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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大规范

发布时间:2021-03-06 07:15:27

教育教学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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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常规是落实学校教育教学任务的中心环节,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的主要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教学常规管理,把我校教师教学常规要求管理落实到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学常规要求。
一、教学计划
各学科任课教师在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基础上,于开学前制定出一学期的学科教学计划。
1、任课教师必须根据学校教学任务及素质教育要求,结合本学科的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来制定学科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从知识目标、技能目标和德育目标方面提出本学期的教学目标,并根据教学目标确定教学内容与教学进度。学科教学计划制订要达到如下要求:
(1)内容全面。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①教材分析;②学情分析;③学期教学目标;④具体要措施与步骤;⑤授课进度;⑥课外辅导安排;⑦训练计划。
(2)计划要全面规划本学期的教学,计划要详细具体,切实可行。
2、任课教师在开学两周内将学科教学计划上交教务处。
二、教师备课
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先决条件,在教学工作一系列活动中,备课居于首要的地位。
(一)个人备课
1、依据大纲,通览教材,钻研教材,明确本节课内容在知识体系中的地位,确立本节课的教学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德育目标),准确把握知识点、能力点和德育的渗透点,结合教材确定重点,难点,结合学生的实际和教学内容把握教学的关键。
2、依据本节课的教学内容,结合学生的实际确定教学思路,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搞好本节课的设计。
3、要通过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学生、备方法、备过程、备资源,做到心中有目标,眼中有学生,手中有方法。
(1)备目标。通过研读课程标准,结合本节课的教学内容和学生当前的学习水平,确定本节课的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学习目标,目标要具体、合理。
(2)备教材。深入钻研教材,把握教材内容的内在联系、知识体系和逻辑结构。明确教材的重点、难点,通过有效途径,使重点得到强化,使难点能够突破。文科教学要注意联系社会、生活实际,理科教学要注意恰当的补充和拓展。
(3)备学生。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以学生的知识和技能水平、思维特点及学习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共同特点以及个性差异,精心设计教学过程。
(4)备方法。根据教材和学生的特点,精心选择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教法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要和学生的学法结合起来,要体现学生的主体性。
(5)备过程。精心设计教学程序,注意课堂操作的方式和步骤,对情景、演示实验、教具使用、提问内容、板书设计要周密思考,对例题、基本训练题(反馈练习)要详细列出;要多采用多媒体和实验教学等手段;要思考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的途径和方法,所设计的所有教学活动要注意层次、坡度、密度和难度,具有启发性和思维价值。教案应重在规范,重在创新。
(6)备作业。每堂课都要有明确的作业。作业要精心设计,紧扣当堂教学内容;作业布置要难易适当,多少适当。
(二)集体备课
1、鼓励创新集体备课方式,探索有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高效的集体备课活动形式。同年级同科目的老师,提前共同研讨下个单元或章节或课时的教学,在教学要求、教学内容、教学课时、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检测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在此基础上然后进行备课,备课可以由教师各自进行,也可以由一人执笔主备,但其他人必须进一步认真钻研教材,把握内容,结合学情以及班级学生特点进行复备,不得照搬照用。
2、编写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是备课的成果,是课堂教学设计的文字体现。在集体和个人的备课的基础上,每人都要认真地写好教学设计。要一节课一篇教学设计,教学设计数必须和上课的进度数相一致,复习课、实验课、作文课、也要编写教案。鼓励对教学设计的书写形式进行研究,探索省时、高效、实用的教案书写形式
教学设计的内容一般应具备课题、教学目标(三维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准备、课时安排、教学设计、板书设计及练习设计等项目。课后要补写教学后记(教学反思),内容为课堂教学得失、学生作业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等。每一课(章、节)的教案以课时为单位编写,一律要求手写,不允许打印。课前要熟悉教案,并做教前修改。
三、 教师上课
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主战场,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其基本任务是: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思想教育。教师应在教书育人的教育思想指导下,摆正教和学关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1、课堂教学的基本原则:
(1)教为主导、学位主体、练为主线相结合的原则。
(2)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3)面向全体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4)内容的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结合的原则。
(5)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2、课堂的基本要求:
(1)教师要精神饱满,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教态自然,表情亲切。衣衫不整或奇装异服者不得进教室。
(2)课前预铃响后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到教室门口候课;上课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师生互相问候,上课不准迟到、提前下课、拖堂,上课期间不准随意离开课堂,不准接打电话。
