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安全(有人跟踪不要慌)教案
[活动目标]
1、树立幼儿初步的防范意识。
2、培养幼儿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快速应答能力。
3、引导幼儿了解一些自我保护的常识,知道不能轻信陌生人的话,不跟陌生人走。
[活动准备]
1、排练情景表演:小红没上当。
2、录制有关轻信陌生人上当受骗的内容。如:自己在家时随便给陌生人开门,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在公共场所迷路了随便跟陌生人走等造成不良后果,选择适合幼儿看的有关打击拐卖儿童的记录片。
[活动过程]
一、请幼儿观看情景表演“小红没上当”,教师在主要部分给以提示。
二、
1、导幼儿讨论:小红如果轻信了陌生人的话,会出现什么后果?并说一说如果自己遇到了这样情况时应采取怎样的做法。
2、观看并讲述录象内容,引导幼儿明白遇事要动动脑筋,不要轻易上当受骗。
3、幼儿展开讨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并进行简单记录,教师将幼儿的记录进行整理、张贴、以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4、开展“有奖竟猜”游戏,可将幼儿分为男女两方,提问问题,幼儿迅速且较完整的说出想法,答对的一方可奖一朵小红花。
(1)在商店里,不小心和家人走失里,你该怎么办?
(2)在家门口玩,有不认识的人要带你去玩或去买东西吃,你该怎么办?如果有人强迫你走,你该怎么办?
(3)你一个人在家时,若有人敲门或门铃向了,你该怎么办?
(4)在幼儿园里玩,有不认识的人来接你,你跟他走吗?你该怎么办?
三、活动结束
请幼儿说说活动中的感受。
活动反思:对于孩子来说,安全教育很重要。现在家里就一个孩子,父母上班在外,经常留一个孩子在家,对于孩子在家的安全就格外重要。如不动电、不动气等。陌生人敲门等幼儿怎样处理,这是孩子要掌握的技能。在超市和父母走丢怎么办?有陌生人来接怎么办等。在活动中,幼儿知道求救老师、家长。有的幼儿还知道大声喊叫。在超市里还知道广播、打电话等。幼儿都能掌握。
⑵ 你在工作岗位上是怎样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企业和船舶“安全、稳定、效益”的根本保证。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预防“三个偏差”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着很强的实践性和科学性。我们在贯彻落实的时候要注意走出误区,在工作的实践中预防下面“三个偏差”至关重要。
一是预防主观判断的偏差。主观判断是人们处理工作中的一种习惯性做法,当主观判断和客观事实不相符时,就会出现偏差,就会造成手忙脚乱甚至发生一连串的失误,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主观判断的偏差通常只凭个人想象,而不尊重客观事实,不注重调查研究,不认真分析,不验证行动的后果,一旦主观判断发生偏差时,事故就随之而来。所以我们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时,务必要以科学的态度重视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现场的事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做到随机应变。
二是预防工作方法的偏差。在船舶的实际操作中,工作方法的偏差存在较为普遍,往往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003年5月5日,某轮在中国沿海航行,雾中与一散货船发生碰撞,造成该轮第4舱呈三角形4X7米的破洞,货舱进水,右后大桅向左倾斜。分析其主要原因和教训:该轮雾中航行未保持正规了望和使用安全航速;未按照《避碰规则》早、大、宽、清的要求采取有效的避碰行动,而是采取了一连串的向左小角度改向的避让行动,结果造成碰撞事故。为何不少驾驶员总喜欢用小角度避让,其主要原因一是使用自动舵调整航向;二是怕别人说胆小;三是自以为是。没有认真分析各方面的安全要素,对局面的危险性估计不足,当发现确实让不过去时却为时已晚。对此,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
方法的偏差主要与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责任心有关。许多船长在夜航命令上都写有“谨慎驾驶”,但不少驾驶员却没有真正理解“谨慎”两字的涵义,“谨慎”就是要负责任,就是要三思而后行,就是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就是要每时每刻考虑到“安全第一”,做到“预防为主”。所以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和工作技能的训练,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是每一位远洋船员的责任所在。
