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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法制教案

发布时间:2021-01-31 18:24:12

㈠ 如何在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八年级)教案

正作为一名语文教师,如若教出来的学生在阅读课文时不仅能带着一颗文学之心,同时回还能揣有一颗法答制之心,那该是多么成功的教学呀!这是我一直以来的追求。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呢?我想:在教学中既不能把语文课上成法制课,也不能漠视语文教材中蕴含的法制教育因素,教师应以语文学科教学目标为基础,将法制常识有机地融入主课堂的教学内容中,实现课程固有的教学目标,同时增强学生法律意识,使语文教学与法制教育两者处在一个相融的统一体中,

㈡ 如何在初中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

学校教育是整个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的内容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发生巨大的变化。在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报告中分别明确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民主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治国方略。在现代社会里,要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普及法律知识、知法、懂法、会用法,这不光靠法律课教学来完成,更需要其它学科的辅教。
目前,许多学校教育中的法制教育只在社会学科中开展,在其他学科里法制教育还是缺失的,这使学校法制教育内容上针对性差,远离中学生生活、学习实际;方法呆板、粗糙,照本宣科地讲解抽象的法律条文,枯燥无味,缺乏实效性,法律条文的讲授与学生的日常行为脱钩。让学生被动地接受法制教育,不但未能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甚至还造成了学生以消极方式抵触,从而背离了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初衷。这种现状直接防碍了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影响到学生思想、道德意识的成熟与完善。
事实上,在各个学科中都有法制教育的内容,都可以开展法制教育,而且在不同的现实环境中应用法律知识,效果会更好。
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学语文教学在完成德育任务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道非文不著,文非道不生”,自古以来,我们的语文教育就有“文道统一”“文以明道”的基本传统和基本原则。在语文教学中,怎样凭借学科特点,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法制教育?在多年的教学中,我得到了这样有益见解。
1以词识“法”
课堂教学活动中,语文教师将会使用到不计其数的成语、俗语、歇后语等词语,教师在给学生讲解某一个词语意思的同时,不妨尝试一下用法制视角来解释分析这些词语。如“以牙还牙”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意思是“比喻用对方使用的手段还击对方。”讲完了字典中的意思, 还可从更高层次的法制层面来解析这个词语的意思。“如果别人打伤了我们的腿,我们也一定要去打伤别人的腿。” 这看似乎合情合理的以暴制暴的做法,在古代法制不健全的社会情况下也许行得通,但在今天法制社会是不行的,这种行为是没有任何立足之地的。
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如果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应果断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要求侵犯我们权利和利益的人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甚至是精神损失,这样做才是对的。
2用课文谈“法”
课文是学生学习语文的主阵地。利用课文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自然是最直接、快捷而有效的途径。例如,在《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文中,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写得酣畅淋漓、痛快至极,体现出主人公嫉恶如仇、惩恶扬善的侠义精神。这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以暴制暴的行为在封建时代“恶人横行,好人受欺”的黑暗背景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教师如果只是简单地照本宣科,对于世界观处于形成期的初中学生来说,难免会误导学生产生漠视社会秩序和法律的错误观念。所以,在教学本文时,我注意引导学生用现代人理性的法眼辩证思维、用批判审视的眼光重新解读经典名著,做到“去糟糠、取精华”。鲁提辖的行为究竟对不对?今天如果遇到这种类似的事情,应如何对待?引导学生历史地、辨证地来看待鲁提辖的行为。强调指出,在当时那种黑暗社会里,人们有怨无处可诉,只寄希望于鲁提辖那样的侠义之士来伸张正义,惩罚恶人,保护良民,鲁提辖是一个除暴安良的正义化身。我们应学习的是鲁达除暴安良、扶弱济贫的精神,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但是,我们应依法行事,要有伸张正义的精神,赋予正义感;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治人;如遇歹徒,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正确对待,不可也不应该卤莽行事。同时,对于我们初中学生来讲,我们应该机智,充满智慧地去解决。可以请求他人,可以发短信,也可以直接拨打110……总之,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牺牲或损失。从而树立了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法制观。值得注意的是:在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时,应将语文教学内容与法律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不能把语文课上成法制课,也不能漠视语文教材中蕴含的法制教育因素,而要恰当地把握分寸,适时渗透,潜移默化。
3借习作释“法”
在学生习作中,有很多内容要求学生关注生活,从现实生活中取材。这就要求教师在指导学生习作时引导学生进行综合实践调查,搜集相关资料。在习作教学中引入法制事件,可以规范学生的法制行为。如,在收集震惊全国的“瘦肉精”事件的材料中,使学生不难肯定黑心商家为牟取暴利,在猪饲料中加入了有毒物质,致使猪肉及肉食品对人体的危害的事实,悟出我是消费者,就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意识。商家对于售出的商品应该保证质量。诸如此类伪劣商品完全可以通过“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甚至可以到法院起诉。以这些特殊的案例为切入点,引发学生的深入思考,整理自己的思想,规范了自己的行为。
4以素材展“法”
素料是证明问题的有力证据,为课文说明事实,也是为全新的解读、拓展、延伸法制教育服务。鲁迅作品《社戏》中有这样一个场面:“孩子们在看社戏的归航途中,偷吃了六一公公的豆。” 小说的主题表现少年纯真的友情,赞扬农村少年的一些美好的品质,和“我”在以后的生活中再也没有感受到这么淳朴、天真、可爱的少年朋友般的友情。教师可借“偷豆”事件向学生说明这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孩子们虽然还未成年,但也受治安处罚,从而杜绝学生盲目模仿。明确了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行为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可耻的行为。
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民族法制意识,是为了保障全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语文教学活动中渗透法制教育、全新地解读、拓展、延伸法律知识,将会使学生的“生活世界、书本世界、精神世界”有机联合起来,实现语文教学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实际、贴近时代的目标;通过自主、合作、探究等方式渗透法制意识,会使语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达到完美统一。从而提升了青少年的法律水平,提高了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更好地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