(3)教师要练好基本功,推广普通话,做到声音宏亮,语速适中,语言表达简练、清楚、生动、形象、规范,富有逻辑性和启发性。板书工整有序,简单明了。
(4)教师严格要求自己,要站立讲课(如身体不适时,要向学生说明,方可坐讲),不得带个人情绪给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注意师生情感交流,要热爱、尊重、信任、理解每一位学生,重视信息反馈,循循善诱,提倡教学民主、师生平等,允许学生对教师讲授提出不同意见或建议,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5)教学中,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以及思想教育都明确具体,落实到位,讲授知识必须正确,不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要用普通话上课,不允许有侮辱、歧视学生的语言,不讲与上课无关的话。
(6)在教授知识中,要特别注重讲思路、讲方法、讲规律要采用启发式教学,废止注入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求知欲望,鼓励学生质疑。使学生学到分析问题的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向全体学生,搞好分层教学,帮助学生获得成功,让学生不断得到成功的评价或暗示,体验成功的喜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后要做好教学反思,总结一下本节课学生都学到了哪些内容,教学任务是否完成。
(7)精心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如课堂结构设计、教学语言的运用,课件的制作,电教手段的运用等等。精讲巧练,讲练结合,注意启发式原则。坚决克服教师大包大揽,一言堂的教学方式。课堂提问要精心设计。发问后要给学生思考时间,避免提问答案为“是”与“不是”,“对”与“不对”之类,尽量少用集体回答方式。
(8)搞好课堂的组织教学,随时注意学生动态,切忌只管教不管导,放任自由。对学生要进行严格要求,保证课堂良好的纪律,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对个别不积极思索,甚至违纪者,注意教育机智,适当提醒、纠正、课后应及时找其谈心,加强教育,防止用简单粗暴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教育方法。
四、作业布置、批改和讲评
布置、批改和讲评作业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理解、掌握、巩固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
1、课内外作业的设计要遵循“精、活”的原则,既要加强“双基”的训练,又要注重能力的培养。
2、作业布置要适量,坚决反对“机械重复”、“题海战术”。
3、作业要求要严格,同级同科对作业既要有统一的要求,又要有分层要求。要严格要求学生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作业。要特别注意培训和训练学生养成细心审题、书写工整,格式规范的良好习惯。
4、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批阅符号规范,有批阅日期,有订正要求。要重批轻改,指导学生自己订正或修改。
5、要重视作业的讲评。要对学生的作业了解全面,掌握典型,及时评讲,查缺补漏。对于学困生生,要热情帮助,耐心指导。
6、作业批改后,应评定等级,如优、良或好、中、差等,要注明批改日期,针对不同情况给学生作业写上激励性的评语,不能挖苦、指责、讽刺学生。
7、作业批改要及时,不准积压成堆,要求全批全改,批改要有记录,对于有共性、典型的问题要集中为学生讲解,记在作业批阅记录册上。
8、对学生的作业要严格要求,发现拖欠、缺交、马虎或抄袭等现象,要及时批评教育,并要求其补做或重做。
9、作业次数:语、数、外一周不少于3次,理、化不少于2次,思、史、地、生不少于1次,作文每学期不得少于8次.作业时间控制在每次1个小时以内。
五、辅导
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完善和补充,提倡主动地为学生辅导,为学生答疑解惑。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抓好培尖补差工作,对优秀的学生,加强辅导,使其知识面加深与拓宽,使他们的优势得到发挥。对学习习惯差,基础差的学困生要热情地帮助他们,做到“他不问我,我问他”,向学生提出一些问题,并认真回答,利用这种形式,一是检查了解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二是给以辅导和帮助,使这部分学生的成绩尽快地提高上来。要创造条件,开展学科课外活动,用以增长知识,开拓视野,陶冶情操,促进个性特长的发展。必须使学生知道预习的目的,养成预习的良好习惯。如指定预习内容,提出预习要求,给出预习提纲(或预习题),教会预习方法。要培养学生利用工具书、参考书进行自学的能力。
六、考试(测验)
考试(测验)是教学控制系统中的重要环节,是对教师教学活动的有效性和学生知识能力发展状况的综合评价,也是改进教法、学法的重要依据。每学期学校组织期中、期末考试 。每个单元(章节)要进行阶段性检测,由各任课老师组织实施。各种考试(测验)要加强针对性,试卷必须根据当前教学的实际、学生的学习情况命题,鼓励教师自己命题。教师要认真做好试卷批改工作,所有试卷批改、统计要在考试结束后二至三天内完成,并及时做好质量分析工作和试卷讲评工作,并做好记录。
七、教学研究
教学研究是教学过程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的发展的重要途径。
教学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开课。工作未满三年的教师每学期不少于两节汇报课;所有教师每学期至少一节公开课。公开课后学校或各教研组必须组织评课、议课,并将相关材料交教务处。
2、听课。每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校委会成员不少于30节。要做好听课记录,并及时与授课老师交换意见。
3、教学反思。全体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实际,从成功与不足之处、教学机智、学生创新、“再教设计”等方面展开教学反思。
4、教研论文。每位教师每学年都必须撰写至少一篇高质量论文。
5、专题研究。各教研组每学期活动不少于10次。要有研究专题,研究专题要以教学为中心,要切合教学实际,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力戒空而虚的研究,并形成质量较高的研究总结。
八、工作总结
每学期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做好一学期的教学工作总结,并开成书面材料上报教务处。
希望各学科教师能够严格执行以上教学常规要求,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㈡ 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指的是

科目1:综合素质

第三章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2分,单选4、材料分析1)

第2节 教师职业行为-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教师职业行为部分,按照往年来看,会出2-3道选择题,只需了解就可以,建议收藏内容,到考前再过一遍!