三是预防工作经验的偏差。航海经验十分重要,但事物是发展变化的,我们不能抱着老经验不放而墨守成规。尤其对船长来说更是如此,当遇到危险和可能发生危险时,船长应如何处理?有哪些应变措施和对策?这往往取决于船长的经验和技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工作经验的偏差大多出现在熟悉的船舶、航线、港口、设备、人员上,总认为有经验就可以解决一切,往往就容易滋生麻痹大意和忽视安全的苗头。所以经验要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以一变应万变。我们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就可以体会到,在处理船舶运输生产任何事情时,都要把船舶安全、人员安全放在第一位,要考虑现场作业的每一个安全环节,决不能单凭经验办事。
如何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从实践中来又回到实践中去,指导人们从事安全生产,它的特点就是实用性强,但要真正落到实处,我们需要把握好以下三个关键环节。
第一个关键环节是决策——投资——制度——教育。
1、慎重决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今的许多企业仍然还没有完全走上法制化轨道,还是实行“人治”,以谁官大来决定问题,没有主管领导在场就无法决策,即使在领导集体讨论决策时有的人也往往只站住本位立场,强调个人负责一摊事务重要性和必要性,而将安全抛之脑后。1999年“大舜号”特大海难事故教训是如此惨痛,我们记忆犹新,而事前有多少企业家只会疾呼“效益就是生命”,却忘了“安全才有效益”。所以,始终要把“安全”作为前提,有了安全才有效益,企业和社会才会稳定。
2、保证投资。这里是指保证安全方面的必要投资。航运企业保证安全方面的必要投资包括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设立,安全设备的设置、检测、更换或更新,劳动保护用品的合理配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警示和宣传等。这些投资看起来好象没有效益,却都需要花钱,有时还会花很多的钱,让人心惊肉跳。但是这些投资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工程,是有回报的,安全生产的基础工程打牢了,安全生产稳定了,安全事故的赔付额大大降低,企业的良好声誉大大提升,才能创造财富。
3、完善制度。当前,大型航运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以说是齐全的,是有章可循的,但也有不尽人意之处,如政出多门,只管制订不管落实;繁杂无序,缺乏实用性;重叠失效,管理不到位,修改不及时等,这些都不利于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需要引起领导层的高度重视,哪些制度需要制定?哪些制度需要修改?由谁负责?何时出台?如何实施?这需要全盘考虑,使之迅速完善起来,符合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4、加强教育。对于远洋船员来说,安全教育是长期的,而不是短期行为,同时,这种教育必须持之以恒。不同的作业、不同的工种、不同的船舶都有不同的规章制度;不同的货物、不同的海区、不同的港口也会有不同的安全客观因素;不同的同事、不同的领导、不同的职务同样会有不同的安全工作态度。这就要求我们的安全教育,要加强针对性,不能满足于一般性的教育,而要因人、因时、因事、因地的不同而进行施教,使种种的不同达到共识,取得和谐统一,消除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适应和符合安全工作的不同要求。
第二个关键环节是布置——检查——监督——跟踪。
1、认真布置。所谓布置可分为共性和个性两方面:共性是对所有船舶或大部分船舶而言,而个性则是对个别船舶或少数船舶进行有针对性的布置而言。对船舶的管理,无论是运输生产还是安全工作,着重点都是以“预防为主”,预防“天有不测风云”,预防人、船、货不发生事故。例如:配备人员是否满足安全需要?船舶是否符合开航、适航的要求?货物是否能完好无损运抵目的港?航线、海区是否有危险?等等,这些都需要通过管理人员(包括船舶领导)向全体船员进行布置,提出指导和要求,布置越认真考虑越周到安全越有保证。
2、严格检查。常言道:“一分布置,九分检查”,可见检查之重要性。对船舶的检查不仅是管理层的一项职责,也是帮助船舶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检查是否严格认真,查找问题是否准确,这要看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技术水平,所以,管理人员的素质可以直接影响到整个船队的管理水平和状态。对船舶的检查关键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所有应急设备的检查一个都不能遗漏。二是对直接影响到船舶、人员、货物安全的事情,即使小事也不放过,严格地说“安全无小事”。三是对不负责任、素质差、工作明显失误的船员要严肃处理。四是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要一查到底。