㈢ 法制教育教案

下面是一个法制教育教案。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青少年。
授课内容: 同学们!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保护青少年成长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
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也不归宿;
(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着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优劣机,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小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有的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冲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 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中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中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以高尚道德。
祝每一位同学都成为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㈣ 如何在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教案

如何把今天的未成年学生培养成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是实施这一课题的主要阵地,教师承担着“教书和育人”的双重使命。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五育并举是社会对学校教育的要求。如何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崇高的社会理想和人生价值观?光靠在思想品德课和其他专题场合穿插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学生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无意识的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并且呈上升趋势,大量未成年人犯罪的例子想教育敲响了法制教育的警钟,课堂成为实施法制教育的首选。我在语文教学中,根据教材内容,向学生传授有关的法律知识,对加强他们的法制观念起到积极作用。下面结合教学实例谈谈我的具体做法。
一、从词语教学中让学生看到“法”
在课堂教学活动中,语文教师必将会使用到不计其数的成语、俗语、歇后语等词语,教师在给学生讲解某一个词语意思的同时,不妨尝试一下用法制视角来解释分析这些词语。如“拾金不昧”一词在字典中的意思是“拾到钱财不藏起来据为己有”。除此之外,教师还应该进一步从法制视角去讲解,如果我们捡到别人遗失的贵重物品不想返还并且占为己有,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就属于盗窃行为。为此,不论从哪个层面上来讲,我们都需要对生活中的词语进行最详尽最全面的了解。
再如,“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意思是:“比喻用对方使用的手段还击对方。”讲完了字典中的意思,还要从更高层次的法制层面来解析这个词语的意思。如果别人挖了我们的眼睛,我们也一定要去挖掉别人的眼睛。这样看似合情合理的以暴制暴的做法,在古代法制不健全的社会情况下也许行得通,但是在法制相当完备的现在,却没有任何立足之地。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如果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就应该果敢地拿起法律这个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要求侵犯我们权利和利益的人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甚至是精神损失。
二、在课文教学中插入“法”
课文教材相当一部分篇目都涉及到一些法制常识,这就要求我们教师不应该消极回避这些知识,而应该积极主动地承担起讲述课文相关法制知识的重大责任。
在语文《羚羊木雕》一文中,“我”把家里的贵重物品(羚羊木雕)在未得到家长同意的情况下送给了“我”的朋友万芳,以此来表示小伙伴之间的友谊。家长则因为物品的贵重而要求索回,这就形成了一个从道德与伦理角度都不容易讲清楚的问题。究竟是顾及孩子们之间有友谊重要,还是孩子应该听大人的话重要?事实上,如果仅仅从道德伦理的角度讲,这确实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孩子与家长双方似乎都有自己的理由,似乎谁都没错。怎样才能对此给出较有说服力的解释呢?只能从法律的角度寻求答案。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第十六条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此可见,课文中的“我”把羚羊木雕在未得到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就送给别人这件事究竟是否正确,首先应该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根据课文内容,“我”的年龄应该是在16岁以下,因此“我”的行为应该得到法定监护人(即家长)的同意。课文中的“我”在并没有取得法定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就把家里的贵重物品羚羊木雕送给别人显然是不对的。因此,对课文中提出的“我”究竟应该怎么办的问题,正确的回答是首先应该按法律办。
三、阅读中引导学生悟“法”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文,人物形象鲜明,描写手法精妙,教师在引导学生阅读时,都注重了鲁提辖值得歌颂,因为他嫉恶如仇,仗心相助,而郑屠仗势欺人,自私可恶,应该被打死。作为教师,是否可以考虑周全,让学生评论郑屠是否该死?即使该死,是否由个人快意恩仇?要让学生明白,这种行为在宋朝,在今天乃至将来都是一种犯罪。
语文教师应当引导学生多读好书,并使之养成一个终生受益的良好习惯。比如让学生经常阅读“四大名著”、《堂吉诃德》、《老人与海》等古今中外的文学巨著。此外,建议学生利用业余时间阅读《读者》、《青年文摘》、《意林》等优秀刊物杂志。
总之,让学生读好书并因此受到熏陶,学生久而久之就可以把书中的一些思想变成具体的实际行动,进而每一个人都可站得正走得直。
四、在课外活动中让学生学“法”
每学期,我都会在班里举行许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外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不仅可以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各种能力。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将法制教育巧妙地融合到这些活动之中。
教师可以组织一些关于法制教育的的主题演讲比赛,例如举行“珍惜青春,远离网吧”演讲比赛,让学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不应该沉溺网吧,而应该把自己的大好的青春年华用在学习之中,争取早日获得佳绩来回报自己的老师、父母和其他亲人;举行“青少年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演讲比赛,学生就可以明确地了解采取什么方式才是真正的自我保护等等。
另外,我还有意识地给学生灌输一些法律知识,告诫学生不能允许自己有不良的想法和行为。学生如果那一天无意之间违犯了国家法律的某条规定,一定要积极主动地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妥善解决。
实践证明,在语文教学中把法制教育引入语文教学,适时地渗透法制教育,可以将学生的“生活世界、书本世界、精神世界”联系起来,实现语文教学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实际、贴近时代。使语文教学既加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又提高了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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