知识点总结

教师行为规范是教师在其具体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应遵守的基本准则或要求,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实际表现。教师的行为举止是学生的榜样,其人格因素对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一、教师思想行为规范☆

教师要做到热爱祖国和人民,拥护社会主义,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因此,教师要在思想政治领域与国家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做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事情。教师还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依法行教,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要时刻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教师要端正教学态度,严肃对待教学工作,熟悉教材,认真备课,组织好课堂教学。进行课堂教学时,教师要注意活跃课堂气氛;表达清楚、板书规范;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缺课、不拖堂,不随意占用学生音、体、美课或者班会、自习课的时间,不给学生增加课业负担。教师在课下要认真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用心编制练习题。

三、教师人际行为规范☆

人际交往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由于学校是培养人的场所,充满着教育性的活动,因此,对于教师而言,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着明显的特殊性。按照交往主体的不同,我们将教师人际交往划分为教师与学生的交往,教师与教师之间的交往,教师与领导之间的交往,以及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的交往四种类型。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对象,教师都要注意作为教师应有的行为,学会与各种人员相处时的态度和技巧。

四、教师仪表行为规范☆☆

教师工作的示范性特点要求教师对于仪表要格外重视。服装方面应注意整洁大方,穿戴符合教师职业的特点,不穿奇装异服,不要过分时髦,不要不修边幅。教师还要注重礼节,举止文明,彬彬有礼;待人接物时要热情、大方,使用文明语言;讲究卫生,爱护环境,遵守公共场所秩序。每个教师都要充分认识到教师仪表行为的重要性,学会通过良好的行为仪表来增加自己的人格魅力,树立作为教师应有的形象。

五、教师语言行为规范☆☆

教师的语言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要规范、正确和准确。教师要使用普通话教学,课堂用语、语法要规范,语义要明确、表达要清楚。教师使用规范、正确的语言可以大大提高教学效果,也可以增加教师的个人魅力。除此之外,教师还要注意与时俱进、丰富语言,学会用学生熟悉、喜欢的语言表达教学内容。