3、监督到位。监督是一个自上而下的督促和自下而上的反馈的全过程,监督可分为宏观监督和现场监督两部分,如防抗台风,公司指挥中心只能根据总体分析进行监督,查询防台措施、现场状态、发展势头等情况,及时给船舶通报,提出一般性的指导意见,而无法进行现场监督。这时船长就要将船舶情况和船长意图及时反馈给指挥中心,以便指挥中心及时决策和准确指挥。
4、跟踪指导。跟踪指导是指有针对性的、专项的、特殊的安全具体工作。
例如:对检查、审核后不符合项目的整改跟踪;对特殊货种、高风险船舶的过程跟踪;对船员业务技术上的指导跟踪;对个别港口、地区、海域有危险性的警示跟踪;对发生事故船舶的专项跟踪等。这些跟踪不仅要说明问题,让船员明确管理人员的意图,关键是要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对船员作出有效的指导。跟踪的结果是否有效,一要看管理人员是否指导有方;二要看船员的实际行动,这两者有机的结合,就能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也能尽到最大努力把损失减到最小程度。
第三个关键环节是预防——预控——预测——预案。
1、重视预防。预防的目的是确保安全。要预防操作不当,平时就要加强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学习;要预防船员不安全行为,平时就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要预防不安全的内外部环境,平时就要加强规范化管理;要预防安全工作出现漏洞,就要熟悉并严格按照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预防要结合本船实际,如船员、机械设备、船体结构、操纵性能、货物、海区、气象、港口等,船长根据航次特点作出具体的安全保障措施,组织学习和培训计划,做好航次管理和保养工作计划,不仅要做到心中有数,而且要一件件认真提前落实好,任何临时抱佛脚的思想和侥幸心理都将是事故的祸根。
2、重点预控。船舶的安全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有许多的工作要做。但我们必须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清轻重缓急,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这就需要船长提高领导艺术,把握预控的时机、重点和力度。如新船员上船关键是让其熟悉规章制度和相关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救生、消防的演练;进出港、复杂航区航行时关键是掌握好操船、避让的安全性;装卸作业时关键是确保危险品、重大件货物的安全作业;突击性工作和夜晚作业时关键是关注船员的精神状态和疲劳程度;遇到突发性或灾害性事件时,关键是确保人员安全、船舶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所以,重点预控其实就是看你是否有高超的领导艺术,掌握主要矛盾,抓住关键,否则船长忙上忙下,一切的辛苦可能都是徒劳,甚至拾了芝麻,丢了西瓜,使重点失去预控,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3、超前预测。就是要有超前的管理意识,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问题和预测存在的危险,把工作想在前面,做在前面。船舶每个航次都有不同的特点,会遇到各种风险,只要我们根据具体情况去分析和预测,把可能出现的问题、困难和风险想多些,群策群力,树立排除万难的信心和决心,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船舶就能化险为夷。
4、常备预案。预案具体地说就是应急措施,就是当发生问题和困难时的对策。船员除熟悉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应急措施外,还要根据本船、本职责工作具体情况多想几个怎么办?就以船长为例:危险货物装船后发生危险了怎么办?船出港时主机失灵了怎么办?遇到大风浪了怎么办?发生货物移动怎么办?遇到海盗袭击怎么办?船员生病或工伤了怎么办?卫星定位失灵了怎么办?通信导航设备故障了怎么办?等等,这都需要船长来认真考虑,就某件事来讲可能还不止一个预案,应多准备几手才能有备无患。如防抗台风时,船在沿岸航行则要备有数个避风锚地的预案供选择,否则就会造成被动局面,轻则造成船期损失,重则发生海难事故。
安全——告诫我们,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提醒我们,警钟长鸣,永不松懈;安全——一次又一次地警示我们,安全就是国家财产、安全就是人民生命,责任重如泰山。
⑶ 安全教育告家长书上的家长留言怎么写
你在替你家长打草稿吗?
