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义务教育与其他教育相比,有什么特点
义务教育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
❷ 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
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
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在湘全国政协委员、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博士生导师伍中信提交《关于加强对高中贫困生扶助,逐步实施十二年制义务教育》的提案,呼吁建立高中贫困学生援助保障机制。十二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只到初中阶段,因为相对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收费较高,一些贫困家庭的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初中毕业后无法进入高中学习。"伍中信急呼,在总结深圳、珠海、浙江等地十二年义务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❸ 义务教育最基本的特点是什么
第一,【强制性】抄。袭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第二,【免费性】。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对农村而言,从今年到明年要全部免除学费、杂费,但是对城市而言,这还需要一个过程。
第三,【普及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第四,【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❹ 义务教育的五个基本特征是
义务教育的五个基本特征:
1、免费性;
2、平等性;
3、强制性;
4、公益性;
5、普及版性。
知识点延伸权:
义务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中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部分省市为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这一规定符合中国的基本国情,是适当的。
❺ 义务教育的特点有哪些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运用公共资源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的教育。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原则是强制、普遍与免费。凡是适龄儿童都应强制接受教育的义务,并且教育对象没有阶级或是出身的限制,此外还必须是免纳学费的。
❻ 义务教育的含义及其特征是什么
一、含义: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二、特征:
中国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的特点。
1、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2、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要全部免除学费、杂费还需要一个过程。
3、统一性。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
(6)义务教育教育教学特色扩展阅读:
义务教育起源于德国。宗教领袖马丁·路德是最早提出义务教育概念的人。改革胜利后,为使人们都有学习《圣经》的能力,路德颁布了义务教育法。1619年,德国魏玛公国公布的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其6~12岁的子女入学,这是最早的义务教育。在1763年到1819年,德国基本完善了义务教育法规。
根据已正式实施的广东省《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细则》明确规定,9年义务教育期间,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开除学生,对违纪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学校只能根据中小学生处分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细则》还明确“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业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高一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并上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书面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跳一级。”
❼ 义务教育的含义是什么具有什么特性
一、含义: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内国家、社会容、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二、特征:
普遍性和强制性。
1、普遍性是指义务教育的对象是全社会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不分民族、种族、社会地位和贫富贵贱;不分男女性别,所有的适龄儿童都无条件享受和履行义务教育。
2、强制性是指义务教育是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保证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和要求。因此,强制性是义务教育的另一特性。
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
民国时期的文盲率,一般认为是80%,比如毛主席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提出:“从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中扫除文盲,是新中国的一项重要工作。”新中国刚刚成立百业待兴,但中央领导一步到位把义务教育年限达到发达国家的教育水平,体现了国家再穷也不能穷教育的坚定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