㈢ 教育教学法规

教育政策法规
一、教育法制的有关概念
(一)教育法制——概括来讲,教育法制是指教育法律制度、教育法律制度的运行,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教育法律意识、教育法学教育和研究等。 (二)依法治教——指在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应明确以下几点: 1、依法治教的主体:包括各级行政机关、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
2、依法治教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管理教育、举办学校、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等教育十分明显的教育活动,以及教育经费拨款、举办校办产业、捐资助学等有关教育的活动。 3、依法治教的依据: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理解“依法治教”这一概念必须与“以法治教”、“以罚治教”相区分。 注意区别“教育法制”与“教育法治”。前者是指与教育法律制度有关的概念,后者则与“依法治教”基本相同。
(三)教育法——是体现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活动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教育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法与某些教材上使用的“教育法规”内涵、外延基本一致;狭义的教育法专指有关教育的法律。我们一般是从广义上使用教育法的概念。
(四)教育法律规范(简称教育法规)——指通过一定的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自由内在逻辑结构的一般行为规则。 二、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二)受教育机会平等(三)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四)权利和义务相一致(五)教育法制统一 三、教育法律的功能和作用
(一)教育法律的功能体现为统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二)教育法的作用是调整有关教育的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 “有关教育的活动”,专指有目的、有意识、有组织培养人的教育活动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其它活动。
“社会关系”专指前述教育活动中产生的教育内部及教育外部关系。 第二节 教育法律规范
一、教育法律规范的含义和特征
教育法律规范是由教育法律所确定的人们的行为规范。其特征与一般法律规范的特征基本相同,即具有规范性和概括性。 二、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
(一)法定条件——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情况。 (二)行为准则——法律规范中指明的行为规则的基本要求。 (三)法律后果——当某种条件或情况出现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做出或没有作出“行为准则”要求的某种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 三、教育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一)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 (二)教育法律 1、教育基本法律 又称“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体系的“母法”。 2、教育单行法律
教育行政法规
1、条例——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做比较全面、系统规定。 2、规定——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做部分规定。 3、办法——对某一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规定。 (四)地方性教育法规
1、执行法、补充性的地方性教育法规 2、自主性的地方性教育法规 (五)教育规章 按照制定发布机关教育规章可分为两类: 1、部门教育规章 2、政府教育规章
教育法规体系 层 级 形 式
制 定 机 关 第一层次 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层次 教育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教育单行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第三层次 教育行政法规 国务院
第四层次
地方性教育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其常委会 第五层次
教育规章
部门教育规章 国家教育委员会及国务院部委 政府教育规章
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
《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教育法》分十章八十四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我国教育的性质、方针、基本原则 2、教育管理体制 3、教育基本制度 4、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权利和义务 5、教育经费的筹措体制 6、违反《教育法》的法律责任 《教师法》的主要内容 《教师法》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教育人事法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从事某一职业的人制定的单行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2、教师的任用制度 3、教师的培养、培训和考核 4、教师的待遇 5、违反《教师法》的法律责任
另外,《教师法》还对教师的申诉制度作了较为完整的规定。 第三节 教育法律关系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及其特征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 二、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可以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和法人有:教育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者、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公民等。 三、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
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教育法律关系客观
一)物
1、不动产 包括场地、房屋和其它建筑设施以及场馆等。 2、动产 包括资金、教学仪器设备等。
(二)行为
1、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2、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行为 3、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教育教学行为
第二讲 教师与法 第一节 教师的法律地位 一、“教师”的法律含义
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是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可从三个方面加以理解: (一)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二)教师必须从教于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 (三)教师具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教师的权利
教师的权利指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由教育法赋予的权利。是国家对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可以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一)教育教学权(二)科学研究权 (三)管理学生权 (与工作有关的权利) (四)获取报酬待遇权(五)民主管理权 (六)进修培训权 (与自身利益有关的权利) 三、教师的义务
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一)道德义务 (二)教学义务(三)教育义务(四)关心学生的义务 (五)批评的义务(六)提高的义务
第二节 有关教师的法律制度
有关教师的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并且推行的教师制度的总称。通常包括教师资格(许可)制度、职务(职称)制度、任用制度、培训进修制度及奖惩制度。 一、教师资格制度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一般包括: (一)教师资格分类 (二)教师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具有教育教学能力 5、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者国家资格考试合格 (三)教师资格考试 (四)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制度就是国家对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的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的总称。
(一)职务系列规定 我国设高等学校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学 教师、小学教师和技工学校教师职务五个系列。 (二)任职条件规定
1、具备各级各类相应教师的资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3、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具有教育科学理论的基础知识,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 4、具备学历、学位要求; 5、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 (三)评审规定 各级教师职务评审的程序、权限以及评审组织的组成办法等,教师职务条例都有明确规定。 第三节 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 一、任命制下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 学校靠行政关系来管理和使用教师,所以,教师有义务在工作中服从学校的命令。 二、聘任制下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 学校和教师的关系是以共同的意愿为前提,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第四节 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一、学生的权利 (一)接受教育权(二)获取教育扶助权(三)获得相应学业证书权(四)申诉权 二、学生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其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一)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管理关系(二)教师与学生的平等关系 第三讲 教育法律责任 第一节 教育法律责任概述 一、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 法律责任有广义、狭义之分。一般说到法律责任时,是在狭义上使用这个概念的。指法律关系主体实施了违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在法学上又称其为“第二性义务”。 教育法的法律责任与其它社会责任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必须有法律规范的规定; 2、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3、由违法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所承担; 4、由国家专门机关或国家授权机关依法追究。 二、教育法律责任的种类 教育法根据违法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违法行为的性质,规定了承担法律责任的三种主要方式: (一)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 1、行政处罚 2、行政处分(纪律处分) 行政处分共有八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二)违反教育法的民事法律责任 (三)违反教育法的刑事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5种;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3种。 三、教育法律责任的内容 (一)制裁 1、人身罚 2、能力罚 3、财产罚 4、申诫罚 (二)补救 1、财产补救2、精神补救3、违法行为否定 (三)强制
第二节 教育法律责任的主体 一、教育法律责任主体 (一)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二)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三)就学学生及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人;(四)其他负有遵守教育法义务的公民和法人。
二、教育法律责任主体的归责要件
(一)有损害事实(二)损害的行为必须是违反教育法(三)行为人有过错(四)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三、教育法律责任主体的归责形式
(一)教育行政机关和其它国家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是补救性的,如消除影响、赔偿等。(二)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既有制裁性法律责任,又有补救性法律责任。(三)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与校长、教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因其法律地位的不同而不同。(四)学生是特殊的教育法律责任主体,对他们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既不能采取一般的行政处分形式,也不宜采取行政罚款形式,一般采用纪律处分。(五)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虽然其本身并不负有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但因其监护对象的特殊性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其他负有遵守教育法义务的公民和法人依侵犯教育法的内容和性质将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

㈣ 教学规范要求教师在授课期间要遵守五不准原则什么

教学规范要求教师在授课期间要遵守五不准原则为:

一、不准利用学校资源从事有偿家教。

二、不准在省、市校历规定的学期内从事有偿家教。

三、不准对本校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四、不准宣传动员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

五、不准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

(4)教育教学大规范扩展阅读:

预防五不准原则的措施:

一、加强监管

根据教师管理权限,市、区教育局负责对所属学校、教科研培机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其中市、区教育局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执行查处。