已阅,遵从学校意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如果再发生意外,不找内学校麻容烦,因为学校已经提示在先,如有事故出现,纯属学生本人不按要求产生的后果,理应个人承担后果。感谢学校对学生的安全负责精神,让学生在这样的学校读书,家长一百个放心。
⑷ 被人跟踪怎么办 幼儿安全教育教案
[活动目标] 1、树立幼儿初步的防范意识。 2、培养幼儿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快速应答能力。 3、引导幼儿了解一些自我保护的常识,知道不能轻信陌生人的话,不跟陌生人走。 [活动准备] 1、排练情景表演:小红没上当。 2、录制有关轻信陌生人上当受骗的内容。如:自己在家时随便给陌生人开门,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在公共场所迷路了随便跟陌生人走等造成不良后果,选择适合幼儿看的有关打击拐卖儿童的记录片。 [活动过程] 一、请幼儿观看情景表演“小红没上当”,教师在主要部分给以提示。 二、 1、导幼儿讨论:小红如果轻信了陌生人的话,会出现什么后果?并说一说如果自己遇到了这样情况时应采取怎样的做法。 2、观看并讲述录象内容,引导幼儿明白遇事要动动脑筋,不要轻易上当受骗。 3、幼儿展开讨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并进行简单记录,教师将幼儿的记录进行整理、张贴、以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4、开展“有奖竟猜”游戏,可将幼儿分为男女两方,提问问题,幼儿迅速且较完整的说出想法,答对的一方可奖一朵小红花。 (1)在商店里,不小心和家人走失里,你该怎么办? (2)在家门口玩,有不认识的人要带你去玩或去买东西吃,你该怎么办?如果有人强迫你走,你该怎么办? (3)你一个人在家时,若有人敲门或门铃向了,你该怎么办? (4)在幼儿园里玩,有不认识的人来接你,你跟他走吗?你该怎么办? 三、活动结束 请幼儿说说活动中的感受。 活动反思:对于孩子来说,安全教育很重要。现在家里就一个孩子,父母上班在外,经常留一个孩子在家,对于孩子在家的安全就格外重要。如不动电、不动气等。陌生人敲门等幼儿怎样处理,这是孩子要掌握的技能。在超市和父母走丢怎么办?有陌生人来接怎么办等。在活动中,幼儿知道求救老师、家长。有的幼儿还知道大声喊叫。在超市里还知道广播、打电话等。幼儿都能掌握。
⑸ 幼儿园中班安全课程如果被人跟踪了怎么办教案
[活动目标] 1、树立幼儿初步的防范意识。 2、培养幼儿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快速应答能力。 3、引导幼儿了解一些自我保护的常识,知道不能轻信陌生人的话,不跟陌生人走。 [活动准备] 1、排练情景表演:小红没上当。 2、录制有关轻信陌生人上当受骗的内容。如:自己在家时随便给陌生人开门,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在公共场所迷路了随便跟陌生人走等造成不良后果,选择适合幼儿看的有关打击拐卖儿童的记录片。 [活动过程] 一、请幼儿观看情景表演“小红没上当”,教师在主要部分给以提示。 二、 1、导幼儿讨论:小红如果轻信了陌生人的话,会出现什么后果?并说一说如果自己遇到了这样情况时应采取怎样的做法。 2、观看并讲述录象内容,引导幼儿明白遇事要动动脑筋,不要轻易上当受骗。 3、幼儿展开讨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并进行简单记录,教师将幼儿的记录进行整理、张贴、以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4、开展“有奖竟猜”游戏,可将幼儿分为男女两方,提问问题,幼儿迅速且较完整的说出想法,答对的一方可奖一朵小红花。 (1)在商店里,不小心和家人走失里,你该怎么办? (2)在家门口玩,有不认识的人要带你去玩或去买东西吃,你该怎么办?如果有人强迫你走,你该怎么办? (3)你一个人在家时,若有人敲门或门铃向了,你该怎么办? (4)在幼儿园里玩,有不认识的人来接你,你跟他走吗?你该怎么办? 三、活动结束 请幼儿说说活动中的感受。 活动反思:对于孩子来说,安全教育很重要。现在家里就一个孩子,父母上班在外,经常留一个孩子在家,对于孩子在家的安全就格外重要。如不动电、不动气等。陌生人敲门等幼儿怎样处理,这是孩子要掌握的技能。在超市和父母走丢怎么办?有陌生人来接怎么办等。在活动中,幼儿知道求救老师、家长。有的幼儿还知道大声喊叫。在超市里还知道广播、打电话等。幼儿都能掌握。 请采纳 如果你认可我的回答,敬请及时采纳, ~如果你认可我的回答,请及时点击【采纳为满意回答】按钮 ~~手机提问的朋友在客户端右上角评价点【满意】即可。 ~你的采纳是我前进的动力 ~~O(∩_∩)O,记得好评和采纳,互相帮助
⑹ 民兵政治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民兵政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和《民兵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第三条民兵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民兵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构成民兵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实现党对民兵绝对领导和民兵履行职能使命的根本保证。
第四条民兵政治工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原则,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着眼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发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保证党对民兵的绝对领导,保证民兵建设的正确方向,保证民兵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民兵政治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持民兵的性质和宗旨;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民兵、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民兵;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民兵各项建设的首位;坚持围绕民兵担负的任务开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民兵的全面发展;坚持学习借鉴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经验;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发展的统一。
第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全国的民兵政治工作。
军区政治部主管本区域的民兵政治工作,军兵种政治部负责有关的民兵政治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下同)、军分区(警备区,下同)、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与同级地方党委共同领导本区域的民兵政治工作。
