。 1.各高校根据本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对照《山东省“名校建设工程”申报条件(试行)》进行自查自评,如实填写数据,认定达到申报条件的,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报告。申报时,需提交“名校建设工程”的申报书(见附件1、2)和佐证材料。2011年申报时间截止到12月30日。
2.省教育厅牵头对申报学校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学校上报材料进行论证和评审。省教育厅、财政厅审议通过专家论证的材料并对审议结果进行公示,最后确定并公布立项建设院校名单,同时下达项目建设任务书,并提供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 1.加强领导。“名校建设工程”由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共同组织领导,负责制定建设规划,落实组织、政策等保障措施,为实施“名校工程”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成立“名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名校建设工程”的指导和审定工作,省教育厅高教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申报等日常工作。
2.加大投入。省财政设立名校建设工程专项经费,结合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等资金对特色名校给予支持;各建设学校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同时要多方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市地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投入和支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确保名校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3.健全制度。建立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评审与验收制度、淘汰和动态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申报评价指标体系和验收申报评价指标体系,激发名校建设与管理的活力。建立名校资源共享管理制度,提高“名校建设工程”的整体效益和辐射效应。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名校发展对全省经济发展、提升省域品牌的重要性,加强协调配合,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形成重视、关心、支持名校发展的良好局面。

⑽ 李泉的获得奖项

1982年以来,先后为大学本专科学生讲授《中国古代史》、《先秦秦汉史》、《中国史学史》等课程,为历史专业研究生讲授《中国古代社会史史料学》、《中国历史名著研读》等课程。多次获学校“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称号。努力从事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探索,曾主持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历史专业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山东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历史专业)等教学研究项目多项,研究成果多次获得国家级及省级奖励。2001年,“高等学校历史专业主干课程的改革与创新”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同时获“山东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5年,“高师历史专业综合教学改革”获“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同年获“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主持编写的《中国通史·古代卷》及《中国通史·古代卷教学参考资料》,为全省通用教材,至今已三次再版,近年被省内外上百所院校用作教材或考研参考书。2008年获山东省优秀教材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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