二、纳入考核范畴

教育行政部门将把学校管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情况列入学校年度考核的内容。经查实,有教师违反“五不准”规定的,学校及校长不得参加本学年的各级别、各类型的评优、评先、嘉奖活动,教育主管部门将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进行公开通报。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严格执行本规定,学校是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教师管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规和本规定精神,引导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

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对租借校舍及教学资源给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进行有偿家教、补习的要立即清理,限期撤出。对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要立即停止其有偿家教行为,拒不停止的,要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按违规处理。

㈤ 什么是小学教务学科教学规范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深化各科教学改革,逐步实现教学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使学生全面、健康地成长,特制定以下“教学常规”要求:

一、备课

教师备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

1、各科教师应认真学习课程标准,将课程总目标落实到每一节课。

2、根据各科教学特点,认真备课,设计教学流程。教龄未满五年的教师要

写详细的教案。40岁以上的教师可以写简案。提倡有自己的备课特色。

3、每位教师要加强教学反思。教学反思应贯穿于教学全过程中。30岁以下教师要有教学反思记载(每学期不少于10篇)。教学反思包括课后心得、教学优缺点、如何改进教学等项内容。

4、教师要逐步做到:自己设计电教课件和网上查找备课教学资料,要求积极主动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

二、上课

教师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1、教师应在上课铃响后准时进课堂,不得迟到。需准备教具、学具、教学材料、实验用具的课,必须在学生上课前准备完毕,以保证课堂教学的有效时间。

3、教师进课堂必须关上手机,上课时间不得接、打电话,不得接待家长、

客人,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离开教室。若有急事一定要离开教师,必须请好代课教师,并做好安全事项的交待,方可离开。

4、教师不得私自随意换课,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特殊情况或紧急活动

需调换课者,应经教导处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

5、教师应为人师表、以身示范,仪表庄重大方,教态亲切自然,板书规范醒目。无特殊情况,未经分管主任允许,不得坐着上课。体育教师必须穿好运动服和运动鞋,并提前通知学生作好体育课的相关准备。

6、课堂上教师应注重组织教学,随时注意观察学生纪律情况,讲究组织方法,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对课堂上不遵守纪律的学生,应在尊重学生人格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任何教师不得占用学生当堂上课时间,让学生做与当堂课无关的教育教学活动。如补作业,补课,培训,做清洁,接受批评教育等。更不得随意指使学生通知事情或发送材料等。

8、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让学生离开课堂,更不得让学生离开校园。若在课堂上学生因特殊情况要离开教室或校园,当事教师一定要与班主任联系好,做好安排,方可放行。否则当事者为安全责任第一负责人。

9、每位教师上课前应清点班级人数,对当堂课缺勤学生要落实原因,以保证每位学生享有每科教学的学习权利,并保证学生的安全。

10、在课堂上,教师应做好各种安全防范工作,以保证学生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的安全。教师应敏锐地发现学生在当堂课中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各种偶发事件。

11、下课铃响后,教师方可宣布下课,不得提前下课,也不准拖堂而占用学生的休息时间或影响下一节课的正常教学。

三、作业布置和批改

教师布置和批改好作业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手段。

1、教师要围绕教学重点和难点精心选择和设计作业内容,要求既有基础知识,又有基本技能的训练。避免机械重复性的作业,不能搞惩罚性的作业。提倡有供不同程度学生选做的作业。慎重对待需要家长协作的家庭作业。

2、提倡巧妙设计动手练习,加强学生课外阅读量,加强训练学生自己查找资料、自主探究学习的能力。

3、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大部分作业应在课内完成。一年级原则

上不留书面作业,二、三年级书面作业应控制在30分钟之内,四、五年级书面作业应控制在40分钟之内,六年级书面作业应控制在60分钟之内。

4、对学生的书面作业,教师要作严格要求。除要求学生按时独立完成外,

还应要求学生书写规范、格式正确。做完后教师要认真检查,批改后要及时订正,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5、教师对学生的作业特别是课堂上要求必练的书面作业,批改要做到:及时、认真、准确、规范。批改时要使用学校规定的统一符号,做到有“批”有“改”,有错误的地方要明确指出,并要求学生及时订正,作业改完后要写上等级(如“优”“良”“中”“差”四等)。作业本上不允许有无批改、无等级等现象。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在一般情况下,可按百分制打分。

四、课外辅导

课外辅导是教师因材施教、培养优秀学生和帮助后进学生的重要措施。

1、教师对优秀学生的课外辅导要做到有目标、有计划,对后进学生的课外辅导要有针对性。课外辅导既不能搞得面太大,更不能让学生负担过重。对需辅导的学生要取得家长的配合。

2、除语文、数学学科外,其他学科辅导学生的工作主要是培养、训练学生的特长。各学科教师都要组织好课外小组的活动,要着眼于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学生特长的明显拓展,要有成果意识。在辅导活动的安排上一定要做到人员落实、地点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坚决杜绝辅导活动的随意性。