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和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基层人民武装部),按照上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的指示、要求,领导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政治工作。未设立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政治工作,由所在区域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基层人民武装部负责。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做好有关的民兵政治工作。
第八条民兵政治工作经费,列入民兵事业费保障。
第二章职责
第九条县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在民兵政治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原则和上级的指示、要求;
(二)落实党委议军、人民武装委员会例会、党管武装工作述职等党管武装制度,研究解决民兵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指导所属有关部门与省军区系统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民兵思想政治教育;
(四)组织指导所属有关部门配合同级省军区系统做好民兵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平时执行任务和参战支前中的政治工作;
(五)组织指导所属有关部门会同同级省军区系统做好基层人民武装干部的选拔、配备、考核、管理等工作;
(六)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场所、设施等建设。
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在民兵政治工作方面参照前款规定履行职责。
第十条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在民兵政治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原则和上级的指示、要求;
(二)组织落实党委议军、人民武装委员会例会、党管武装工作述职等党管武装制度;
(三)协调解决民兵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领导民兵动员征召中的政治工作;
(五)根据需要参加并主持本级党委会议。
乡镇党委和街道党工委书记、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民兵政治工作方面参照前款规定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和县人民武装部,在民兵政治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原则和上级的指示、要求;
(二)会同同级地方有关部门承办本级党管武装工作事项,指导和督促下级落实党管武装制度;
(三)制定本级民兵政治工作计划和有关制度规定;
(四)会同同级地方有关部门组织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组织开展民兵思想政治教育;
(五)组织领导民兵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平时执行任务和参战支前中的政治工作;
(六)组织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七)会同同级军地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基层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队伍建设;
(八)会同同级地方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活动;
(九)协调同级地方有关部门加强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场所、设施等建设。
第十二条基层人民武装部在民兵政治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民兵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组织实施民兵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落实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场所、设施等建设任务;
(三)做好民兵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平时执行任务和参战支前中的政治工作;
(四)依照规定权限调整配备民兵干部,做好民兵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协调落实民兵参加军事训练、平时执行任务和参战支前中的有关待遇和抚恤优待政策规定;
(六)组织开展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活动。
第十三条民兵团、营、连(含相当等级单位,下同)的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在民兵政治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教育和带领民兵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和要求;
(二)组织开展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抓好教育场所、设施等建设;
(三)组织指导做好民兵的经常性思想工作;
(四)教育民兵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坚决完成各项任务;
(五)组织发动民兵立足本职岗位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六)提出所属民兵干部、骨干调整配备建议,做好民兵干部、骨干的教育管理工作;
(七)协调落实所属民兵参加军事训练、平时执行任务和参战支前中的有关待遇和抚恤优待政策规定;
(八)组织开展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活动。
第三章思想政治教育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应当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部署,紧密结合民兵担负的任务和思想实际,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做好民兵的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工作,不断增强民兵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和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
第十五条民兵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主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学习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
(二)人民战争思想和民兵光荣传统教育,主要学习人民战争思想,学习民兵的光辉历史,学习民兵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学习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