3、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私自为学生订购辅导材料,不得变相集体推荐教辅资料。

4、放学后,班主任和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任课的老师应立即组织学生站队离校。不准留学生在校逗留。如情况特殊需留学生辅导,一定要做到如下两点:

①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征得家长的同意和配合;

②始终有老师陪伴,辅导完后,须保证学生安全回家。

严禁放学后或放假期间只留学生而无教师在现场的现象发生。留学生者是其安全责任的直接承担人。

五、学生考查(评价)

1、教师应根据各学科课程要求和考查方案,做好对学生的平时考查和期末测查评价工作,对学生的成绩评定要做到客观、公正、严格,要符合课改精神和素质教育的要求。

2、语数学科要安排好单元测验和期末复习测查工作(每两个单元至少测查一次)。教师要及时讲评考查情况,并不断调整改进教学工作。

3、各科教师应在教学计划中明确提出本学期的质量目标。应克服对学生评价的随意性,切实保证教学评价质量。

4、各科教师应及时将期末评价等级登记在记分册上,并及时交班主任。班主任应及时将相关成绩资料交教导处备案。

5、考查结果应及时与家长交流,让家长能全面掌握学生学习状况,以便其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

六、质量分析

1、教师对学生的平时考查情况要进行及时分析,了解学生思想、心理和学习情况,并及时按课改精神改进教学。提倡写学生平时学习情况分析报告。

2、教师应对期末试卷进行认真分析,并填好质量分析表交教导处,还应写出高质量的教学总结或教学论文。

3、学生考查(评价)的成绩不排名次,评讲试卷和宣布成绩应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学习积极性。对成绩欠佳者教师更应多施予爱心,给学生以希望,并给予更多的帮助。

七、教研活动

1、教研组长应在开学初写好教研计划,并在小组内讨论,交教导处备案。

2、教研组长应根据学校要求,对教研计划和教学进度事先作好准备,确立教研活动的主题和重点,安排好中心发言人。确保每次教研活动有成效。

3、教师应积极准时参加学校及区教育局组织的教研活动。

5、教龄满5年以上的教师每学年至少上一节教学研究课。教龄不满5年的教师每学年至少上二节教学研究课。

6、教研组长要认真填写教研活动记录,期中、期末接受学校领导和教导处

检查。

八、听课评课

1、教师在听课评课活动中应虚心学习,中肯评价,相互切磋,共增才识。

2、行政领导和各科教师都应保证一定的听课量。行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新参加工作的老师(一年内)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5节,其他教师校内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0节。提倡跨学科互相听课。

以上“教学常规要求”,皆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价的重要标准(与之配套的奖惩条例另行制订、公布),望各位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小学

****年**月

㈥ 什么是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

以下不知是否是你需要的:
一、要有端正的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全心全意地做好教学工作。
二、要激发学生的求知欲,避免对学生进行灌输教学。既教知识,又教学法,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三、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肯定学生的优点,尊重学生的特点,避免学生对教师产生疏远倾向。
四、钻研业务,认真备课,熟悉教案。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
五、组织好课堂教学,创造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训练学生思想,向40分钟要质量。
六、精心指导学生学习,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把好教学过程的每一环节。
七、定期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及时查缺补漏,把好教学质量关。
八、按时上下课,组织好课堂教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拖堂。
九、仪表端正,语言要清晰流畅,板书要整洁规范,内容要简练精确,不哗众取宠。
十、热情耐心地对待学生的提问,鼓励学生勤思善问,做好课后的辅导工作。
十一、对待学生的态度要一视同仁,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更不能因对个别学生不满而在众学生面前泄私愤。
十二、教学的计划安排应符合学校的要求,不能随意增、删内容,加堂或缺课,占学生的自
习课或复习考试时间,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教师思想政治行为规范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自我牺牲的精神。
二、认真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
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六、积极做好自身的思想政治学习工作。
七、公而忘私,避免不道德的行为表现。
八、坚决而有耐心地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端正政治态度。
九、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按时参加各项思想政治学习。
十、勇于向不良的思想观念和习气做斗争。
十一、不搞个人崇拜和宗教迷信活动,不崇洋媚外,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十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在教学中能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人际行为规范
一、热爱学生,但不偏爱学生。爱护、关心表现不好的学生,是教师的天职。
二、尊重学生,但不迁就学生,培养维护学生的自尊心,对学生的不良表现不能姑息迁就。
三、严格要求,但不失温情。严师出高徒,严格要求每位学生,同时,也要有温情的流露,让学生理解和体会老师的爱心。
四、融洽关系,但不讨好学生。发挥情感教育作用,使学生感到教师是可靠可敬又容易接近的人,避免为获得学生对自己的好感而讨好学生。
五、关怀学生,但不利用学生。教师不能利用学生做私事,或让学生家长帮忙办事。
教师之间的人际行为规范
一、互相尊重,切忌嫉妒。教师是学生的学习榜样,人类灵魂的塑造者,为教育事业的共同利益,心胸要开阔,工作要协作。
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谦虚好学是每位教师应有的态度,也是教育学生的最好的身教。
三、平等相待,不亢不卑。教师不论自身所处地位如何,都应以平等相待的态度对待别的教师,表现出不亢不卑的处事待人姿态。
四、乐于助人,关怀同事。教师之间互相关心,相互帮助不仅体现出教师的高尚品行,还有助于增进教师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教师与行政领导之间的人际行为规范
一、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学校的教育工作是一项集体劳动,每位教师都有应尊重领导的意见,服从安排。
二、顾全大局,遵守纪律。纪律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保证。教师在个人有特殊情况的时候,也应顾全大局,将学校的要求放在首位。
三、互相理解,相互支持。教师对领导的某些工作产生不满是难免的,领导对教师的一些表现反应过于强烈也是常见的。原因是两者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一方要体现自已的教学特色,另一方要顾及学校的整体工作,互相理解和支持是化解矛盾和冲突的必要途径。
四、公事公办,团结一致。教师同领导之间由于工作性质不同而产生心理上的隔阂是避免不了的,教师不应轻视领导,领导也不应为难教师,双方在处理问题时要公事公办,避免化为私人矛盾,影响团结。
教师与学生家长的人际行为规范
一、帮助家长排忧解难。家长对自己的孩子总是抱有很大的希望,他们想让教师能够特别的关照自己的孩子。
二、加强联系,互通有无。教育的成功同家庭环境有很大关系,了解学生在家庭的表现,加强同学生家长的联系,能够把握学生的校外表现,做到教育有的放矢。
三、理解家长,尊重家长。教师对表现差的学生家长要尊重,并理解他们的难处,共同协商教育学生的良策。
四、齐心协力,教育新人。教师只有取得学生家长的理解的支持,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教师衣着服饰规范
一、整洁朴实。教师的服饰要体现知识分子的形象,同教师的地位、尊严相协调。不准衣着破旧不整,给学生一种穷困破落的印象,也不要过分时髦,像时装模特儿。
二、服饰要符合自己的年龄特点。青年教师的衣着要富有朝气,符合学生的审美情趣;中年教师衣着要兼顾年富力强和稳健的特点;老年教师的衣着要庄重,但不要太老气。教师的衣着不符合自己的年龄特点,往往会给学生以轻浮或别的不良感觉。
三、要与教学的内容、场景、方式相协调。教师在不同的教学活动中,应根据情况选择适当服饰,如教学的服饰要与参加文娱活动、课外劳动等的服饰区别,教师的服饰要以学生的欣赏水平为前提。
四、衣着要符合自己的体形,色调适合自己的性格。衣着是教师形象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起着美化教师形象的作用。巧妙地种用衣着特点,有利于为自己树好形象。
教师举止处事规范
一、举止稳重大方。教师是有知识、有修养的人,举止轻浮、无礼、粗俗,不自尊、不自爱,都会损害教师形象。
二、举止潇洒自然。举止不拘谨,不呆板,具有感染力。潇洒不是哗众取宠,更不是假装深沉。潇洒的作风不是硬装出来,而是个人内在修养的自然流露。
三、与人为善,态度亲切。不论对待同事、领导、学生,教师都要持一种真诚、温和的态度,表现出教师的宽宏胸怀。
四、在是非面前,要坚持真理。教师的与人为善并不等于充当好人。在是非面前不明确的教师,并不能真正获得学生的依赖。
五、谦虚好学,有错就改。教师应保持一种谦虚处事,不亢不卑的姿态,敢于肯定自己的优点,又能正视自己的缺点,给学生一种人格成熟美的印象。
六、不贪功名,洁身自好。教师不应同学生家长及学生结成一种利益关系,也不应为争取虚名而组织学生弄虚作假,降低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
教师言语行为规范:
一、语言要规范,教师要采用普通话教学。教师语言的规范首先要学会使用普通话的发音形式。
二、语词要规范,尽量避免使用本地方言中的土语,以及一些较少使用的词语。
三、语法要规范,尽量避免出现语词搭配不当的语法错误。
四、语风要规范。教师各自都有自己的语言特点,个人特点要符合规范,讲课时声情并茂;表扬时热情亲切;批评时严肃而又不大吵大叫。
五、语言内容要规范。避免使用粗俗、不文明的语言。只有教师首先做语言文明的模范,才有资格去纠正学生中不文明和语言现象。
六、用词要准确。教师在遣词造句时应避免错用或误用。
七、语句要完整。在教学过程中,要尽量减少使用不完整的句子,使学生对教师所表达的意思理解不准确。
八、语义要明确。教师要避免使用意义含糊的词语。
九、表达要简洁干净利落,少用一些多余的字词;减少表达和重复性,避免学生生厌或学舌。
十、言语要避免自相矛盾。教师对教学内容要有清晰的思路,在推理、论证时语言表达要严密,做到条理清楚,上下连贯,言之成理。
十一、言语要避免表达混乱。教师在讲述每项内容时都需要使用许多词语,哪些先讲,哪些后讲是有一定规律的。