(三)职能使命和形势战备教育,主要了解国家安全形势,学习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明确民兵担负的任务和职责要求;
(四)战斗精神教育,主要学习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学习英雄模范人物的事迹,培育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
(五)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主要学习公民道德规范和军人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六)履行国防义务教育,主要学习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民履行国防义务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观念。
第十六条民兵思想政治教育中属于全民性教育内容的政治理论教育、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等,由地方党委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属于人民战争思想、民兵光荣传统和职能使命、形势战备、战斗精神、国防义务等内容的教育,由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统一部署,县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民兵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组织开展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应当以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为重点,抓好教育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落实。民兵集中进行军事训练期间,思想政治教育时间不少于训练总时间的10%。
对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在民兵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和平时执行任务等时机进行,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16课时。
对普通民兵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结合民兵组织整顿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全民国防教育开展。
第十八条组织开展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课堂教育灌输、随机教育引导、刊授函授辅导、先进典型示范、文化环境熏陶、仪式庆典激励、心理教育疏导等方法,发挥报刊、广播、影视和网络的作用,增强教育效果。
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组织,应当了解掌握民兵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与外出务工民兵保持联系,搞好跟踪教育。
第十九条县人民武装部应当会同地方有关部门,每年对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应当会同地方有关部门适时检查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对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情况检查和考核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
第二十条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基本教材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组织编印,辅助教材由军区、军兵种和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根据需要编印。
军队有关政治机关应当办好民兵刊物;民兵连、营所在的村、社区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好“青年民兵之家”等民兵学习活动场所,为开展民兵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条件。
第四章组织整顿中政治工作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应当加强民兵组织整顿中政治工作,根据年度民兵组织整顿的任务和要求,开展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保证民兵组织健全、编组合理、队伍纯洁、干部齐备、制度完善。
第二十二条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和县人民武装部,应当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国防、兵役和民兵的法律法规,开展国防教育,动员适龄公民依法参加民兵组织。
第二十三条县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和民兵所在单位党组织,参照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规定,对拟编入民兵组织的公民和在队民兵进行政治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编入民兵组织或者不再继续留队。
第二十四条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和基层人民武装部,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做好民兵干部的调整配备工作。
营级以下民兵干部,由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研究提名,报上一级党委(党工委)批准,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县人民武装部按照规定的权限任免;团级民兵干部,经省军区或者军分区商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后,由省军区任免。
村、社区建立的普通民兵组织的军事主官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担任,政治主官由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兼任;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普通民兵组织的军事主官由基层人民武装干部或者由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行政负责人兼任,政治主官由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兼任。
基干民兵组织的军事主官由民兵组织所在的乡镇、街道基层人民武装干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中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行政负责人兼任,政治主官由民兵组织所在的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兼任;根据需要,军政主官可以由省军区系统现役军官兼任。