㈦ 教师教学行为规范的重要性及内容对教学质量的影响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孩子的可塑性极强,他们总模仿于外界影响,何况是朝夕相处的老师。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本身就是教育内容的体现者和表现者。教育教学过程既是教师引导孩子学习的过程,同时也是学生观察、发现、了解教师的过程,教师的思想品德、行为举止、一言一行都会孩子留下及其深刻的印象,款师要常常给自己的行为做总结和评价,而评价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孩子的积极或消极的作用。因此,教师必须首先规范自己的行为,以良好的师德和人格魅力、深厚的专业知识来教育和启迪孩子,在孩子心目中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与威望,以塑造孩子们良好的行为规范促进孩子健康人格的形成。
规范教师行为的重要意义:
1.规范教师行为是我们幼儿园兴旺发达的要求。
教育事业的兴旺发达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要使教育事业兴旺发达,就需要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所以规范教师行为是培养合格教师、振兴教育事业的客观要求。我们的教师传授知识,教育孩子,培养人才,对于发展我们沙渠镇的教育事业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规范好教师行为,就必须提高教师对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伟大意义的认识,我们必须培养我们的职业理想、我们的职业信念、我们的职业意志和职业情感。从各个方面特别是思想政治方面来影响孩子,以身作则,才能使孩子耳濡目染,逐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新人。
2.规范教师行为是我们幼儿园发展的内容。
我们
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规范教师行为就意味着人民教师必须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从真、善、美三个方面塑造自己的形象。也就是说,规范教师行为最主要的是反映在思想观点、道德风貌、精神境界、劳动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
3.规范教师行为是我们幼儿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虽然表现在很多方面,但从根本上说,是要培养自我努力的创新精神和提高他们的学习与实践能力,这也正是我们目前倡导的素质教育的核心所在。数育者必先受教育,要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师必须不断地努力学习,丰富自己的知识技能。教师行为规范适应了这要求,促使教师努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促使教师既向书本学习,又向实践学习,也向身边的教师学习,乃至向自己的孩子学习。规范教师行为使款师的业务素质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也就成为必然

4.规范教师行为是我们幼儿园培养教育家接班人的重要基础。
人民教师,由于其职业和身份的特殊性,诀定其思想境界不能停留在一般群众的水平上,而应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这是为党和国家培养接班人的需要。教师是学生的引路人,正人先要正己。规范教师行为对孩子的景响,虽然依据孩子的年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对于任何一个孩子品质的形成而言,这种影响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㈧ 如何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是否规范,不但反映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而且直接影响着师生关系的建立,而师生关系是否融洽、直接影响着学生的生理、心理健康和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乃至影响学生的一生。因此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至关重要,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二,要热爱每一个学生,关爱后进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的评价每一个学生,批评学生的方法要科学,态度和蔼,严禁讽刺、挖苦、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三,要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师德修养,不断更新观念,与时俱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四,要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总之,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是优化教育教学活动,切实推行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当前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它不仅关系学生的未来,在整个教育教学工作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㈨ 问:什么是规范教育学

夸美纽斯的1632年出版的《大教学论》被看作教育学走上独立发展道路的标志。

教育学的产生与发展
(一)教育学的独立
1、夸美纽斯的1632年出版的《大教学论》被看作教育学走上独立发展道路的标志。贡献主要体现在:(1)教育适应自然的思想,强调教育要遵循人的自然发展规律;
(2)提出了“泛智”思想,主张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
(3)首次提出并论证了直观性、系统性、量力性、巩固性和自觉性等一系列教学原则(4)提出了学年制思想,并首次从理论上论述了班级授课制。
2、卢梭教育代表作《爱弥尔》,提出了自然与自由教育的思想。
3、瑞士平民教育家裴斯泰洛奇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按照自然的法则,全面地、和谐地发展儿童的一切天赋力量,教育者的首要职责在于塑造完整的,富有个性特征的人。
4、《教育漫话》是英国近代教育家洛克的代表作。“白板说”和绅士教育。
(二)规范教育学的建立
1、赫尔巴特1806年的《普通教育学》标志着教育学作为一门规范的、独立的学科正式诞生。1835年出版了《教育学讲授纲要》他第一个提出要使教育学成为科学,必须把伦理学和心理学作为教育学的理论基础,奠定了科学教育学的基础。提出了“明了、联想、系统、方法”四段教学法,形成了传统教育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的特点。
2、杜威的《民主主义与教育》将教育的本质概括为“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经验的改造与改组”。形成了以儿童中心、活动课程、做中学为特色的教学思想。
3、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的诞生与发展。1939年,前苏联教育理论家凯洛夫出版了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编写的《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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