第二十五条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组织应当做好入队、出队民兵的思想工作,对入队民兵进行民兵性质、宗旨、光荣传统和使命任务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对出队民兵,由民兵连、营召开欢送会,教育其珍惜荣誉、继续关心支持民兵建设。
第二十六条民兵连、营应当组织新入队的民兵宣誓。民兵誓词是:我是中国民兵,我宣誓: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参加国家建设,忠实履行国防义务,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刻苦训练,随时响应国家号令,参军参战,支援前线,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坚决完成任务,永不背叛祖国。
民兵连、营应当组织新入队的民兵学唱《中国民兵之歌》。
第二十七条县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应当指导民兵组织在组织整顿中健全民兵政治工作各项制度,促进民兵政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五章军事训练与平时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
第二十八条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和县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以及民兵组织,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民兵军事训练与平时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激发民兵的训练热情和高昂斗志,巩固和提高民兵战斗力,保证军事训练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二十九条在民兵军事训练中,应当做好下列政治工作:
(一)了解参训民兵的思想情况,分析研究民兵军事训练中可能出现的思想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准备,培训教员队伍;
(三)进行形势战备教育和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教育;
(四)教育引导民兵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培育战斗精神和战斗作风;
(五)开展民兵互教互学、评教评学和评比竞赛活动;
(六)教育激励党员和民兵干部在军事训练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七)(略);
(八)开展参战支前和平时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研究演练,制定完善政治工作预案;
(九)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参训民兵的待遇;
(十)会同有关部门总结经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审批后,评选表彰先进,做好奖励、处分等工作。
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应当根据民兵年度军事训练计划,制定下发民兵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指示。县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应当按照上级指示,认真组织实施民兵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
第三十条在民兵平时执行任务中,应当做好下列政治工作:
(一)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动员;
(二)教育民兵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和要求,严格遵守纪律;
(三)做好宣传鼓动工作,搞好随机教育;
(四)组织开展立功创模活动;
(五)教育党员和民兵干部发挥模范作用,带领民兵完成各项任务;
(六)做好防间保密工作;
(七)做好心理服务和法律服务工作;
(八)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民兵的待遇,做好抚恤优待工作,帮助民兵解决家庭实际困难;
(九)总结经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审批后,评比表彰先进,做好奖励、处分等工作。
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和县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民兵组织,应当做好民兵平时执行战备勤务和抢险救灾、反恐、维稳等任务中的政治工作;地方各级党委、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应当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第三十一条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当做好下列政治工作:
(一)教育引导民兵发扬劳武结合的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组织发动城市民兵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
(三)组织发动农村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创业致富和扶贫帮困;
(四)组织发动民兵参加当地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五)教育引导民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学科技、用科技,带头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六)组织发动民兵参加平安创建活动,协助政法机关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应当加强对组织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县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组织应当根据本区域、本单位的特点,因地制宜地组织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三十二条民兵组织集中进行军事训练或者成建制执行任务时间达一个月以上的,应当设立临时党委、临时党支部。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民兵哨所,设立临时党支部。民兵临时党组织的组成、职权、隶属关系和产生办法,由省军区、军分区、县人民武装部党委按照规定的权限决定,并报同级地方党委备案。民兵临时党组织对所属人员和各项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组织带领民兵完成各项任务。
民兵组织需要设立临时团支部的,由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确定民兵临时团支部的设立、组成、职权、隶属关系和产生办法,并及时将设立民兵临时团支部的情况通报同级地方党委和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